中共衡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衡阳县进行了巡视。8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衡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统一思想,狠抓整改落实。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听取本轮省委巡视情况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衡阳县的反馈意见。县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二)坚持领导带头,全面压实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曾秀任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视整改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世钧任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视整改督查办,负责巡视整改的监督检查。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议、1次全县动员部署会、1次全县整改推进会,2次全县巡视整改调度会和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推进重大整改事项落实。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和法检两院党组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认领,县委巡视整改办及县委巡视整改督查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园区)、县直机关各单位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聚焦重点问题,细化整改任务。县委严格对标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紧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三大攻坚战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及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选人用人等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县委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分类梳理整改,对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具体人、具体事,找准症结、限期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创造条件、限期见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明确整改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
(四)从严从实推进,确保整改实效。对照省委巡视组巡视衡阳县反馈问题,县委共梳理了103个具体问题,60项已完成;39项基本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3项部分完成;1项因涉及民生工程,完成整改还需一定时间。县委针对巡视反馈和我县普遍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制度性原因,在充分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制度创新,共建章立制50项,有效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一些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不够,对十九大精神重要论述、核心要义理解不深刻。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按月开展县委中心组学习。5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先后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会议文件精神近70次,举行县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10次共15个专题。二是抓实干部在线学习,积极推进“学习强国”平台下载使用工作。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县委常委班子读书班(扩大)、专题研讨和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干专题培训。四是全面启动政治建设考察工作。10月31日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衡阳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工作方案》,并对杉桥镇、关市镇、大安乡、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等5个单位进行政治建设考察工作。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委班子先后开展3次专题研讨,并对照清单,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全面核查园区企业用地情况,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履约问题清理。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8家企业下达《违规改变土地用途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逐一核查,发现有74个项目履约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县域工业经济。2019年,我县已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家,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8亿元,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5.04亿元,占GDP的比重约8.82%;完成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2.95亿元;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1.0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33.68亿元,同比增长9.9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6.25 亿元,增速8.8%。四是持续推进“生态立县”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研究1次生态环保工作,专题听取井头石材矿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启动界牌瓷泥矿区专项整治,出台了《衡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衡阳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了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细则。持续开展巩固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并通过复评。五是集中攻坚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央、省市对我县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161件,目前已整改149件,整改率92.54%。六是加大生态修复力度。集中攻克紫色页岩山地改造和石漠化山地治理难关,实施轻度石漠化治理2.1万亩。在蒸水河台源镇龙福村段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试点304亩,有效处理村镇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对界牌镇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实施矿山复绿350亩,对井头石材矿区实施复绿150余亩。加强井头矿区专项整治,矿区30余家开采加工企业投入近5000万元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厂容厂貌改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七是全面启动园区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西渡高新区、金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面建成试运行;库宗桥镇、界牌镇、集兵镇、渣江镇、台源镇、井头镇6个厂区建设基本完成,年底试运行。清江路至污水处理厂和樟树至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预计2020年5月底建成。界牌园区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设计方案已通过内审会和专家评审会,通过县规委会后即启动项目建设。八是落实环保投入。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县环保投入占财政总收入比例达2.56%,比2017年的占比0.81%大幅提升。
