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9日至9月2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0月17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我局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这次巡视为我们梳理出的一批突出问题,是影响统计事业发展的沉疴顽疾。抓好这些问题的整改,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全省统计改革发展,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我局积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崇斌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勇担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作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基处、人事处、宣传中心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每一个整改项目明确1名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机关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岗位,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高度重视,推动落实。在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张伟达组长所反馈的巡视意见和省委巡视办贺运生副主任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对巡视组反馈的3类10个方面问题认真分析,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并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10月24日,局党组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抓好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措施、工作步骤和要求。10月27日,召开了由全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的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要求对所有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图表分解,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倒排时间,不留死角,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全面整改,狠抓落实。巡视组进驻期间,我局坚持立行立改,启动自查自纠工作。9月20日制定《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方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排查和整改。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建议后,进一步明确要求机关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需要深挖细查的重点难点实行党组会议集中研究,不避实就虚、不久拖不决。在整个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原则,让全局干部职工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同时自觉接受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我局的巡视整改工作。
(五)积极督办,跟踪问效。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崇斌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2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随时听取局巡视整改办公室关于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敢于担当,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找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38人次,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每10天报告1次整改情况。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研究具体措施,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六)着眼长效,建章立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对全局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废除一批、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对每项拟完善或建立的制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已建立和完善了19项制度。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全局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反馈的3类10个方面的问题,细化任务29项,已完成26项,已经制定整改措施或建立完善制度需要长期坚持的1项,未完成2项。巡视期间移交信访件1件,办结1件,开展专项整治2项。
(一)党组的政治站位不高,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对中央有关方针政策落细落小落实不够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许多工作还停留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层面,结合湖南省情和统计工作实际缺乏切实管用的思路和举措,特别是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中央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滞后。2016年,根据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省统计局没有把这一改革上升到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层面,至今没有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办法。目前,全省统计系统存在的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执法力量和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等矛盾和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问题。通过积极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与相关部门多方协调,代拟的《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9月18日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后,于11月3日提请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从体制、机制上为提高数据质量提供了保障。督促各县市区独立设立统计机构,原未独立设置统计机构的31个县(市、区),已独立设置29个,2018年2月底前有望全部独立。通过与国家统计局、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的沟通,成立省统计执法监督局的请示已得到批准,有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加大了局党组会研究推动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了督查督办工作。
(2)“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局党组政治站位不够,缺乏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来谋划统计工作”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领导关心、民众关注,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统计分析力度。今年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围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围绕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三大战役,努力提升统计分析研究的前瞻性和精准性,全年印发决策咨询报告和简明统计信息232篇,撰写专题统计分析汇报材料37篇,特别是10月份以来围绕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开展重点课题研究8项。二是加大了进度统计分析及数据解读力度。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开辟了数据解读专栏,按月(季)由各专业处室主要负责人署名解读各领域经济运行特点、内在规律,及时向社会答疑解惑。三是加强了专业处室数据质量控制。严格综合处室数据汇总把关,网络数据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高。针对“统计数据不精准,统计服务工作不全面、不到位,特别是市场主体关注的统计数据,在省统计局官网上还查不到,历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库,省统计局还未建立等”的问题。一是加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建设工作。在《湖南统计信息网》“统计年鉴”栏目,加载了2006年至2016年《湖南统计年鉴》电子文档供社会公众查阅。二是对上网发布的经济社会指标做了进一步的优化整合。及时更新了各专业数据,增加定报数据资料在湖南统计信息网上的发布量,提高了便捷数据查询服务质量,统计资料阅览室改扩建工作正在推进中。三是做好全省“互联网+”政务信息平台统计数据库建设工作。在湖南统计信息网醒目位置设置了“数据查询”入口。强化数据咨询服务岗位职能,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资料公开管理办法》,及时答复处理好各类线上线下统计数据咨询需求。
2.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3)党组会议政治性不强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近几年,党组会议很少专题研究事关改革发展、事关全局方面的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存在大量研究事务性工作,党组会代替行政会,弱化了党组的领导地位,忽视了党组引领方向、把握大局的政治作用”的问题。修订了《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局党组会议事范围,重点研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各项部署、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任务要求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了《湖南省统计局行政会议制度》,对党组会和行政会议议题进行了严格区分,事务性、工作性议题由行政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上党组会研究。目前党组会做到了政治性强,站位高,决策及时精准。
