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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党组关于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10 09: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至5月,省委巡视第七组对天心集团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天心集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及时传达,统一认识。6月2日,省委巡视第七组向我司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6月7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有关精神和对我司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认为,认真做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天心集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动天心集团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集团公司按要求以党内文件形式(湘天党字〔2016〕16号)将巡视反馈意见向所属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传达。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整改工作,集团公司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党组书记冷永进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刘红运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部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任务。

  (三)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集团公司多次召集会议,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经多次讨论修改,制订了《中共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七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湘天党字〔2016〕17号),包括4个方面、20个整改问题、30个整改任务,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和时限要求。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全司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求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要求各项整改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监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管党治党不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党的领导弱化虚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党组的作用弱化、地位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深刻认识到,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从加强自身建设做起,重新梳理了《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更好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提高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经6月17日党组会研究,对《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实施办法》特别强调了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事关企业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决定。

  (2)关于党的活动经费保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5月13日和6月28日,集团召开了两次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会议进行部署,明确规定严格按湘国资党委〔2015〕5号文提取、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并对所属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3)关于党的教育抓得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好《准则》《条例》提出具体要求,要让党员和领导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规矩铭刻在心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二是“七一”前开展了党组成员到基层支部上党课活动,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宣讲党的理论。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6月28日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培训。

  2、党的建设薄弱,党章意识、党性观念淡化。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组织自身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贯彻省委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落实集团公司领导以双重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集团公司领导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二是对全司所有党支部的情况进行了摸底,18个没有按期换届的支部全部按程序都进行了换届。

  (2)关于党章、党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章、党规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集团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进一步夯实责任,组织督促按规定标准每月按时缴纳党费,对全司党员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共补交党费201349元。二是5月13日和6月28日两次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发展党员基本知识培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天心种业公司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① 临澧项目部与汉寿分公司联合党支部出现1名党员同4名非党群众一起开会讨论发展两名预备党员的问题,一是取消了该两名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按要求和程序重新发展;二是严肃批评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三是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学习交流工作。四是加强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者自身的业务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②关于有的人已经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多了,还在原工作地被发展为预备党员问题。一是取消了该名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按要求和程序重新发展;二是对支部进行了换届调整,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个分公司成立一个党支部,每个党员的发展都能就近讨论考察,不再跨区域;三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今党员发展将按标准、有计划、分步骤、保质保量地开展工作。

  3、“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集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党的领导融入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管党治党工作,既管业务、又管党建,两手抓两手硬,示范引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中共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切实强化述责述廉、廉政谈话、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三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明确党组每年定期专门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上半年已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听取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要求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强化内部管理的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对所属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和总部部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督促提醒,强化在抓党建、抓作风、抓惩治腐败、严明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

  (2)关于纪检组“三转”落实不力,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新一轮国企改革,加快推进组建湖南省农业产业集团,在新的组织架构中,理顺部室、编制、职位设置,尽快解决纪检组组长和纪检人员兼职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力量。二是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加快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采取约谈、检查工作、问责以及组织措施等,着力解决和克服存在的明转暗不转、当老好人、做太平官等不敢担当、不作为问题。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执纪问责工作。三是党组加强对案件查办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积极开展初核和查处工作。对省国资委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认真进行了初核调查,并将初核情况进行了反馈;对衡阳委贷诈骗案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经办人违规兼职、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党纪处分;对天心种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对天心房地产公司2013年6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到延安、西安参观学习,进行问责,对当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认真研究处置巡视组移交事项,对巡视组先后移交的事项14件,及时进行了调查,并将办理情况按时向巡视组进行了反馈。

  4、关于个别党员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勇于同一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加强对所属单位对上级精神落实的监督检查,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个人报告事项与实际不符的,由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并进行了更正。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2016年7月1日党组书记对有错误言论的当事人进行了约谈。

  (二)执行廉洁纪律不严,重点领域违纪问题多发方面

  1、关于“靠山吃山”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廉洁从业学习教育和监督检查。三是对有关违纪人员正在进行调查核实,严格追责。四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认真学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主要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要求今后严格认真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2、关于个别高管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整改情况:当事领导非常重视,已于2015年7月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挂靠在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领取的报酬8.08万元上交集团公司财务部,且终止了在鑫成建设公司的挂靠证件行为,在集团党组专门召开的整改会上,就有关个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我批评和深刻检查。

  3、关于滥发补贴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8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集团高管超发补助17.91万元问题,除已退休的一人和去世的一名高管外,集团高管发放的补助于去年底已收回101664元。同时集团对高管的薪酬发放进行了严格规范,没有再发放任何其他补贴。

