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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10 15:1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5日至8月22日,省委巡视第六组对省社会科学院党组进行了巡视。9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巡视第六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我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针对性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很强的指导性。院党组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巡视反馈后专题召开了多次党组会和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要求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建武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院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督办。

  二是梳理问题,强化整改工作责任。院党组把巡视反馈问题分为4个方面、11类,细化分解为38项整改任务,并明确了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时限、完成状态、进展情况和成效等,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落实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问题销号一个,不走过场,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注重实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先后召开了6次党组会、1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根源,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院党组书记身体力行,听取汇报,专题部署,亲自督促整改。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强,‘两个责任’缺失”方面

  1、关于“班子各自为政,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党组对全院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党组办院、建院、管院,牢牢掌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维护党组权威,加大对党组决策部署的执行和落实力度,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切实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会后,党组书记主动找党组成员谈心,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减少隔阂与摩擦,疏通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增强了党组成员的责任感,调动了党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重新修订出台了《中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议事规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强化了集体领导责任,明确了党组成员个人责任。

  四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党章党规,组织领导干部到长沙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集体组织观看电影《难忘的岁月》,并且对个别班子成员出现的办事不按程序的现象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院领导班子和全院党员干部对遵守“六项纪律”的主动性、自觉性明显提高。

  2、关于“党的观念淡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科研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坚持以党建统揽科研及其他各项工作,完善党建工作与科研工作协调推进的机制,真正将党建工作与科研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分工责任制》。完善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明确了党组成员对所挂钩联系党支部所在部门的科研管理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领导责任;要求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每年至少要在支部讲一次党课,并做好与分管处所负责人的谈心谈话,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述职考核等制度。实行《党支部工作手册》填报制度,定期检查各单位党支部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机关党委对支部建设台账不全的产业经济研究所、人力资源研究所、哲学研究所等支部进行约谈。创新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方式,探索把党课课堂搬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业园区、农村、警示教育基地,并把学与做、知与行有机统一起来,及时解决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年底,机关党委将严格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党支部进行考核。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和党的意识形态重镇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学术活动管理的规定(试行)》,加强研讨会、论坛、讲座、交流会、学术期刊、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和学术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加强科研人员的政治教育,建立科研人员承接境外项目和在境处发表科研成果审查制度,严把学术质量把关和政治关;成立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及时掌握和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基本动态、总体趋势以及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2014年1位曾在境外发表了不当言论的青年科研人员,经过批评教育后,及时转变了思想观念,目前表现良好。

  四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截止今年10月底,院党组召开了11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围绕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并邀请国内相关领域的知名学者中国社科院赵智奎研究员、邓纯东研究员分别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当今社会思潮》、《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若干问题》两场专题辅导报告。

  3、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纪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形成了在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机制。根据全省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和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纪检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进一步理顺纪检职能,将纪检与工会分开,聚焦主责主业,成立机关纪委,设机关纪委书记1人,由分管机关党委的班子成员分管机关纪委工作。

  二是按规定严肃执纪问责,改变宽松软的现状。党组对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其要切实负起岗位职责,敢抓敢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防范、早纠正。对在院食堂经营中违规获利的刘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刘某表示虚心接受,并于 10月14日将其经营食堂违规获利的4万余元全数上缴院财务。

  三是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选派1名纪检干部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专题学习15天,提升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4、关于“规矩意识缺乏,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院领导班子成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的形式,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做到遵守院有关人、财、物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制度的权威,坚决改变执行制度“弹性过大、灵活性太多、原则性不够”的现象,凡是对重大问题自作主张,或者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强化资产、人事、财务、后勤和科研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公用经费和科研经费均严格执行“公务卡”支出制度,对科研经费劳务性支出严格按照国家和院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个别班子成员的妻子在丈夫主持的课题费中报销的12.3万元已按要求如数退回。

  (二)关于“项目经费管理混乱,腐败风险大”方面

  1、关于“学科建设规划不明,科研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科建设的规划和布局调整。根据中央对地方社科院的发展定位和全省新型智库的要求,编制《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中长期规划》,以出成果为导向,制订《科研评价及优秀成果管理办法》《智库团队研究方向课题成果收购管理办法》;对全院科研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把全院主要科研力量聚焦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绿色发展与两型社会建设研究”“湖南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研究”“湖南历史文化研究”四个研究方向上,由相关院领导分别担任四个研究方向的负责人,每个研究方向下设四个研究团队,每个研究团队设首席专家,全院科研力量全部分到各研究团队里,根据团队研究绩效对研究人员成果进行考核与激励。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和文化方面的研究机构建设和课题研究。做大做强湖南农村发展研究院和湖南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以成果收购、课题立项、基地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农业和文化研究的支持力度。

  三是科学配置科研资源。针对“大量短平快的低层次课题易造成科研资源良费”的问题,决定取消院内立项的年度青年项目与院智库建设招标课题,减少省情决策与咨询课题项目课题立项数,增加重点课题立项比例,提高一般课题资助标准。鼓励全院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立项省部级基金重点项目、重大招标课题。

  四是加强课题结项管理。针对“课题结项缓慢,未及时体现科研成果”的问题,全面清理到期未结项的科研项目,签订结项承诺书;召开在研课题人员结项推进工作会议,督促尽快结项。修改院内有关制度,凡课题未结项人员,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立项课题的配套经费,由过去的“立项即配”改为“结项再配”,课题不结项,不予配套经费。制订课题结项管理办法,对承诺到期未能结项的课题,一律进行撤项处理,有课题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申请院内院外科研项目。

