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进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2020年2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巡视组共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4大类14个方面的问题,巡视期间移交3个立行立改问题和6个交办函。
省水利厅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组及其办公室,先后召开厅党组会、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务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等研究、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印发《中共湖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将1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20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厅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坚持上下联动、系统治理,定期开展调度、督查督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个具体问题中2个已全面完成,7个基本完成,8个需长期整改,3个未完成的正在积极推进;3个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6个交办函中,5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另有1个涉及基层水利干部举报信已按信访举报受理及处理原则处理。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对水利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不足,没有按照系统治理的理念多措并举部署开展综合整治。
整改情况:省水利厅党组深入分析研究水利工程和建设市场特征、薄弱环节、风险点,将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水利建设特点相结合,着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全力构建“五个一”的整改工作思路,即一个全链条的责任体系、一个全覆盖的评价体系、一个标准化的运行机制、一个信息化的监管平台、一支从严监管的执法队伍,从根源上堵塞腐败滋生的漏洞和土壤,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1.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厅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1专题次民主生活会、2次全省水利系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深刻查摆和剖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存在的突出问题,系统研究整改落实措施,高位推进整改落实,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从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上规范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抓紧抓实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管。
2.将规范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等工作列入厅党组重要议事定期研究,5月15日厅党组会审议通过、6月4日印发《中共湖南省水利厅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湖南省水利厅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
3.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同体运作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问题的专项整治”作为厅党组2020年度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把“加强重点水利项目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推进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坚持和完善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参建各方不良行为的公开、公示、惩戒力度”等列入厅党组2020年度廉政建设51项具体任务之中,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
4.研究制订信息化建设方案,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通过将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平台、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质量信息监管平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三类人员平台、农民工实名制系统等7个系统进行整合,把所涉及工程建设的各类数据集中到一个平台,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电子信息化监管,提升监管能力。整改以来,已开展了平台建设相关调研工作,制定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按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确保年内上线投入使用。
5.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从2020年4月-12月,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在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管、落实从严联合惩戒、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发力。
(二)反馈问题:对项目是否招优,监管是否到位,关注度不高。对本系统特别是市县级项目法人有没有风险,关注不够,防控不力。对一些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不够动真碰硬。
整改情况:
1.积极探索招投标工作后评价工作,组织召开了业内专家和建设、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协会等有关管理人员标后评估座谈会,初步明确了评估范围、成果应用等。目前,已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标后评估工作方案》,确保年内开展标后评估工作。
2.加强对招投标效率问题的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模式。在整合听证意见基础上,结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多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湖南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目前已完成社会稳定性和风险评估。
3.为建立对包括项目法人在内的9类市场主体的全覆盖监管体系,规范水利工程市场秩序,2019年11月20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4月28日,与信用评价工作配套的评价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已有207家市场主体完成了注册工作;积极全面应用信用评价成果,在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将我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作为投标人信誉评分因素,拟把市场主体在水利部和我省信用等级的最低等级作为投标人评分标准,以达到联合惩戒目的;强化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完善项目法人考核机制,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将项目法人考核结果抄送组建项目法人的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并作为绩效考核、年度水利建设考核、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4.关口前移,及时主动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送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相关举报和核查处理情况,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三)反馈问题:厅党组对刘佩亚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够,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以案促改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将刘佩亚案件和十八大以来全省5起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腐败案件整理编辑,按照案例基本情况、个人忏悔录、警示剖析三个部分层层深入、深刻剖析,编印成《全省水利系统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部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将发送给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以身边反面典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在全省水利系统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营造以案促改、以案促教的浓厚氛围。
