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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11 10: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1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院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院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2016年9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院反馈意见后,学院迅速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巡视第二组对学院党委进行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对学院选人用人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今年第二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会后,各分管领导召集部门负责人传达会议精神,对照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清单,拟出整改措施。全院上下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示,集中两个月时间,打硬仗,攻难关,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圆满完成巡视整改政治任务。

  (二)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周险峰任组长、院长邵伏先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全院巡视整改工作。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通过主持召开相关会议、谈心谈话、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进掌握情况、注重全程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成效。意见反馈以来,学院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3次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

  (三)制定清单,明确目标责任。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学院党委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逐项研究,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学院印发了《中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第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湘人职院党〔2016〕16号),制订了《关于省委巡视第二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围绕巡视反馈的16个方面43项问题,细化分解,逐项落实。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负责人,规定了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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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严格督查,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学院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党内文件及时下发到学院各部门,让师生员工了解学院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及整改的具体措施,督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紧时间尽快落实整改。二是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三是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领导小组听取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四是坚持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整改工作不留空白、不露短板。五是主动向省委巡视办和省人社厅纪检组汇报,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两个月来,全院上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31日,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4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的有36个,需继续整改、至11月底完成的有3个,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有4个。

  二、省委巡视第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角色定位不准,主体责任不清晰方面”的整改

  一是上届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我院目前尚处于由中职向高职转型初期,上届党委处于中专学校体制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的作用发挥不明显。2014年11月,通过省委调整学院领导班子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才真正得到落实。

  二是现任党委班子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定位不准确的问题。今年上半年,经省教育厅核准,制定了《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章程》,通过整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印发《党委工作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政工作的各自定位,解决了定位不准、相互替代的问题。

  2. 关于"工作抓而不实,责任落实虚化”方面的整改

  一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认真梳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头看”,针对2015年3月前收取毕业证100元的问题,我院举一反三,结合这次巡视反馈的问题,全面地对此类面向学生收费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和整改。

  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没有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首先是拟定了《中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廉政风险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其次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省教育工委《高等学校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的内容,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纪委监督、中层干部责任,以及推动履行"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第三是加强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办案,及时听取纪委对干部采取调查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及案件查处的情况报告。

  三是党委议事规则没有建立的问题。已印发出台《党委工作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规则》。明确议事规程和规则,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四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通过严明"一岗双责”纪律,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提高对"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利用四种形态实现监督执纪的常态化。

  五是党建知识尤其是最新党内法规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加强了党建知识和党内法规学习,为全体干部购买、发放《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等学习辅导材料。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人事处已两次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建知识、党章党规等,并进行了一次党建知识和党内法规闭卷考试,促进了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失之于宽松软”方面的整改

  一是纪检队伍不健全,力量薄弱的问题。首先是严格按照文件配备人员,目前纪检监察室已增加1名专干,并拟按规定在年底前配足3人;其次是党委会议已同意增列预算10万元的专项经费,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第三是已派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参加了省纪委第四监察室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联合举办的"全省高校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提升了纪检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

  二是主动作为不够,没有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问题。深刻反思、加强学习、明确职责、主动作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建立举报或线索的必查制度,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也要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查办案件的责任担当。

  三是"三转”工作不到位,聚焦主业不够的问题。首先进一步明确纪委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发挥再监督、再检查作用,把工作切入点从配合、参与转到执纪、查处上来,强化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其次,突出主责部门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不再直接参与学院招标采购、人才招聘等的相关工作,由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防范。第三,健全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今年7月至10月,根据学院党委部署,由院纪委书记牵头分别约谈院级领导2人次、中层干部15人次,一般工作人员6人次,其中个别约谈17人次,集体约谈2人次,任前约谈4人次,明确提出廉洁自律要求。第四,院党委同意纪委书记辞去兼任的院工会主席职务的请求,专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关于"党委会召开不规范,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方面的整改

  一是存在长期不召开党委会议、重要决定和决策由行政会议作出的问题。2014年11月前,学院党委班子为过渡班子,严重存在中专学校的行为习惯和方式。2014年11月新的党委班子成立后,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得以确立,党委会议也逐步规范。

  二是会议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的整改。会议记录已做到原汁原味,增加了全程录音,会议情况通过会议纪要如实反映;现在不存在由非党员做党委会议记录情况;现任党委书记做到了党委会议末位表态。

  5.关于"个别班子成员有干扰执纪审查的行为”方面的整改

  一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班子成员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责任,并将其作为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进一步落实重要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加大查处问题的力度和决心;三是对相关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

  (二)关于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滥发津补贴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情况、摸清底数,明确要求、加强整改。已停止校内津贴、教师节福利、开学费和医疗铺底金等违规项目的发放(含退休人员)。二是将依据政策规定调整和规范教职工待遇。

  2.关于招投标工作不规范,涉嫌违纪违法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点梳理了自2013年以来各项招投标情况,对违规的招投标项目和为确保新校区按时搬迁的6个未公开招标项目进行了认真清查和反思,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二是严格按法律法规开展建设和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和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在公开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完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规范。拟定了《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四是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成立了学院采购与资产管理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标采购法规政策,纪检监察进行监督,确保招标采购程序"三依三公”到位;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关于公款旅游方面问题的整改