(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局党组在决议难题、棘手的问题时,有求稳怕乱的思想,有看一看、等一等的心理,存在议而不决,久拖不决,不敢担当的现象。局党组过分迁就方方面面的意见,缺乏集中决策魄力,从而影响了党组权威和决策效率”的问题。12月14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党组民主生活会,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认真深刻地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了集体决策酝酿、形成、执行程序等决策机制。对复杂、棘手的议题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形成了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集中民意、及时审议决定,会后严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加强督促督办,建立了局党组会决议落实台账制度,对议定事项,及时跟踪办理进度,加大督办力度,并实行督办销号制。
(5)党组原则性不够强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党组在研究干部人事、执纪执法、改善待遇等议题时坚持原则不够,存在好人主义现象”的问题。新修订的《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完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程序,达不到程序工作要求的事项一律不上会研究。强化纪检部门在各个环节上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无原则的好人主义现象以及跑官要官、拉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
(6)党组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2014年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统计局党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局党组仅在2015年1月6日召开会议,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此后至本轮巡视进驻前两年多时间里,局党组会议记录中再没有研究督促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记录”的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照省委要求,进行了再梳理、再部署、再落实,从还原问题入手,推动新老问题一并解决,并将整改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内容。明确了巡视整改问题承办单位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建立和规范了整改验收台账,对巡视整改全过程进行了及时记录和资料整理,确保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7)整改实效不突出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巡视整改存在‘制度’‘文字’整改现象,对一些问题的整改停留在发文件、定制度上,没有落到实处。例如,上轮巡视指出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局机关虽然建立了调查研究制度,但在本轮巡视谈话中,对局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做得不够仍有较多反映”的问题。对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项清查督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统计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根据中央明确的改革事项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中心工作任务,明确了要每年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的天数及要完成的专项(题)调研数量,以及调研的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要求及调研工作应遵守的纪律规定等。
(8)部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超职数、混编混岗现象比较突出’和‘部分干部双跨问题没有理顺’的问题,历时两年多,虽然采取措施,进行了消化整改,但消化整改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对特定历史时期遗留的“三超两乱”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在有空缺职数时,兼顾优秀年轻干部配备和“双跨”消化整改,继续采取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理顺以及自然退休等方式消化。2015年以来,我局党组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消化超职数和“双跨”工作,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通过提拔、理顺以及自然退休等方式先后理顺消化29名,目前“双跨”兼职人员已缩减到10人。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中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积极向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争取支持,力争从体制源头解决长期以来中央事业编制冻结、职数未核定等机构编制管理不顺的难题,待省委省政府审批同意实施《省统计局中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后,争取一揽子统筹理顺消化历史遗留的“双跨”、混岗问题。三是重新制定了局内“三定”方案。根据目前统计工作要求,重新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各单位内部“三定”方案》,进一步调整理顺机关各单位职能职责,根据职能职责定岗、定编、定员。同时,建立了《湖南省统计局机关轮岗交流办法》,以加快干部轮岗交流,有效解决混岗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在3年内解决“双跨”混编混岗问题。针对“对‘党组议事决策效率不太高’等问题仍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修订了《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改进完善了决策机制,规范了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规则、议事决策程序,对棘手的议题上党组会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会上集中决策,及时作出审议决定。
(二)党的建设抓而不实,基础工作薄弱
1.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9)局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不落实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2015年以来,局机关虽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相关意见及考核办法,规定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汇报,但局党组未按要求落实,党建工作在全局工作中呈现弱化和边缘化现象”的问题。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学习。11月1日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崇斌同志主持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结合传达省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亲自宣讲党的十九大报告,并提出相关要求。11月20日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二是强化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新《党章》关于党组和基层党组织的任务规定,将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议事规则中增加“党组落实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和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的机制,全年党建工作议题不少于党组会议议题的20%”等内容,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2017年8月以来,党组研究党建问题的比例达37.5%。三是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保障。选拔了1名优秀青年干部充实到党务工作岗位,下一步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双向交流。
(10)党组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深入机关各支部指导学习、摸情况、监督检查不实。党建责任制的落实,缺乏抓常抓长的韧劲,导致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学深悟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强化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印发《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及其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工作任务分解》,认真落实了“一岗双责”,党组成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发挥引领带头作用。三是要求相关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报告单》,并及时向分管局领导和机关党委报告,规定机关党委每半年在局内通报1次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11)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心缺失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有的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等基本内容不清楚,更谈不上抓好落实;有的支部书记认为抓党建比较虚,因而忽视党建工作,弱化党建活动。群众反映,支部书记一般由处长兼任,对党建工作不热心,往往将支部会议开成了业务工作会议”的问题。一是明确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切实理顺抓党建工作与抓中心工作的关系,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认真解决了支部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二是把党建实务和党建能力教育纳入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明确规定每年开展1次党务工作者应知应会应做教育培训。三是修订完善《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促进机关党支部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
