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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汝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10-30 11: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28日至5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汝城县进行了巡视。7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汝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树牢“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确保要求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一)以最坚决的态度彻查彻改。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新时代巡视工作的“纲”和“魂”,深刻认识到巡视是政治巡视,整改是政治任务,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的生命线,解决问题是巡视工作的落脚点,巡视整改不仅要每题“必答”,更要“答出高分”,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从思想和行动上实现由“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县委主动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巡视整改监督检查组,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按照“分门别类、分田到户”的要求,由县委常委牵头领办,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对每项整改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县委领导带头抓、带头改,县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动、亲自督促,经常到县整改办现场办公,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实有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具体抓、具体改,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推进有序。

  (二)以最迅速的行动立行立改。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巡视反馈当日,迅速组织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工作相关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反馈意见;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了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先后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会议、11次整改工作调度会,做到了及时部署、及时推进、及时调度、及时落实。对于巡视反馈的问题,实行“一天一报告”“一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机制,巡视期间已经整改到位的,持续跟踪、巩固成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说立行、马上整改;对于需要时间解决的,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整改中发现的新问题,专题研究、及时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销号归零。

  (三)以最有力的措施严抓严改。坚持见人见事见底,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见到成效”的要求,把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动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做到反馈问题不清零不放过、干部士气不提振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汝城形象不扭转不放过。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整改任务进行跟踪调度,采取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围绕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研究部署、工作进度、实际成效等方面,多次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方面

  1.关于“汝城县委没有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示范带动。制定下发了《2018年县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等文件,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3次学习活动,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专题,目前已结合讨论成果出台了《关于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汝城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意见、办法。二是抓宣讲培训。举办濂溪讲坛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活动,邀请省委讲师团成员来汝宣讲。三是抓自学交流。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制定了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微心得征集交流活动,目前收集县委中心组成员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心得体会38篇,调研文章30篇。

  2.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和贯彻上氛围不浓,劲头不足,学习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讲力度,抓好教育培训。创办“新时代农村晚上讲习所”,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深入到各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选派到省市参加培训、举办集中轮训班等形式,实现县处级领导、科级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轮训全覆盖。二是加强督促指导,营造浓厚氛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各乡镇、各机关口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指导。征订编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口袋书》等资料发放至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做一评”、微宣讲比赛等活动,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专题专栏。三是开展理论测试,提升干部能力。组织670名干部参加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的在线学习,通过率96.84%。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03人集中进行党的政治理论知识测试,测试成绩良好。

  (二)“落实精准扶贫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不够有力”方面

  3.关于“扶贫政策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全面停止了分贷统还小额贷款业务,永富公司与扶贫小额分贷统还贷款投向不合规的企业分别签订了《合同终止确认书》或《还款承诺书》,已收回578万元。二是规范管理防控风险。成立了汝城县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重点产业资金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摸清底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收、展、换、核、抵、打”等办法妥善处理,建立完善了信贷管理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重点对低保户清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方面和重点问题开展全面自查,逐村逐户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制定落实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深入学习和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论述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作印发宣传培训资料26000册,通过学习准确把握上级脱贫攻坚精神实质。围绕项目资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方面的政策,集中开展了县级培训3次、乡镇培训78次,进一步提升了政策把握运用能力。

  4.关于“工作措施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保精准。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精准识别梳理摸排和动态调整工作,确保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进一步精准。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清零行动,并对相关涉农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了清理清查工作,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等一系列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对照标准找差距。对2017年审计发现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先后开展了全县交叉大检查、动态调整大核查、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查找涉及贫困户收入、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满意度等四类问题,并实行“问题台账”销号制。三是强化执行抓落实。对疑似不符合搬迁条件“原址重建、简单位移”和住房面积超标的对象进行逐户核实,核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四是精准施策促增收。多渠道多形式拓宽就业门路,完成1286人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结合实际出台非贫困户危改补助政策,确保非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五是严肃问责明纪律。针对在贫困户识别中存在的优亲厚友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或组织处理,已处理到位。

  5.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扶贫资金进行专账专户管理、物理隔离、独立核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将资金拨付由事前审核改为事后报备制,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清理1-2年内闲置扶贫资金757万元,重新安排用于精准扶贫。二是全面完成改厕任务。2018年3月,已全面完成2017年度贫困村改厕计划1507户,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财政投资性建设项目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对2013年以来全县财政投资性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清查,自查清理出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已全部整改清退到位。四是扎实推进建章立制。修订和完善易地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简化扶贫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建立健全催办制度,定期开展存量扶贫资金清理,强化对乡镇的联系和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用实。

