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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20-01-07 16: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新晃县进行了巡视。8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新晃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晃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规矩、对党负责、对新晃负责的高度,对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照单全改,按照“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标准要求,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高位推动,即知即改。县委及时组织召开巡视整改调度会,将4方面意见细化为11个类别69条具体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县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新晃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全面发动,营造氛围。县融媒体中心、红网新晃分站—新晃新闻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通过转载三湘风纪网信息,全文报道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新晃县委反馈巡视情况。县委印发《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新晃侗族自治县的反馈意见〉和李激扬同志讲话、梁永泉同志表态讲话的通知》(晃委〔2019〕3号文件),将巡视反馈会精神传达至全县各级各部门。

  三是压实责任,逐项对账。印发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新晃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晃发〔2019〕9号),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办。

  四是综合调度,把握主动。县委常委、各分管县领导就牵头负责的巡视整改问题,对相关责任部门的巡视整改工作逐一进行调度,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县委书记梁永泉9次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其他县委常委就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巡视整改问题也进行了调度。

  五是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按照巡视整改“标本兼治”的要求,县委在抓好“当下改”的同时,积极制定“长久治”的举措,共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25项。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温差,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

  1. 学习贯彻不够深入,学思践悟上有差距。

  (1)具体问题:县委班子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要加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指示精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成果运用。二是制定《2019年度新晃侗族自治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已开展集中学习16次。在第二十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等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并结合新晃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具体问题:有少数县委常委在理论测试中回答问题不准确。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和研讨交流。共开展集中学习10次,研讨交流3次,参加主题教育闭卷测试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坚持逢会必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内容。

  (3)具体问题: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够系统,自学不充分,个别常委的中心发言材料准备不认真。

  整改情况:对不认真撰写中心发言材料的提出批评并退回重写。中心发言由中心组成员所在单位初审,县委宣传部审查把关。

  2.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不够,阵地管控有待加强。

  (4)具体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不够、操作性不够强,督促检查乏力。

  整改情况:意识形态考核分值提高到乡镇6分、县直单位7分。已修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6月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半年督查,年底将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年终督查。

  (5)具体问题:宣传标识不严谨。

  整改情况:4月和9月已开展宣传标识排查工作,对不严谨的标识进行及时拆除或更换。

  (6)具体问题:重要文件出现错别字。

  整改情况:对近三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两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错别字的文件予以收回,重新印发。认真执行《备案审查规定》,加强发文管理。

  (7)具体问题:自媒体发布内容审查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建立微信圈群“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并及时完善自媒体管理台账。开展互联网信息发布及安全知识培训会。共约谈违规发布内容的自媒体或微信群主20余人,责令自行解散微信群1个。

  (8)具体问题:2018年县电视台某记者连续2次擅自发虚假新闻,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扣除其绩效奖及罚款,并进行通报。同时,以案促改,加强对新闻记者的思想政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

  3.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执行上级政策不够到位。

  (9)具体问题:脱贫攻坚有差距。对“一律暂停采取分贷统还模式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要求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已将贫困户入股的小额信贷资金,退还给贫困户,由贫困户自行偿还给新晃农村商业银行。

  (10)具体问题:脱贫攻坚有差距。产业扶贫不精准,“一村一品”项目资金安排没有考虑村际间差异。

  整改情况:按《新晃侗族自治县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继续开展产业精准扶贫,并对全县2014-2018年度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运营状况按“六个一批”开展了全面排查。完成了3个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11)具体问题:脱贫攻坚有差距。部分群众把精准扶贫当成了“金”准扶贫,养成了“等、靠、要”的惰性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宣传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影响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二是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活动,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三是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12)具体问题:落实污染防治部署不彻底。老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建设不到位,大多数乡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二是2019年底前完成鱼市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禾滩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三是2019年12月完成全县10个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底完成全县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3)具体问题:落实污染防治部署不彻底。2018年全县PM2.5年均值超控制指标。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分析PM2.5年均值超控原因,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将扬尘防控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对部分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实施整改,按要求完成扬尘防控“6个100%”。

  (14)具体问题:落实污染防治部署不彻底。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我县被授予“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并完成了反馈的两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了自强纸业VOCs治理设施安装。二是完成了对涌泉和禾滩加油站双层罐改造的自主验收。

  (15)具体问题:落实污染防治部署不彻底。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2项意见中有10项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2项意见已完成整改并上报申请销号19项,剩余3项共性问题可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16)具体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

  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9月,2018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部完成;截至2019年11月,2019年政府债务化解任务全部完成。

  (17)具体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公益性资产有违规融资现象。

  整改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和资产的处置,强化增收节支,积极培植财源,隐性债务已整体纳入化债计划。

  (18)具体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一期)PPP项目暂停实施后,仍以该项目名义征收土地问题现象还存在。

  整改情况:根据湘财金函〔2018〕19号文件精神,新晃县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一期)PPP项目暂停采用PPP模式,而非暂停项目实施。根据形势变化,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

  (19)具体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化债方式单一,有月末国库存款余额不足的情形。

  整改情况:科学制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优化支出次序,优先足额保障 “三保”支出,2018年8月以来,每月库款保障水平都保持在安全系数范围内。

