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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10-30 11: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27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湘潭市进行了巡视。7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湘潭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巡视整改定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和“试金石”,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做到“三个坚决”的具体体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迅速周密部署。4月2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通报及立行立改意见后,市委常委会议于4月26日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7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巡视问题后,又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要求、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8月15日,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再强调、再调度、再推进。9月6日,市委常委会议对全市深化巡视整改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9月18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民之家”和梦泽山庄项目巡视整改方案》。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谈文胜,市政协主席周放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江南任副组长,其他承担整改任务的市级领导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陈忠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参照省委做法,成立市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卫兵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廖桂生任副组长,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巡察办。曹炯芳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研究部署、调度推进、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并带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谈文胜同志和其他市委常委及其余四大家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带头整改。

  (三)压紧压实责任。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意见逐项分解,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各整改责任单位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组织召开市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市巡视整改督查汇报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专题会等,具体研究和调度安排全市巡视整改工作,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巡视整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的,加强沟通协调、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任务交办机制。对整改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进行任务交办、跟踪督办。四是建立情况上报机制。开设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专报,加强与省委巡视整改办、省委第二巡视组的衔接汇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方案报送、信息报送等工作。同时,做好巡视整改宣传报道工作。

  (五)狠抓督查督办。制定了《湘潭市巡视整改督查工作方案》,组建3个巡视整改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流访谈、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和巡视整改问题进行集中督查核查,并跟踪督办。实施整改落实台账管理和问题销号制度,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动态掌握整改情况,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市委明确要求,对巡视成果应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上缺乏实效的问题

  (1)具体问题:学习思想理论流于形式,存在选择性学习、应付式学习等问题。

  整改情况: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讲师团等单位组建联合督查组,对全市16个系统、78家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出台《关于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流程》,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建章立制。狠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开展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闭卷考试等活动,市委党校、市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

  (2)具体问题:党员干部思想老观念、行动老一套的现象等没有明显转变。

  整改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委党校主体班、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异地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主题征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二是强化干部挂职锻炼,新选派16名干部到北京、上海挂职。三是选树和推荐一批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学习《天津市委对8名市管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情况通报》,对9名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予以问责处理。四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抓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2.关于在做实上结合湘潭实际践行不够的问题

  (3)具体问题:一些重大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没有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精美湘潭”建设注重“显绩”,忽视城市综合竞争力。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调整项目,对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投资计划进行大幅调减。二是优化设计内容,对各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化、景观等必要性不强的设计内容统一进行调减、优化。三是完善决策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双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的办法》。四是突出民生项目,在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和国省预算内专项资金申报上,优先选择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小学校、医疗健康养老、停车设施建设、交通节点改造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项目。

  (4)具体问题:城市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追求项目推进,忽视群众意愿和利益。

  整改情况:雨湖区、岳塘区制定出台了征拆矛盾纠纷调处办法,开展征拆“回头看”反思教育、典型案例警醒教育、征拆回访等活动,科学铺排并依法审查征拆项目,压缩征拆规模,慎审新增项目,已化解一批涉征诉讼、涉征信访件,依法依规补偿被征拆对象,清退超标准发放的征拆经费,正在抓紧办理失地农民社保。

  (5)具体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缺乏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作为。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已完成“富力城”项目涉绿违建低层建筑、违建古镇的拆除,并开展了复绿工作,同时,强化问责追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关于思想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彰显的问题

  (6)具体问题:一些领域和单位忽视理论学习,忽视思想阵地建设,缺乏用新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对负面思想抵制不力。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思想阵地建设,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书记专题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观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主动权。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方面

  1.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7)具体问题:政治意识、看齐意识不够强,有的决策与中央要求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将“市民之家”项目调整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大剧院建设,取消入驻“两个中心”行管人员工作用房,压减投资规模。调整梦泽山庄项目功能,将其改建成一所全日制的公办学校和一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