  4、关于业务招待费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已经就完善各项财务报账流程制定了相关制度,要求费用报销原始凭证如餐饮、住宿、购物发票等必须有经手人与证明人签名,会议费、烟酒等大额费用报销一定要有商品清单、会议通知、签到表等原始依据。同时已经将所有资料妥善保管,并附在相应的会计凭证后面。

  (三)组织纪律淡薄,选人用人不规范

  1、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程序不规范。

  (1)关于推荐程序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民主推荐工作程序和方法。二是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采取以会议推荐为主、谈话推荐为辅的民主推荐形式,确保民主推荐的全覆盖。三是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对应当选举产生的职位严格选举产生。四是明确了干部推荐、审批、任免权限,规范审批、任免、行文程序,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

  (2)有关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干部管理制度中关于任前任后报告的内容,明确了坚持执行任前任后报备的要求。二是将集团公司现三名高管兼职情况向省国资委进行了报备。

  (3)试用期、任前谈话等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了干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公示制度、试用期制度的内容。二是在今后的干部提拔聘用工作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非选举职位的试用期制度。三是修改完善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任前谈话制度。四是建立了任前谈话专门记录本。

  2、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

  (1)对二级企业选人用人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和重申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任前任后报备制度。二是对二级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整和备案。

  (2)制度不完备。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对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3)违规设置岗位配备管理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中关于任前任后报告的内容,坚持执行报备程序。二是将现有的三名兼职总经理助理向省国资委进行了报备。三是结合新一轮国企改革,农业产业集团的组建,新的组织架构的设立,理顺部室、编制、职位设置,尽快消化超配、超编人员。

  3、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公司下发了通知,布置开展了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严格按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要求,争取在年底前分二批对全司人事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核查,重点内容为“三龄两历”的全面审核确认。

  4、“吃空饷”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有关部门跟当事人谈了话,下达了清缴回款的通知,明确了审计和巡视要求。二是将由集团离退办发放的当事人的补贴、节日费等扣缴冲抵了应收回款项,完备了相关财务手续。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执行不严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集团所有项目投资都要严格按照可研报告、所属单位办公会、董事会、集团办公会及董事会、省国资委相关处室等环节层层审批,才能启动。所有投资项目都要在省国资委评估、审计中介机构数据库抽取评估、审计事务所进行评估、审计。二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制度执行。

  2、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1)关于与鑫成集团合作存在重大的法律隐患和资金管控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自2016年3月4日宇辰公司股东会议鑫成方单方面决议宇辰房产公司进入留守状态后,除留守人员外公司其他员工回原股东单位安排工作和发放薪酬,除销售及销售财务和对外联络按原定工作计划执行外,其它工作从4月1日开始暂停。鉴如此,我集团及天心房地产公司从维护天心利益出发,尽量降低项目开发风险,尽早完成安置房的建设,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将有关情况迅速向省国资委进行了专题汇报,省国资委两名分管资产和投资的副主任到天心就项目的处置情况进行了指导和协调,各业务处室也全力支持,加快按程序和规定进行股权收购工作,减少损失。二是在合作对方单方面决定项目开发进入留守状态后,我集团及天心房地产公司按预案及时召开全体天心方参加项目开发建设人员会议,宣布“岗位不变、人心不散、工作不停”方针,尽力确保项目主体施工和配套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对从宇辰公司转岗回来的职工由天心房地产公司按原标准垫资发放薪酬,保证了人心稳定。三是关于收购鑫成集团在宇辰公司55%股权的事宜,根据集团公司3月31日董事会决议,由天心房地产公司和鑫成集团三方股东共同以宇辰公司名义通过招标选定并委托省国资委库内审计和评估中介机构,对宇辰房产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股权收购手续。目前,资产审计和评估报告已经完成并报省国资委进行专家审评和备案,之后将依法、依规、依相关程序办理后续手续。四是为了使工程项目少受双方股东股权交易的影响,在征得省国资委的支持下,5月16日集团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对项目配套的供电、供水、上下水、土方回填等配套工程就我方房地产公司单方面垫付上述工程款项进行了专门的风险分析,根据董事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由天心房地产公司在施工单位承诺偿还条款并保证专款专用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00万元为限额,向配套施工单位垫付上述配套项目的工程款。

  在我方收购鑫成集团持有在宇辰公司55%的股权未完成之前,为了尽力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减少延期交房的损失和维护一方稳定,我司经集体决策采取了上述措施。