  (20)具体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扫黑除恶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多平台、多渠道、多方式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21)具体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治理手段和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黄赌毒等12项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将扫黑除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三是将“12345”与公安机关“110”进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能对接,对重点线索进行核查。

  (22)具体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对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乱象”治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依据12项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线索摸排检查。每月最少开展1次专题调度会。

  (23)具体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侦破案件数量不多。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全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9条,立案审查调查22人,公安机关破获涉恶个案15起。

  (24)具体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对个别历史疑案侦破不力,如近期的杜少平“操场埋尸”陈案,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整改情况:杜少平“操场埋尸”案件已查清,11月26日已向社会公布侦办结果,对以杜少平为首的13名涉恶犯罪成员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对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分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10人,已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

  (25)具体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有缺失。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方面文件不够;乡镇配备食品安全执法车不到位,部分乡镇有机构无人员;县一中和县城农贸市场等地存在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按上级要求统一明确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职能职责。三是县一中建立食品食材采购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所有学校食品食材堆放离地离墙10cm以上,达到防潮防霉要求。

  (26)具体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三大产业布局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产业规划。二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修改《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鼓励投资兴业的若干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六是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和问题,加强要素保障。

  (27)具体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农业产业化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农业产业规划。二是加强特色农业招商和开发。

  (28)具体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旅游产业发展滞后,没有形成品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滞后、行动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旅游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二是抓好抓实重点旅游项目开发。三是加强旅游项目招商。四是融入旅游营销平台。五是加快旅游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衔接,以文化旅游助推乡村振兴。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 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29)具体问题:集体决策程序欠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深入学习《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办法》(湘办发〔2010〕21号)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30)具体问题:集体决策程序欠规范。部分县委常委会议题过多,参会人员没有时间充分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县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等政策。二是规范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申报及会后落实督办管理办法。三是科学安排,合理精简常委会会议议题数量,坚持会前广泛听取意见,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严格决定执行。

  (31)具体问题: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个别项目未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就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常务会对项目建设进行补议,对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

  (32)具体问题: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个别工程仅以“调度会”的形式决定。

  整改情况:2019年4月29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11个村供水工程进行了补议。

  (33)具体问题:一些项目前期论证、科学决策不充分。黄牛文化产业园建设耗时较长,投入较大,但因融资受限无法继续。

  整改措施:一是终止实施黄牛文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二是调整规划加快柏树林食品工业园建设,切实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4)具体问题:一些项目前期论证、科学决策不充分。城东物流园建设耗时较长,投入较大,但因融资受限无法继续。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园区整体效益。三是完善配套设施,加快物流园项目建设。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等建设项目有效推进。

  (35)具体问题:一些项目前期论证、科学决策不充分。教育小区设计标准过高。

  整改情况:对于教育小区设计标准,县委、政府进行了多次研究,根据实用、够用、节约的原则优化设计,减少投资。同时整合项目资源,实现教育小区效益最大化。

  (36)具体问题:一些项目前期论证、科学决策不充分。新建中医院项目设计体量过大,形成较大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县健康医疗集团。二是对新建中医医院项目设计进行优化。三是对县健康医疗集团西院区进行科学功能布局。

  (37)具体问题:一些项目前期论证、科学决策不充分。城北鼓楼广场商业街建成两年多至今没有产生效益。

  整改情况:建成了佳惠生活广场,形成商业龙头,已营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与城北开发力度,建设城市新的商业中心。

  (38)具体问题:60周年县庆的部分项目仓促决策。城市景观亮化项目在施工中才进行询价。

  整改情况:该项目已审计完毕。

  (39)具体问题:60周年县庆的部分项目仓促决策。县庆主会场项目工程变更手续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每次变更都已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晃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进行了现场论证。二是加强政策与业务培训,精准把握与落实政策。

  2. 干部选用监督管理不到位。

  (40)具体问题:选人用人程序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县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超机构规格配备的8名干部已消超免职,对3名干部违规取酬的资金进行退还。三是强化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和《怀化市公务员调任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不疏漏。

  3. 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41)具体问题: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二是实施“发展青年农民党员专项计划”,改善农村党员结构。三是开展“头雁培训”工程,不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

  (三)作风建设存在短板,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方面。

  1.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2)具体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县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配备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县纪委县监委空缺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已全部配备到位。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空缺的问题,目前已选调9名人员,剩余2名纳入2020年公务员招录计划。设立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公安局工作组,组长已配备到位。

  (43)具体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未以县委名义出台巡察工作规划,未集中组织学习今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已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召开的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并贯彻落实。

  (44)具体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对凉伞镇党委等5个党组织扶贫领域的专项巡察,没有形成反馈材料。

  整改情况:已形成反馈材料并完成反馈。

  (45)具体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巡察工作目前仅完成全覆盖任务的35%,未对乡镇党委开展过常规巡察。

  整改情况:目前已巡察41个党组织,已完成67%。在2021年县委换届前确保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对11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分四轮完成。

  (46)具体问题:层层传导压力不够。个别乡镇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少和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不够;个别单位党组对巡察工作认识不高。