  (8)具体问题:党内政治生态净化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对各县市区党政正职政治建设的考察,在此基础上,组织对全市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政治建设进行全面考察调研。二是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操作细则及流程,规范干部动议环节,加强和规范听取分管领导意见环节,强化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三是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全市各单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9)具体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和班子不团结问题有所表现。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二是制定出台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办法,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制度。三是开展党(工)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督查,推动党(工)委、党组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四是抓实落细“党建领航工程”谈心交心计划,严格落实谈心交心制度。五是结合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对班子不团结、不胜任现职的干部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调整。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0)具体问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市化债办,出台《湘潭市坚决打赢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的工作方案》《湘潭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问责暂行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通过向上争取置换债券、增强融资担保能力、筹措偿债资金、清理整合融资平台等方式,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11)具体问题:在污染防治方面,采取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蓝天保卫战,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湘潭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信访件办理“回头看”及重新销号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督查和验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快湘钢污染整治,目前,湘钢3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成投入使用,2个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扫尾,5个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二是加快大唐湘潭电厂污染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完成四台机组的超低排改造。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已完成水源地保护项目10个,正在整改1个。四是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治理项目3个,正在整改3个。五是加快推进岳塘区竹埠港工业园易家坪片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六是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认真落实《2018年湘潭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工业污染防治“飓风行动”,加快推进扬尘污染整治“亮剑行动”、打击非法挖山采石“利剑行动”等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秸秆垃圾禁烧、餐饮油烟治理、散乱污整治、散煤治理、VOCS治理整治。

  (12)具体问题:在精准脱贫方面,有的单位存在识别不精准、措施不精准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识别不精准的问题,认真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一是对全市尤其是雨湖区、岳塘区等非脱贫攻坚重点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回头看”“回头查”。二是对应进未进的贫困户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逐一上门调查核实,对家庭真正困难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户进行识别。三是严格按照村民主评议、村级公示、区县级审核、贫困户清退告知书及贫困户签字等程序,清退贫困人口。四是整合扶贫、民政、人社、卫计、教育、住建等部门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实现行业数据共享,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及时进行数据比对核实,进一步提高识别精准度。

  针对措施不精准的问题,加强分类施策。一是在紧盯脱贫年度任务、逐一落实“一户一策”的基础上,雨湖区、岳塘区等无脱贫任务的地区对已脱贫贫困人口的“一户一策”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确保稳定脱贫措施到位。二是加强扶贫专业培训,印发《湘潭市脱贫攻坚读本》,加强业务培训。三是出台《湘潭市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暂行)》《湘潭市市派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帮扶队管理办法》,强化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管理。四是落实行业扶贫措施,督促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享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稳定脱贫措施和政策落实到位。

  (13)具体问题:抓实体经济和产业建设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实体经济、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实施《湘潭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湘潭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企业投资承诺制试行办法》等系列政策。二是强化项目落地,成立园区工作暨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领导小组、产业项目建设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园区2017年以来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落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亿达九华高铁新城总部经济区、京东“互联网+”等25个重大产业项目列为首批重点协调推进项目,对新松机器人、通瑞汽车等15个产业项目、45个问题进行集中交办,9月份已集中开工50个重大项目。三是创新开展产业链建设,在汽车制造、机器人、海工装备等18个产业构建产业链,在精品钢材及深加工、槟榔产业等产业搭建16个产业联盟,推进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四是扎实推进县市区、园区产业发展,坚持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协同发展的原则,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做强做优县域和园区主导产业,壮大县域和园区经济实力。

  (14)具体问题: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创新引领方面,一是优化创新政策环境。制定出台《湘潭市科技人才成果转化资助和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湘潭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方案》等政策文件。二是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11个项目列入省“五个100”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居全省第三。截止8月底,列入省“五个100”的11个重大科技项目完成投资16.675亿元,研发经费投入3.61亿元。三是搭建校地融合平台。以驻潭高校专家教授为主体,遴选一批科技特派员(特派专家)进驻企业、下到农业生产一线。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基地10余家,100多家企业与高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达成产学研合作项目54个。支持市校共建重点科创平台。四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落实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改革措施,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成果转化产业化。截至8月底,获批2018年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个,“湖南省百项重点专利转化计划”项目40个,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18项。五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今年第一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达70家,居全省第三,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幅度预计达40%以上。

