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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01 09:4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9月20日至10月18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对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党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研究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啃硬骨头”的政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校(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回头看”工作,对省委巡视第五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省委书记杜家毫同志在听取2016年第三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围绕巡视整改工作,校(院)党委书记黄惠勇主动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与分管部门、联系学院负责人谈心谈话,强调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形成了校(院)上下一盘棋、齐心协力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校(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督查整改事项、评估整改效果、审议整改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督查组,纪委书记任督查组组长,组织人事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校(院)相关单位也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

  (三)推动责任落实

  校(院)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黄惠勇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在党委的领导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分解为25个具体整改项目,研究制定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间。并明确提出了严格要求、严格时限、严格纪律,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效果的“三严格、三强化”的整改要求,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四)强化督导检查

  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巡视整改台账,对账销号,确保不留死角。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巡视整改督查组具体负责巡视整改的协调、督促、督办、检查工作,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和工作验收,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提请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推动解决整改落实中的复杂问题,确保整改事项较好完成。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新修订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二是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完善了党委会、书记碰头会、校务会议事规则,切实厘清党政职责。

  三是完善协调运转机制。对校(院)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修订了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机制。

  2.“‘三不一末位’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调整了校园建设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职责,明确其作为议事机构对校园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为党委会或校务会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对班子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再直接分管医院,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

  三是实行党政正职监管督查、分管副职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体制,将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执行情况列入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以及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3.“私设‘小金库’”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清查并取缔了“小金库”,所涉金额已全部清缴。

  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了《招投标管理办法》、《经济活动管理办法》等。

  三是对涉及私设“小金库”的21个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进行了约谈,其中1人免职,3人诫勉谈话,另有2个二级单位由纪委进行调查。

  (二)关于“党的建设有所缺失”方面

  1.“落实上级要求重形式、轻落实”问题: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顶层设计。规范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对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作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校(院)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杜家毫同志在全省市厅级党员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2月组织了研讨。

  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督察考核。组织开展了各种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项督查和2016年度基层党建、宣传思想和党风廉政工作考核。

  三是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了二级单位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太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校(院)班子成员和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二是修订了校(院)党委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文件。组织党委全体成员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建立健全了党委会、书记碰头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一事一议、一人一议”。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实行机要秘书、组织人事部工作人员“双记录”制度。

  四是积极推行校务公开。督促学校19个分工会,21个职能部门公开校务资料,建立了大学校务公开目录电子台账,全年共公布各种信息5000余条。

  五是完善和修订了《党委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事范围和程序。

  3.“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问题:

  一是经省委组织部批准,2016年6月下旬召开了校(院)党代会,大学、研究院党委合并为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

  二是经请示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研究院的基层党组织直接接受校(院)党委的领导。有关研究院党员的组织关系归口管理问题,将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三是出台了开展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定,已完成107个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4.“未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

  二是立行立改,已全额完成党费补缴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党费收缴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费账簿规范合理。

  5.“‘三会一课’制度未有效落实”问题:

  一是校(院)党委要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2014年以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在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上进行了专项学习辅导。

  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党组织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十三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确立了10个调研提纲,设置课题、论文参考范围18项,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科学管理能力。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四落实三齐全”,即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记录“四落实”,学习签到本、记录本、个人学习笔记本“三簿齐全”。

  6.“对学生党员的发展和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牵头,组织人事部部长协助,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开展初步排查。对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清理了发展学生党员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摸清失联党员情况。

  三是签订目标责任状。召开专门会议,与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坚持应查尽查、全员覆盖。

  四是解决失联党员问题。目前已与多数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并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出,对剩下的失联党员正进一步加大力度取得联系。

  7.“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工作,举办了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2期,举办国家网络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网络培训班1期。

  二是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建立完善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是按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学术科研能力强的“一好双强”的标准,重点从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中产生党支部书记。

  四是下发《关于开展附属医院基层党支部改选及委员调整的通知》,抓紧筹备换届。

  五是完善党建工作奖惩机制。针对附属医院重业务、轻党务现象突出问题,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已制定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其他附属医院也正在制定相应方案。

  8.“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解疑释惑200问》等资料计2000余册,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两学一做”微党课比赛、“学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红歌赛”等系列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构建“新生德育答辩、学生党员干部德育答辩、毕业生德育答辩”体系,着力解决学生党员理想信念、组织纪律性和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健全了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了表彰会、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

  三是对忽视政治学习、不愿参加组织生活的2名教师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对3名党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比较乏力”方面

  1.“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太强”问题: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防控。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二级单位和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党内谈话、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各直属附属医院党委和纪委分别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

  2.“纪委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突出主业主责。坚持落实校(院)纪委每季度向党委专题汇报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定期调研走访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和日常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下发了《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直属附属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考核体系,推动贯彻落实。

  三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将监察室原有招标采购管理职能划出,专门成立了招投标办公室,督促修订了《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纪检干部职责定位,出台《关于校(院)领导分工的通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23个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附属医院纪委书记均不再分管教学、科研、医疗等业务工作。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派出纪检干部到上级纪检机构参与办案,引进副处级纪检干部1名。完成了纪委班子换届,目前有纪检监察专职干部17名,各二级党组织兼职纪检员40名,聘任了19名特约监察员。积极组织参加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织的培训班8次、共54人次参训,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3.“追责问责力度不够,对一些违纪违规现象处理不严”问题:

