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妇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19日至8月20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对省妇联开展了专项巡视。9月9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向省妇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对于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省妇联党组不打折扣,诚恳接受,强调要以高度自觉的政治定力、“刮骨疗伤”的坚强决心、务实有力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确保承诺兑现、整改到位。9月19日,省妇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杜家毫同志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梁平同志在省委巡视第五组专项巡视省妇联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书面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要马上行动,夯实责任,涉及到的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要做到“三个促进、三个对得住”:要以整改促进学习,以整改促进工作,以整改促进改革;要对得住党组织,对得住妇联组织,对得住自己。随后,制定并下发《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责任分解表》,将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的意见归纳梳理,细化为16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牵头负责的会领导、责任单位、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其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协调会和专题会,研究具体整改措施,调度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省妇联党组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了省妇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姜欣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媛媛、鲁华,副主席卢妹香,副巡视员陈立荣担任副组长,机关部室长、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逐级分工负责抓好落实。截至10月底,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有所欠缺的问题。坚持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做到政治立场、工作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出台《湖南省妇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方式、时间以及学习考核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党中央、全国妇联、省委、省纪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对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及时学习贯彻要求:重大会议会后三天内传达精神;重要文件签收后,一星期内传达学习,并做到全会报告全文学习,会议精神全面掌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抓紧制定《湖南省妇联改革方案》,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以及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2.关于党组自身建设缺乏力度,决策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集体决策行为,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避免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已完善出台《省妇联党组会议制度》《省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厘清党组会与主席办公会的职责,杜绝以党组扩大会议、主席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发生。明确党组会议主要研究和议定“三重一大”问题;明确党组会议参加人员、研究事项和工作要求,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明确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四种情形,对个人违纪和集体违纪根据违纪程度和造成的影响大小提出明确责任追究方式,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重大问题把关到位以及决策的落实到位。
3.关于廉政意识淡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纳入重要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讨论,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知敬畏、守底线。党组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头示范,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已制定《湖南省妇联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细则》。按照省纪委《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结合我会实际,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尤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进行分解细化,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已制定《省妇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追究办法》,会党组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违反“六大纪律”的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并将考核和处理结果存档备查。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缺失,个别基层党务工作者敷衍塞责的问题。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以党支部工作标准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以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带动机关党建工作长效化,全面提升省妇联党建科学化水平。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创先争优、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和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启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点创建工作。从10月24日起,由机关党委牵头组建考评组,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对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标准化建设进行初评验收,考评情况在全会通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学习教育和党性锻炼,强化年度和日常考核工作,严格监督问责,提升他们的思想素质和能力水平。实行“党员先锋岗”亮牌上岗,全体党员对外亮明身份,公开承诺,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机关党委已到机关、直属单位支部(总支)进行党务工作面对面现场培训,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直工委的党务工作培训,确保今年所有党支部书记全部参加培训。
5.关于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文件要求,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及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缴纳党费的情况开展自查。经查,机关在职党员2008年、2009年的党费缴纳符合规定。2010年之后,机关在职党员的党费实缴基数稍低于应缴基数。主要原因是党费缴纳基数标准未随工资增长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未纳入党费缴纳基数,目前已完成党费补缴工作。机关党委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引导和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比较乏力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纪委、省直纪工委文件要求,争取成立机关纪委,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加大宣传,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已制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追究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和成果运用。《细则》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对象、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方式、责任的权限和程序等内容。下发《关于做好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文件,提出廉洁过节相关要求。除各支部(总支)加强对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外,会党组安排2个检查组对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各部室和各直属单位应对照岗位职能,结合实际,全面排查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评比表彰、干部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等岗位和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7.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加强对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按审定后的预算执行,杜绝挪用、滥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从2017年起,妇女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到一季度党组审定完预算,二季度下拨80%,九月份下拨95%。严格落实《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培训专项资金严格把关。为有效规范基金会资金管理,按照基金会章程,于10月下旬召开基金会第三届四次理事会会议,说明理财款事宜;组织理事赴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座谈,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确保资金安全。
