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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01 10: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9日至11月14日,省委巡视第七组对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党委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部署,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

  巡视意见反馈会召开后,校党委随即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向罗生同志任组长,校长雷春国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任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精心部署

  校党委召集相关部门多次研究整改工作,反复修订整改方案,并专程征求省委巡视组领导的意见,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逐一细化分解,2017年1月12日,学校党委印发了《落实巡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整改措施、预期目标、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强化责任

  校党委切实担负起了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向罗生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书记和校长以及各牵头领导分别组织相关责任部门研究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具体任务,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共33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各处室(部门),层层传导压力。

  (四)建设长效机制

  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并用好整改成果,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防止作风反弹,杜绝类似现象产生的有力武器。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方面

  1.“学校升格以来,党委领导班子没有及时配备到位,严重影响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问题”问题:

  2016年11月,郴州市委任命1名党委副书记、5名党委委员,12月市政府任命了3 名副校长,市委组织部提名1名工会主席,目前学校领导班子配备到位。

  2.“学校党总支只有临时负责人,没有党总支委员,新成立的党总支没有发挥作用”问题:

  9个党总支中,离退休党总支换届选举已完成,其他8个党总支部书记候选人已确定,2017年4月份将进行换届选举。已制定基层党组织月度工作考核办法,推进学校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3.“对照‘三年合格评估’的相关评估指标,学校基础条件仍然薄弱”问题:

  学校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拟定了39项具体任务,确保“三年合格评估”顺利迎检。2016年,顺利完成实训楼、田径场和看台、二期道路等4项重点工程,添置和改善了教学设施设备。2017年,已启动学生宿舍楼4号栋和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的建设,10月份将启动图书馆的建设,年内还将完成体育馆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学校评估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拟同意将后续规划建设项目(美术楼、体育馆、实验剧场、学术交流中心、教学楼、学生食堂)打包交由市城投公司融资集中建设。

  4.“对照‘三年合格评估’的相关评估指标,机构设置不适应发展”问题:

  学校机构改革在2016年12月正式启动,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层48个岗位进行充实调整,人选配备已经到位,将于 2017年4月全部到岗履职。

  5.“对照‘三年合格评估’的相关评估指标,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加强”问题:

  一是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制度,建立了教师“进入”和促进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的机制。组织开展了“树三风、扬正气”、教师业务培训、“微党课”和“美育微课”教学比赛、“师德”演讲比赛等各类活动,组织学习高校规章制度和学校章程并进行测试,促进了教师成长。修订完善了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及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激发教职工自我提升动力。同时,不断拓宽引进人才渠道,2017年,规划了2个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将选送国内高校访问学者1名,引进研究生5名。

  二是学科建设方面。修订和完善了《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学分制实施方案》、《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教学日常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6.“对照‘三年合格评估’的相关评估指标,教学科研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制定了科研团队组建及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教师专业成长管理办法、工作量及其绩效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不断促进教师教学与科研水平的提高。同时,通过打造“特色美育增长极”,不断拓宽科研渠道,2016年度,课题数增加了25项,增长208%,种类由3类增加到8类,增长167%;学术论文增加30%。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方面

  1.“个别支部制定学习计划不认真”问题:

  学校党委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2016年12月召开党支部书记会,对制定学习计划不认真的第二党支部提出批评教育,目前,该支部已按规定落实整改任务。各支部对照整改方案进行了全面检查,按要求逐项整改。

  2.“各支部学习进展不平衡”问题:

  一是督促各支部于2016年11月完成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学习讨论活动,做到4个专题全覆盖。

  二是要求各支部上报“四讲四有”4个专题学习教育的原始材料,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2个老年支部按要求组织了退休党员进行学习教育。

  三是开展了“微党课”比赛,深化了学习教育效果。

  3.“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 问题:

  2017年元月,组织了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挂钩。今年,校党委要求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一并纳入月度工作考核,并要求基层党建工作突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纪检监察机构抓好监督。

  4.“党员发展不够规范”问题:

  2016年11月,印发《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将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考核内容,规范学校党员发展工作。

  5.“党员发展存在结构失衡”问题:

  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不断加大对青年教师入党的培养力度,力争每年发展教师党员1至2名。

  6.“大多数党员存在不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

  2016年10月,对学校160多名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进行清理,外发协查函14份,108名在职党员欠缴党费已全部足额收缴到位。对19名困难退休教师党员,按中组部的要求予以少补交或不补交。2017年1月12日,已将上述党费上缴郴州市直工委。

  7.“有的党员党性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开展“树三风,扬正气”活动,激励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带头践行校风、教风、学风,自觉锤炼党性。

  二是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加强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三是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党员民主评议。

  8.“党员干部党的基础知识缺乏”问题:

  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的学习、培训、教育制度,校党委把各党总支工作纳入月度考核,要求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考核,并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各党总支落实学习制度,提高党员政治学习的自觉性,要求每名党员每年学习笔记达到100页以上,并将开展党建知识测试。

