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物产集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7日至4月11日,省委巡视第七组对我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2日,巡视组向我集团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预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概述
湖南新物产集团党委以高度警醒、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的问题正确看待、认真对待,始终把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真正做到了认识充分、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一)高度重视,反复部署。对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接到反馈后,集团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逐条研究《关于对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肯定了我们所做的工作,也严肃地指出了我们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执行“六大纪律”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很中肯、很深刻,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拉响了警报,对我集团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全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落实。为此,集团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周黎明董事长、肖志勇书记任组长,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斌任办公室主任,集团党委成员、副总经理刘广新任办公室副主任,集团各部室、所属各公司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在此基础上,集团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于2016年6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各级责任,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集团党委还通过督查督办、召开工作会议等多种措施反复部署、推进,督促各公司、各部门高标准、严要求的扎实完成各项整改落实任务。
(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集团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就四大方面34项具体问题一一归纳梳理,提出了整改举措,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最终形成了《湖南新物产集团党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七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湖南新物产集团党委落实省委巡视第七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分解表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对号入座,狠抓责任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集团要求各公司、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为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我集团班子成员分别联系督导所属各公司,重点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第七组的反馈意见,聚力抓整改、促落实。所属各公司(部门)“一把手”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整改项目牵头单位(部门)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遇有政策性的问题或困难,牵头领导都及时协调帮助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整改情况,并多次调度情况,4次召开整改办会议,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促进了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如期落实。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党委立足完善制度建设抓整改,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建工作方面的制度 9项,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的制度5项,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1项,关于干部作风改进方面的制度1项。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对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轨道。切实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使得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行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紧盯线索,督办案件。省委巡视第七组向集团纪委移交了案件线索3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8件,集团纪委抓紧进行了核查,到目前为止,有5件已立案,3件已进行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人数7人,其中党员6人,集团中层正职4人,副职1人。现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1人,已停职接受调查3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中层正职),累计诫免谈话13人次。
(六)统筹兼顾,全面发展。集团党委始终秉持以巡视整改促企业发展的整体思路,坚持做到“三结合三促进”。一是将巡视整改与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集团要求所属各公司、总部各部(室)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立足岗位做贡献,提质增效促发展,全力抓好项目推进、市场拓展、经营创效,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集团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克服一切困难,总体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1至6月份完成营业收入100,060万元,实现利润507万元,同比增加634万元。二是将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集团领导在指导联系各单位学习教育的同时,督促各单位带着巡视反馈的问题学,朝着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向去做,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将巡视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结合省委巡视第七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团对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问题,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构建了长效机制。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集团各项工作的强大助力。通过巡视整改,促进党的建设,强化党委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巡视整改,促进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巡视整改,促进企业规章制度的完善。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关于管党治党,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虚化,党的建设薄弱,党章、党规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我们切实强化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经营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机制,以彻底扭转“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