(三)反馈问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拆迁安置进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西渡高新区拆迁安置整改工作,制定《西渡高新区安置整改工作责任表》,正式签订安置相关协议21个。迅速启动瑞星安置区安置用地土地平整工作,完成巷子口安置小区安置房分配工作;荷叶安置区共规划6栋安置房,现有3栋基础已完成;太阳、清水安置小区主体建设现已建至第四层。二是优化房产办证流程。加快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进一步简化房产办证流程和环节,房产办证实现“一网通办”。成立县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完成首次登记14个项目2894户,分户转移登记890户。三是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规模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安防建设,着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2019年度,全县169所10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共计补充教师70人,小规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和一键式报警器经费投入79万余元,对“麻雀”班级和小规模学校给予政策性倾斜。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382个,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45%。成功举办衡阳县教育基金会院士奖励基金第二届颁奖典礼,为优秀师生颁发各类奖金257.6万元,资助贫困学子107人、53.5万元。扎实开展“护苗”工作。制定《衡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衡阳县2019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护苗”行动方案》《衡阳县中、小学校校内商店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建立校长陪餐制度,深入185所学校(幼儿园)检查督查学生食堂和校园商店,印制、张贴《致全体学生食品安全的公开信》1000份。关停学校校内商店89家,叫停学校校内小吃店3家,共查扣“三无、三高、五毛”等问题食品8000余包,劣质饮料102瓶,办理、换发学校校园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53个、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86个,取缔学校周边小摊小贩282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整改到位28起。四是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全县2019年编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8人,编外招聘50人,2018级国家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毕业24人,新选送134人参加2019级转岗培训。建成省中医药大学与县中医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整体托管集兵镇中心卫生院的2个紧密型医联体,建成专科联盟7个,县域内就诊率达77.6%,比上年提高3.6%。完善硬件设施。县人民医院新院项目完成设计招标;县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完成第9层;县第三人民医院新院项目完成施工设计;2019年计划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59个全部建成。五是强化医疗保障,筑牢民生底线。持续强化医保政策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三万余份,面对面宣讲政策千余人次。简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相关手续和特殊门诊申办流程,全面执行城乡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贫困户重大疾病病种等新政策和贫困户29种重大疾病补偿政策。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查处问题线索63起,调查处理63起,拒付医药费169万元,追回违规基金228万元。针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超标准收费问题,两个医院住院超标收取的费用已上缴城乡医保基金专户,门诊超标收取的费用作一般罚没款上缴县财政,同时退还诊疗卡押金12101元。六是聚焦环境污染治理。建立县级污染源视频在线监控中心平台,实现对全县国家、省控污染源和部分重点污染企业的全天候监管。严把环保审批关,2019年完成报告书审批55个,报告表备案108个,对富源公司因项目选址不当拒绝审批;核发排污许可证26家,对未达到行业整治标准的20余家矿山开采加工企业不予核发和变更排污许可证。加大环保执法,开展环保“零点行动”,严查违法排污,截至目前立案3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起。妥善处置环境投诉,2019年共受理各级各类信访件161件,处理回复157件,处理率95.6%,4件正在办理中,较去年下降15%。七是综合治理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并召开县食安委全会。组织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3911批次,县市场监管局邀请专业检测公司抽检食用农产品668批次,共办结一般程序食品违法案230件。制定印发《2019年衡阳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对各乡镇和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实施评议考核。强化卫生安全,全面集中整治城西等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城区各市场共有熟食门店及摊位28家,已有27家全部按照创卫“三防”要求添置食品展示柜,1家因不愿整改而取缔经营资格。城区各市场共有活禽宰杀销售门店及摊位19家,除1家因不愿意整改而取缔外,其余18家按要求设立了宰杀隔离区。建立长效机制,城区各市场实行一个市场一套管理队伍,并按照市场、卫生、车辆管理要求进行定人、定岗、定责。推动全县58家米粉生产企业持证生产。制定《衡阳县米粉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2家米粉小作坊取得营业执照,其中有44家已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取缔6家,5家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3家已备案企业标准并送检,立案查处无证生产小作坊22家。
(四)反馈问题:推动三大攻坚战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制定新的《衡阳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财政厅和财政部湖南省监督管理局予以通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化解债务,通过政府置换债券化解平台公司刚性兑付、高息债务和非标产品债务。全县通报西渡高新区主要负责人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融资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情况纳入《十二届衡阳县委第九轮巡察总体方案》,重点巡察政府财政风险。县财政局、县城乡投、县经建投纳入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被巡察单位,目前正在开展第九轮巡察。二是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出台《关于成立衡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通知》《衡阳县2018行业职能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实施办法》等文件,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暨“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再监督再检查,发现问题线索85条,责令立行立改62起,交办问题线索23起。2019年1月-11月份,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1件,给予29人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追缴违纪资金74.69万元,退还群众资金42.44万元。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6件21人进行通报,在“三湘风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栏发表信息动态11篇,形成强烈震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产业帮扶全覆盖。2019年全县产业扶贫总投入资金6.9亿元,参与农业特色产业帮扶涉及10000户、32337人。三是统筹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委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成立了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累计梳理全县突出环境问题90个,并编制整改工作责任清单,纳入乡镇和部门小康、绩效和双文明年度考核。集中整治农业养殖面源污染,对污水处理厂的氧化塘全部进行防渗处理,四周加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监控摄像头,养殖厂购置了2种生物益生菌剂用于除臭,并增设环保公示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扎实开展井头矿区开采及加工行业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井头、关市花岗岩矿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矿一方案”,累计投入资金2386万元,修排水沟4715米,筑挡土坝1386米,建沉淀池5800立方米,复土面积99980平方米,复绿面积24943平方米,硬化进矿道路4.9千米,安装洗车装置15套,安装喷雾抑尘装置15套,安装视频PM2.5、PM10噪声装置15套。同时,对企业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已收缴到位,并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严防死守,彻底清除污染隐患。此外,今年9月份,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六个组对全县25个乡镇、界牌园区开展了环保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58条,责令整改42起,交办问题线索16条。县委巡察办对县环保系统开展环保领域机动式巡察工作,将生态环境局县分局纳入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被巡察单位,目前正在开展第九轮巡察。四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纵深。