  9.“停薪留职人员清理不到位”问题:

  3名停薪留职人员中,已有2人回校上班,1人将按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10.“干部人事工作滞后”问题:

  学校积极向郴州市委汇报,请求支持学校干部人事工作。2016年12月28日,市委组织部向学校下发了《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报告事项审核的答复意见》。按市委组织部的批复,学校印发《机构改革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启动了学校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调配。目前,人选已配备到位,将于2017年4月到岗。原部门正职都将实行交流轮岗任职。

  11.“人才队伍建设比较薄弱”问题:

  2016年11月,市编办对我校用编情况予以批复。根据批复要求,学校启动了岗位设置工作和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2017年计划引进1-2名博士。1月,学校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相关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12.“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问题:

  对全校38名正、副科级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现已集中收缴保管。另有1本护照、3本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持有人已签名确认。

  1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2016年底,学校已安排专人整改,已按要求对38名干部的档案缺件进行处置,现全部合格。

  1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

  相关同志写出了书面说明并已报省委巡视第七组,学校党委听取了该同志的落实情况报告。

  15.“教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印制了《关于严禁教职工擅自有偿服务的规定》和《教学设施设备和用房管理规定》,并组织教职工进行了学习。纪检监察加大了工作纪律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2017年春季开学大会,表彰了“最美老师”、“最美职工”、“最美学生”,让师生员工看到身边的典型,获得正能量。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方面

  1.“对2012年审计指出的‘公款私存’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专题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等财经制度。

  二是建立了收费定期检查机制,要求票据管理员每天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记录,财务处副处长每周对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做好检查台账。

  2.“有的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思想重视不够,对自己所分管的部门和下属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自己所分管的部门和下属从严抓好教育、管理、监督。对个别涉毒教师问题,学校安排专人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对该涉毒外聘教师已按相关规定解除了劳动合同。

  3.“纪委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2016年11月,郴州市委已任命学校纪委书记,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2016年12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已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干1名。按照工作安排,7月份将选举产生学校纪律委员会,将按要求设立5名纪委委员。目前,各党总支都已配备1名纪检委员。

  4.“纪检监察‘三转’不够到位”问题:

  按照纪检监察“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

  5.“违规公款私存”问题:

  一是已经撤销了收费出纳员代收代缴学费个人账户。

  二是正争取财政政策支持,与相关银行进行洽谈,筹建学生异地缴费系统平台。在平台未建好之前,不再采用个人账户代收代缴方式。

  三是加强了备用金的管理,减少现金开支,并要求做好备用金对账工作。

  6.“存在以绩效工资名义发放各种补助”问题:

  一是据实清退了2015年按中层以上干部实际扶贫捐款标准发放的绩效工资25950元。

  二是据实清退了校领导IC卡加油充值费287840元。

  三是修改完善了《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重新规范了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和发放标准。

  7.“违规发放招生费用”问题:

  2016年已取消了招生绩效发放,学校没有再按招生人数发放招生费用。今后,将严格按照《郴州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招生差旅费实行实报实销。

  8.“违规向学生收费”问题:

  一是2016年底已自筹资金,对2016届毕业生兑现了教材款结算退费。对2016级经核定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新生,预交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也已全部退还。

  二是正与市财政积极沟通,申请补拨公费定向生住公寓宿舍经费,对于部分公费生自愿缴纳的差额部分,财政拨款到位后会立即退还。2016年起学校再也没有收取住宿差额费用。

  9.“未按程序招投标”问题:

  对2013年来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资料进行了专门清理。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出台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各类项目的招标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10.“项目报批不规范”问题:

  一是运动场边坡支护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完成,运动场看台、田径场塑胶铺设及篮球场、道路改造(二期)等4个工程正在按程序补办图审手续。

  二是绿化、部分建筑外墙改造、学生宿舍3栋等3个项目均已完成审计,因变更部分工程量造成的新增工程预算已报郴州市政府审核批准。同时,已要求相关部门在以后的建设中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及时做好申报和审批工作。

  11.“工程项目超预算”问题:

  针对校门改造工程、外墙改造工程、宿舍3栋工程等10个项目结算超预算的问题,以书面向郴州市政府进行了报告,市政府要求按审计结果在学校自筹资金中解决。同时,学校也要求相关部门今后要严格实行合同管理,不得随意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对确需增加或变更的工程量,要严格按要求做好申报和审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学法知法用法水平

  从本次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来看,集中反映了我校教职工和干部队伍知法用法水平不高这一突出问题。为破解这一瓶颈,学校当务之急就是要抓好政策法规学习,切实提高教职工,特别是干部队伍的学法知法用法水平。

  (二)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学校提质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校风、带学风,为实现学校健康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机构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5-2860335;

  邮政信箱: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邮编423000);

  电子邮箱:xnyzjjjc@163.com。

  中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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