  开放崛起方面,一是狠抓招商引资,围绕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抓招商,引进500强项目12个。二是做强中小外贸主体,市商务局与信保湖南分公司签订《关于搭建全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的协议》,免费为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购买出口保险。三是搭建对外交流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德国汉诺威工业展、东盟博览会柬埔寨展等多项国际经贸交流活动,正在重点筹备11月份在上海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四是加大对县市区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力度,助推县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的问题

  (15)具体问题: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对好干部标准特别是政治标准把握不准,任人唯亲的现象仍较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干部预审工作,要求在呈报干部调整方案时,对属于领导干部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提拔重用等应履行报批手续的,做到应报尽报、从严审批,解决凭亲疏关系用人不正之风的问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对领导干部近亲属任职不符合回避原则的,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选人用人决策程序。二是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严格把关,下发《关于6起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方面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针对市委第五轮巡察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严格执行《全省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巡视(巡察)检查整改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对涉嫌违规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16)具体问题: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三超两乱”整治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子女违规提拔重用问题尚未得到纠正。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出台《关于树立以事业为上选人用人导向实施办法(试行)》,确定勇于改革创新、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稳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等六类实绩突出干部作为“重用或提拔”重点对象。二是严格把好干部“动议”关。规范工作流程,重点对干部动议环节进行把关,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把握好干部动议的时机。规范初始提名,按照“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三是深化“三超两乱”治理工作。开展“顾问”“助理”等违规设置职务的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加大暂时单列超配干部消化力度,已完成全市单列超配的处级职数摸底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党政分设,已对事业单位党政分设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四是对涉嫌违规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17)具体问题:园区和平台公司增设机构、自定职位、自主招聘、“萝卜招聘”等禁而不止。

  整改情况:一方面,精简园区人员数量。集中清理清查园区编内人员身份及列编情况、编外人员合同签订、长期借调人员等,加快园区人员精简工作,湘潭经开区已清退长期借调人员30人,昭山示范区机关人数降至242人。另一方面,推进平台公司人员精简。制定《市管投融资公司精简机构人员工作方案》,目前,4家市管投融资平台公司已对机构进行了精简,确定了人员精简方案,年底前精简246人。

  (18)具体问题:消化湘潭高新区超职数班子成员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于8月底废止了相关聘任文件,对相关人员不再续聘,解除聘任关系。对刚性消超的对象,由湘潭高新区党工委妥善安排工作,在下一步干部调整中,逐步予以消化。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9)具体问题: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深入查找在践行初心和使命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持续整顿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召开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对75家市直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三是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农村、社区等八个行业系统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和党支部星级评定办法,完成301个党支部“五化”建设市级示范点和韶山市全域试点考核验收工作,首批确立175个五星党支部。四是首次采取县市区之间、园区之间、市直行业系统之间相互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五是强化问责追究,对在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省、市党建核查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党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追责。

  (20)具体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大开展帮扶整顿力度。二是在全市部署开展村(居)“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排查整顿工作。三是继续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头雁”工程和“十百千”行动计划。四是将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纳入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

  (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1)具体问题: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管党治党比较宽松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频繁发生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震慑不够,处理偏软。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和改进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立案查处了石鼓镇班子“塌方式”腐败问题;严肃问责了湘乡市潭市镇9名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和土特产的案件;约谈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陋习问题不力的7个县市区园区的纪委书记和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责成雨湖区、岳塘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22)具体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向发力,全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1-9月,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04件次,立案994件,结案7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1人,分别增长114%、56.3%、61.2%、50.5%。共留置干部20名,其中副处级2名。二是抓好中央、省委巡视信访举报处理。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立案26件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立案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案件查办。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四风”问题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了违规审批富力城建设项目的问题,一次性问责干部6人,其中县处级5名;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99件,增长60%,党纪处分人数增长89%,问责3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追缴资金1455万余元,同比增长280%;严肃查办了市档案局私分单位创收款等问题,一次性处理10名干部,其中处级干部7人;对市旅游外侨局3名不收手不收敛的正处级干部实行“断崖式”处理。四是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坚持上下同步、一体推进,市级启动三轮巡察,完成两轮,共发现问题459个,立行立改问题83个,移交了一批问题线索。