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部署和推进,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出台《关于加强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6条线索进行再起底,确保问题查深查透,不放过一个“保护伞”“关系网”。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案侦办涉黑涉恶团伙8个,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74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31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77亿元;检察机关共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142人;县法院共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涉案被告人共计140人,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件。全县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1件,其中予以了结4件,查否17件,在办4件,已查处1个保护伞,严肃查处了7名监管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4名主体责任不力的党政领导。五是多举措推进禁毒工作。狠抓禁毒专项整治、预教宣传和基础建设。截至目前,全县被外省(市区)抓获的外流贩毒人员共计41人,破获涉毒刑事案件52起,刑拘毒品犯罪嫌疑人68人,完成率57%;移诉64人,完成率54%;查获吸毒人员406人,完成率72.5%;强制隔离戒毒177人,完成率80.8%;责令社区戒毒100人、社区康复32人,收治特殊病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侦破大要案件1起、部督毒品目标案件1起。全县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毒案件46件51人,提起公诉30件33人。全县共清查宾馆娱乐服务场所120余家,开展制毒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20余次,组织禁种铲毒集中踏查行动10余次,对全县652名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集中进行涉毒集中排查,有效确保了易制毒化学品“零流失”、县内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全县共举办禁毒宣传活动28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用品70余万份,毒品预防知识综合覆盖率达90%以上,全县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近320余篇(次)。同时,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已启动内外装修工程建设,县特殊病收治中心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县禁毒主题文化广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反馈问题: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四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已经听取意识形态专题汇报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3次,全县召开意识形态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议3次。二是提升网络舆情的监控处置,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对网络舆情监控软件升级,严密监控网络动态,采取全方位分析研判,全力以赴沟通协调等举措,积极应对重大敏感舆情,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防止负面舆情发酵。三是加强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有关宗教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政策法规纳入县委县政府中心组理论学习、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县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学习内容。
(六)反馈问题: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有待加强,政治生态需要进一步修复和净化。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严格要求。县委常委班子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员领导干部集中1-2天进行个人自学,同时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找准找实突出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聚焦问题,深刻剖析。聚焦三个方面问题进行深刻党性分析,坚持用事实说话,不搞泛泛而谈。三是解开心结,敢于批评。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互相帮助查找问题。四是严守规矩,净化生态。开展了防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提篮子”“打牌子”的自查自纠工作,全县41名处级干部按规定填报了防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打牌子”有关情况报告表,并进行专项自查。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认“干亲”和党内称呼庸俗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涉“圈子文化”的有关案件,并长期坚持。
(七)反馈问题: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倡导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继续加大干部的常态化调整,推动干部交流。利用本轮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促进机关班子副职合理的流转,并做好非党干部、女干部、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开展“四类人员”择优比选,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认真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规定,强化人选和档案审核把关,落实纪实工作要求,防止档案造假和干部“带病提拔”。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对表彰、拟提拔或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查34批次,涉及4068人次,否决4人次,审查单位371个,否决13个。三是持续加大“三超两乱”、混编混岗、停薪留职等问题整治力度。目前,全县行政编制从2012年底超编308名转为余编317名,事业编制由2012年底超编5名转为余编1736名,追回资金48.26万元。开展了“三超两乱”及人事领域专项整治,督促28名异动工作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办理编制工资异动手续,清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选调、借调人员40名,辞职77人,辞退1人,开除3人;对停薪留职开展自查自纠,督促34名停薪留职人员返岗,辞职2人,辞退19人,开除1人。四是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程序。出台《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实行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全员备案管理。目前,全县90个单位完成备案登记,共有20544名公职人员登记备案(其中正副科级实职干部1009人),集中管理3276人证照4719本。今年以来,共接受正副科实职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18人,备案通过17人,未通过1人,实际出国(境)13人。县纪委监委对未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的10名人员进行相应组织处理,对3名未及时上交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的进行强制注销。
(八)反馈问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全力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根据县委出台的《衡阳县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采取交叉检查、推磨检查、定期调阅、随机抽查等方式,实行一月一提示、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对于管党治党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办法进行问责。全面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三年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加强指导督促,强力推进党支部“五化”创建,目前全县“五化”建设已达标80%以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方案》和《衡阳县村(社区)后备干部“公推公选、共育共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村级后备干部公推公选、共育共管机制。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调整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65人,其中党组织书记22人。二是持续加大乡镇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在编制范围内扩大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人数和比例,向上级申报2020年招录选调生40人,计划招考乡镇公务员70名,其中针对边远的金溪镇、溪江乡两个乡镇进行定向考录6个职位,并设置条件只面向本县户籍人员。通过公开比选的选拔方式,让乡镇站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乡镇机关任职。严格执行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制定了《衡阳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方案》,成立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公务员和参公单位的行政编制数和职级职数已核定并完成套转工作,切实保障并提高乡镇公务员的相关待遇,拓展乡镇公务员的晋升空间,让政策福利向基层倾斜,确保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
