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门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28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石门县进行了巡视。7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石门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具体行动。始终站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加快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强化党的领导、持续转变作风的过程。始终站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7月12日,收到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石门县委连夜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开展工作调度、听取整改汇报、做出整改部署,实行清单销号,定期督查督办。
(三)压实工作责任。对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石门县委认真分析、反复研究,建立“县委书记牵头、分管县级领导领衔、责任部门落实、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把关”的工作机制,明确“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汇总、半月一结账”“全程挂单销号”的整改要求,制定下发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石门县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列出整改台账和责任分解表,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工作要求以及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7月19日,县委组织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交办工作会议,逐一对问题进行了交办。要求凡是短期能够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不具备短期整改条件的,落实好责任单位,分期分批整改到位,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见底见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执行走样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强化理论武装。通过确立学习专题、开展调研活动、组织主题征文、落实党的报告员集中宣讲制度、进行理论知识测试等方式,切实抓紧抓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学懂弄透做实。
2. 2015年至2017年全县新增政府性债务较多。
整改情况:(1)全面核实债务情况。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原则,对全县债务情况和中长期财政支出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明确划分了政府和平台债务责任。
(2)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按照“停、缓、调、撤”原则,对2017年以来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3)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制定了做实政府偿债准备金、盘活存量资产等具体债务化解措施,力争3年内把政府债务综合率控制在80%以下。同时,主动作为,通过土地出让、争取上级政府债券资金和盘活经营性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及时偿还到期债务。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出台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系列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统筹风险防范工作。
3.城乡统筹不够,农村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1)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继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用于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在编制2019年财政预算时,将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投入。
(2)积极解决大兴场群众出行难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应急预案,建设了重阳树码头,租用营运船只,在蓄水期水位达到135米以上时,免费渡运群众,方便群众出行。同时,县政府积极与长江委和澧水公司对接汇报,请示修建跨湖桥梁等事宜。
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牢。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投资,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一是重视农业发展。保障涉农资金发放,安排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发展特色种养业。二是改善办学条件。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对湘北职专进行了整体迁建。三是改善医疗条件。建设县人民医院北扩工程、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和县精神病医院项目,建成74家村卫生室并投入使用,实施76家村卫生室改扩建和“人才强卫”工程。
(1)针对“学校存在大班额,偏远山区学校教师周转房缺口较大”的问题。一是通过扩充学位、分班分流、规范招生、强化学籍管理等措施,消化“大班额”。二是通过向上争取中央专项计划、自行筹资等方式,分期分批解决教师周转房缺口。
(2)针对“残疾人就业难、家庭供养矛盾突出”的问题。一是解决残疾人就业创业问题。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残疾人扫盲班培训,为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安排残疾人就业,发放全额贴息创业贷款和自主创业补贴。二是落实残疾人相关待遇。将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对I、II级重度残疾人实行单户低保,对特困残疾人实行兜底保障,“两项补贴”发放到位。三是加大集中供养力度。对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依托乡镇养老机构对孤寡残疾人、家庭特困残疾人进行集中供养。
(3)针对“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不高,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床位不能有效利用”的问题。一是落实惠老政策。筹资为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为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逐年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落实特困人员补贴。二是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对敬老院进行护理区改造,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床位利用率。三是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切实提高全县养老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
5.对完成脱贫攻坚考核指标考虑多,对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脱贫质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持续稳定脱贫考虑少。
整改情况:(1)制订下发了《石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坚持“四个不摘”、“四个只增不减”,实现“三个转变”,具体做到思想不放松、责任不减弱、帮扶不撤退、攻坚不松劲、投入不降低、作风不止步,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2)针对“南北镇大城等3个村把在陡坡地上种植烤烟作为脱贫的主要产业”的问题。出台了《南北镇农业产业2018—2020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农户发展有机茶叶、多年生药材等稳定、长效的产业,实现产业调整平稳过渡,确保山区群众脱贫后有稳定、长效的致富路径。
