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28日至5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湖南农业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7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从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高度、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上,充分认识到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重要性。
1.学校党委班子全面提升巡视整改的政治站位。反馈会议结束后,学校党委召开了7次党委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并召开了党委巡视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专题对照检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全体校领导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和整改任务。
2.全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分别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党务工作例会、新学期工作部署会,按要求以党内文件形式向所属二级党组织传达了巡视反馈意见,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反复强调整改要求,着力将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全面整改工作上来,为贯彻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全面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夯实了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学校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小组,由党委办主任任组长,纪委、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督导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体系,系统研究、周密部署、加强督查,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为巡视整改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1.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学校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包括党委4个方面、33项整改事项,逐项明确责任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2.建立健全整改责任体系。在整改过程中,明确了由学校党委负总责,各牵头校领导分工负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并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作为各二级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严格督查督办,确保整改成效
整改落实阶段正值暑假期间,为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学校党委规定有整改任务的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须在完成整改任务后方可休假,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的动态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可检查、可验收、可评估,确保省委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不够突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答错率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校党委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立足不断提高师生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一是举办了全校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
二是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征文、演讲比赛,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是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党务工作例会,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四是已多次邀请校内外专家做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并充分利用湖南省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平台,进一步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
五是10月底前,学校将采取抽查学习笔记的方式,对校、处级干部自学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检查。
2.关于“党委落实‘立德树人’、‘ 教书育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有差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做到层层明晰责任、条条督办落实,做到可检查、可考核,扎实推进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
二是党委会专题讨论研究“创建一流本科教育”问题,强调要把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以本为本”(以本科教育教学为根本),推进“四个回归”。
三是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的氛围。在新学期工作部署会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强调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基本职责。提出学校将进一步突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鲜明导向,开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工作调研,发掘典型人物,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加大对教书育人工作的表彰力度,引导激励教师主动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
四是开展了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五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师系列讲话,学校专门组织编印了《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学习手册,全校教职员工人手一册。
六是对思政课教学计划进行了修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两课教学任务,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强化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地位和引领作用。
七是修定《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坚持教书与育人并重,自觉宣传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八是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题,举办青年教师“四项”全能竞赛。
3. 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设立了校党委教师工作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的要求作为新教师入职、教师职务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将师德师风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人物、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教学名师等请进培训课堂。举办了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在培训的集中面授、网络研修两个模块中设置了师德师风专题,并结合教师节的宣传教育活动,邀请了国家级教学名师王金发教授、浙江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陈庆章教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周游教授来校讲课,通过名师培训,新进教师进一步掌握了先进的教学方法,坚定了做“四有好老师”的理想信念。
三是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以本为本,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9月5日学校党委务虚会上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起草了《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本科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巩固保障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教职员工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暂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经商办企业行为,确保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
五是修订了《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实施办法》,12月底前完成《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的修订和《湖南农业大学加强课堂教学监控与检查规定》的制定工作,从制度上保障课堂教学规范和要求的落实,严格落实听课制度,加强教学纪律约束,严肃问责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六是完成了《湖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南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稿)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工作,12月底前行文实施。新文件明确要求,在教职工入职、培训培养、晋升发展、荣誉推选等工作中,全面落实师德师风审查机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
4.关于“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辅导员工作制度。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农业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是充实辅导员队伍。通过各种方式,新增了12名辅导员。