8.关于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强化项目预算意识,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坚决杜绝随意变更项目开支、项目经费长期积淀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湖南省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4〕18号),结合省妇联实际,已出台《湖南省妇联办公用品采购暂行规定》(湘妇办〔2016〕35号),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编制相关预算项目,并严格按采购规定及流程进行政府采购。责成今日女报社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用好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湖南省妇联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湘妇办〔2015〕14号),没有实际发生的业务,不得预付费用。对于恩庆中心结余的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专项资金,要求其在2016年继续开展培训工作,不再拨付专项资金。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党组每年度至少听取一次直属单位财务情况汇报,机关财务室负责日常监管。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已着手办理与恩庆中心脱钩事宜,实现恩庆中心财务独立。对于96580家庭服务网络呼叫平台2015年结余的项目费用,要求其用于本年度的96580岳阳分中心建设。
10.对于用人导向有所偏差的问题。10月24日,省妇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用人导向的决定》(湘发〔2014〕16号),强化领导干部用好干部标准、按规定、按程序选人用人的意识。
11.关于坚持选人用人规矩不太严格的问题。完善选人用人执行程序,重新修订《省妇联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在规定中,增加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谈话推荐时,听取推荐意见要有2人以上、选人用人要做到“凡提四必”“凡提必核”等内容。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对人事部门干部选任工作的操作程序进行梳理,制定详细工作流程表,确保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精准到位。
12.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省妇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规定》,对机关干部内部轮岗、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直属单位与直属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直属单位人事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今日女报社办理两名同志的退休手续,督促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理两名同志的辞职手续。针对“双肩挑”的问题,出台《湖南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双肩挑”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组织部专门组织内部业务学习,督促干部进一步熟悉常用人事文件、政策和规定,对档案中部分干部的任免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档案材料。
13.关于档案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的问题。按照人事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省妇联机关完成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部分把握不准的地方,也在巡视组指出后,进行了纠正。部分同志档案材料缺失的部分,需要本人提供的材料已通知本人在11月3日前提交,应由组织部完善的已进行了补充完善。直属单位在编人员的档案我会也进行了整理,目前已完成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档案整理和审核。为更好的规范管理好干部人事档案,我会已有初步方案,准备在下一轮机关干部内部轮岗时选派合适、并能长期从事人事工作的干部交流到组织部任组织人事专干。
14.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中央、省委关于控制“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坚决把“三公”经费开支控制在合理合规的范围之内。严格落实《湖南省妇联公务接待制度》(湘妇字〔2015〕19号),所有公务接待必须凭公函和公务接待审批单,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严格落实《湖南省妇联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湘妇字〔2016〕18号),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加油、保险有关规定。今日女报社结合自身实际,已制定《经营性会议接待制度》,如需召开经营业务会议,会前必须有预算报告、会议通知等审批手续,事后有会议费用明细。
15.关于违反“四风”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湖南省妇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三严三实”有关精神的通知》(湘妇字〔2015〕14号),杜绝违反“四风”现象现象发生。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落实《湖南省妇联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湘妇字〔2015〕1号),参照全国妇联拟制定《省妇联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省妇联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少数机关干部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在平和堂、友谊商店等大型商场购买办公用品等物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报账时必须附购物小票,杜绝弄虚作假情况发生。要求直属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严禁乱发津补贴,严禁组织业务单位开展观光旅游活动,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16.关于存在娱乐化倾向的问题。坚持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责任追究,强化党员干部的“四种意识”。11月,认真抓好会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支部(总支)开展好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座谈。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好干部”等方面论述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进行深入讨论,重点看能否自觉提升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能否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总工发〔2015〕27号),规范机关、直属单位工会活动,严禁以工会活动名义到农家乐搞集体活动。
目前,省妇联的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省妇联党组一定把巡视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与推动妇联改革、解决矛盾问题、推动工作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的整改任务,继续紧盯不放,实行整改“消号”制度,没有整改到位的绝不“消号”。 对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够实,以及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追责,确保省委巡视组的意见逐条得到落实,整改落地到位,切实维护巡视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2217601;邮政信箱: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二办省妇联;电子邮箱:hnwomen@163.com。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