针对以董事会、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问题,我们从制度上予以规范。于2016年7月25日出台《中共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湖南新物产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新物产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则议事,按规矩办事。同时,规范了会议记录,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人员的职责,做到了议事决策既有会议纪录又有会议决议,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针对集团二级公司党委(支部)书记兼职过多的问题,我们对二级公司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分类,并根据清理的情况拟定了干部调整计划。
针对汽车城公司党委书记兼任4个分公司法人代表的问题,一是对汽车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兼职情况进行了清理,对暂时难以找到接位人需要兼职的,要求他们报集团人事教育部备案。二是对汽车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其所属三级子公司主要领导的,要求其整改。目前,汽车城公司总经理已辞去吉庆公司董事长职务,汽车城公司党委书记已辞去益阳广瑞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是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集团党委建立健全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基层支部活动,加强支部组织建设,落实党务工作经费,加强党费管理,夯实基层基础。
为彻底解决有党员无组织的问题,2016年4月起,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对党员档案、台账集中进行了全面清查整理,摸清党员底数。更新了所有基层党组织党员花名册,建立党员摸排登记表300余份,转移组织关系8人,督促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全覆盖,进一步理顺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各项工作,确保了党员台账清晰、档案完整、记录详实。
针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好的问题。(1)2016年3月10日至3月20日,集团党委发文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集团21个在职支部共评议党员213名,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严格了支部工作规范,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2)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下发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为广大党员征订了《党章》、《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350余册,发放了学习笔记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突出加强党性党风党规党纪等内容的培训,增强党员党性修养。同时抓好关键少数。制定下发了《集团关于2016年党委(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确定了 2016 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集团党委已组织5次中心组学习,2次专题研讨,所属公司党委(支部)正在进行第二次专题研讨。(3)重新制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约谈基层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强化问责监督。
针对党建工作经费没有保障的问题,集团党委严格按年度工资总额的0.5%—1%编制了今年的党建专项经费,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逐级审批的原则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集团党委对所属各公司设立党建专项经费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党务公开的范围,要求每年年底将专项经费设立、使用和管理情况在集团及各公司党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所属各公司均已配备到位。
三是关于党章、党规意识不强的问题。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制定集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2016年7月26日党委会讨论通过。2016年6月,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湘新物集党字〔2016〕27号)、《关于做好党员补交党费工作的通知》(湘新物集函字〔2016〕25号),及时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组〔2016〕58号),制定了详细的党费收缴、补交方案。
(2)现党费收缴情况如下:①从2016年1月起,集团全部按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确定了党费缴纳标准,并严格按照新标准、新规定缴纳党费。②截至7月29日,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公司党员合计补交党费358819.8元。
2、“两个责任”履职不力,管党治党不严方面
一是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真正做到责任铸廉。年初,集团党委组织召开了2016年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集团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集团所属各公司党委(支部)书记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使集团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
(2)认真开展所属公司班子成员及集团总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落实勤政廉政谈话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力,时刻紧绷廉政勤政这根弦。建立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逐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行为“签字背书”制度,由党员干部本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面“签字背书”、作出承诺,强化自律意识和监管责任。
(3)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党委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腐败案件。对纪检监察机构在查办腐败案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发现,以及遇到的困难,党委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协调解决。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搞好纪委内设机构改革,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做好坚强后盾。
针对物贸公司相关案件,集团党委会时隔51天才开会研究立案建议等问题,集团党委进行了深刻反省,认为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党委过多考虑企业的经营和稳定问题,重业务、轻党建,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在今后的工作中,集团党委将坚决查处干部队伍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的行为,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同时,运用好企业内部巡视这个有力武器,聚焦重点问题,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实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保持高压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针对物贸公司“小金库”、违规转让国有股权等问题,集团党委态度明确,即从制度层面、执纪层面、执法层面认真对待、严肃处理。2015年6月10日,集团抽调精干人员,加强办案力量,成立了专案组,经过三个月的调查,基本查清物贸公司有关负责人违纪的主要事实。2015年11月19日,集团党委同意对涉案违纪的物贸公司3人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12月3日,省国资委纪委决定对物贸公司1 名公司领导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12月,物贸公司案件已由上级纪委移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目前,集团纪委正加强与省国资委纪委和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案件查处。