三是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上半年选派了9名辅导员参加湖南省辅导员专题培训,8名辅导员参加了湖南省辅导员上岗培训。7月11—13日举办了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培训班,邀请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以及其他高校专家、优秀辅导员就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座,提升辅导员队伍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系列培训和锻炼,常徕获全国第十届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马若龙获2017年湖南省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
四是强化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起草了《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安排专项经费对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场地进行全面改造,并添置、更新心理咨询专业设备;建立并实施心理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制定了网格节点人员安排表;每两周组织心理学教师开展1次课程教学研讨活动,每月组织全校心理专干参加1次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水平,1名教师获得全省多媒体课件大赛一等奖;在学生中开展了师生心理论坛活动,组织了校园心理情景剧比赛,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全面提升了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认识。
五是强化“校园贷”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了“校园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校园贷”摸底排查,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做到主动干预、持续防范;9月13日,在新生开学第一天开展了“防范新型网络犯罪”宣传活动,为新生上了防诈骗的第一课。
六是强化学生的“三观”教育和学农爱农服务“三农”意识教育。出台了《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细则》,把“三观”教育、“三农”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构建贴近学生思想实际的思政课教学体系,不断创新“乡镇之声”进课堂组织模式,邀请乡镇一把手围绕‘乡村振兴’主题给学生讲课;积极发挥组织育人作用,进一步利用好党校、团校等平台资源,丰富大学生思想教育内容和形式;将国防教育、入学教育、主题教育、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育、毕业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主题班会、主题演讲、社会实践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专家及杰出校友报告等,切实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励他们志存高远,树立学农爱农服务“三农”的远大理想,立志为乡村振兴贡献青春与智慧。
5.关于“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省委组织部请示今年下半年如期召开中共湖南农业大学第九次党代会,配齐调整党委领导班子,优化班子年龄结构。
二是学校党委在8月9日召开的党委会以及8月30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强调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担当意识,要求严格落实《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中关于“议事范围”“议题确定”的有关规定,由党政办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会议主持人负责,严把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会议程序的审核关。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的会议议题须属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中所列事项,由党政办对会议议题及相关决策方案进行初审并提出具体意见,报校党委书记或校长进行审定后方可上会。凡属分管(联系)校领导权限范围内能决定或者解决的事项或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一律不予上会。
三是根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学校发展目标以及“双一流”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湖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以收入分配改革为重点的校院两级纵向放权改革,健全与完善校院两级决策、人事、财务、资源及收入分配等权力体制机制。下一步,由校党委副书记卢向阳牵头,在2019年学校处级干部调整前完成内部机构设置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权限,明确校院两级权责利。由曹福祥副校长牵头,在2018年上半年启动了深化校院两级收入分配模式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019年出台《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人事与收入分配实施办法》。由陈岳堂副校长牵头,在2018年下半年启动校院财务管理体制改革,2019年出台《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由段美娟副校长牵头,于2018年上半年启动了学院治理结构改革,2019年出台《湖南农业大学学院工作规则》,进一步提升学院管理水平,促进学院办出特色。
6.关于“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行政办公会规则不够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完成对《湖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补充、细化相关内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二是完善并落实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强对会议议题属性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对此,学校党委在8月9日召开的党委会上已经明确,由党政办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会议主持人负责,严把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程序审核关,正常情况下不得临时动议;责成工作人员今后如遇议题属性发生变化的情况,须在会后将会议内容及时誊写在所属会议记录本上。
三是修订《湖南农业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举办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党政联席会程序规范、记录完整、档案齐全。
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7月26日的校党委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党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委副书记负直接责任,明确由周清明书记总管意识形态工作,卢向阳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出台了《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压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依据《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每年对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应用到党建评估和目标考核结果中。
二是12月底前完成《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强化教学纪律约束,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
9.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2月底前制定《湖南农业大学网站管理办法》,对全校各级网站的管理体制与职责、网站设计规范、网站技术规范、网站内容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9月21日邀请相关专家来校作了题为“网络安全法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提高了全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是9月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对各二级网站进行了检查,查摆了各级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二级网站限期进行整改。年底将组织开展二级网站建设评比工作,且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的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
10.关于“选人用人方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湖南农业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考察识别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二是责成组织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干部资源分析,摸清干部队伍现状,为选人用人工作做好资源储备,当好学校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三是进一步营造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从严查处打招呼、拉选票行为,形成不能拉票、不敢拉票、不愿拉票的选人用人工作长效机制。
11.关于“部分干部任用公认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校近年来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都是在公开竞聘会议推荐票数入围(超平均得票数前三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考察情况,最后由学校党委会讨论、投票表决来确定。造成部分干部公认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参加竞聘的人数较多,导致票数相对分散。为此,学校党委拟修订《湖南农业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干部任用的高公认度。
12.关于“‘近亲繁殖’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学校师资队伍水平,启动《湖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培养培训办法》的修订工作。鼓励专任教师报考校外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学科的研究生,从严控制教职工报考本校在职研究生。
二是进一步提高新进专任教师外缘比,原则上新进专任教师的最高学历为外校学缘(本校特别优秀的博士除外)。
三是坚决降低新进人员中的亲缘比,从严把关职工近亲属进校程序,除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外,取消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来校工作的所有优惠政策,凡进必考,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择优录用。