(九)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严肃查处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清理清退违规公款吃喝24.65万元,对6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坚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点卯式专项监督检查,各巡察组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二是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县乡科级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20人次,其中事前申报12人次,事后申报8人次。三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的通知》《衡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衡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办法》《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衡阳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组管理办法》,清理清退在临时性机构违规领取报酬91.54万元,违规津补贴52.74万元。
(十)反馈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治文山会海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出台《衡阳县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无会日、无会周、无会月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比减少34%,召开全县性会议较去年同比减少30%。全面清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活动,严格实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确保对乡镇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调研督查,明确不得以调研指导为名行督查检查之实,持续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对擅自下乡督查的部门进行约谈。严肃会风会纪,将会风会纪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完成全县所有重点会议场所的信号屏蔽仪安装和提质改造工作,县委督查室对重要会议全程督查、同步录像,通报迟到早退、影响会场秩序的参会人员64人次,发现严重违反会议纪律人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二是履职尽责、服务大局,助推县域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清江大桥项目钢结构加工完成工程量80%以上,缆索吊装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主桥钢管拱肋加工制作基本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实行高标准异地建设,初步确定在县利达垃圾场红线范围内选址重建,前期环评等基础工作全部完成。妥善处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资产,出台了审计报告并完成项目资产清算,县城建投正制定收购方案。船山西路项目于2016年建成通车,其中原船山西路安置点位于船山西路南面新屋组地段,距船山西路干道不足500米,根据衡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72号会议精神,对原船山西路安置点进行二次拆迁,将原安置户在规划预留的安置点予以安置。加强对向阳北路公厕的使用日常监督和管理。出台《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问责办法》《衡阳县禁违拆违治违实施办法》(试行)《县城规划区内村(居)民“两违”用地处置实施方案》,对县城规划区内的108宗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共补缴土地出让金2266余万元、规费1410余万元。
(十一)反馈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基层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以来,我县共查处违纪违规案件1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次,对外通报各类典型案例10起,同时将禁毒工作纳入《十二届衡阳县委第九轮巡察总体方案》,有效进行巡察监督。严肃查处衡阳县公安局涉及历任三名局长腐败案件的相关人员,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立案审查。二是履行全面监督责任。全县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聚焦主责主业,不参与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举办2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开展4次纪检监察干部全员业务考试,提升业务水平。三是从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县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3起,通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8件26人,给予43人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违纪资金104.6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42.439万元。
(十二)反馈问题: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反映仍然较多,腐败手段不断翻新。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建立了领导干部“提篮子”“打牌子”有关情况工作台账,持续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的受理和有关领导干部“提篮子”“打牌子”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
(十三)反馈问题:2015年对衡阳县巡视反馈3大类问题48条意见,已整改或基本整改到位34条,整改落实率为70.8%。县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存在过关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积极做好对接。与省委巡视组对接,梳理出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14条问题,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上次整改落实不到位和这次巡视新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做到“新官要理旧账”,真正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衡阳县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整改问题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当担,切实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促进中央决策精神、省委工作部署在衡阳县不折不扣的落地见效。
(二)持续精准发力,确保件件落实。严格按照县委整改方案中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按照“所有整改事项督查全覆盖”要求,对照整改方案中每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做到持续改、深入改、彻底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把问题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定期跟踪督办,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通报、严格追责。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交办件,加强督办催办,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确保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问题交办件100%办结。
(三)注重建章立制,做到抓常抓长。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坚决长期坚持,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持续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4-6650458;邮政信箱:衡阳县西渡镇红旗路9号县委2号楼218办公室;电子邮箱:hyxwzgb@163.com。
中共衡阳县委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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