6.产业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1)针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比重偏大”的问题。一是调优产业结构。重点引进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高耗能企业或项目,积极创建绿色园区,鼓励企业转型升级。二是持续节能。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阶梯电价、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强化执法,严格奖惩。三是狠抓减排。完成电厂脱硫脱硝、节能技改等环保设施的改造,督促石门海螺等企业落实环保措施。四是强力治污。督促三家企业对有机性挥发物实施治理,对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行煤改气和取缔关闭,完成了加油站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等工作,督促砖瓦企业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全面实施县域“禁燃”。五是制定了《石门县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2017—2019年)实施方案》,打响蓝天保卫战,改善空气质量。
(2)针对“农业和旅游业发展停滞不前,没有形成知名品牌”的问题。通过抓好品牌创建推广、推行区域合作精准营销、建立特色产业建设专项资金、加快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等途径,提高农业和旅游业整体经济效益,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全力推动石门优势产业、优质产品走出去。
7.污染防治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树牢“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成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1)针对“全县农村畜禽养殖达标排放率较低”的问题。完善了全县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台账,督促规模养殖企业完成了污染防治设置配套,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76%。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惩违法企业。
(2)针对“已关停的耀能、重一和三利矿业,水土流失、污染河水”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启动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使用程序,对无主矿山或业主无力治理的矿山进行治理。县林业局申报了矽砂矿矿区治理项目。
(3)针对“雄黄矿污染防治还需下力”的问题。一是加大土壤修复力度,砷污染土壤修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解决区域内3个村居的饮水难问题。三是落实救助政策。对农村居民确诊砷中毒患者、癌症患者予以救助,对仍居住在核心区的群众每年组织一次免费砷中毒健康体检,落实雄黄矿污染区村(居)民新增砷中毒患者驱砷治疗费用,将砷中毒引起的恶性疾病纳入了特殊病种门诊补助范围。在楚江街道安置雄黄矿职工,与城区居民同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
(二)“四个意识”不牢,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
8.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1)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
(2)深刻反思,批评教育。县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8月31日,县委以巡视整改为主题,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县委常委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自身及分管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9.组织生活不规范。抽查的10个单位“三会一课”程序和记录不全,没有按照“一会四评”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4月下旬,县委督查了全县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对省委巡视组抽查的县财政局等10个单位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督办整改。责成县人民医院等4家单位重新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责成县农机化局、县司法局对“三会一课”相关资料重新梳理汇总,完善了相关记录。同时,县直机关工委对10家单位党建工作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10.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1)签字背书层层明责。制定了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文件,全县101家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25家工作未落实的单位进行了公开通报。
(2)谈心谈话督促履责。今年1至9月,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谈心谈话90487人次。先后2次调阅18家单位共131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记录本,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下发专题通报2期。
(3)严查重处倒逼尽责。共查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组织处理193人,对3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
(4)宣传教育警醒知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纳入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准则》《条例》等文件规定及典型案例,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意识。
11.一些基层党组织乱象丛生。
整改情况:县委组织部把“加强党纪党规教育”确定为全县各单位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县纪委监委下发通报20期,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1)针对“县发改局、房管局对长期上自由班的党员干部,不仅不追责,待遇还照发”的问题。县发改局上自由班的干部已办理了病退手续,县纪委已对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县房管局对两名上自由班的干部按要求进行了处理,县纪委已对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2)针对“运管处原主任王某,收受驾校贿赂16万元”的问题。县纪委对其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3)针对“人防办原副主任周某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对其作出行政撤职、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
(4)针对“维新交警中队长徐某多次刁难查扣重点工程工地作业车辆”的问题。县纪委已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已报请县委免去其职务。
12.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干扰和误导巡视工作。
整改情况:2018年6月,县纪委监委对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樊某予以立案审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处分;对该局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13.水利局干部有11人在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类活动时隐情不报。
整改情况:县纪委已对县水利局、县政协10名正科级干部立案查处,其中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另外,县纪委对县发改局1名副科级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在石门张家渡水电有限公司入股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同时,责令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已办理完成退出手续。