  6.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反思并妥善处理东山村问题。对超标准、超范围建设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将超过贫困村验收标准要求的原来列入建设计划的文化小广场项目进行了调整,调减计划投资金额966.6万元。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对严重超标准建设的37户坚决予以清退。二是抓好产业就业。调整优化了《汝城县农业产业奖励补助实施办法》,开展“人人有技能培训”“脱贫攻坚课堂”,新增贫困劳动力就业459人;支持发展“扶贫车间”150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975人。提供公益岗位1286个,实施光伏电费补助1900户,委托企业帮扶2253户,解决了3107户低收入贫困人口持续增收问题。三是压实各级责任。要求县级领导每周下乡3天以上,确保所联系乡镇、村和贫困户脱贫过关;要求驻村干部、工作队、村主干对所驻村的贫困户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包干区域贫困户脱贫达标,验收达标;要求结对帮扶责任人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户脱贫负责,不脱贫不脱钩。四是严格奖惩考核。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把督查考核结果与结对帮扶责任人、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推动工作落实、干部作风转变。五是切实转变作风。深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确定每周五为扶贫日,深入开展“懂政策、知民情、解难题、守底线”“日访夜谈”等活动,推动县乡村各级干部进村入户,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贫困户、非贫困户两手齐抓,对困难群众实行救助全覆盖,增加临界线非贫困户收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政府债务存在风险”方面

  7.关于“政府债务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债务增量。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出台了《汝城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汇编》,指导规范“借、用、管、还”行为,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在上级专项资金内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科学安排各项支出,统筹调配有限财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二是调优债务结构。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有效延长了债务期限,减轻了利息负担。严格执行省里对电力债券借款问题的整改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提前兑付电力债券借款。加快推进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等融资平台转型,通过将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有偿转让给转型后的平台公司,剥离部分政府债务。三是减少债务存量。有序推进土地出让,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着力推动政府闲置资产处置,积极发展优质产业,筹措偿债资金。

  8.关于“债务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汝城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程序,进一步织密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笼子。二是严格审批流程。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严禁新上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今年新上的汝城钨矿“三供一业”、汝城县七中教学楼建设等项目均严格按规定审批,未新增政府债务。全面实行财政预算资金集体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行计划管理、集体研究、统一调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财政投资性建设项目资金专项治理,严格政府性债务资金审批管理程序。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力度,严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决算关。

  9.关于“偿债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建机制。成立汝城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0名精干力量负责日常工作,保证全县债务管理工作高效运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制定《汝城县政府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推进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积极探索偿债风险紧急兑付机制,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付息为重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二是挂图作战明任务。出台《汝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五年行动方案(2018-2022年)》,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偿债资金筹措责任、目标和措施,计划每年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增收节支等措施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三是转变方式强动力。坚持发展与化债两手抓,着力推动生态农业提档增收、绿色工业提质增强、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大经济蛋糕,强化偿债能力。截至9月底,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25万元,为市目标任务数的89.6%,总税收60291万元,同比增长34.31%;总税比为85.49%,同比增加14.89个百分点。计划在2019年,启动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工作,着力实现政府债务资金收支平衡,确保不发生财政资金断裂风险。

  (四)“践行新发展理念有偏差,经济发展总量不大,结构不优、质量不高”方面

  10.关于“财政收入偏低,非税收入占比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园区载体作用。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高宏路、兴科路等园区路网工程基本完工,建业路口标准厂房建成使用,园区的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和产业聚集效应明显增强。二是积极培植财源。进一步发展金融服务业,汝城新阳村镇银行顺利开业。建立产业引导机制,着力扶持三鑫电化、和思生物等生物科技企业以及镭声电子、合生电子等先进制造业。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建立健全财源考核机制,与各征管部门和乡镇签订收入目标管理责任状,切实加强财源建设项目管理。成功加入“郴州市重点财源税源企业动态管理系统”平台,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税收的监控,严防“跑、冒、滴、漏”。截至9月份,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县新增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6家,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25万元,为市目标任务数的89.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5.49%,同比增加14.89个百分点,非税占比为13.05%,财政收入质量显著提高。