二是关于纪委监督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1)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并分类处置。查信访、重审计、挖案源,提高案件基数。充分发挥信访件的案源主渠道作用,提高信访件成案率。十八大以来,集团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余件,现正在查办的案件有8件,其中5件已立案调查,3件已进行初步核实。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省委巡视第七组巡视后,集团党委和纪委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意见》、《重大事项与纪检监察工作月度报告表》、《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3)加强培训力度。集团纪委经常组织办案人员相互讨论,开展内部自我培训。同时,注重送出去培训,坚持每月派出纪检工作人员参加省纪委开设的“每月一课”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水平。
(4)强化办案力量。为提高办案效率,集团纪委从总部财务部、人事部,下属公司抽调了5名同志,组成办案组,集中加快案件办理。
三是关于“三转”落实不到位问题。我们严格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理顺集团和所属公司纪委工作职能,保证纪委抓主业的精力。7月,集团总部开始机构改革,成立了纪检监察审计部,明确了部门职能和人员分工,选拔完成后纪检监察审计部部门人员将聚焦主责主业,专抓纪检工作,还新增了2名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确保纪检监察机构把主要精力用在监督执纪上。逐步清理规范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兼职。
3、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方面。一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加强政治纪律、理想信念教育,狠抓这方面问题的整改。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信仰缺失,不讲党性讲迷信、不信马列信鬼神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根据省委巡视组提供的问题线索,对新物产现代物流公司党委部分领导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其个人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性修养不强是导致上述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对新物产现代物流公司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二是严查公车到南岳拜佛等行为,要求当事人承担公车及其他产生的费用。三是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员和党支部存在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党委(支部)共排查出党支部存在的问题40条,党员存在的问题26条,目前正在积极整改。
(二)关于廉洁执行纪律,重点领域内控漏洞和腐败风险方面
1、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方面
一是关于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问题。严肃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财政拨付到集团及所属公司的资金专款专用。同时,集团组织对全集团和参股公司获得的财政专项补贴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制定了《湖南新物产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二是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首先,提高全体财务人员的法规意识。在全集团开展了财务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特别是强化制度管理意识。同时,抓相关突出问题整改。
针对汽车城公司大楼租金收入长期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由集团总会计师牵头,组织对汽车城大楼2013年至2015年租金收入进行了认真核查。督促汽车城公司加强对物业出租收入欠款的催收,于2016年6月收回欠款362.78万元。狠抓物业管理基础工作:汽车城财务部门对物业部门经办的出租合同全部进行了备案管理,并建立财务方面的合同、收费台账,物业租赁合同在财务同步备案,由财务实时监督;与物业部门一起对年度、租赁户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在此基础上督促物业部门建立相应的收费台账。
三是关于私设“小金库”问题。针对物贸公司违规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目前已基本查清,查封和处理“小金库。为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我们在2015年底及2016年6月份对下属公司进行了财务检查,除了物贸公司外,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并在2016年6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通报了物贸公司“小金库”问题,要求各公司引以为戒。
四是关于违规担保存在很大风险问题。这次巡视检查及稍前的监事会专项检查,揭示了担保方面存在的风险。为此,集团班子高度重视,于2016年5月-6月,对集团对各公司的担保、集团二级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进行了一次专项清理,对担保额大于投资额的进行整改,或通过完善相应手续减少债务风险,对执行担保管理制度不力的情况进行纠正。
2、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方面
一是关于资产违规转让问题。针对新物产物贸公司违规转让国有资产的案件已查清事实,并移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金回公司违规转让C2线业务问题,集团纪委已基本查清事实,2016年4月5日,集团纪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对相关人员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力争9月30日前处理到位。另外,我们对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出台了《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违规转让国有资产情况进行查处。
二是关于部分闲置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由于原工贸公司破产后,工贸公司相关的人员、资料、凭证等都是由物产中拓管理,我集团没有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已向省国资委纪委汇报,由省国资委纪委进行处理。
3、贸易合作项目存在监管漏洞方面
针对湖南新物产和利源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够、对市场行情考察不周,对合作方个人信用了解不多的问题,集团多次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研究,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项目论证中,要进一步强化专业性,前期可行性研究尽量由中介机构来完成,有利于保证全面、客观、可靠和专业,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避免项目决策的盲目性。今后的合作项目要聘请中介机构对个人诚信、个人资信情况全面清查。
针对新物产和利源公司存在经营风险问题,集团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低位维持业务关系,锁定业务差价保证效益,有效规避投资风险。二是引进战略伙伴,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转型发展。目前,已有战略投资者愿意出资收购第二大股东的股权,重点转向城市环保产业,以公司为平台参股资产管理公司,有序切入金融服务行业。三是平稳完成业务过渡,全面清收沉淀资金,彻底盘活存量,全面发掘增量。
4、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接受贸易合作企业邀请考察方面。一是关于违规发放“开门红”红包问题。集团总部决定不再发放“开门红”及以其他名义发放的补助,并对二级公司下发通知,严禁发放“开门红”及以其他名义发放补助。二是关于违规接受贸易合作企业邀请考察、旅游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和反省。我集团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不再越“雷池”半步,不再抱侥幸心理,正确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遮遮掩掩,做到有错就改,立行整改,举一反三。同时,对今后的项目考察事项进行了规范,秉承从简节约的原则,严禁以考察名义旅游或兼顾旅游。
5、未经批准发放高管车补,违规谋取私利方面
针对按照2009年标准,一次性发放车改补助给所有高管问题。集团董事会已于2015年召开会议决定退回未经批准发放补助,2016年3月全部退回。集团于2015年8月修订完善了交通费用管理办法,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省国资委下达的通知要求执行,交通费用报销方式一律实行凭据报销。
