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28日至5月3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株洲市进行了巡视。7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株洲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提高站位抓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湖南反馈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听取本轮省委巡视情况时的讲话精神,始终站在“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来认识巡视整改工作,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做到真整真改、严整严改、彻整彻改。
(二)坚持落实责任抓整改。7月20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落实到10名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和12家牵头单位、46家责任单位。市委常委会成员带头认领责任,带头找症结挖根源,带头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建立“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整改方案”的整改模式。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38个问题,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牵头整改,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深挖拓展,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既立足治标落实“当前改”的举措,又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目前,市级层面已出台学习、会议、财务、意识形态、巡察、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招投标、驻村帮扶等制度35个,正在出台制度11个。
(四)坚持严格督查抓整改。建立督查问责制度,对重点问题特别是需要持续整改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市委联系领导加强对炎陵县、茶陵县巡视整改工作的督导指导。市委常委会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9次,其他牵头市委常委会成员召开调度会20余次;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督查领导小组开展全面督查4轮,常规督查每周1次,对12个整改不够到位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对1个认识不高、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有力地推动了整改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实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有差距。
(1)关于存在未真学“走过场”、未深学“两张皮”、未常学“一阵风”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茶陵县、炎陵县有县级领导和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在发言材料或党课中出现明显错误的问题,责成茶陵县委、炎陵县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通报批评。茶陵县委组织全县学习,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炎陵县委对全体在职县级领导近三年来的各类学习教育笔记资料开展认真自查、全面清查。同时,市委常委会带头实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开展 “全市大学习、机关走在前”“以考促学”等活动,加强新一轮干部专题教育培训,实行严格的学习情况考核,不断巩固扩大学习成效。在全市组织开展“三做一评”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差距
(2)关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市中心医院的问题,一是对市中心医院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以此为戒,加强整改。对市中心医院工程超概算涉及的83个工程项目已完成审计63个。制定《株洲市市属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先评审、后预算”等规定。二是全面取消了“优质病源奖励费”等类似费用的提取。制定下发《关于严禁有偿拓展医疗市场行为的通知》,严禁开展公立医院有偿拓展。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集体约谈了公立医院和有关负责人,督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责令市中心医院对控费不力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科室药占比、耗材占比、均次费用进行严格考核。
针对石峰区部分公职人员与群众争利的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相关公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1名干部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撤销职务的处分;对个案引发连锁反应出现的棚改房屋交易争议情况,召开信访代表见面会,引导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已有16户成功达成和解,7户在继续调解中;责令征拆棚改部门加强管理,建立政策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强化征拆纪律。
针对炎陵县九龙管委会违规集资的问题,由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开展审查调查,立案审查4人,2人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发放超出法律保护上限标准的利息已全部追缴到位。
针对监督村务做得不够好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了专项督查,重点抽查资金使用情况和惠农补贴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出台《全市村务公开实施细则》,对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行详细规范。
针对非法集资整治打击不力的问题,制订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动方案、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对非法集资行为冒头就打,绝不姑息,形成高压态势。共发现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主体共计83起,已熔断处置7起,立案查处6起。对社会影响大的“8·30专案”,公安机关共抓获65名涉案人员,对1773名集资参与人进行了确认,并成立专门的联合资产处置小组,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众损失。针对“株洲民间金融中心”问题,引导出借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利,协调法院加大对已经判决的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
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3)关于经济持续发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力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市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上半年,GDP增长7.6%,新增市场经营主体增长23.9%;1-8月,工业投资增长72.6%、民间投资增长19.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税收收入增长1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收入中的税收占比分别达到81.8%、68.3%,同比分别提升15.5、19.6个百分点。
(4)关于存在引税买税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虚增税收和引税买税的问题,责令相关县修订完善了县、乡财税体制和乡镇(街道)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和乡镇财政收入考核机制。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八条”,巩固支柱税源,在堵住税源外流漏洞,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严禁虚增税收和引税买税。
(5)关于资源有效利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土地资源方面。针对金德管业、普兰特等优质地块多年停产、半停产的问题。金德管业地块涉及到法院资产处置,拟完成法定程序后进行拍卖,通过储备用地再开发利用;普兰特地块已被华纺集团收购处于停产状态,市政府正积极采取措施引进企业投资。严格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有关规定,制定《株洲市闲置土地处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对不能如期整改到位的地块将依法处理。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集中统管,通过盘活经营性资产,做实政府投资公司资产,提升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效益。三是广告资源方面。编制户外广告控制规划,建立“智慧广告平台”,创新户外广告经营模式,实行管理与经营分离,盘活城市户外广告存量增量资产。