  11.关于“龙头企业不多,实体经济发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先后与红星美凯龙、北京舜天金元、三一集团、中国联保等63个大型企业接洽,达成意向投资项目32个,签约落地13个。二是突出培育龙头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示范社1个、绿色食品6个、无公害食品2个。三是加快建设产业项目。扎实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今年全县安排重点产业项目70个,其中新建项目28个、续建项目42个、已开复工52个、开工率为74.29%;全县列入市级重点产业项目14个,总投资139.5亿元,年计划投资30.7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16.8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4.75%。四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重点实施了商用液晶显示、邑金矿业二期、双氧水加工二期、圣君药业等30个新型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双联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0余个。积极组织银企对接,达成对接支持资金1.96亿元,积极指导中湘钨业、湘粤电力等企业做好上市申报工作。

  12.关于“骨干财源裹足不前且新型财源项目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巩固壮大骨干财源,做大做强有色金属、金融服务、房地产和水电等传统行业,截至9月底,四个行业缴税3.73亿元,同比增加1.39亿元,增长率为59%。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及时安排并拨付产业引导资金4525万元,着力扶持三鑫电化、镭声电子先进制造业及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大力培育旅游、民宿经济、温泉酒店、健康产业等新兴产业,长安生态城旅游文化产业园、罗泉综合开发、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截至9月底,全县完成税收总收入60291万元,同比增长34.3%,其中重点企业完成税收44131万元,同比增长24%。完成税收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11家,同比增加8家。银行、矿业、小水电、房地产等传统行业税收占比为62%。其他行业完成税收2.3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工业制造业缴税2813万元,同比增长174%;批发和零售业缴税7462万元,同比增长13%,新兴财源项目规模不断扩大,税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13.关于“园区经济发展缓慢运行机制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已到位6025.87万元。积极推进水、电、路、气等必要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着力完善教育、医疗、商贸等配套服务。二是深入开展招商选资。今年以来,园区接待各地客商51起,新签约钜创光电、泰康制衣、相遇工艺品等产业项目8个,积极与东莞电子协会沟通协商,已于9月10日与首批10家入园企业正式签订合同。三是加大产业培育力度。积极引导和思生物、三鑫电化、金瑞祥等企业升级改造,长鑫食品、格涛光电、宋尚服饰等项目竣工投产,汇莱食品、双氧水二期、玉成石材等项目开工建设。四是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行项目入园“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大力开展银企对接、用工招聘、产品促销、送戏进园区等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三乱五霸”行为,营造更优环境。截至9月底,入园企业达109家,其中规模企业32家;完成工业总产值418520万元,同比增长7.39%;完成园区规模增加值46173万元,同比增长7.82%。

  14.关于“汝城县对现行政策运用不够,项目谋划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度明确任务。实行“每月调度、每月通报”的争资立项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问题。制定了2018年争资立项工作方案,力争全年争资30亿元以上,在去年基础上增长10%以上。二是紧贴政策储备项目。加强项目库建设,目前全县列入三年滚动计划项目238个。三是把握重点提升成效。全县上半年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5.64亿元,争取新增置换债券额度4.2亿元。兴永郴赣铁路项目责任单位中铁二院贵阳分公司来我县进行了现场踏勘,初步拟定了汝城境内设站事宜,完成了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正式列入了《湖南省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总投资29亿元的钨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项目,于7月19日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专家组评审。全县上半年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5.64亿元,争取新增置换债券额度4.2亿元。

  (五)“执政理念有偏差,存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部分民生问题没有得到重视”方面

  15.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牢,负债建设‘形象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投资项目管理,杜绝负债建设。对《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查内容和举债问责条款。对全县201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摸排和清理甄别,停建项目20个,暂缓实施项目9个,调减投资规模项目48个、撤销项目2个,压减投资金额21.15亿元。二是坚持产业发展为先,优化项目结构。2018年安排县级重点建设项目120个,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分别压减36.77亿元和14.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中,产业项目投资66.3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74.0%;政府投资调减为3.3亿元(主要投向扶贫、民生、环保项目),仅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68%。三是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将适宜办学的用于化解大班额,新增学位3250个,超额完成化解大班额任务。采取招商引资产业化发展的方式盘活2号楼、3号楼;对地处老城区商业繁华地带的单位闲置资产进行分期处置,用于化解政府债务。对已建成的广场、景观大道、游园等项目,结合“三创”工作进行合理利用,改造为全民健身、免费停车场等民生设施,缓解城区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配套设施不足的矛盾。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坚决杜绝新上大马路、大景观、大游园、大广场项目,防止超规模建设。