  一是校(院)纪委严格按照信访件处置的“五种方式”,对2009年1月至2016年8月底前的信访件进行了“大起底,零搁置”清理,总共清理信访件157件,清理发现留存件13件,通过采取自查、交办、谈话函询等方式,13件留存件已全部了结。

  二是就个别退休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追责问责不及时问题,校(院)纪委多次主动与长沙市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依据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的《撤销案件决定书》,经请示省纪委有关部门,对此件已办结。

  4.“‘好人主义’思想有所抬头。一团和气,不敢担当的现象有所表现”问题:

  一是针对体育艺术部15名教师非假期时间集体赴台旅游一事,校(院)纪委正在进行初核。

  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查违纪违规案件,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细,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

  5.“上轮巡视整改有不到位、不落实的环节”问题:

  一是先后召开了6次党委会、9次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讨论,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担当意识。

  二是出台《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对没有及时传达巡视整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的二级单位党组织进行了调查核实,认真分析了原因,提出了严肃批评,强调了明确要求。

  6.“选人用人标准不统一,存在量身定做现象”问题:

  一是根据中组部下发的《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湖南中医药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工作,细化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件。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新要求。

  三是认真整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7.“违反规定破格提拔、越级提拔干部”问题:

  一是由组织人事部及相关校(院)领导对破格提拔干部未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一事写出说明,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二是已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专题汇报相关情况,严格按规定处置。

  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酌情放宽资格要求做到有据可依,并经民主讨论决定。

  8.“党委研究干部工作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校(院)党委全体成员学习了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建立健全了组织人事部部务会、书记碰头会议、党委会议等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实行“双记录”制度,及时汇总整理党委会讨论干部记录,会上提供拟任人选详细情况,党委成员逐个发言,采取票决制。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不搞“一言堂”。

  9.“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信息收集滞后”问题:

  一是开展了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回头看”,对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进行补充收集归档,全面审核干部职工的“三龄两历”。对100多名中层干部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清理审查,重新进行审查、认定并签字确认,提交学校党委会进行专题汇报。

  二是系统整理了现有规章制度,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归档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和《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0.“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针对学校教学科研人员持因私护照因公出国(境)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查摆了费用支出管理不统一、频次较多、制度不全等问题,查出有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持因私护照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二是针对全校处以上干部和有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执行活动情况的人员,组织了因公出国(境)管理的业务培训,强调了相关管理要求。

  三是对持因私护照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主要责任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

  四是对校内沿用的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表进行了梳理和调整。联合计财部门,从经费管理上严格把控。出台了《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修订了《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

  11.“财务报账不规范”问题:

  制定了《财务审批改革管理方案》,根据学校经费特点,分别制定按“线”和“块”的管理方案。专项经费和行政服务部门经费按“线”管理,二级学院和教辅部门经费按“块”管理。按“线”管理经费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增加计划财务处处长和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相关环节。在按“块”管理经费审批的基础上,取消分管校领导审批环节,增加计划财务处处长和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相关环节。

  12.“未严格行使监督审核职责,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对省相关文件出台后所报销的办公用品、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审核票据不严的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了个别谈话,严肃财务人员财经纪律。

  二是立行立改,已停止用汽油票、餐费发票报销交通、伙食补贴,严格依据人事处的考勤情况、审核情况按标准发放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不再报销。

  三是明确要求财务报销中,办公用品一定要附明细,并加盖收款方的发票专用章。会议费用报销一定要附有会议通知,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职工出差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是修订完善了《财务报账制度》等,严格规范财务报账、记账行为。

  五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巡视组整改反馈意见与责任分工方案。每月开展1次集中业务学习,派遣财务骨干外出培训,加强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建设。

  13.“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成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校(院)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清查。

  二是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对于“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与科研课题研究无关的出国费用”,27.11万元已全额清退;对于“从支出的科研经费中列支的招待费用”,依据项目经费预算,参照相关课题的管理文件进行严肃清理,对于其中使用不合规的经费已予以清退;针对“在科研课题特别是横向课题经费报销中各种票据充斥其中”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彻底清理,不合规的进行了清退。

  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产学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重点学科经费管理办法》、《财务报账审批制度》等制度,完善机制体制。

  14.“银行账户设置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银行账户分类进行清理,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银行账户意见进行了整顿。对含浦、东塘2个校区的所有财务业务与账户进行整合,整合缩减了6个账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省委巡视第五组巡视反馈意见,经过集中系统整改,校(院)党委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校(院)党委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政治作风,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驰而不息深化整改落实,真正把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坚决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正风肃纪,从严治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主动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始终做到认真履责、全面尽责。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持续整改,巩固成果

  坚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事项取得实效。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落实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及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巩固并深化整改成效。

  (三)立足长远,建章立制

  针对巡视整改的成果,举一反三、把握特点、把握规律,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切实把巡视整改的成果固化为制度体系。结合整改成果,科学合理地对校(院)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和办事流程,着力形成一套好的、管用的、务实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发挥好制度的管理作用,努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力争以巡视整改工作的成效推进校(院)事业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0731-88458097;

  邮政信箱: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学生公寓4栋中国邮政代办点(纪检监察室,邮编410008);

  电子邮箱:359139107@qq.com 。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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