13.关于“‘三超两乱’消化缓慢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15号)中“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高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的相关规定,启动了机构设置调研工作,拟严格按照湘政发〔2018〕15号精神和编制部门规定要求,对机构、岗位进行科学设置,合理控制干部职数。
二是取消校长助理岗位,免去校长助理职务。
三是免去了现任副处级组织员、副处级纪检员兼监察员的职务。鉴于总会计师和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岗位是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设立,予以保留。
四是撤销了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免去了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职务。学校目前有离退休党员518人,为加强离退休党员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成立了离退休党委。
五是就19名编外人员担任正、副科级职务的问题咨询了上级部门,确定编外人员能否聘任为科级管理干部由高校自行决定。
六是向上级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对个别人员办理转干、录干的程序进行了查实,均符合政策并按程序办理了手续。
14.关于“某学院在行政办公会上决议党支部设立事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该学院在行政办公会上决议党支部设立事项对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责令该教工支部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推选支部委员。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该学院党组织建设,已撤销该学院直属党支部,成立了学院党总支部,下设3个党支部。现已按程序选举产生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三是举一反三,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对所辖党支部委员选举事宜进行了排查,学校对各二级党组织所辖党支部委员选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支部委员未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均已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推选。
15.关于“党支部书记配备不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二级党组织已在8月30日前将党支部书记按要求配备到位。
二是在《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对“选优配强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机关处室及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应兼任其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
三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学校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共计221人于9月12日参加了全省高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培训,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职的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16.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开展了所辖党支部2017年以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学校组织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梳理。
二是学校党委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查找各党支部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
17.关于“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互评环节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党委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开展了所辖党支部2017年以来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双述双评”等活动开展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学校组织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梳理。
二是学校党委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建立台账,进一步发现各党支部在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双述双评”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
18.关于“某学院发放党员开会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了该学院发放的党员开会津贴。
二是已责成该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做出深刻检查,对学院党委在全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是已对该学院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19.关于“个别学院部分党支部没有按计划组织学习党章党规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学校党务工作例会上通报了相关情况,责令相关学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对全校二级党组织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发现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
三是修订完善学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党支部工作纪实的要求在指标体系中得到全面体现。
四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0.关于“有的预备党员延期转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认定了该名教师的党员身份,其本人已在支部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二是学校责成该名教师党员所在学院时任党总支部书记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就疏忽该名教师党员转正一事向学校组织部作出深刻检查。
三是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增强党组织对党员发展、转正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学校组织部将加强对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落实,管党治党不够严格方面”的整改情况
21.关于“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方面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党委办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调部门,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二是7月7日起,在全校各二级单位开展了办公用品费、打印复印费、公务用车费、工作餐费“四项经费”支出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四项经费”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执行定点制度、预算控制、报账手续齐备、各级部门审核、审批、监管到位等方面细化相关要求,杜绝各种漏洞的发生,加强廉政风险的防控。
四是坚持每年10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大会,每年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五是实行财务报账纪检、审计实时在线监督。
2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5年以来拟提拔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情况和处理意见进行重新梳理,对5人中已经提拔的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推迟其正处级任职时间半年,并责令其再次写出深刻检查;对当次未提拔的其他3人,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3.关于“管理松弛,法纪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1名领导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先后给予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诫勉谈话,给予1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通报批评;对6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点名批评,进一步促进了工作作风的好转。
二是集中排查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情况,并将6人违规在企业兼职的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省委组织部,对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清退并收缴违规兼职期间所得报酬;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湖南农业大学处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规定》。
24.关于违规报销餐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相关单位、当事人清退了在差旅费中违规报销的餐费和超标准的住宿费,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对公款旅游的3名干部,按规定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追缴违规报销的住宿费和差旅补助,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名副院长在全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是对超标准同城接待和超标准报销科研课题验收会议经费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2016年,学校某二级单位接受了某局为期一天的检查,中餐安排的工作餐,晚餐由该单位予以接待,存在同城接待问题。鉴于当时尚未出台同城不予接待的规定,学校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名干部2016年超标准报销了3个课题结题验收会议费用,学校党委已责令该课题负责人将超支费用退回了学校财务,并对计财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是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
25.关于“2015-2018年,个别单位存在虚报发票套取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核查。