(12)政治学习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主要是重点不突出、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学习流于形式等问题。2015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宣读文件多,结合实际谈认识、谈体会、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举措少,学习效果也不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党员集中轮训等制度,充实了学习内容,增加了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人数和份量,规定处长和支部书记结合自身工作在中心组上发言,每次发言人数不少于6人,每年至少要完成1篇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二是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定教育专题,推行对重大专题学习实施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定先进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学习制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制定了学习计划,规定了党支部原则上每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半天,结合主题党日每月开展1次学习讨论,并及时在红星云手机移动平台上发布支部学习动态。机关党委每月对支部学习内容做出了安排,每半年全面督促检查1次,并在全局内通报。
(13)党建活动开展不规范不扎实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未正常开展”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对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熟练掌握基层组织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程序。12个到期党支部换届工作已于12月14日全部完成,8个支委成员不健全的支部也全部得到补齐。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关党委一对一指导各支部规范健全记录内容,做到及时管理、纪实管理和痕迹管理。规定了每季度对党支部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抽查1次,每半年覆盖一遍,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支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针对“党组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近三年,局党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走形式,互相批评基本上是谈工作上的问题,没有从思想根源上找原因,没有达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的目的,与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的问题。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利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交流发言等时机,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敢于正视、深刻剖析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党组其他同志的缺点错误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给敢于说真话者撑腰鼓劲,使班子成员之间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严格,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14)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以票取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谈话中群众反映,选人用人过于注重票数,在干部考察公示时也是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名,在干部选任时,有跑领导、互相打招呼等拉票现象”的问题。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二是加强了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将有关干部人事政策文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政策、懂政策、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三是改进了选人用人方式。严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以票取人、唯分取人倾向。
(15)局机关干部选任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局党组没有根据中央干部选任条例制定符合机关实际的处级、科级干部选任的工作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群众反映比较大”的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全面梳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了干部提拔程序。
(16)选人用人有“小圈子”反映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选人用人有以地域划线和分管部门划线的‘小圈子’现象”的问题。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坚持好干部标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从干部选拔任用和招录工作曝光的案件和处理通报中吸取教训,严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客观准确、完整具体、简便管用”的原则,如实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使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可倒查、可追责。四是严格把好动议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任职关,坚决反对、抵制搞人身依附关系以及以地域和分管部门划线的“小圈子”现象。
(17)领导班子结构不合理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现有的5名班子成员中,年龄都在53岁以上,其中4人一直在省统计局工作,经历单一”的问题。积极向省委组织部和上级领导部门反映我局领导班子结构情况,争取支持。针对“机关后备干部培养滞后,目前局机关70后处长只有2名,35岁以下副处长也只有2名”的问题。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采取交流、挂职锻炼、选送党校学习、提拔使用等方式,坚持任人唯贤、不拘一格使用年轻干部,同时注意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12月18日印发了《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加大选拔年轻干部力度,力争通过3-5年按要求将年轻干部配备到位。
(18)存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局机关在去年上半年选拔处级干部的‘凡提必核’中,被核查的10名对象,有3人未报告持有的部分基金、股票。在本次巡视抽查中,也存在漏报情况”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教育,举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个人报告事项认识。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强化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纪律要求和自觉性精准性。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巡视中发现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全面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对档案中“缺、漏、错”等问题,列出问题详单,及时进行纠正和补充。三是进一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温馨提示,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进行再核实、再梳理,对填报不认真、不细致、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批评并指正。对“凡提必核”中,未报告持有的部分基金股票的3名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三)管党治党从严不够,违纪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9)思想上重视不够,认识上比较模糊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部分局党组成员认为统计部门不管工程项目、不管大额资金,只管几个统计数据,是‘清水衙门’,廉政方面出不了什么问题,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地费精力、花时间去抓党风廉政建设,甚至对巡视期间1名党组成员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不以为然,没有引起足够的警示”的问题。一是党组中心组认真学。9月18日至19日召开了2017年局党组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 “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部分、王岐山同志9月4日在巡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杜家毫同志在参加“两学一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讲话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局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更加奋发有为做好各项统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如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破解统计改革发展难题等方面,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今后努力方向。二是党组书记领学讲解。11月1日,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崇斌同志领学并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新论述、新思想,全面提高机关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结合专题教育学。对照新《党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规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党员干部的培训学习,都必须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条规教育学习内容。