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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第十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12 12:4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8日至5月10日,省委巡视第十组对我厅开展了巡视。5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厅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把党建工作作为党组会议的重要议事内容,规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近期召开的5次厅党组会,研究党建议题4个,对党建方面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做到了及时研究部署。

  二是党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第一,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党组中心组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两学一做”方面的重要文件精神,厅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查,厅直系统学习教育活动得到省直工委检查组肯定。第二,认真组织开展党内“两项法规”知识抢答赛,掀起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热潮,营造出“讲纪律、守规矩”的良好氛围。第三,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四个一双”机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责任,明确党组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建工作,全方位强化党的领导。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班子建设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第一,及时调整厅领导分工。认真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做到“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项目建设。第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变更、项目规划等“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最后表态。

  二是推动党组织生活正常化。重点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第一,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突出抓好“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厅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集中学习讨论,并在联系单位和分管处室讲党课。第二,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系统掌握厅直系统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情况,积极组织筹备厅直系统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第三,严格党费收缴和管理,认真核定每名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对2008年4月以来党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专门发文重申党员按月主动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第四,认真抓好党员统计工作,组织厅直单位党务干部开展党员统计工作培训,提高党员统计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保密教育和纪律约束。为厅机关每个工作人员订购保密手册并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新进公务员开展保密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保密自查和专项督查,保密工作得到省保密委检查组好评。突出强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要求所有出席和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严守保密纪律,杜绝“跑风漏气”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委)主体责任。第一,厅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今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时,还结合交通实际,精心组织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专题学习讨论,厅党组和厅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第二,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根据分工将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每项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党组成员,厅直每个单位“一把手”均和厅党组书记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第三,加强监督问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11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2件,诫勉谈话4人;党纪政纪处分42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厅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共制定出台22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内部工作制度汇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是推进落实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第一,增强执纪力量。为解决厅直部分单位空缺纪委书记的问题,积极与省直相关职能部门衔接,争取尽快配备到位。下发《关于在厅直系统所有党支部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在厅直各党支部设立纪律检查员。第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工作负责、坚持原则的高素质人员,充实纪检监察人员力量。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今年已选送3名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纪律审查业务培训,下一步还将选送2名纪检干部参加中纪委业务培训,并将举办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实务培训班。第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性研究,目前正在组织《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探析》课题调研,力争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第四,加大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公开通报6起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中查处的违纪违规案件。第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制定下发《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厅直单位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厅直单位纪委书记分工。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第一,加强对项目关键人的管理。对项目经理、党委书记和总监履职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党建、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绩效考核和干部使用挂钩,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第二,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管控。完善工程招投标办法,试点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加强工程变更审批,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实施”,第三,强化第三方监督。严格执行在建和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全部实行跟踪审计,并对项目经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问题严重”方面

  (一)关于“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开展交通建设项目市场督查,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肃查处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转包及违法分包、违规设计变更等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在建项目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省高管局已按要求将招投标、合同履约纳入建设项目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招投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二是加快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目前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与相关单位系统进行对接,近期将选择项目试点,高速公路项目年底将实现电子招投标。修订完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9月份正式出台。

  三是全面清理规范合同管理。省高管局对2015年以来签订的科研、咨询类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凡属于应公开招标未招标的合同,已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对项目确需实施的咨询和科研项目,正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及时更新厅技术服务类中介机构库。

  四是出台《湖南省“十三五”交通建养工程项目库管理办法》,实行项目库—方案库—计划库——进度库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防套取养护资金,监管覆盖率达100%;所有计划项目在厅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对实施情况实行“七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工程变更和调整概算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工程变更规章制度落实。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同时研究出台概算调整实施细则,对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实施”;对已完工高速公路项目的遗留变更,通过招标选择咨询单位进行背靠背审查,严格审批;通车项目调概工作严格按照竣工审计结论进行申报;对未批先建的变更,理由不充分、不科学的,一律不予认可。采取多方案比选、经济技术分析和现场踏勘核实等方式加强变更方案审查,严厉打击随意变更、虚假变更、肢解变更等行为。

  二是强化勘察设计工作。下发《关于规范施工图评审工作的通知》,对涉及重大或项目全线的技术问题,明确规定通过专家审查和省高管局初步讨论后,再报厅进行评审,确保施工图设计深度,严格控制施工图预算在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是严格执行“五包干”制度。新开工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土石方总量、土石比、路基清淤、岩溶处治工程实行设计数量包干。严格执行市州人民政府按预算资金对征地拆迁进行包干负责制,严格控制项目征地拆迁费用。

  四是加快变更审查力度。针对目前通车试运营项目较大、重大变更申报迟,导致变更积压较多批复滞后的情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审查单位对工程设计变更进行核查,进一步加快批复进度。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预计今年11月底前完成审查单位招标工作。