二是在全校各二级单位开展了办公用品费、打印复印费、公务用车费、工作餐费“四项经费”支出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清退了违规经费。
26.关于“津补贴、加班费等发放名目繁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规依纪,对发放的津补贴、加班费进行了客观务实的核查、鉴定,制定了清退方案,对违规发放的款项进行了清退,除1名离职出国人员未退以外,其余全部退款到位。
二是启动了《湖南农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全校津补贴发放,杜绝各种漏洞。
三是对部分学院用自筹经费“鼓励(奖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问题开展专项清查,防范廉政风险。
27.关于“2016-2017年,有的单位将基建维修费违规打入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18年9月1日起,改变原来基建维修项目经理承包制的做法,由后勤集团自行组织材料采购和人员施工,进行成本核算。对于项目负责人采用固定薪酬待遇加项目阶梯效益提成的方式。
二是后勤集团正在调研筹备成立物业公司,把基建维修项目纳入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化后,按照企业运作模式,以法人合法资质参与工程项目招标以及财务结算。
28.关于“2017年,将国际交流中心维修项目拆分成3个项目,避免公开招投标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湖南农业大学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和《湖南农业大学基建(修缮)工程招标实施细则》,规范工程标段划分原则,杜绝任意拆分项目的情况。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财务预算和项目统筹管理意识,对同批次属性相同的修缮维修工程进行统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对学校各二级单位自筹经费开展建设的项目实行同质化管理,扎实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标段划分和施工现场监管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对后勤、基建领域的监督管理。探索在后勤集团党委设置纪委,加大监督力度。
29.关于“门面等出租管理混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对学校授权给后勤集团签订的合同范畴、类别全部重新进行了梳理。
二是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后勤集团的门面,门面招租由后勤集团提出申请,报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后按规定程序组织招租。
三是净化学生宿舍园区环境,除直接服务学生的维修、洗衣、送水等项目外,其他门面在合同到期后逐步收回,由学校统筹安排;学生食堂衍生部分门面由后勤集团作为学生食堂统一管理。
四是责成相关单位与“库堡”门面承租方酒业公司重新谈判,要求酒业公司在9月底前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酒业公司与转租经营户明年9月1日门面租赁到期后,与学校后勤集团终止合同,若想继续合作,需按程序重新确定经营项目和租金,签订新的合同。若酒业公司不同意学校意见,则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针对相关单位对“库堡”门面监管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洽谈与签订合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根据《湖南农业大学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班子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已责成学校工会于5月12日按原合同金额收回2015年少收的租金5000元,退回2016年坐支的零时工加班费。9月5日学校党委会决定关停工会超市,一个月内收回现超市用房改作学生活动用房,并于9月10日在校园网上发布了关停超市的通知。
六是出台《湖南农业大学拆迁安置市场管理办法》,加强对拆迁安置市场的管理。
(四)关于“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30.关于“上轮巡视指出学校‘近亲繁殖’突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学校师资队伍水平,启动《湖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培养培训办法》的修订工作。鼓励专任教师报考校外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学科的研究生,从严控制教职工报考本校在职研究生。
二是进一步提高新进专任教师外缘比,原则上新进专任教师的最高学历为外校学缘(本校特别优秀的博士除外)。
三是坚决降低新进人员中的亲缘比,从严把关职工近亲属进校程序,除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外,取消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来校工作的所有优惠政策,凡进必考,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择优录用。
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15号)精神,对下一轮处级机构和岗位设置进行优化,确保科学合理。
五是取消校长助理岗位,免去校长助理职务。
31.关于“上轮巡视指出某学院违规代收代管学生培训费存入私人账户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20日注销“代收代管学生培训费”的2个私人账户。
二是在7月20日召开的暑假工作布置会、8月30日召开的学校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学校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实施“三不”政策:不将学历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捆绑;不参与合作办学单位的各类收费;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2018年暑假学校成教自考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会议精神,未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均由其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成教自考新生开学,只收取了经物价部门审批的学历继续教育有关费用。
三是重新签订合作办学合同。为确保技能培训质量,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与合作办学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约定进行风险管控和质量监督。
32.关于“对上轮巡视交办某学院领导违规收取论文答辩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党委已于2017年9月就该学院违规收取答辩费问题对2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由于上一轮巡视发现违规收取论文答辩费一事时,所涉学生均已毕业离校,部分毕业学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联系不上。尽管该学院已积极联系学生退回违规收取的论文答辩费,但至今仍有1名学生因联系不上尚未退款,1000元费用已交学校廉政账户。
33.关于“上轮巡视发现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抓好《湖南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二是在全校各二级单位开展办公用品费、打印复印费、公务用车费、工作餐费“四项经费”支出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开展了所辖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学校组织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梳理并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发现各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是对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为期两个月的整改落实正值暑假,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点问题,学校出实招、求实效,破难题、建机制,解决了一些问题,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巡视整改不是过关,集中巡视整改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学校党委将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坚持不懈抓好有关后续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规定的完成时限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一是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二是重点抓好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快整改工作进程,确保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在2018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三是对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紧盯不放,逐步加以解决。
(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积极构建巡视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党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举一反三。一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为遵循,加紧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进一步用制度规范权力、严肃纪律,真正建立健全起一整套管长远、治根本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对已经制定和完善的27项规章制度和形成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强化追责问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地生根、落实到位。
(三)巩固成效、以改促建,大力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学校党委将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校改革发展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以巡视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一是深入查找和解决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查找和解决涉及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突出精准发力,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617690;邮政信箱: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湖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邮政编码:410128;电子邮箱:nongdajijian@hunau.edu.cn。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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