14. 2015年至2017年人民医院和6所中学的党费收缴,存在欠交少交现象。
整改情况:县人民医院、一中等6所中学已完成了党费补缴工作。2018年8月30日,县委组织部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对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审核小组,对全县各单位党组织2018年党费缴纳标准进行了审核,对2008年至2016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截止2018年8月份,没有发现欠缴党费现象。
(三)理想信念教育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站位不高
15.结合实际不够,个别单位照抄县级学习方案。
整改情况:(1)严肃批评。8月9日,县委组织部责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力的个别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加强检查。7月份,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各单位对党建工作开展了自查;8月份,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基层党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进行了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16.践行“四个合格”有差距,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力,全县集体信访量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1)提升能力,压实责任。县委组织部举办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把培养“四个合格”党员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并将党员定期参与基层信访工作纳入“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积分内容;县信访局组织全县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信访专干进行培训,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交办信访问题的办理纳入综治、信访、组织工作年度考评范围。县纪委监委对信访工作责任制履责不力和监督不力的予以问责,倒逼办信办访主体责任的压实。
(2)主动办访,化解矛盾。开展了县级领导下访、“党员进农户、五帮促脱贫”“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问题大化解”“三联四大”等活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有效遏制了矛盾升级和信访上行。
17.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处世哲学,“圆滑官”“太平官”多。
整改情况:(1)强化政治学习。县委组织部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条例和规定纳入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必学内容,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全力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了党内政治文化健康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县委宣传部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
(3)匡正选人用人导向。一是制定《干部考察(考核)手册》,对干部各类考察、考核的工作程序进行规范。二是坚持“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三是初步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争先创优,进一步牢树“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拥护”。
18.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1)压实责任。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讲座、巡察工作业务培训、科级干部进修等形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同时,出台相关工作预案,开展专项督查,全面压实各级责任。
(2)突出重点。制定出台了制度文件,建立全县新兴媒体管理台账,及时办理涉石诉求、舆情。结合机构改革统一部署,适时挂牌成立中共石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强化考核。县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纪检监察巡察、基层党建述职、绩效评估范畴,强化目标管理和结果运用。
(四)选人用人存在偏差,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19.个别干部提拔程序不完善等问题。
整改情况:(1)县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工作程序,切实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2)县委组织部对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和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进行全面清理,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予以消化整改。
(3)免去5名公务员在企业兼任的领导职务,并对全县公务员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20.“三超两乱”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等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非领导职务管理,规范非领导职务任免。
(2)县编委办于8月31日下发《关于调整四个街道领导职数的通知》,修订完善了街道领导职数设置。
21.个别干部档案材料不齐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1)对公务员(参管人员)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开展专项审核,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了审核和认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深化整改行动,进一步加大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的查核处理力度,对涉嫌涂改造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2)对上轮巡视交办的唐某身份问题,县委做出了不予认可其干部身份、不进行公务员登记等处理。
22.一些乡镇党委驾驭能力不强、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
整改情况:(1)加强教育培训。先后组织三期科级干部和一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执政本领和履责能力。
(2)持续做好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建立领导联点制度,每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均明确了一名党员县级领导和乡镇党员班子成员联系,从县直单位中选派了29名“第一书记”,充实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力量。目前,全县已调整不合格、不胜任村党组织书记6名。
(五)作风建设力度不够,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23.农村基层党组织年龄老化现象较重。
整改情况:(1)加大年轻党员发展力度,严格落实党员发展预审、联审工作制度,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2018年,我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新发展党员300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党员243人。同时,深入推行“123”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目前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共储备入党积极分子985人,其中35岁以下892人,高中及以上学历855人,年龄结构得到优化。
(2)针对“壶瓶山镇簸箕山村8名党员平均年龄达60岁,75岁以上3名”的问题。壶瓶山镇簸箕山村今年已发展了2名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优化了党员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