  2、关于“科研经费虚报冒领、套取出象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科研经费审批、使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

  二是坚决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对《在新形势下新型工业化专利保护及产业化推进》课题中列支的禁止类足浴保健票据5000元如数退回;对《树立正确“人情观”与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研究》课题经费中列支用于印刷个人对联、书法作品选的3.5万元如数退回;对《资阳区“十三五”规划》课题经费中列支的2015年国庆期间院外人员往返长沙、虎门的高铁票679元如数退回;对在课题费中套取经费用于发放课题组成员稿酬、劳务费和绩效奖金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补缴个人所得税,共计补缴税金91272元。对以上相关责任人由纪检部门予以廉政谈话。

  3、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以‘刊’谋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规范办刊工作。《求索》从2014年起全面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并由纪检部门每月对发稿论文作者进行回访;将《企业家天地》改名为《毛泽东研究》,全面禁止收取版面费;全面落实对《系统工程》杂志社的主管责任。

  二是严肃处理有关问题。对《求索》收取版面费用于发放的年终奖全数予以收缴,原总编不再参与《求索》编务工作;对《系统工程》进行专项审计,限期收回杂志社工作人员借款,将所有资产划入院财务,由院财务统一管理;对《企业家天地》“十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创收经费节余部分115.4万元纳入院科研经费统筹管理,并明确其做为院文化建设研究专项资金。

  三是加强学术活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学术活动的统一领导,强化对相关经费的规范管理。

  (三)关于“选人用人风气不正”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存在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规定,完善院《处级(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办法》,进一步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加大拟提拔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查力度;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强化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对全院现有处级干部及重要岗位科级干部进行梳理、摸底,并在2017年初的干部聘任中对达到轮岗交流条件的干部全部进行轮岗交流。

  三是科学设置科级干部岗位。针对“随意设置科级干部岗位”的问题,对全院各处所的科级岗位进行梳理、精简、合并,科学设置科级干部岗位职数。

  四是严格进行干部岗位配置。严格按照省编委核定的干部岗位和职数配备干部,将“超规格配备干部”离退办副主任纳入2017年年初干部调整方案,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2、关于“人事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出台《行政、科辅人员量化考核办法》《高级专家返聘办法》,从严执行各项人事制度和政策,加大对人事政策法规执行的监督力度,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对7月到龄未办理退休的的1名职工已于8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今后对全院干部职工一律按照当月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的制度执行。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加大对职称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年限、成果质量的审核力度,进一步完善高级职称量化评审办法,加强专家评委库建设,严格执行评审专家抽取程序,加大职称申报材料的公示力度,强化纪检对职称评审的全程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撤销编外机构。针对“机构编制制度执行不严”、“违反规定设置机构”的问题,严格执行省编办核定的机构设置编制,将现人事处与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进行职能整合,不再单独设置人事处。

  五是改变人员岗位、工资“双轨制”状况。针对“人员岗位、工资等人事管理混乱”的问题,我院将按照国家和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做好相关定编定岗工作,彻底解决工资“双轨制”的状况。

  3、关于“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干部档案材料缺失较多”的问题,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于11月30日前补齐所缺档案材料。

  二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不准、审核不严”的问题,我院在前段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认真纠正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关于部分干部党员、干部身份身份存疑的问题,1人党员身份经过赴其入党支部和原工作单位调查,已确认其入党程序和条件没有问题,系当初有关表格出现误填。13名档案中缺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的党员,责令于11月30日前补齐有关证明材料和说明材料,之后将由院党组根据补缴材料对是否具备党员身份进行认定。对2名档案记载入党时间有误的党员重新认定其入党时间。纠正1名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对副所长任职年限填报的错误,重新认定其干部任职年限。对其他党员身份和干部身份存疑的人员,将逐一逐项进行核实,并要求相关人员尽快补齐相关材料,由机关党委、人事处等严格按照党员和干部有关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四)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方面

  一是加强办公用房问题整改。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班子成员仍然在使用的原办公室的休息室一律收回资产科;办公楼已装修的1间尚未使用的办公室收回院里交资产科管理;后勤与财务处严格按照标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了全院科研用房。

  二是强化考勤管理。针对“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精气神不足”的问题,对行政、科辅及各研究所管理和服务人员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打卡考勤,各单位、各部门每周一报送上周考勤情况,人事管理部门每月通报各单位、部门考勤情况,对于不按时上下班或者中途离岗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上下班情况的抽查督促力度。

  三是严肃处理违反省纪委关于婚丧嫁娶管理规定的问题。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利用女儿结婚违规收受同事、下属红包、礼金”的问题,该班子成员已于巡视期间退还同事、下属所送的红包、礼金,但该同志作为领导干部,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尤其对家属管教不严,违反省纪委关于婚丧嫁娶方面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其妻子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三、下一步整改的考虑和安排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组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自觉向中央看齐,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继续深化对巡视反馈问题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深化整改的主动性、积极性,把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做牢做实,把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做足做全,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处室、研究所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紧紧扛在肩上、拿在手上、放在心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的建设缺失、管员管理问题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支持驻部纪检组和院纪检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继续压实班子成员和各处、所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条”和省委“九条规定”,继续抓好“四风”问题整改,继续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保证全院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三)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

  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必须从完善体制机制方面下功夫。我院将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着力形成健全的机关党建机制、科研推进和管理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智库建设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成果,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变成解决我院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219117;邮政信箱: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hnskyjj@126.com

 

  中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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