(6)关于发展环境有待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梳理公布了“最多跑一次”事项931项,年底可实现90%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正式上网运行,工业项目供地后9个工作日可办完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实现了“最多3个工作日”,其中个人办证“最多1小时”。市民中心可在年内建成,确保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100%到位。
(7)关于体制机制运转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关于职教城2015年实行“管建分离”体制以来存在的上下渠道不通,同级联系不畅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研究出台《关于市职教城管理体制不顺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市职教园办的职责进行调整。
4.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有差距
(8)关于政府债务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对市级平台公司所承担的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配置的土地、房产、股权等资源情况完成了清理核实。二是精准施策。对全市所有在建、拟建项目进行清理,今年累计“停缓调撤”项目414个。同时,严格规范融资行为,盘活政府经营性资产,推进债券置换,优化债务结构,尽最大努力控增量减存量。三是保障重点。坚决落实财政支出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能保障“三保”支出。四是守住底线。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9)关于脱贫攻坚仍要发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茶陵县、炎陵县成功脱贫摘帽,全市实现整体脱贫、同步全面小康,全市贫困发生率降至1.3%以下。制定实施了《2018-2020年株洲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按照“四摘四不摘”的要求,启动了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全员参与产业扶贫、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全员动员社会扶贫、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全面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10)关于污染防治任重道远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打好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和反馈的26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8个,省环保督察累计交办我市459件信访件已办结253件,省政府下达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项目118个已完成89个。
5.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差距
(11)关于乡镇(街道)没有专职宣传委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市共94个一、二类乡镇(街道)和7个三类乡镇,现已明确一、二类乡镇(街道)设置专职宣传委员,三类乡镇设置兼职宣传委员。
(二)党的建设不够强方面
1.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树得还不够牢
(1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市管企业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调研,市级平台公司领导人员已按要求配备。没有配齐党组织书记或纪委书记的县市区平台公司,3家已配备到位,剩余1家正在酝酿。
2.选人用人中把关不严
(13)关于没有严格政治标准,存在“带病提拔”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全面倒查“带病提拔”“带病重用”问题,持续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4)关于没有严格按原则程序办事,有违规选任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2013年至2017年我市处级干部调任中存在超龄调任未报批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已消化非领导职务干部13名,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专题分析,制定了具体计划。
(15)关于没有严格按“五湖四海”选拔干部,有任人唯亲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回避暂行规定》,出台《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的五种情形记录在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轮深入排查,及时发现整改相关问题。
(16)关于没有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茶陵县畜牧水产局不履职,导致洣水非法电鱼行为屡屡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责成茶陵县进行认真核查,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坚决打击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
3.基层党组织建设还不够实
(17)关于党的意识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党外政协副主席负责挂点指导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整顿、非中共党员任党建专干的问题,已督促茶陵县整改到位。同时,在全市开展了一轮大排查大清理,对非党员党建专干进行了清理调整。
(18)关于部分单位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8个县市区委“两新”工委人员没有配齐、专职副书记没有专职专岗的问题,已有7个县市区整改到位。
针对巡察组班子配备没到位的问题,正在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统筹全市干部调整,尽快配齐市县两级巡察组班子。
(19)关于部分单位组织生活欠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茶陵县委对茶陵县委办、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对全县近三年各基层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20)关于部分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学校、企业、公立医院党委领导地位边缘化比较普遍的问题,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市管国有企业党委议事规则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议事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学校、国企、公立医院纳入季度基层党建调查核实和“三会一课”日常调阅检查范围,开展了落实全市国企、学校、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督查,通报相关问题,积极推动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党的作风建设问题突出
(2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市政协内部食堂包厢装修豪华的问题。食堂包厢已于今年2月底关闭,设施用具已封存交第三方评估,并交财政局统一处理。
针对市城发集团原董事长办公室存有高档香烟、购物卡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已立案查处,给予其党内撤职、行政撤职处分。
针对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去年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对市公安局天元分局进行通报批评,对1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对65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退缴有关费用。
针对5月26日至28日市纪委暗访发现涉嫌违规吃喝的问题,已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和免职。
(22)关于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显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并实施《市委办规范性发文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联动更好履行党办抓落实基本职能的若干规定》,切实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文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5%,全市性会议活动减少7%。
(23)关于群众信访居高不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市领导联点督办信访工作机制和健全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县乡分层级开展无积案、无越级访、无涉稳事件“三无”创建活动,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回应好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信访。
2.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普遍
(24)关于“雁过拔毛”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54个,受理举报66件,查处人数130人,组织处理49人,党纪政务处分8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资金100.5万元,上交财政资金80.1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0.4万元。