  整改情况:已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和警示谈话,并由问题所涉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不主动配合巡察工作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再次梳理全县已巡察单位出现的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7)具体问题: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第四种形态运用过少;2017年以来查处的建设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为零。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加大了第四种形态运用力度,已办理第四种形态案件19起。对问题线索再梳理,对三大攻坚战、建设工程领域以及信访举报进行重点研判分析。在审计监督方面完成工程项目结算审计129个。

  2. “四风”问题比较突出。

  (48)具体问题: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会议活动。确保2019年各级会议活动减少30%以上。二是严控会议规模、规格、时间和经费。三是严制各类文件简报。四是严控检查督查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49)具体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单位仍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处理8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50)具体问题:少数单位存在违规评比,乱发奖金现象。

  整改情况:对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评审费进行追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3. 关于部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51)具体问题:部分干部有不愿、不敢担当的情况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正向激励,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二是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有效疏导减压。三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52)具体问题:有的干部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群众长期上访。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由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查处。

  (53)具体问题:教育小区项目贷款不能有效拨付使用,影响工程进度。

  整改情况:新晃县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的80%拨付到位,学校9月1日如期开学。

  (54)具体情况:经投公司不能兑现为新坪村在规定期限内办好预留安置地的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证的承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处理。目前,还在处理中。

  4. 关于廉政风险点较多的问题。

  (55)具体问题:扶贫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2017年至2019年9月,县纪委监委共查处扶贫领域索拿卡要案件28起,党纪政务处理26人。

  (56)具体问题:工程项目领域乱象较多。违规招投标、超概算超预算结算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防止随意变更设计和调整概算,堵塞工程管理漏洞。

  (57)具体问题: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30日前全县所有土地出让金已全部收缴完毕。

  (58)具体问题: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存在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未及时收回和县财政局拨款购买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等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9月,财政对民营企业借款已收回。县财政局拨款购买资产已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59)具体问题: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县财政局2017年虚列支出转定期存款。

  整改情况:虚列支出转定期存款属于账务处理错误,2019年5月17日已整改到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2019年9月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湖南省四毅软件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化建设。

  (60)具体问题:经投公司2019年报销渣土清运费15万元发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完善了相关手续。

  (61)具体问题:工投公司有使用现金报账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金报账进行“回头看”、“回头查”。二是健全财务报账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培训学习。

  (62)具体问题:经投公司与经晟公司所签钢材合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企业高管和财务人员深入学习贷款资金使用政策。二是建立贷款资金使用会签制度,严格按照贷款用途规范使用。三是对相关人员由县纪委监委进行警示谈话。

  (63)具体问题:工投公司以公司名义作担保签订借款合同。

  整改情况:责令已退还转贷获得利息差额部分。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再发生。

  (四)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问题

  (64)具体问题: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还不太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直单位和乡镇工作作风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三是下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组织处理5人;四是加强班子政治建设调研,将干部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纳入班子政治建设范畴;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和《新晃县纪委监察系统“监督日”工作制度》。

  (65)具体问题:一些本县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够。

  整改情况:工业方面,加大招商力度,做大做强钡化工产业,同时加快现有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优势资源开发产业化、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农业方面,一是以产业扶贫为依托,实施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二是加强基地建设。三是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四是积极支持产品研发。五是加强产品营销,提升品牌效益。政策方面,修改完善《关于鼓励投资兴业的若干规定》。

  (66)具体问题:有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机制,加强推进力度。二是对标对表,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加大部门协作,搞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四是注重管理,强化调度督导。

  (67)具体问题:县二水厂建设中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调查核实,厘清责任,按照程序办理。

  (68)具体问题:工业园区建设质量还不太高。

  整改情况:一是调区扩区有序推进。二是坚持“一主一特”,培育壮大支柱产业。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能力。四是出台《新晃工业集中区鼓励投资兴业的若干政策规定》,改善营商环境。

  (69)具体问题:项目招标制度执行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所有依法招投标项目均纳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二是统一发布招标投标信息。三是统一投标保证金管理。四是严格规范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五是取消业主评委。六是加强制度建设。七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预算法》。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阶段,新晃县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省委杜家毫书记在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五轮、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毫不松懈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县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二是着力推进整改。制定时间表,坚持清单管理,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对后续整改进行专项督导,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切实提升整改质量。一是提升工作标准。严格对标上级标准要求,明确相关工作开展的政策依据和管理规范,既确保整改完成目标任务,又为今后工作树立标杆。二是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监督,严肃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确保问题整改从严从实、公开透明、持续高效。三是定期进行“回头看”。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整改过程中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及时做好解释沟通。

  (三)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制度建设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以巡视整改建章立制为抓手,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二是推动改革发展。用好巡视整改这份“体检报告单”,深刻认识自身建设和发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精准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着力破解阻碍新晃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用好巡察利剑。借鉴省委巡视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人情风”等方面的问题整治,加大对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打牌子”“提篮子”以及教育、卫生、金融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0745-6222650;邮政信箱:怀化市新晃县行政中心1号楼A座1#信箱;电子邮箱:xhxwb163@163.com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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