10月31日,在全省统计局长培训班上,邀请了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组长罗懿同志对党章、党规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切实做到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到全局的宣传教育总体规划中,融入到局机关各项学习活动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紧扣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等三个方面抓实、抓细学习。四是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学习。12月7日举办了一期局机关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从认清形势,把握统计法治工作现状;掌握标准,熟悉统计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职,注意统计法治工作重点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精神,并运用发生在统计系统内部和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规定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做到警钟长鸣,消除干部职工的模糊认识。针对“局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很少研究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及其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工作任务分解》规定了局领导每年至少2次到分管处室研究、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
(20)局党组没有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2013年以来,局党组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有3年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重新修订的《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规定,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议题不少于20%,每年召开一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4次中心组学习必须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局领导每年两次听取机关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10月份印发《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及其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任务分解》,12月出台《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办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工作安排布置,轻工作落实,形式主义比较突出。如2016年4月,虽然下发了‘ 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但没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也没有查处任何违纪违规问题,局机关至今未成立机关纪委”的问题。一是组织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重新认真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切实把省委的制度和省纪委的要求入脑入心。二是建立和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制度。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梳理完善了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将中央、省委的新精神、新要求落实到统计部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中,巡视后共修订和重新制定管理制度19项。三是及时成立机关纪委。12月21日,按巡视整改要求和省直工委同意成立局机关纪委的批复、同意省统计局机关纪委选举的批复,召开了局机关纪委成立选举大会,选举产生7名纪委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局机关纪委。
(21)监督执纪问责偏轻偏软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对违纪违规干部的查处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对全省范围内发生如衡山县、天心区统计数据造假等违纪违法重大案件,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开展失责失察追责问责工作,甚至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没有人主动承担责任”的问题。一是党组主动担责。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针对系统内发生的统计数据造假案件进行了认真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大家一致认为,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引以为戒,主动承担责任,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依法治统依法立统意识,规范统计行为,坚决反对并严肃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二是督促专业处室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民主生活会后,局领导对其分管的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谈心谈话,明确要求专业处室要深刻吸取教训,把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作为业务工作的头等大事,加强对基层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严防统计造假。三是提高规矩意识。9月18日至19日召开了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有关党纪条规方面的重要文件。会议强调,要严肃认真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违纪、违规人员的监督制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落实。我局专门为局领导设计了谈话记录本,并把谈话方式的要求写在记录本中,督促谈话对象履行“两个责任”,抓好作风建设、廉洁从政各项工作。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巡视以来,全局7位局领导共计谈话87人次。五是建立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制度。在机关党委下设案件审理工作组,将纪委和政策法规处办理的案子,先送案件审理组审查,审核后再报局党组。严格规范了办案程序,强化了责任追究。党组针对查处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及时研究制定了措施,切实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量。六是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了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2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原局纪检组聚焦主业不够,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原则不够,在群众中公信力不强,执纪审查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党委、纪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新《党章》、一“准则”、四“条例”和省纪委对纪检工作人员的新要求,明确了机关纪委聚焦主业的工作要求,突出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12月15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从加强政治工作纪律、干部人事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后勤服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5个方面的监督,规范了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二是认真学习了省纪委相关规定,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提高办案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对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10月出台了《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将省委、省纪委规定的6大方面工作细化为20项具体工作任务,重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和坚持反对“四风”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情况,统计业务工作流程及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中风险防控点的防控落实情况。四是重新整理了2016年至2017年局机关干部违纪问题案卷,补齐了相关审批程序和调查报告。五是积极支持和配合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开展明察暗访、廉政谈话、案件办理、信访举报、落实调查等相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23)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酒水、无接待公函报销接待费、陪客人数超规定等问题”的问题。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立行立改。对全局违规接待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自2016年6月起,未在公务接待中使用酒水,未用公款购买公务接待用酒水。对之前违规购买酒水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二是重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制度深入人心,落实在工作中。三是加强了局机关各单位票据支出报销审核,明确了报销接待费时,必须提供接待发票、接待函、陪同人员清单和结算明细单,无接待公函一律不得报销接待费用。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督促本单位人员进一步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四是重新修订完善了《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进行公务接待。