  (三)关于“项目建设和管理不够科学”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对于在建BOT项目,加强监管力量,采取约见投资方法人、派驻工作组和收回特许经营权等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安邵、岳望项目预计年内建成通车;常安项目经省政府批准已由省高管局全面接收并复工,计划年底通车;安慈项目即将收回特许经营权。对于新建BOT项目,严格把好投资人“准入关”,加强经营性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湖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大力推广PPP模式,择优选定资金实力雄厚、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丰富的大型企业建设我省高速公路,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拟采取PPP模式建设芷江至铜仁、靖州至黎平、龙山至桑植三个高速公路项目。

  二是加强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设计管理。制定《湖南省高速公路标准化设计实施细则(试行)》,提高新开工项目前期技术准备工作的要求,已在张桑和武靖高速公路试点,目前正在全省推广。实行设计监理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单位,对外业测量、地勘调查、实物量调查、内业设计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理。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工期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期管理的通知》,按照项目批复工期和项目实际情况安排通车时间,科学合理组织工程建设,保证合理建设工期,不得随意更改工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压缩工期、盲目赶工期的,一律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未完成交工验收的项目坚决不允许通车。

  (四)关于“管理费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控制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成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正在对省高管局2015年以来的预算支出明细进行梳理,分析各项目的支出标准及实际支出的合规性,对超过标准的管理费,逐一查找原因、逐一整改落实。

  二是切实强化预算管理。开正门、堵后门,加强对厅直单位预算的审核,该列入年度预算的足额安排预算经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支出不予安排,严格控制管理费的使用,压缩运营管理支出成本,坚决杜绝不规范的开支和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规范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薪酬待遇。制定《湖南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工资分配办法(试行)》,严格规范津补贴、加班工资、奖金等的发放,暂时停发了省高管局所有项目建设公司工资,待审批同意后再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四是认真核查高管局各管理处通行费超额部分按比例用于奖励的问题,均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我厅批复同意的征收奖励方案进行考核和发放奖金,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三、“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方面

  (一)关于“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二是坚决扭转干部选拔上“重建设、轻管理”“重高速,轻其他”的局面,已对厅直系统处级干部配备进行了摸底,将结合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统筹解决省公路局、省水运局干部配备不齐的问题。

  (二)关于“干部选任工作问题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学习。7月份邀请了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为厅党组中心组成员专门讲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举办厅直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培训班,专题讲授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今后还将定期组织开展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明纪律红线,增强规矩意识。

  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干部任免动议、讨论决定等环节程序和要求,增加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透明度,扩大普通群众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度。进一步规范参加民主推荐和谈话的人员范围,避免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出现工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以及干部人事任命、党组会议纪要与党组会议研究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同时,对厅直单位处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在酝酿动议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和听取下级党委意见和建议,杜绝“一竿子插到底”的现象。根据工作需要,年底前组织一次空缺处级岗位竞争上岗。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和日常监管,要求厅机关和厅直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和切实做到不干涉下属单位选人用人,不利用权力影响违规安排亲属子弟就业,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是抓紧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工作。制定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方案,通过转任、调任、改任以及申请增加领导职数等方式,逐步对“违规党政分设、超职数配备工会主席并明确为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设立‘三定方案’以外职务以及事业单位违规设立(副)调研员、正(副)处级干部职务等问题”进行消化解决。今后严格按规定向省委组织部报备处级干部异动情况。对两名违规调任的干部已提出解决方案,力争尽快处理到位。同时,对省高管局1名同岗位不同级别提拔的处级干部已暂缓进行试用期满转正考察。

  五是正在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系统事企分开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高速公路混编运行和处级干部配备混乱的问题。

  六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制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加大厅机关与厅直单位、厅直单位与厅直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对同一岗位任职超过规定年限的进行外部交流或内部轮岗,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防范廉政风险。

  七是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大力选拔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提升干部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人员招聘和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社保参保和岗位设置。完成厅直6家暂未进行岗位设置单位的人员实地清理核查,待完成相关人员身份认定后,即启动社保参保和岗位设置等工作,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是积极与省编办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汇报、沟通、衔接,全力争取支持解决我厅下属部分事业单位编制不足和现有人员编制实名制登记问题,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切实加强干部档案管理。针对巡视组列举存在问题的26本档案,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已完成13本档案的核实认定,对涉及到身份和履历存疑的5名干部,已进行了外调并写出说明,其余8本档案也将在近期完成认定。

  四是抓紧起草收费员招聘和路政执法人员录用相关规定,下一步在高速公路事企分开改革方案中将明确对路政人员进行编制实名制登记等有关内容。

  四、“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关于“资金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215亿元低息国债资金用于置换高速公路高息存量债务,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和筹资压力。

  二是坚决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整改省高管局下属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给民营企业借贷资金的问题。第一,从2014年12月起继续通过联网收费系统扣收潭衡西高速公路项目通行费,目前已扣回10436.5万元,并于2016年6月再次起诉潭衡西高速,目前尚未判决。第二,已从2016年1月通过联网收费系统扣收长浏高速公路项目通行费,并已办理长浏高速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手续。第三,通过在宜凤高速收费权拍卖收入中追回欠款,省高院于2015年11月4日选定四家拍卖公司联合拍卖,第一次拍卖因无意向买方报名已流拍。我厅已就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给湖南远洋运输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问题,与省财政厅及省国资委进行了沟通,拟在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改革时一并统筹解决。今后,我厅将加强资金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拆借资金和投资,规范厅直单位担保。