(四)反馈问题:推进政企事企改制脱钩不坚决、不彻底,没能从全局高度统筹有力推进,存在等待观望、好人主义倾向。“同体运作”的问题仍然存在,截至2019年10月全省水利系统仍有39家企业未完成脱钩。
整改情况:
1.省水利厅党组多次研究部署政企事企改制脱钩工作。3月17日,厅党组书记、厅长颜学毛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第一批脱钩企业划转和省水电设计院事转企改革工作,坚决按要求做好第一批脱钩企业划转移交工作;4月3日,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钟再群组织研究政企事企改制脱钩工作,强调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应脱尽脱;4月9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毅君召开专题视频会议,重点调度了水利系统“同体运作”问题整改工作,逐一分析研究解决尚未完成脱钩改制企事业单位问题,明确脱钩改制时间节点。
2.对厅直系统12家未脱钩企业,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厅直单位所属企业脱钩工作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目前,12家企业中有6家正常经营、2家处于半停业、4家歇业,资产清查等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
3.制定了企业改革脱钩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厅直系统10家企业改革脱钩方案已上报省财政厅,待正式批复后,按方案要求启动脱钩工作,设计院所属的2家企业的脱钩工作,已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告,建议与设计院整体转企同步推进。
4.市县水利系统27家未脱钩企业,已完成5家企业脱钩改制,还有22家正在推进。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脱钩改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冻结电子招投标账户、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等更严格的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脱钩改制,力求年底前完成15家企业脱钩,明年剩余7家企业全面脱钩。
(五)反馈问题:2016年-2019年,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等3家事业单位13名干部将其持有的资格证书挂靠在施工和设计企业;近期厅本级仍有3人违规挂证;省水利水电设计总院89人次,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45人次社保缴纳不合规。
整改情况:
1.3家事业单位13名干部挂证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省水电职院副处级干部汪某挂证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学院党委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厅本级3人违规挂证情况。经查,有关同志已于2019年5月完成了注销手续。
3.134人次社保缴纳不合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按要求提供了社保缴费证明、转注证明、调动通知等。
(六)反馈问题:招投标代理形成垄断。2016年以来省本级水利项目招标项目中,排名前三的代理机构代理比例较大。
整改情况:采取“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事后监管”的措施,聚焦解决“促进行业发展和兼顾中小型企业、鼓励优秀企业做大做强和保障公平公正”问题。
1.出台《关于建立统一开放招标代理服务市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门槛,采取资质认定、入围入库、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和做法来限制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我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
2.启动建设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监管能力;加强与省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协调,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市场中交易异常的行为及时处置,形成市场整体监督效应。
3.强化行业自律,借助行业协会力量,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执业行为,逐步打破行业垄断。3月31日,召开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座谈会,会议就招标代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状、预防招标代理垄断倾向等进行了讨论;支持招标投标协会、水利工程协会联合发布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公告、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等措施。目前,两协会已拟定《湖南省水利工程行业招标投标行为自律公约》(草案),下一步将督促会员单位和会员签署和遵守公约。
(七)反馈问题:一些招标人违规设置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整改情况:加强标前监管,解决统一规则问题,清除妨碍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的土政策、土办法。
1.对违反竞争中性原则、妨碍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文件、规定,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5月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11月前完成修订或废止工作。
2.对《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年版)和《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年版)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和固化信誉等其他评分标准,解决地区加分项目问题。目前正按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3.加强招标公告、招投标文件、招标结果的备案审查,指导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对违规设置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进行纠正,视情况予以责令整改等,对因把关不严导致投诉等严重问题的予以严肃追责。
4.畅通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事项。建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固化和规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中要明确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清理近2年内上级交办、下级报送以及信访、网络舆情等渠道反映的招投标问题线索和历史案件,形成《水利工程招投标问题线索或案件台账》。目前,全省水利系统共收集37条线索或案件,其中已完成处理22件,移交相关部门1件,正在调查处理14件,明确了销案期限,限时销案。
6.对某项目存在的招投标方面的问题,省水利厅于3月13日向某公司发出《关于做好专项巡视提出问题整改的函》。该公司对现场踏勘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投标人数量少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承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
(八)反馈问题:水利系统普遍存在设计招标走形式补手续的问题,为争取国家资金,往往先让水利系统设计院做可研初设,待国家资金批复下来,再走招投标程序。
整改情况:
1.争取将可研及初设等前期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4月27日印发了《关于加快2020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足额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前期工作编制单位,确保前期工作规范有序”;协调省财政厅落实水利前期工作经费,补助引导各地开展规划编制、项目前期等工作,近期将安排下达。
2.对水利系统近年来涉及招标走形式补手续的问题进行抽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提醒谈话和整改。
3.加强工程可研、初设、设计招投标管理,出台规范性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水总〔2020〕33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出台设计招标规范性管理制度文件,对市县水利部门开展可研、初设等招标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九)反馈问题:水利招投标“掮客”现象比较突出,“掮客”和招投标代理公司为特定关系人运作挂靠资质、组织围标串标,形成行业“小圈子”。
整改情况: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9家涉案单位予以立案调查。省水利厅负责查处的1家公司,基本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即将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拟纳入我省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对其余8家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案件予以指导和督办,所有案件力争年底前处理到位。
2.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围标串标问题。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围标串标成本,改进和优化评标规则程序,增加围标串标的中标难度,倒逼投标人“不愿围”“不值得围”,从源头上遏制围标串标行为。
3.加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平台和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议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设串通投标研判分析功能,对涉嫌串通投标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相关指标达到预警值,有关信息自动推送给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行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形成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
4.积极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最大限度解决评标专家地域分布不均、种类不全,易同地同化、近亲繁殖和横向围标、纵向串标等顽疾,有效降低“掮客”通过串通、围猎评标专家等非法手段获取中标的概率。
5.目前纳入全省水利系统《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有36家单位,其中纳入省级重点监管目录的有9家。下一步,将向各市州水利局通报我省水利系统第一批重点监管单位。
(十)反馈问题:转包违法分包禁而不绝,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频繁。
整改情况:
1.动真碰硬抓好违法案件查处,加快办理巡视交办的案件,对涉嫌转包的施工单位予以立案查处,力争年内全部处理到位。
2.开展全省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按照县级普查(10月1日完成)、市级抽查(11月20日完成)、省级重点核查(12月10日完成)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有关市县已对69个在建项目开展了市场行为检查工作。
3.结合稽察、日常巡查、飞行检查等监管工作,将存在进度慢、质量差、安全隐患多、人员变更频繁等问题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十一)反馈问题:标后远程视频监管系统未全覆盖,有的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积极应用远程视频监管强化施工现场监管的通知》,年内将所有国家或省规定的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纳入远程视频监管。
2.升级原有视频监管系统,与拟投入运用的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市场参建单位主要人员的考勤、工程进度等信息与信用评价无缝对接。
3.将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应用到我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中,参建单位上传的数据作为市场主体标后履约评价的主要依据,其成果应用到我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
(十二)反馈问题:工程设计变更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
1.加强初步设计审查,有效提升设计质量,减少设计变更,对重大设计变更项目,严格审查审批和报备。
2.下发《关于清理在建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监管权限对在建项目开展变更问题清理。经统计,目前相关市县对53个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进行了清查,初步发现1个项目存在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下一步省厅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同时继续清理违规变更问题。
3.对某工程变更问题进行核查。省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于2020年3月24日、4月16日,两次赴项目地督促落实整改,经查:项目法人于2019年7月10日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2019年7月-10月,省审计厅对工程进行了调概审计,按照调概审计时限要求和工程建设的需要,项目法人组织在9月-10月集中办理了10个相关变更,经审计审定后列入工程调概,但之后没有按相关规定及时完善程序和资料,变更管理不规范。目前,10个变更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十三)反馈问题:违法成本低,惩戒力度小,助长了招投标乱象。
整改情况: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所有投诉处理决定及时对外公开,接收所有市场主体、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2.积极落实“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确保失信信息共享、惩戒措施互认,对不良行为、黑名单进行失信曝光,及时将失信信息录入信用湖南等平台。
3.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区域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
4.对巡视交办的涉及围标串标刑事判决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规定顶格处理。
(十四)反馈问题:水利行业监督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存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要求,主动加强与省公管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沟通。
2.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统一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已组织12家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开展了施工、监理电子招投标系统测试,提出具体改进建议36条。
3.按照省公管办的统一工作部署和《关于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市场主体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十五)反馈问题: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存在监管职责空转、同体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
1.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职责的通知》(湘水发〔2018〕5号),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
2.制定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事权划分和责任分工相关制度,拟出台《关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事权划分和责任分工的意见》。