6、违规经营同类业务、违规投资入股方面。针对汽车城公司个别领导长期存在违规经营同类业务,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在汽车城个别领导所投资的公司中持有股份等问题。由集团企业管理部对汽车城公司有关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情况进行了调研,对汽车城控参控股公司共13家的股权情况进行摸底,并形成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中对其中属于混合所有制的8家子公司持股情况、混合所有制形成的原因及公司的现状等进行了说明。由于汽车经销商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我们传统的思想观念、公司旧的体制机制已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弊端,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汽车城公司对混合所有制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符合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优化了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整合多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让企业效益和个人利益直接挂钩,从而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实现内有动力,外有约束,有利于更好地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集团将混合所有制情况形成专题报告送省国资委,请求省国资委对混和所有制企业的管理模式予以明确。集团还责成汽车城公司对违规经营同类业务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形成了整改情况报告。
(三)关于组织纪律观念淡薄,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方面
1、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方面
针对存在有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如集团2013年前提拔的二级以上员工中有5名同志学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集团立行立改,在今年正在进行的干部选拔中,严把制度关,严格执行集团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对不符合集团干部管理规定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或动议环节就予以否决。今年7月,集团制订了《集团空缺中层管理岗位人员选拔方案》,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集团总部中层管理人员和下属公司领导人员。《选拔方案》中对选拔干部的基本资格条款要求“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没有相应学历的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集团在选拔的每个关键环节,如资格审查、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环节都进行了公示。
针对反映总部与二级公司的干部交流不顺畅的问题,集团党委从制度着手,于2016年7月13日重新修订出台了《集团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规定(试行)》,对原规定中与企业实际不相符合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促进干部的管理和流动。加大了集团机构改革的推进力度。7月18日,集团召开了空缺中层干部岗位选拔动员会,集团所属公司班子成员、总部全体员工参加了会议,会议动员集团所属公司的班子成员积极报名参加总部正、副职岗位的选拔,动员总部年轻干部主动承担起集团改革脱困发展的重任,到所属公司的领导班子岗位上去成长锻炼。7月20日,集团公示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有10人报名参加集团总部部长岗位的选拔,其中有6人来自所属公司;有3人报名参加所属公司正职岗位的选拔,其中有2人来自集团总部。在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的大力推进下,集团全体干部的干事创业的热情将更高,集团上下交流的通道也会更加畅通。
2、反映存在“内部招聘”问题方面。针对反映对集团新向社会公开招聘的8名员工存在“内部招聘”问题,一是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了调查核实。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公开招聘人员方案》进行,主要有应聘者初选入围、学历资质审核、笔试、面试、面谈等环节,招聘公告统一在湖南人才网和智联招聘网刊登,笔试、面试的出题、阅卷、评审标准都委托湖南中人人事服务有限公司。二是对招聘到的8名员工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对每个人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集团纪检监察室与人事教育部联合对8名新聘员工进行了谈话核实,询问她们“了解招聘信息的渠道、聘用前是否与集团中层以上人员相识、笔试后是否通过熟人亲友与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联系”等等问题,并要求她们在询问记录上签字画押。根据档案审查和谈话核实的情况,该8名新聘员工都是通过智联招聘或湖南人才网了解我集团招聘信息的,在应聘前没有一人认识集团领导或中层干部,没有一人与集团领导有亲友关系。三是深刻反思此次招聘工作,由于公开招聘经验不足,也存在一些教训:如笔试成绩占比较低,面试评委专家评委设置较少,面试评分没有设置高低限,人员筛选对策不足,等等。集团将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加以改进。
3、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方面
针对档案材料收录不齐全、归档不及时等问题,集团专门拨付经费购买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具,安排专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从4月开始对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全面、规范的清理。对巡视组反馈的重要材料缺失等问题,重新审核干部档案,对干部缺失的材料进行造册,并主动联系材料形成单位进行补充。目前已经完成中层管理人员档案和A4改版工作,正在逐步完善、补充缺失的档案材料。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所属公司档案的管理,召开了所属公司管档单位管档人员会议,部署集团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各公司加强档案的管理和进档材料的把关审核。
针对存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集团组织专门人员对中层以上干部档案的“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了初审、复审,对于审核中把握不准的问题主动向省委组织部干部信息处请示,集团党委专门召开了会议对所有中层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共形成《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审核专用)》52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18份,全部都与本人进行了核对签字,并进行了组织认定。对进档材料,审档人员都逐项核对,严格把关、审核后再进行归档,保证了进档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4、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方面。针对有的党员干部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的问题,集团加强了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工作,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要求个人作出情况说明,集团进行批评教育,此项工作已在每年末数据比对核实后完成;对出现房产、股票信息填写出现“重大不实”的人员,集团党委和集团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未按规定报批出国的,已经责成相关人员写出检查。集团还加强了对干部护照的管理工作,对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护照全部进行了集中管理,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
5、“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流于形式方面。针对新物产物业公司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外借款问题。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集团重新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对集团财务资金的管理进行严格监督,加强管控,防范风险,规范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回笼资金和相应收益。由于对方暂无力偿还,经反复磋商,同意借款方用商品房抵偿,化解借贷风险。集团纪委也成立了调查组,对新物业公司擅自借款行为予以调查,并于2016年7月25日召开纪委会议研究,并经7月26日集团党委会议同意,决定对相关人员立案调查。
(四)关于执行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分工不合理方面