  16.关于“对有些基本民生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是脚踏实地抓整改。积极推动自来水改制。完成了对县自来水公司2003年至2018年5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调查工作。投入3000多万元实施旧城区管网改造二期工程、桂枝岭水厂扩建工程和与县第二自来水厂(北控水务)互联互通等项目。解决了卢阳镇上屋场、下屋场两个自然村群众实际困难,实施的农网改造项目、主体为6公里通组公路的通达工程已全面完工。另一方面是聚焦短板惠民生。把水、电、路、讯等基本民生保障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着眼全县民生投入薄弱环节和领域,进一步摸排疏理,深入结合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今年以来,解决5.6万人安全饮水,实施农网改造49个村,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公路项目352公里,新开通讯基站11座、宽带网络用户1.75万户。

  (六)“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17.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党组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县委和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乡镇党委需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二是强化措施落实。以县委书记名义下发83份党的建设工作督办函,对全县32个单位和乡镇开展党的建设专项检查,要求各党委(党组)对标县委及时完善议事范围规则程序并抓好贯彻落实,全县81个党委(党组)对(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充分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推动建章立制。印发《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共汝城县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出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县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及抓制度执行,进一步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18.关于“协调沟通不到位,县委常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四个意识”,树牢“一盘棋”思想。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主要领导与常委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交心交底、互通有无。坚持县委常委会成员周工作安排、月工作调度,县委常委会工作碰头会等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研究重大事项时坚持事前沟通、会前商量、提前通气,促进班子的和谐与团结。三是认真查摆问题。对照近年来工作履职、作风建设、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检讨和剖析陈向华系列腐败案产生原因,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县委常委会和全县各党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主动认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取得了预期效果。

  19.关于“政治生态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净化政治生态圈。认真总结反思近年来汝城县政治生态不健康的原因和教训,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及时约谈班子成员和各党委(党组)书记。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全力维护县委班子团结。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坚决执行末位表态、程序记录等制度。三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维护纪律刚性约束。切实抓好《中共汝城县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集中整改,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热情高涨。

  (七)“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方面

  20.关于“农村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顿。排查出22个软弱涣散村党支部由22名县级领导联系开展清理整顿。组织7个督查组对全县217个村进行全面督查,加强业务指导。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村党组织运行及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评估排查和党组织分类定级考核工作,23个村党组织被评为D类,5名被定为不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予以调整。大力实施“头雁培训计划”“农民大学生计划”“双培双带”工程,推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年龄和文化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强化制度。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编写党支部“五化”建设顺口溜,不断健全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少于2000元/月标准,村主任和其他村主干按照省定1:0.9:0.7比例进行提标,逐年提升村主干待遇。出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暂行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督察、考核管理,不断提升村支“两委”战斗力。

  21.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指导督查常态化。严格落实基层党建“3+2”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要求,全面推行问题整改“五单制”,对限期整改后仍没整改到位的采取组织约谈和诫勉等措施,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严格起来。要求各单位对标县委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二是严格问责反思常态化。县委对执行民主生活制度不严格的党组织在全县进行通报,县委组织部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提醒约谈或诫勉谈话。结合巡视反馈意见,陈向华系列腐败案、段旭斌、黄晓文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等问题,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认真反思,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定《2018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学习计划》,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坚持每月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进行督查指导,组织开展党的政治理论知识测试,推进了理论学习常态化经常化。

  22.关于“党员意识不够牢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办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分层次组织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参加了轮训班。二是密切干群关系。在全县深入开展“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暨“我家有党员,带头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凝聚党心、汇聚民心、赢得民心。三是牢记党员身份。汲取段旭斌、黄晓文案的深刻教训,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脱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要求每名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志愿服务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开展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到农村“双报到”服务,唤醒党员意识,积极为民解忧,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八)“执行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方面

  23.关于“任人唯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出台《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县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树立支持干事创业的鲜明用人导向,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二是坚持“崇德修身”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把“崇德修身”作为选人用人重要标准和重要内容,注重从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分析识别干部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把德行高、修为强作为衡量干部的首要标准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全程留痕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工作纪实、“一报告两评议”、离任审计等制度,加强选人用人全方位全过程“痕迹管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突出解决以人划线、任人唯亲的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突出解决个别人说了算代替集体决策的问题,为解决任人唯亲等不良现象奠定了基础。