(24)以各种名目滥发奖金、福利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违规发放统计年鉴稿酬及编辑费、劳务费、评审费、咨询费、奖金福利等”的问题。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提出的立行立改整改要求和《省统计局需立行立改问题清单》规定范围,在巡视期间,局领导和处长等“关键少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于2017年9月6日全额清退到位。对基层干部职工通过业余加班编辑并公开出版《湖南统计年鉴》而领取稿酬、编辑费、劳务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认真汲取教训,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国家有关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健全了相关财务制度,堵塞了制度漏洞,并明确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依法依规,令行禁止。
(25)机关作风建设抓得不力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根据群众反映和巡视暗访,干部职工‘ 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领导带头抓整改。11月14日召开巡视整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指出的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和给统计改革发展造成的危害,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在全局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二是全局认真抓整改。结合中央和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学习。通过认真查摆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整改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三是加强督查,构建长效机制。12月1日,印发了《湖南省统计局关于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全面启动了抓实、抓细作风建设的工作。巡视整改期间,制定了《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湖南省统计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统计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19项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亲自带队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并将明察暗访结果与各单位绩效考核挂钩,纳入干部提拔考核中,通过有效整治,“慵、懒、散”问题得到根本性扭转。
4.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26)随意截留财政资金,脱离有关部门的监管,潜藏巨大廉洁风险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省统计局截留财政资金,并长期处于闲置状态,脱离监管”的问题,省统计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历年来上级拨付给省本级账户而累积结余的资金,如果长期处于闲置状态,脱离监管,将潜藏巨大廉洁风险。为此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全面整改。一是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要求,对局机关实有资金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咨询和请示相关部门,撤销中央资金基建账户,国统信和统计学会账户资金分别纳入2018年国家统计局及省财政预决算管理。二是制定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省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湖南省统计学会、湖南省统计局往来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开支范围,做好局机关实有资金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账户内部监管。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年检及资金使用申报制度,自觉接受国家统计局、财政部驻湘专员办、审计厅的审计和省财政厅的监督。三是树立全员预算意识。在机关开展预算知识大培训,对结存资金科学规划,将对保留的湖南省统计局有关账户,以文件形式向国家统计局财务司、财政部驻湘专员办、省财政厅进行申报备案,并纳入中央预算经费和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四是对拟撤销的中央资金基建账户历年累积的剩余资金,在政府采购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用于局办公楼调整维修项目,并在资金使用完毕后将收支情况全部纳入决算报表范围并申请销户。
(27)工会经费挤占行政经费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2013年以来,在工会经费有节余的情况下,挤占机关行政经费”的问题:一是对挤占的行政经费,按照审计要求原渠道进行了调减。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三是明确了行政支出和工会支出界线,坚决防止并账处理,防止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行为,切实做到项目支出调整、预算追加事项必须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28)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2016年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调查 ’等项目中挤占资金”的问题,一是经与省财政厅衔接,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压缩一般性支出,原渠道归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调查”项目资金。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了预算与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和规范办理预算调整事项,不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
(29)课题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违规按比例提取部分课题经费用于行政开支,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即刻停止按比例提取部分课题管理费行为,明确课题经费只能用于课题开支。二是对未使用的省发改委2015年安排的课题经费,根据整改意见将提取部分归还了原渠道,纳入该项课题经费开支。对与课题无关的费用,退回了相关渠道列支。三是修订了《湖南省统计局部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保证课题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杜绝与课题研究无关的经费开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须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和拓展好巡视整改成果,加力鼓劲,促进我省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全面把握十九大会议精神的主要内容、核心要义,强化“四个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将十九大精神贯彻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依法治统、从严治统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贯穿于统计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统计服务与管理的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结合我局实际,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党建工作,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相结合、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强化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完善党建责任制和督查考评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警示教育,推行机关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将机关党建工作细化成具体项目,落实到党支部、分解到责任人,确保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构建“党组带头抓党建、党委聚力抓党建、支部主动抓党建、党员自觉抓党建”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统计造假案件,严肃追究统计造假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积极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构建强大的震慑力,形成不敢统计造假、不能统计造假、不想统计造假的氛围。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权威。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全面推进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建立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及时依纪依法得到查处。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规矩、讲团结顾大局、讲奉献敢担当、讲廉政树新风”的统计干部队伍。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的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加强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业务竞赛和业务交流,鼓励干部职工在学习和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全系统营造“乐于奉献比干劲,敢于担当比作为”的工作氛围。
(五)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推进统计事业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重点从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入手,抓好各项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统计、精准服务”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职能作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投身统计改革发展实践,更好地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14734;邮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507房(邮编410011);电子邮箱:zzq_mpa@sina.com。
中共湖南省统计局党组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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