  学院已配合省人社厅纪检组认真核实2013年初院教职工违规公款旅游事项,按省人社厅纪检组的意见处理,分两批退缴,第一批退款工作已经启动。

  4.关于违规管理资金,私设"小金库”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配合省人社厅纪检组对2012-2014年学院人事考试费用进行核查,违规发放清理和退缴工作正在进行;二是结合我院实际已制订人事考试考务费发放标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2015年6月起人事考试收入已全部进入学院财务,由学院财务根据组考部门提供的相关凭据按流程进行开支,结余经费由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三是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和处分。

  5.关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以白条套取财政资金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的整改

  针对大量白条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我们重点清查了占绝大部分白条的原培训鉴定承包人的收入支出情况并从去年上半年终止了培训鉴定承包事项。其余白条也基本查明了去向并责成有关人员作出了说明。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和处分。

  6.关于资源项目由个人承包,损公肥私严重方面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5年上半年已取消技能培训鉴定中心与函授成教部承包,学院成立继续教育部,负责学院对外技能鉴定、培训及成教、自考等工作;二是已取消教材库承包,由学院采购部根据教务部门教材清单组织公开招标;三是3名资源项目承包人已于去年下半年回学院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前任班子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选人用人工作,不按程序、任人唯亲,且长期不调岗轮岗问题的整改

  一是现任班子认真反思,吸取教训,遵守纪律和规矩,严格按选人用人政策文件执行 ;二是坚持实行干部定期轮岗调岗制度。

  2.没有落实"凡提必核”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2015年3月提拔的9名副处级干部,没有及时按规定核实个人事项报告的事项,已经按要求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作了《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关于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有关情况的说明》。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凡提必审”制度,确保干部任用合规合法。

  3.没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

  学院干部的选拔任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 没有严格履行选拔任用报告程序的整改

  一是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规定》,严守选人用人程序;二是今后严格按制度执行,凡副科及以上的干部要按规定做到"凡提必核”、"凡提必审”;三是对相关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依规处理。

  5.关于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多有缺失,管理混乱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门抽调两名同志对全院人事档案进行清理;二是整理档案、列出档案内容缺失清单并查漏补缺,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档案清理工作;三是针对此次巡视反馈意见中个别人员的档案缺失情况,已和有关单位取得联系,相关材料核查、补充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关于执行其他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学生收费管理混乱,侵害学生权益问题的整改

  学院要严格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学工处自2015年9月开始,已取消学生证费、校牌费、领取毕业证费等不合理不合规收费项目,多收的款项拟上缴非税。

  2.机房管理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在征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同意的前提下,学院已就回收机房问题按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进行回购。今后,学院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机房管理。

  3.侵占教材差价款,损害学生权益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从去年上半年起取消了教材承包,由学院公开招标,严格按政府采购的价格收取教材费。二是由计划财务处对2015-2016学年度教材差价款情况进行核查后进行处理。三是以往学年度的教材差价款由计划财务处清核后,转为困难学生资助专项基金。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存在"四风”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党委主要领导对个别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责其改正;二是重申"纠四风、治陋习”相关规定,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纠正"四风”;三是建立院行政值班制度,加强校园的各项管理。

  5.收入不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非法外购收据,非法出借收据,非法出借账户问题的整改。

  2013年以来,学院有向资源项目承包人出借外购收据、出借账户的问题,造成"账外循环”现象。对此已有效整改。一是原来实行资源项目承包的岗位已全部收回学院自行管理,不得对外私自开具票据,所有收入纳入学院财务管理体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二是根据学院《章程》,拟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及财务报账规定》等文件;三是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避免"账外循环”;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违规注册公司,规避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问题的整改

  已着手清理两个公司所有账务,并按要求和程序注销两个公司。

  7.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学院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缺乏专业知识,在新校区建设的项目中,科目核算不准确,将支付的工程款挂在其它应收款科目,造成了学院流动资产严重虚高。一是定期送会计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能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二是实行会计交叉审核账务,提高做账的准确性。

  8.存在将部分招待费用计入其他科目的现象,变相降低"三公”经费问题的整改

  在2013、2014年高职院项目申报、新校区工程项目申报、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申报等专项工作中,存在将部分业务招待费用计入了这些科目中,客观上隐瞒了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的事实。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要求,做好预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9.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存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擅自核销收入的现象,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资产管理部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做好资产的采购、入库管理工作;二是建立资产定期审核制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物物相符;三是加强专项资金台账的建立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10.存在开票人与收款人不符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在新校区奠基典礼费用使用上,存在开工典礼费用通过湘人公司支付的问题,造成开票人与收款人不符。一是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管理;二是加强票据审核力度,凡不符合报销凭证要求的坚决不予报销。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学院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以解决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制度约束进一步强化,学院管理进一步规范。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学院党委将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抓早抓小、从严从实、善始善终做好整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依法治校、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法治意识和廉政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合格党员。

  (二)完善规章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提升依法办学水平

  认真组织实施《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院的内部治理结构。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履职尽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学院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制度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力戒损害师生利益行为的发生,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正风肃纪、严惩腐败。

  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把关作用。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方法,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四)夯实党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引领作用

  进一步加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武装,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把高校党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学院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推进学院综合改革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整改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深入整改作为促进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全面加强学院党的建设的紧迫任务。

  (五)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利剑高悬,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继续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创造校园和谐稳定、风清气正、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6880202

  邮政信箱:长沙县开元东路1319号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410147

  电子邮箱:hnlrzyjcs201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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