  (2)失职渎职,不严格执行程序,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衡阳委贷诈骗案件发生后,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将损失降到最小。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②集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董事长冷永进,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刘红运为组长的领导小组。③分别由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友泉牵头组成追责工作组,由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杨宏生牵头组成追赃工作组。目前,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正在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两名经办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诈骗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通过积极采取措施,目前已冻结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资金、资产、权益总价约1284.22万元。二是对安置房《配套奖励协议》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进行追责,对经办人进行立案调查,经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三是在全司开展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认真反思。

  (3)滥用职权,贱卖国有资产。

  整改情况:集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省国资委有关资产处置和投资的相关文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投资和处置国有资产,管控风险,吸取教训。

  3、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召开了加强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认真学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主要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要求今后严格认真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4、违规出借资全,带来管控风险。

  整改情况:鑫成置业公司和湖南鑫成投资公司是我司的合作伙伴,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司子公司。2011年12月为推进职工安置房项目“宇辰·湘府邻伴”建设,天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心集团子公司)、鑫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房地产开发协议书》,三方合作成立了湖南宇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该项目的建设开发。其中天心房产出资1350万元,持股45%。鑫成置业公司和湖南鑫辰投资共出资1650万元,两家合计持股55%。

  “宇辰·湘府邻伴”项目自2013年初动工后,流动资金紧张,项目贷款未能办理到位,为了推进职工安置房项目的建设,以便宇辰房地产公司正常经营运作。鑫成方通过向天心集团借款4500万元,借款按照18%年利率计息。

  依据原借款协议的约定,借款本金及利息应于“宇辰·湘府邻伴”楼盘开盘后全部在安置户房款予中抵扣。2015年10月,我们与鑫成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五方合同,借款本金及利息在天心集团支付职工安置房购房款中扣回,通过五方协议,我们已经将鑫成方借款及利息全部结清收回,有效地控制了借出资金带来的风险。

  以后将严格执行省国资委和天心集团有关制度,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5、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集团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认真学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主要领导冷永进、刘红运分别作了自我批评,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做了书面检讨。我司先后出台了湘天字〔2015〕39号文件《关于规范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湘天字〔2015〕64号文件《关于财政性资金、政策性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整改通知》,2015年7月废止了原《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公司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发放的奖励金予以收回,尚未发放的工作经费和奖励不再发放。根据要求应收回发放奖励金1019499.95元,已经收回发放奖励金592481元,暂未收回427018.95元,对暂未收回应收资金,涉事单位已经制定退还方案,按计划分期和分次收回。具体情况如下:①集团公司本部应收回114750元,已经收回发放奖励114750元。②天心房地产公司应收回535249.95元,已经收回166094元,应收可收回资金余额已经按其制定的退还方案和计划收回,其余属于无力退缴情况,其中已转岗民营公司,面临下岗无力退缴有8人、金额382716.72元,因重病家庭经济困难无法退缴有4人、金额86898.64元,已退休因重病家庭经济困难无法退缴有1人、金额9502.04元。③天心种业公司应收回340000元,已经收回202400元。应收可收回资金余额已经按其制定的退还方案和计划收回,其余属于无力退缴情况,其中离职无法追回有1人、金额25000元,死亡无法追回有1人、金额120000元。④天心博力科技公司应收回48000元,已经收回48000元。

  6、大宗原材料采购“应招未招”,价格虚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种业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种业公司成立了招投标小组,组织对大宗原料、饲料、疫苗、设备等进行了单次或年度合作招标。

  7、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改制职工353名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社保部门的问题,根据湘政办〔2014〕110号文件和有关政策,移交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的单位都是没有生产主体、单位破产、国企已转体的单位。而现在天心集团属于正常状态。所以,天心暂不具备对改制单位退休职工进行社会化管理的条件。根据文件要求,此工作需于2020年前完成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及社区移交等分离办社会职能任务。天心集团已经做好前期移交的各项工作,待政策出台后及时移交社会。

  8、个别高管生活纪律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道德修养,定期对党员进行道德教育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和谐、安居乐业、家庭和睦等优良社会风气。二是严格生活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培养干部良好的生活情趣,督促干部严守党的生活纪律,坚守做人处事交友底线,抓好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对有作风不端正倾向的干部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三是加强监督问责。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规范性约束机制,以此震摄和教育党员干部,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相关的道德、纪律和法律,形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作风。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根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集团公司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整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集团公司党组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从严从实、抓长抓常,落细落实地做好整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集团公司党组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法治意识和廉政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从严治党,落实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战略,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科学性与规范性。

  (三)坚持整改,巩固成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落实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同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巩固并深化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巩固和深化党的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整改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深入整改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紧迫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174307;电子邮箱txjtjjj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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