(25)关于存在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45个,查处416人,党纪政务处分111人,组织处理305人;追缴资金78.5万元,上交财政资金56.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2.3万元。
(26)关于扫黑除恶没深挖“保护伞”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对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霸”“村霸”、宗族恶势力等黑恶势力,开展专案攻坚,深挖背后“保护伞”,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14件,党纪政务立案14人。
(27)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对违规领取报酬和获取利益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茶陵县中层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炎陵县县级领导在临时机构领取报酬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违规领取的报酬已清退。4名异地交流县级干部的司机均已清退,其公务用车由公车公司随机安排,杜绝专人专车。
3.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犹在
(28)关于监督执纪存在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有的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再次进行复审,加大了处理力度,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比照正科级管理,撤销其董事长职务。
针对茶陵县教育局长之前多次违纪,巡视明察暗访中又发现其办公室存有高档香烟,县纪委在事实未核清的情况下准备只对其诫勉谈话,反而对给其送烟的司机立案的问题。茶陵县纪委监委再次进行复审,加大了处理力度,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岗位;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
针对市统计局某党支部书记违反纪律,从网上下载打印检讨书蒙混过关的问题,已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4.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较多
(29)关于金融领域隐患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株洲市《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对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领导干部管理的区域、单位和业务范围内从事金融活动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今年3月份以来,在全市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共对37人进行了函询,积极消除隐患问题。
(30)关于“六涉”问题整治未到位,巡视发现个别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回头看”,全面清查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的公职人员。二是对未完成退出的清理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促,实行销号管理、动态监督,确保清退全部到位。三是对查处的问题快查快办,及时处理,严肃问责。巡视发现我市26名干部存在“六涉”问题,经查,有13人已按相关要求完成退出或转让,对未及时退出的,3人党纪立案,3人诫勉谈话,1人警告,6人初核了解。
(31)关于平台公司资产流失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平台公司在银行开户多的问题,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包括规范银行开户决策程序、建立定期账户清理机制在内的企业内控制度,全面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的管理。市国资委会同市政府经金办、市人民银行对各监管企业拟保留的银行账户逐户逐项进行审核,已注销银行账户157个。
针对8家平台公司自主决策权过大的问题。市国资委已印发《株洲市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出资人授权公司董事会职责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拟出台《关于在株洲市属企业开展总会计师委派工作试点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强化出资人管资本职能,防止企业自主决策权过大。
(32)关于工程招投标领域反映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程序。二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设立了建设工程招标信息专栏,完成列入省中心建设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建设,实现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中标公示、中标结果等信息公开。三是严厉打击招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挂靠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9月20日,共查处招投标项目违法12起,要求各责任主体严格按规定进行整改。
5.“两个责任”压实传导不力
(3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将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严格落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情况报告制度,常委同志每季度廉政谈话情况送纪检监察机关。二是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等方面的问题。目前,对市委巡察组长、副组长未发任职通知的情况,按照上级有关精神,严格实施“一事一授权”;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及编制到位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调度,并督促县市区尽快将人员配备到位。
(四)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方面
(34)关于某些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没有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进行核查,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大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力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35)关于平台公司管理混乱没有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范管理,按照“注销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的思路,推进市级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二是厘清政企权责边界,推动政企分开,落实企业投融资决策自主权和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开展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推行会计集中核算财务统筹管理,建设国资监管信息工作平台。四是督促修改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以外部职业化、专业化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激发管理层活力。五是强化企业党的建设,将企业党组织具体设置、参与重大决策范畴、主要程序、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全部列入了公司章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
(36)关于市直机关违规报销接待费没有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调查审计和监督,要求对无接待函但已报账的票据重新审核并整改到位;对正常用餐开支补交接待函或接待文件资料;对超标准接待费用进行清查,该补缴的补缴。目前,涉及的13个单位均已整改到位。
(37)关于文山会海没有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在本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也有体现,下阶段将继续深化整改。
(38)关于超配职数没有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统计口径,2014年9月确定我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干部370人,除暂时单列超配干部外,2017年7月已全部消化完毕。目前我市暂时单列超配处级干部主要是机构改革单列单位和军转安置干部。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双控制度,严防严控新增超配,鼓励一部分超配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在调整干部时,拿出一定的岗位用于消化超配干部。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坚定不移提升管党治党水平;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坚定不移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坚定不移推动以整改促发展,以良好的发展成效检验整改工作成效,努力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28680005;邮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市委大楼521办公室;邮政编码:412000;电子邮箱:zzxszg2018@126.com。
中共株洲市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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