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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8-08 16: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至4月,省委巡视第八组对新田县进行了集中巡视。6月2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分别向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书记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基层党员管理松散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视期间排查出来的党员失联、不按时缴纳党费、不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等问题,逐一下发整改交办函,逐个党员督促、逐个问题整改销号。

  一是抓好党组织关系接转的整改。给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发出通知函,要求在7月1日前到党组织说明情况,否则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置。目前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已全部按规定办理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二是加强失联党员的排查和处置。对前期排查出来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进一步开展排查摸底,并给党组织和党员逐一发出通知函,对截至目前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将按照党内法规启动处置程序,并于8月15日前处置到位。

  三是加大党费缴纳清查力度。针对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开展约谈提醒,进行重点谈话。目前,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全部按规定补缴了党费。

  四是强化典型通报和问责。对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欧少波、刘哲宇调动工作不转组织关系、县旅游局何城霞、新田一中刘建忠离职不转组织关系不及时缴纳党费等典型案例,开展了专题调查核实,按照党内相关法规的要求,转接了党组织关系和补交了党费,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为党员个人原因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职责的,将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进行处置,因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2、“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不经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建立县委组织部委室联系乡镇制度和乡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联点指导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党员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到所在支部、联系村讲党课。各基层党委每季度至少调阅一次下属党组织组织生活记录和党员参与情况记录。

  二是县委组织部定期不定期开展实地抽查,倒逼解决“三会一课”不经常、不严肃的问题。5—7月以来,全县累计抽查党支部303个,并对全县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开展督查,通过下发自查自纠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即行即改,促进“三会一课”制度在基层党组织落实到位。

  三是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按照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个季度召开1次党员会,按规定上党课的要求, 23个未按规定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县直机关单位党支部已全部按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陶岭田心等37个村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也得到了整改,做到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排查出来的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的82个党支部,每月都召开了支委会;未按规定召开党员会议的53个党支部,都至少召开了1次党员会,其中有22个党支部召开了2次党员大会;未按照规定上党课的85个党支部,都已经上了1次以上的党课。对“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的“两新”党组织,通过调整非公党工委负责人,压实责任,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个月对各党支部开展活动进行督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地生根。

  3、“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永组发〔2015〕8号)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是强化督查整改。针对全县1年不开组织生活会的39个党支部以及2年不开组织生活会的15个党支部的支部书记都进行了约谈,并由县委组织部开具督办函,要求54个党组织在于7月底前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目前都已按要求开展。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县委组织部将在11月底再次组织全县所有的党支部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按时保质召开,对不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组织和负责人给予通报和追责。

  4、“存在以行政会代替党组(党委)会”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全县42个党组(党委)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党组议事工作规则,明确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工作会。6月以来,县委组织部对存在以行政会代替党组(党委)会的17个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进行约谈,阐明区分行政会和党组(党委)会的重要性,明确具体会议要求,并责令立即整改。当前,除党组成员未配齐的工商联、县残联、县总工会外,全县所有党组(党委)都按要求召开了党组会。

  对党组班子配备不齐的县工商联等三个单位,县委组织部已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拟在下次干部调整配备时,按市委组织部批复的意见配齐党组成员,在配齐党组成员之前,要求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研究单位重大事项。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中央颁布的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将党内法规条例纳入县委中心组、县委党校主体班和自学的主要学习内容。3月份以来,县委中心组组织开展了5次专题学习,发放各种党内法规学习读本15000余册,举办全县“两学一做”知识测试,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抓好县委换届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全面营造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是突出整改落实。县委在进一步抓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党内法规条例学习贯彻重视不够的单位逐一督促整改。省委巡视第八组进驻新田之前,全县只有县委、政府等11个单位党组织按要求开展了“一准则四条例”的学习,县人大等22个党组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在巡视组进驻后,所有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织全部开展了“一准则四条例”学习,学习覆盖率达100%,所有党组都按规定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

  2、“少数党员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纪律教育。认真开展“一准则四条例”的学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新田政府网、新田发布等多种媒体,建立宣传专栏45期,播放各类警示教育片87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决杜绝“七个有之”,自觉做到“五个必须”,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县委组织部对县工商局党组成员一一开展约谈,并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目前班子比较团结。