3.结合机构改革,做好洞庭湖治理项目法人后续交接工作,进一步理顺洞庭湖区项目管理职责。一是理顺项目法人下放后的管理职责,将法人下放后项目管理模式调整为“法人负责、县级监管、市级监督、省级协调”,并明确了各自职责,合力推进后续建设管理。二是指导县级法人加强项目管理,向四个县级项目法人发放了《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钱粮湖等三垸分洪闸工程建设管理资料汇编》《钱粮湖等三垸蓄洪工程项目法人下放资料汇编》等资料,指导督促县级法人规范后续项目管理。三是强化现场服务协调,积极履行协调服务职责,根据要求按月派出工作组赴现场开展协调服务,督促县级法人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编制月报通报进度,有效促进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
(十六)反馈问题:“放管服”改革后,在某种意义上,考核激励机制缺失,项目法人履职能力较弱,对标后履约、质量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整改情况:
1.加大项目法人培训力度,提升项目法人履职能力。项目法人培训工作列入《2020年水利厅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对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开展培训。
2.根据《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项目法人开展信用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抄送组建项目法人的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绩效考核、年度水利建设考核、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七)反馈问题:水利系统2016年实施电子招投标以来,施工、监理招标实现全流程,货物、服务招标还是半流程,个别市仍独立运行,异地评标还在探索。
整改情况:
1.年内出台工程总承包、设计勘测、咨询服务、货物(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文件范本,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水利工程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目前,已组织相关专家对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范本(初稿)进行了多轮讨论,下一步将加快相关文件范本出台。
2.督促相关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与省级系统限期完成对接。3月13日,对该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接事宜进行了督办,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月8日向市水利局反馈情况为: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数据规范2.0》等5个信息化建设标准及时做好交易系统升级和系统对接,实现省市两级的公共服务系统、交易系统、行政监督系统协调运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等。
3.积极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明确了省厅具体负责监管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范围,同时要求市州加强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积极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待省公管办《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出台后,将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十八)反馈问题:电子招标技术上有缺陷,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待加强。
整改情况:
1.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和项目负责人模块程序,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及时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提出的合理要求反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服务工作。
(十九)反馈问题:红名单多黑名单少,近三年列入黑名单的都是相关事件后被省纪委监委督办才列入。
整改情况:
1.在专项巡视过程中,指出“红名单多黑名单少”的情况后,及时暂停红名单评选和红名单加分,并对文件内容进行了挂网主动公开。
2.按照(湘府阅〔2019〕55号)文要求,积极参与省发改委牵头的《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工作,并在该办法出台以后,尽快实现水利行业有关红黑名单制度与该办法的对接。
3.避免“黑名单”与一般市场主体之间形成“真空”,全面启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动态纳入评价,将存在进度慢、质量差、安全隐患多、人员变更频繁等问题的市场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4.根据水利部和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二十)反馈问题:三级监管队伍建设与当前招投标严峻形势不适应,与全流程监管要求不匹配。执法人员人手力量不够,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强,系统培训少,监管手段单一。
整改情况:将加强监管队伍业务培训作为2020年省水利厅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了年度培训计划。6月份举办项目法人培训班,9月份举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培训班,以市州水利局分管领导、建管科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等为培训对象,指导市县水利部门开展专业培训,重点提升水利系统监管队伍的能力与水平。
三、持续推进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目前,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对一些沉疴宿疾仍需持续用劲。下一步,省水利厅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持续抓好整改整治工作,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整治工作全过程。在后续整改阶段,坚持整改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省委巡视工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整改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以系统治理为目标,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条对账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认真研究治本之策,有计划分阶段推进,常抓不懈、综合治理、跟踪问效、久久为功。把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作为巩固整改成效的关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建设就覆盖到哪里;整改推进到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形成固化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边整边犯,坚决防止整改过后又反弹回潮。
(三)坚持以巡视整改和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照巡视整改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用好整改整治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工作、实现全年任务目标、打好疫情防控战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整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水利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破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加快推进我省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5483372;邮政信箱: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人事处;电子邮箱:xszgbgs@slt.hunan.gov.cn
中共湖南省水利厅党组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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