24.交通局套取资金建立“小金库”。
整改情况:2018年6月8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调)查;6月9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职务;6月28日,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县交通运输局7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8月1日,十二届县委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县委委员职务。
25.办公用房超标。
整改情况:(1)强化督查力度。今年3至5月,县委办牵头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先后开展了5批次督查,4月、8月,先后组织开展了二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督查,其中对省委巡视第五组交办的43家单位办公用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均无“反弹回潮”现象。县纪委监委对县水土保持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超标准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查处。
(2)构建长效机制。县国资中心建立了办公用房使用台账,对全县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调配情况。县纪委监委对县国资中心履行办公用房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再监督。
26. “文山会海”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1)加强制度文件学习。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公文处理、整治“文山会海”等制度和文件,在办会、办文时严把审核关。
(2)严格进行会议管理。按照“严格审批、增强实效、控制数量、搞好结合、工作需要、解决问题”的原则,切实减少会议次数、控制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数。提高会议效率,明确全县性工作会议不超过1天,其它工作协调会、督办会、专题会时间不超过半天。
(3)严把发文审批关口。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层层转发文件。并明确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报文。已通过会议、书面、电话等方式做出工作部署的,一律不再发文。据统计,2018年1月至9月,全县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发文比2017年度同期减少24.71%,同期对比发文数量明显下降。
27.公务接待不规范,超范围、超标准的惯例难改。
整改情况:(1)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先后6次在县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级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指示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实施办法,对照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严肃问责,强力整改纠偏。县纪委监委责成相关单位严格管理,依法依规处理账目,严格按规定标准安排接待,并责成县委办、县政府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
(3)举一反三,严控“三公”经费。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对公务接待进行了规范,对“三公”经费开支进行管控。修订完善了我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了“三公”经费开支控制标准,督促结算单位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并公开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和各单位“三公”经费,接受社会监督。
28. “三公”经费管控不严,公车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1)针对“‘三公’经费管控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自查自纠。5月份,组织各级各单位对近年来“三公”支出进行自清自查,全面整改问题。8月初,组织联合督查组对43家重点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回头看”,全县“三公”经费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5%。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三公”预算,对于“三公”经费支出进度明显过快、经费支出增幅过大的单位及时提醒,对于超额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单位,一律不予支付。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全县各部门“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
(2)针对“公车改革不彻底,个别单位公务用车费用过高”的问题。加快推进公车改革后续工作,成立了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各单位公务车全部划转到中心实施统一管理。出台了《石门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石门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规范单位公务车使用。
29.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资金。
整改情况:(1)严肃执纪问责。一是县住建局补缴了应由干部职工个人缴纳而尚未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奖励和补贴。二是市、县纪委监委对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该局主要负责人已被市纪委立案审查并免职,分管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办公室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开展专项治理。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对2016年以来自立名目发放的津补贴和奖金福利进行了清退,并将津补贴发放情况列入审计部门必审内容。
30.县域提质改造标准过高。
整改情况:(1)澧滨路改造项目已做优化。一是取消景观灯光系统、文化墙、城市阳台等项目,将慢行道彩色沥青改为透水混凝土。二是待工程项目完工后,将部分资产进行市场化运营,增加财政收入。三是督促县城建投公司完善澧滨路送审资料,迅速启动过程结算审计。
(2)对市民之家项目进行了重新定位,并压减了项目规模。
(3)将石门大道等多条道路换下的路灯分配到相关乡镇,让其得到了有效利用。
(4)举一反三,深化整改。一是落实集体决策。出台了《中共石门县委全会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提高项目建设科学决策水平,防止浪费和资产闲置。二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确保将项目建设的重点放在改善民生福祉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来,并加强督查,杜绝随意增资增项现象。三是全面压缩项目。按照“停、缓、调、撤”的原则,对全县2017年以来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大幅压减了投资规模。
31.“慵懒散”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2018年度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明确将干部作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评先、干部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今年1至9月,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3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督查,累计派出42个督查组先后组织了15次“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立案审查1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组织处理190人,对存在问题的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2018年3月28日下午4时许,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2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电脑上玩扑克游戏”的问题。县人社局对2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