  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下派6个督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乡镇党委换届风气监督专项巡查工作,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在县委换届过程中,没有发现一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事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少数地方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排查出来的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的20例(其中2014年以前18例,2016年以来2例)问题,逐一分析,因村施策,通过加强教育引导、选派工作队驻村帮扶、培养选任农村干部、依法依规组织重新选举、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等措施,促进整顿转化,促进班子团结,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对2014年以前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针对2014年的发生18例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的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找准症结,为今后工作的顺利推进总结经验教训。如对石羊东田村、陶岭郑家村等干扰选举的事件,公安机关及早介入,严厉打击,确保了换届选举的有序进行。

  二是针对2016年以来少发生的事件快查快办,严肃处理,确保换届和选举风清气正。其中对龙泉镇石甑源村班子搞拉帮结派,相互攻击,导致今年的乡镇党代表无法产生,直接影响并村后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选举的情况进行了整改,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县委派驻专职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并派驻专门工作组进村开展整顿,目前工作开展来势较好。对大坪塘镇龙溪村谢某在推选乡镇党代表时,利用自己家族势力影响干扰党代表的推选,经纪委调查核实后,取消了其代表资格,并给予谢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通过加强法制宣传,严肃换届纪律,建立经常性的巡查整治机制,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并村工作,调整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在今年的县乡换届中,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和监督,在整个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换届纪律、干扰换届选举行为,确保了风清气正,实现了换出好风气、选出好班子、绘出好蓝图的目标。

  4、“个别领导干部搞封建迷信,造成很坏影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印发口袋书3000多册,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邀请省委党校和市委党校教授、专家到新田授课5次,利用“村村响”对全县300多个村进行广播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是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肃查处不信马列信鬼神的案件,典型问题予以曝光。通过“新田政府网”、“新田电视台”、“新田发布”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和途径,鼓励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迷信行为进行举报,一旦核实属实,除组织教育批评以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截止目前,未收到举报。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破除封建迷信。以创国卫、创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开展经常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共发放科普宣传手册4000册,文化下乡活动8期,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迷信,崇尚科学。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重,基层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省委巡视组第八组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并下发了《新田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办[2016]15号),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唐军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借巡视“利剑”,与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和巡视整改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每个乡镇都印制并向村民发放了专项整治问题便民举报受理卡,每个行政村都张贴了专项整治公告。

  截至目前,已立案调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87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正在立案调查的8人,移送司法处理4人。组织开展全面性督查督导工作二轮,对7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全县通报,形成了强大震慑力。切实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净化了基层的政治生态。

  2、“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组织全县共8892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按要求签订《不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承诺书》8892份,填报《自查自纠登记表》8892份。。目前,排查出来的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处理处分19人,其中: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县纪委正在立案深入调查1人,予以组织和问责处理17人。

  现阶段,正组织对国家公职人员在31个小区内购买房屋、门面、车库等排查情况进行第二轮甄别,核实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房地产开发问题。

  3、“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项目开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组织全县158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共115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按要求签订《不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开发承诺书》1154份,填报《自查自纠问题登记表》1154份。目前,排查出来的问题已全部处理整改到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问题线索2人。

  4、“少数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组织全县158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共115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按要求签订《不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承诺书》1154份,填报《自查自纠登记表》1154份; 158个单位一把手主动向县委递交自查和面上排查问题无漏查漏报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一旦违反,愿承担主体责任,引咎辞职;对在规定时限内问题自查“零填报”和面上排查“零发现”的32个职能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通过重申纪律,压实责任,并在实践中综合运用“五个全面排查法”,共排查甄别出问题79个。

  目前,根据《新田县专项整治问题分类处置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查出来的79个问题全部进行了分类处理。对问题当事人的处理已全部完成,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予以组织和问责处理48人,情节轻微并积极主动整改到位免予处理28人。

  5、“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重点组织全县17个工程建设领域执法单位833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了全面清查,签订《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833份,填报《自查自纠登记表》833份,共排查问题74个。

  目前,除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实的8个问题外,对66个问题当事人均予以了处理处分,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处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警告1人);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人;予以组织和问责处理57人(其中免职1人,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56人);涉及金额已全部收缴或清退到位。

  6、“一些党员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入股经商办企业情况的自查申报工作,全县50名县处级干部、1104名乡科级干部主动签订了申报表和登记表。