  2.关于“四风”问题较严重的问题

  (23)具体问题:重痕迹、轻实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有增无减。

  整改情况:出台《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关于规范召开全市性会议的有关规定》《中共湘潭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文件要做到少而精、重实效,会议要做到严格控制规模、规格和时间,不断提高文件、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文件、会议审批把关,切实精简文件、会议。7月-8月,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同比减少19.46%,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同比减少28.92%。

  3.关于廉洁风险仍突出的问题

  (24)具体问题:个别机关工会截留门面费。

  整改情况:该机关制定了清退违规发放福利和补助的工作方案,对有上级文件和政策依据的,属于正常工作、正常活动和工会规定的,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说明;对属于超标准、超范围不合理支出的,坚决予以整改清退。

  (25)具体问题:湘潭经开区违规出借资金给民营企业。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协商、出具法律意见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加大催缴力度,全力收回出借资金。

  (26)具体问题:雨湖区建设局保留已撤销单位账户作为“小金库”,雨湖区财政局与税务部门违规套取资金。

  整改情况:已对该账户资金往来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账户予以注销,对账务进行合并,将账上剩余资金转入国库集中支付往来账户。针对违规套取资金的问题,成立专项调查组,冻结有关单位账户,除拨付工作经费外取消该单位其他一切报账,对相关责任人员,市纪委已立案调查。

  (27)具体问题:违规用地问题潜伏严重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处置湘潭经开区低价出让土地问题,对41宗低价出让土地进行分类处置。二是解决昭山示范区变相低价出让土地问题,已与相关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协议》和《备忘录》。三是积极处置闲置土地,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去存量土地“两年行动”工作的通知》,采取收回、置换、限期动工等方式分类处置,目前,已完成处置102宗,其中收回37宗、置换1宗、督促开工64宗。四是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由市政府法制办对已非法转让实施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国土、规划、工商、税务、发改、住建等部门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的通告》,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28)具体问题:工程领域违规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牵头进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回头看”,对涉嫌违规项目进行调查处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9)具体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然多发。

  整改情况:2018年以来,全市共受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230起,立案17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人。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反映基层腐败的有关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和问责力度。目前,巡视交办的有关问题已全部办结。加大“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推广和应用,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着力发现并查处扶贫攻坚、扫黑除恶、惠民资金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五)巡视组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方面

  (30)具体问题:部分单位涉嫌违规发放奖金、补贴。

  整改情况:五个单项奖励已完成清退,对各单位涉嫌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进行了清理清退。

  (31)具体问题:县市区、园区涉嫌违规发放征地拆迁工作奖励经费。

  整改情况:各县市区、园区已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征拆工作奖励经费进行全面清查,予以清退。

  (32)具体问题:对某机关食堂餐厅予以财政补贴,对领导干部超标准餐补。

  整改情况:5月份起对领导干部餐补按照机关干部标准,进行统一规范,7月份起对该机关食堂餐厅停止财政补贴。

  (六)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方面

  (33)具体问题:司法腐败仍然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或有办“三案”嫌疑的案件进行梳理摸排,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部署司法鉴定机构自查,责令7家鉴定机构限期整改。二是集中开展案件评查,对30件可能存在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对被评为不合格案件的,督促启动检察抗诉程序。三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存案较多、执行质效不高的问题,部署开展“百件执行案件专项督导活动”。四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在政法系统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四类情形,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违纪人员从严处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市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持续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做到“三个坚决”,不折不扣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持续深化整改,严标准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按照“所有问题牵头抓、具体问题突出抓、面上问题深入抓、个别问题专题抓、历史问题担当抓、复杂问题全力抓”的要求,一一对照整改,逐条对账销号。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督促尽快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不达要求不销号;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

  (三)落实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住“关键少数”,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四)着力建章立制,构建深化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根源病灶,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以制度固化整改措施和成效。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长期坚持并上升为制度机制;对制度不完善、有漏洞、效力不强的,及时修订完善,形成一整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发生。

  (五)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市委市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打赢“三大攻坚战”、产业项目建设、创新开放、民生改善、党的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实效促发展,以发展成果体现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55577085;邮政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巡察办314室;邮政编码:411100;电子邮箱: xtswxubdck@sina.com。

 

  中共湘潭市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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