32.县政府办公楼维修费和县人大计划搬迁新址改造设计费均在澧滨路项目列支。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分别向县城投公司划拨县政府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和县人大搬迁改造设计费,归还了澧滨路项目资金。县纪委已对县城投公司原董事长进行约谈,对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3.一名县政府办的司机到交通局报销个人费用。
整改情况:2018年9月,县政府办决定给予该司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将违规所得全额上缴县财政。
34.看守所一名副所长利用身份便利放高利贷。
整改情况:县纪委已对该副所长立案审查,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县公安局免去其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六)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不牢,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35.违规为S303延长线和太柳路工程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整改情况:县交通投已扣除太柳路工程项目计量工程款,县政府正组织专班依法追偿,石门县法院已经审结,判决施工方承担代偿款返还义务,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县纪委监委对S303延长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杨某、财务人员潘某立案审查调查。
36.违规出台优惠政策,县政府以产业扶持名义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预算内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相关企业已将扶持项目资金返还财政,全部缴入产业专项扶持基金专户。
(2)修订了关于支持开放性经济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制定了《石门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37.工程招标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1)加大查处力度。对2014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部分项目工程问题进行了查处和问责。
(2)强化监管措施。出台了《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项目工程实施全程监管。修改了《石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将于近期提交会议研究。
(3)提升专业水平。县法制办制定培训工作方案,聘请法律专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招投标知识法律培训。
38.违规调整时代国际大酒店规划设计条件。
整改情况:县住建局进一步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对2017年以来招商项目规划管理情况自查,对不符合程序的调规项目进行清理,并在即将启动的新一轮总规修编中予以完善。将时代国际大酒店地块的规划指标调整列入2018年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同时对2017年以来招商项目规划管理情况进行清理,制定相关台账,加强监管。
39.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尧业城市广场项目未办相关手续就动工建设,在未取得有关权证的情况下,房管局就下达预售许可证。
整改情况:(1)强化监管和整改。县房管局约谈尧业广场负责人,责令该企业补齐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法定文件;成立石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预售许可证环节的监管,严格规范房地产秩序管理。
(2)优化服务。严格落实“放管服”和简政放权工作要求。
(3)严格执法。对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严肃查处直至清出市场,坚决杜绝新的“三边”工程。
(4)严肃追责。2018年9月,县纪委监委对县政府办、县房管局、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
40.融资平台公司清理不到位,2014年以来新成立了4家。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转型改革,将现有平台公司整合为县城建投公司和县经建投公司2家。
41.平台公司债务增长较快,负债较多。
整改情况:(1)划分债务责任。完成了公司债务清理甄别,明晰了政府与平台公司债权债务关系。
(2)明确化债任务。全面梳理了平台公司债务,制定了平台公司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列出还款时间表,督促平台公司筹措资金,全力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确保不发生债务违约行为。
(3)严控新增债务。支持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关闭平台公司融资借用政府信用的一切通道,杜绝政府及其部门出具与平台公司融资相关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协议或文件。
42.平台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总额偏大。
整改情况:一是废止了《石门县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各平台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建立债务管理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并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加强对融资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二是加强平台公司党的建设,健全平台公司重大决策制度,平台公司将融资咨询服务纳入采购范畴,按公开公平市场化的询价机制确定费用标准,降低融资综合成本。优先选择期限长成本低、以企业债券为主体的债务融资方式,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县纪委监委加大对融资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43.平台公司运营风险较大,偿债负担重,偿债能力低,县城投公司的6家子公司仅1家盈利。
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县城投公司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一是对城投公司的子公司清理整合,逐步撤销3家子公司,降低公司运行成本。二是开展自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三是延长产业链建设,扩大业务范围,提高经营效益。四是提升平台公司经营水平。建立成本内控制度,支持平台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整合国有资产,调整优化股权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信用评级,使平台公司发展成为集融资投资于一体的经营性企业。五是设立政府性偿债准备金。
44.专项资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1)针对“县民政局两名工作人员伙同社会闲杂人员,虚报冒领贪污低保资金”问题。县纪委监委对伙同社会闲杂人员虚报冒领、贪污低保资金的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蔡某、胡某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对共同作案的社会人员苏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对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同时,给予县民政局主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民政局进一步整章建制,加强监管,确保各类专项资金支出安全有序。
(2)针对“县人民医院一名工作人员非法骗取医保基金”问题。县纪委监委对非法骗取医保基金的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秦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石门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石门县人民医院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医保医疗信息管理,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座,全体院领导班子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做到警钟长鸣。