  24.关于“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合理使用不同年龄层次的干部,不违反规定划定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退线改非”,坚决不搞“一刀切”。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坚持对拟提拔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对过去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不到位的任用决定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出台《关于改进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选拔任用乡科级领导干部操作流程。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根据调任职位、调任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调任工作,确保调任工作规范有序。出台《汝城县干部责任清单、成绩清单和问题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强化干事创业用人导向,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25.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多方联动,推进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落实组织、人社、编办、财政等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杜绝“混编混岗”问题。目前,各单位对现有混编混岗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按岗位设置要求予以回归,做到不漏人、不隐瞒、不作假。二是严控编制总量,盘活编制存量。充分发挥编制“龙头”作用,落实“超编单位只出不进、平编单位先出后进、余编单位按计划进人”措施,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着力在盘活编制存量上下功夫,管好用活现有编制和人员,切实解决县直单位超编的问题。三是实行信息共享,强化联合管控。严格干部职数管理,坚决做到不超职数配备、不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不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对在事业单位违规设置非领导职务并配备干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九)“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律建设不到位”方面

  26.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县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议题占70%;制定《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县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责任清单和操作手册;县委书记黄四平到任以来,对常委单位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向14名县委常委会会议成员和70个党委(党组)直接交办党的建设工作任务,开展谈心谈话108人次,做到谈话提醒全覆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注重以上率下示范效应;开展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严厉问责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抓学习、带头讲党课。用好“红色沙洲”“濂溪书院”等廉政教育基地,结合陈向华、段旭斌等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弘扬汝城红色文化、理学文化、廉吏文化。三是强化政策执行。支持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三转”,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员)分工的通知》,对“三转”不到位的单位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落实纪检干部“四不”机制,建立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片区工作机制,与乡镇纪委片区相对应,实行“1+1+N+N”的工作模式。对县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安排,明确县纪委书记不再联系相关工程项目;县委组织部长不再分管政府工作,并向市委进行了请示报备。

  27.关于“‘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各级党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陈向华系列腐败案、段旭斌案等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谈话函询、提醒约谈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压实“两个责任”。今年来开展谈话提醒1796人次,其中处级干部50人次、科级干部844人次、一般干部902人次。省委巡视以来,县纪委开展谈话函询27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9人次;县委组织部开展谈话提醒80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建立健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台账》,今年来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置138、109、11、3人次,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科级干部,提请分管县处级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组织生活制度,压实“两个责任”,促进各级党组织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

  28.关于“日常监督执纪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能力,选优配强干部队伍。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队伍,组织公开选调2次和推荐考察3次,选调29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相互轮岗交流6人次;高频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工作能力。二是整合力量,实行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行县乡纪检监察和派驻机构工作一体化,设立4个片区工作组;将派驻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组织人事关系等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委管理,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明确乡镇纪委绩效考核由片区工作组负责。今年以来,片区立案、结案同比分别增长92.2%、129.0%,其中3-8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信访举报40件,积极参与片区办案,自主办案数同比增长87.5%。三是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针对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三转”不到位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全部整改到位。四是持续加压深化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对个人信息不全、承诺书未签字等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交办函督促整改到位。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对违规套取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问题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进一步延伸金融领域以权谋私问题专项整治监管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6人次存在漏报、信息不全等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和金融领域以权谋私个人事项报告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出台《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以权谋私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的补充规定》,全面清理、取消全额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完善国库拨付管理、大额资金异动申报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流程、防范风险。

  (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干部作风不扎实,重点难点工作推进缓慢”方面

  29.关于“存在套取项目资金问题、收受红包礼金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专项治理。及时督促清退违规收送的红包礼金,开展拒收拒送红包礼金承诺活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开展财政投资性建设项目资金专项治理,对套取项目资金的乡镇和相关单位,由县财政局下发交办函,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对乡镇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约谈,进一步严明专项治理整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套取项目资金,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等14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等2个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对向陈向华送礼、赠送礼金数额较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并给予组织处理;对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突出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下发通报4期。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出台《关于修改〈汝城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汝城县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性建设项目管理。