  三是坚决查处省公路局违规违纪问题。对省公路局2014年以维修费名义虚开税务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协调工作、扶贫和上缴税金等问题,已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于今年7月对其用于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协调支出的18万元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将18万元悉数予以清退,并对省公路管理局3名处级和2名科级干部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其中1名副局长受到撤职处分,3人被调离财务岗位。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傅奎同志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交通厅党组态度鲜明,处理果断,体现了从严治党要求。结案后发一通报”。

  四是严肃查处省高管局怀化管理处兴隆收费站某出纳挪用公款案。经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对包括1名副处长在内的4名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出纳已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组织施工单位‘团购’原材料”问题整改情况

  目前,各高速公路项目已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投资项目均由各施工单位直接与生产厂家对接,通过内部招标或询价采购等竞争方式自主选择材料供应单位及品牌。下一步,我厅将对插手材料采购、讲关系、讲人情违规打招呼等现象及时制止,对拒不执行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作风建设不够持续深入”方面

  (一)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厅领导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通过编发厅领导每周工作安排等形式,及时提醒厅领导按照要求下基层调研指导,截至目前,厅主要领导任职以来下基层10次、12个工作日,厅班子成员平均下基层16次、23个工作日。同时,制定出台加强综治工作的意见、考核办法和信访领导包案制度,通过领导包案,努力化解省公路局系统农民转换工生活苦难补助等重复上访、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从根本上扭转信访量持续高位的现状,努力提高社会和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满意率。

  二是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并采取定期提示等方式抓好督导落实。今年,力争厅领导与分管处室及联系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30人次以上,其中每名厅领导与分管处室及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厅机关党支部书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年内与每名党员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谈心谈话。

  三是出台《关于印发加强厅机关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和厅机关公文流转,厅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后勤服务水平、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等明显增强。

  四是扎实开展机关文明创建。在每位工作人员办公桌醒目位置摆放“桌签”,注明姓名、职务和工作规范,有效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交通大讲堂”和“道德大讲堂”8期,积极开展建好“五室五场”、“五好家庭”评比和“党员读书月”等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向心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五是开展厅直事业单位公车清查。目前,除省高管局因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仍在摸底外,其他厅直单位均已完成清查,共有114台公车未进行改革。下一步,我厅将督促省高管局系统尽快完成清查,并针对各单位清查结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超标配备的公车进行处置,对违规使用公车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六是按要求认真开展行业学会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未发现领导干部在挂靠我厅的6个行业学会违规兼职取酬、使用车辆等问题。我厅将按照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学会、协会与机关的脱钩工作,稳步推进现有行业学会的脱钩工作。

  七是持之以恒开展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作风建设的“四条禁令”,严肃纪律规矩。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除重申纪律规定外,还派出检查组对厅直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并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今年6月13至6月15日,我厅分两个组对14个厅直单位“纠‘四风’、治陋习”和“两学一做”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1—6月,共派出检查组11个,检查4次,发出检查通报3份。

  (二)关于“违规发放资金补贴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省公路局对“三公经费”偏高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说明。经核查,其“三公经费”2014年比2013年明显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其中2014年包含了当年专项经营、一般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列支的招待费和交通费196.98万元。目前,省公路局已认真整改,制定了落实“三公经费”各项规定的补充规定及制度,统一财务报表口径,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停止2014年以后的重点项目目标奖发放,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控奖金和福利发放。凡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一律严查严处。

  三是严肃查处省南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省高管局郴州管理处以及省益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涉及乱发奖金、补贴等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对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等进行了清退。同时,结合两个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6月至7月,我厅与省高管局对部分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正在督促各项目公司对2014年以来违规发放的各种奖金、津补贴进行清退,目前已清退1740万元。此外,高速公路各项目公司劳动竞赛和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已停止发放,今后各单位发放奖金福利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关于“违规乱收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的监管力度。第一,严肃查处了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天价施救”案,对负有相关管理责任的株洲管理处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责成现代投资有限公司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了撤职处理,并与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解除了车辆救援服务合同。第二,大力开展救援服务政策宣贯。2016年5月31日下午,我厅联合省发改委召开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政策宣讲及提醒告诫会,就高速公路救援主体、收费标准、货物保管、货物吊装清理等政策进行宣讲。第三,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由路政管理部门对车辆救援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金额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被救援服务对象可拒付由救援服务单位单方核算的收费。同时,要求辖区路政中队当班人员及时赶赴车辆救援服务现场进行监督,并严禁车辆救援服务队伍擅自上路。此外,我厅还督促省高管局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措施和监管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关于几项收费问题的整改。经调查核实,截至2015年,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征了县乡公路建设费、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费、经营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费等三项收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8770152;邮政信箱: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电子邮件:45713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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