(3)针对“新关镇财政所一名工作人员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问题。县纪委监委对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的新关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张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石门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宽松软
45.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1)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三重一大”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常委议事决策进一步规范,今年来所有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人事安排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均经过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二是强化项目决策管理和建设监管。目前5家平台公司已重新整合成为县经建投、县城建投2家国资公司,剥离了项目投资决策权。三是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对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和规范财政库款管理,并严格执行预算约束。国土、住建、规划、环保等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的监督管理。
(2)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对县委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制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每半年向市纪委专题报告党内监督情况。定期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巡视巡察等重要工作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及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两个责任”不落空、压力传导不缺位。对县委集体研究决策事项,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认真参与研究并讨论,并按照干部问责规定,对“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拒不执行、部分执行或推诿执行的,予以严厉问责。
46.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力量配备不够,个别纪检机构“三转”未到位。
整改情况:(1)配齐力量。县纪委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和工作职责等“三转”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截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专干基本实现了专职专责。
(2)增补人员。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县人社局密切配合,扎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2018年9月,县纪委监委新录公务员15人已全部到岗到位。对其它空余编制,拟在年底前以公开方式面向全市遴选补充。
(3)深化改革。县委编委办为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选人用人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核编手续,并每年重点保障其招录招聘计划。
47. “四种形态”运用不当,二都街道卫星社区原党总支委员孙某因罪判刑,县纪委仅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整改情况:2018年5月16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2017年7月25日对孙某留党察看的处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
48.执纪拈轻怕重,“只拍苍蝇,不打老虎”。
整改情况:(1)紧盯关键少数。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监督,认真调查核实上级巡视巡察交办的各类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涉及科级干部的从重处理。2018年1至9月,共立案查处科级干部28人。
(2)强化扫黑除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对1名科级干部予以立案审查,对1名科级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3)严查职务犯罪。加快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步伐,严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对3人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对分管该工作的1名科级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留置村支部书记1人。
49. “雁过拔毛”式腐败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1)加强监督执纪。建立了“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半年一小结、全年总考核”的工作机制,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严肃查处追责。今年1月至9月,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组织处理212人,下发专题通报13期,对43起典型问题6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成效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深入、抓紧抓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不懈怠。始终坚持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抓实基层党建,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实化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统筹推进机关、乡村、“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的建设,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匡正选人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持续深化问题整改不松劲。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常委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各级党组织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形成整改合力。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加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矩。
三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止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整改落实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突出精准发力,抓好督查落实,凝聚各方力量和智慧,把改革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防范风险、环境保护、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5325534;邮政信箱: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澧阳西路058号石门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415300;电子邮箱:smxwdcs@163.com。
中共石门县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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