  30.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看齐抓治理。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清退各类违规资金,采取纠正、停建、清退等方式,全面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和相关项目。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等14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牵头对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进行财务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全县各党委(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和交办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对清理整治工作核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约谈或问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下发通报4期。四是坚持立行立改。撤销了县财政代管账户,账户余额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管理局。坚持“人随编走,钱随人走”的原则,公务支出全部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核报。对财政代管账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违规资金予以清退。在清理整顿办公用房中,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责令5个县直单位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下发通报2期。采取纠正、停建、清退等方式,全面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和相关项目。对违规使用车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取消县领导相对固定用车,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使用台账,违规单位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相关责任人已问责处理到位。五是健全长效机制。摸清全县公车信息,并逐一登记造册,保留车辆202台、取消车辆218台。出台《汝城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汝城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31.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出台《关于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汝城县干部责任清单、成绩清单和问题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注重在扶贫工作第一线、项目建设最前沿、急难险重任务中提拔重用一批、记功表彰一批、追责问责一批干部,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二是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刻剖析原因,针对打非治违工作,建立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督促分管县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出台《汝城县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跟踪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目前工作热情高、业绩效果好,各方面都表现优秀又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大胆重新启用;对有些不是因个人主观原因而造成失责、失职的干部,组织上主动为其担当免责,用过硬举措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开展城市建设打非治违“百日攻坚”活动,开展集中强制拆除行动10次,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6处,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712平方米。出台规范城乡集体土地个人建房的实施意见、城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存量分类处置实施意见,建立管控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规范建设秩序。

  (十一)“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3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遵纪守法集中学习教育;开展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陈向华等系列腐败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集陈树娇、黄春林、陈建兴等人忏悔书,开展警示教育。编印《以案释纪》600册,发放到全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各乡镇各单位,教育干部汲取教训、自警自律。制定出台《2018年县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内容学习计划》《2018年全县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家风家训家规等内容的学习宣传力度。二是突出日常监督。今年来开展谈话提醒1796人次,其中处级干部50人次、科级干部844人次、一般干部902人次。对今年1-7月涉及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科级干部,提请分管县处级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对4个乡镇、4个县直单位涉及26个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形成了督查通报。严厉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市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4人向县纪委监委主动交待问题;出台《汝城县教育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四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新修订《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审核。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审计监督,目前已开展省五建集团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跟踪审计和城乡供水工程跟踪审计。

  33.关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投标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取消了业主评委。推行电子化招标,取消了现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质材料,2017年至今,没有发现一例邀请招标。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4个乡镇、4个县直单位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直接发包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严厉处罚,均在“信用郴州”平台上进行了发布。

  34.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查快办巡视移交信访件。受理办结115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其他处理,追缴资金19.27万元,退回村集体及群众资金18.5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1.23万元。二是发挥部门职能助推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村级监督检查和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县审计局围绕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开展审计监督。针对“互联网+监督”平台比对发现的民生资金存在死亡人员冒领问题,县纪委对各民生资金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进行集中约谈。三是严格执纪问责。今年全县扶贫领域立案111件,办结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组织处理104人,追缴违纪资金239.28万元,开展违纪资金集中清退活动2次。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29件67人,下发通报12期。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完善了《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民生资金管理制度10余项;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定期公开村级财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5.关于“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相互交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复核审查泉水新农贸市场开发商朱光仁问题。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并结合市纪委市监委调查交办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新调查核实;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取证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时跟踪督办,坚决整改到位;对该案调查取证程序不到位、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题予以问责处理。二是复核审查“斗山村电商物流园、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等涉恶问题。斗山村电商物流园问题已由公安机关进行了治安处罚;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案的嫌疑人何某雄因故意伤害罪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人员不构成犯罪免于刑责;同案人员何建某,2018年因涉嫌一起涉恶案件被依法批准逮捕。三是广泛开展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印制《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致全县群众一封公开信》等资料进行大力宣传。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内部督导机制》《汝城县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等制度,形成强大合力。五是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犯罪;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营造了正气充盈的社会风气。

  (十二)“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方面

  上轮巡视反馈的“政府债务余额总量巨大,负债率畸高”“产业发展基础依旧薄弱”和“机关作风没有得到改善,‘四风’问题突出”等问题,在本轮巡视整改一并进行,均已完成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县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决心不变,坚持一抓到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任务落在实处,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力度不减,形成常态长效。坚持“改问题”和“建制度”相结合,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抓好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围绕选人用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从根上解决问题、净化风气,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劲头不松,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脱贫摘帽目标,按照真脱贫、脱真贫要求,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17925人脱贫、28个贫困村退出、历年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摘帽。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抓实“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注重培育实体经济,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努力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紧扣人民群众需要,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规范农村建房、厕所革命“三大行动计划”,推进大气、水源、土壤等“三大保卫战”,办好自来水改造升级、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扶持创业就业“三大民生实事”,抓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三项重点工作”,让群众有更多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抓发展的实际成效,努力交出一份省委认可、群众满意的高分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5-8268077;邮政信箱:郴州市汝城县新行政中心A440室,邮政编码:424100;电子邮箱:xwxszgb@163.com。

 

  中共汝城县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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