针对集团董事会工作不规范等问题,集团进一步规范了董事会建设,制定了《湖南新物产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晰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关系,规范了董事会的议事、运作方式。
针对领导分工不合理,职责交叉重叠,临时指派工作较多的情况。今年7月,集团制定出台《湖南新物产集团总部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按照产业投资型股权经营(集团)公司的运作要求,对集团总部的机构重新进行了划分,职能重新进行了归类。集团将在总部机构和人员到位后对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根据班子成员的能力特长和集团的实际情况,对各领导进行明确分工,避免职责交叉重叠,预计该项工作于9月初完成。
2、存在不作为现象,守摊子、保位置思想严重方面
针对少数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拖拉懒散,存在“衙门作风”、“机关病”等问题,集团进一步整顿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总部各部室办事效率。重申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考勤制度、外出报备制度,要求集团领导带头执行。全面启动总部机构改革,通过优化内部机构设置,逐步形成管理幅度合理、管理层次精简、职能定位明确、机构运作高效的组织架构。
针对缺少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精神,守摊子、保位子思想严重等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联系单位分工,集团领导坚持每月下基层不少于1次,在指导所属公司及相关职能部室学习教育的同时,深入所属公司实地调研,重点联系帮扶所属公司经营发展、改革改制,通过加强业务指导,促进所属公司提质增效,形成上下联动的干事创业之风。出台《集团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规定》,结合集团2016年空缺中层干部岗位选拔,突出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拔原则,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事业感,以工作实绩赢得岗位发展。
针对有的干部职工反映的企业发展一年不如一年等问题,集团加大了项目推进力度。领导班子数次到湘潭实地调研,多次听取项目专题汇报,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奔走,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全力推动湘潭电商物流园项目。集团领导班子还积极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加大非公开发行定增项目等。
3、对违规决策、经营失误造成重大损失追责不力方面。我们建立完善了廉政风险防范追责机制,针对经营决策、经营失误造成重大亏损的问题,集团制订了《关于违规决策、经营失误造成重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将严格按此办法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监督执纪,增强责任感。
4、涉法涉诉问题较多方面。针对涉法涉诉问题较多的问题,在这次集团总部机构改革中,专门成立了安全维稳与法律事务部,着力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在重大决策、资产处置、经营合同、劳动合同等方面加强法律审核把关,法律审核率力争达到100%,防止企业在经营中产生新的法律纠纷。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已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中介机构聘用及委托服务管理办法》等,在全集团范围内推进合规管理,预防类似情况的发生。在全集团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将集团领导班子、所属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经营管理骨干作为普法重点对象,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使其在经营管理中做到依法办事,从源头上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同时,对已经产生的经济纠纷案件或者难以避免的诉讼案件,积极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损失,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5、关心群众困难不够,解决问题不及时方面
针对关心群众困难不够,解决问题不及时等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总部各部室及所属公司办事效率。坚持优质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收文回执制、限时办结制。对下属公司或职工群众请示的一般问题,严格规定能当日答复的或3个工作日内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办理;属于协调性重大事项,要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理。对政策法规明确规定的,马上答复或办理;没有明确规定,而属于企业发展急需的,要积极协调,促成尽快办理;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耐心解释。对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加强集团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会、职代会建设,规范工会、职代会运作。规定行政班子每年至少要向职代会报告1次生产经营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召开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三是推进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建立集团领导联系基层工作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完善集团领导和总部部门、支部联系所属公司制度,及时了解基层动态,倾听基层的呼声。要求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四是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跟踪帮扶、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 。坚持集团领导两节“慰问”,关心特困职工家庭,在定期帮扶的基础上,对急、难、大病职工即时即帮。今年“七一”前后,集团7名党委委员分别带队,带领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部负责同志组成14人的慰问小组,分别对7个所属公司上报的11名困难党员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督促所属各公司摸清困难职工底数,建立健全本公司困难职工信息库,确保帮扶到位。
6、关于打牌赌博之风没有遏制方面。制定了《湖南新物产集团禁止参赌涉赌行为的规定》,坚决杜绝打牌赌博的不良风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集团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推进有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一些方面的整改工作离省委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比如机构的改革、人员的调整还需要一个过程,一些案件的办理也需要时间,一些制度建立了,还需狠抓落实并长期坚持,等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住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这个重要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强化源头治理,实施标本兼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坚决整改到位,确保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
(二)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强化“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理念和“一岗双责”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督导和对党员干部廉洁干事、干净做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堵塞漏洞,弥补缺失,努力构建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以整改成果推动发展。把搞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以整改促改革、助发展。紧紧抓住“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这个重要机遇,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湖南新物产集团做优做大做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82226909
邮政信箱:长沙市天心区时代阳光大道西99号富景园综合楼6楼
电子邮箱:5456278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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