  一是排查发现少数领导干部在2015年12月县农商行改革时入股县农商行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相关领导干部签订了转股和督促转股承诺书,并在县农商行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县农商行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巡视期间排查发现2008年,部分县直单位以单位负责人个人的名义在龙家大院旅游开发公司持股的问题,目前已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将以领导干部名义入股的股份转让给县属国有企业。三是建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县工商、税务、国土、住建、房产、公安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问题线索联合排查和移送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党员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发生。

  7、“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比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突出开展了扶贫专项资金巡视检查,涉及全县12个乡镇、295个行政村、43个企业(合作社),项目资金检查覆盖率100%。共检查项目1081个。

  目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共立案调查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免予处分8人。另予以免职处理2人。

  下阶段,我县将修订完善《新田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精准扶贫,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查。

  8、“党员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全县共43个项目建设指挥部2013年来的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目前,对照相关政策,清查发现的违规兼职取酬金额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纪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意识,进一步压实项目指挥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主体责任,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杜绝兼职取酬。

  9、“奖励项目设置过多过滥”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了《关于奖励项目设置过多过滥的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全县所有表彰项目统一由县大督查(大考核)办统筹,规定以后凡以全县性名义表彰的项目必须经县委常委会审定。经过整改,确定2016年全县性表彰项目共12项(全县的综合奖和单项奖由去年的21项核减保留9项,即:综合绩效评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工作、信访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同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新增3项,即: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与2015年相比,减少42.9%。

  10、“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对全县所有县直单位、乡镇2013年以来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目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款项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同时,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较严重的10个单位12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人,予以组织处理10人。同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等七部委31号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发生。

  11、“村级组织普遍存在招待费,群众意见比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全面清理了全县12个乡镇295个行政村2014、2015年村级招待费开支情况。通过整改,清理发现的村级招待费已全部清退到位,实现了村级招待费“清零”。同时,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实行村级财务“零招待”制度的通知》,对招待费支出问题较严重的12个村4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并留党察看处分1人;予以组织和问责处理44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对违反村级“零招待”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12、“三公经费违规开支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对2013年-2015年开展的全县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19个单位违规列支土特产、礼品和超标公务接待问题进行了整改处理。目前,违规列支和超标准接待开支部分的金额已全部清退到位。下阶段,我县将结合“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继续加大“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一律严肃查处。此外,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新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新田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3、“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宴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制定下发了《新田县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宴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宣传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建立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台账。

  今年以来,县纪委共收到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20人次。5月13日,群众举报三井镇平乐角村支部书记胡某违规操办丧事,县纪委责令三井镇纪委予以严肃查处,问题当事人退还了非亲戚礼金7200元,并给予了通报批评、作出深刻检讨的问责处理。

  四、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违规入编进人情况比较突出”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对2006年以来,特别是2012年来办理的入编通知单、入编申报表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排查,认真梳理,逐一比对甄别,确保违规进人无遗漏,问题定位更准确。二是分类整改。对巡视组交办的违规进人用人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分类处理整改。目前,发现的违规入编进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章立制。出台《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减编控编工作方案》,从制度上杜绝违规进人的发生。

  2、“超职数、超编制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纪律和要求,充分利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政府机构改革和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契机,加大超职数、超编制问题的整改力度。

  一是关于消化超职数问题。主要采取三种方式:①规范领导干部任职调整一批。结合机构改革,通过合并、降格、转任等方式,消化一批干部。②制定政策鼓励提前退休一批。按《新田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工作实施意见》,对年纪偏大、任职时间长且符合《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干部,鼓励其退出领导岗位。③落实规定退出一批。积极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鼓励一批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同时,自2014年以来,严格按照《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和省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审批工作的意见》,所有干部选任,均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呈报,没有新的超配干部情况。目前,48个单位超配的科级职数已消化74.5%,计划2017年7月前完成所有“消超”任务。

  二是关于消化超编制问题。制定并执行《新田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坚持“编内进人、凡进必考”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原则,妥善解决超编制问题。目前,全县超编进人已消化47.5%,计划2017年7月前完成所有“消超”任务。

  3、“违规设置职务配备干部的问题比较普遍”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全省“三超两乱”专项治理要求,规范领导干部职务名称,通过交流、改任等方式,将违规配备的科级职务纠正到位。

  一是规范科级职务名称设置。对全县科级职务进行全面清理,重新修订《新田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核定领导职数及职务名称表》。二是规范干部职级待遇。对超机构规格配备的干部,进行清理、规范,通过机构改革,自然免除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或通过改任、交流等措施整改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三是规范设置科级职务配备干部。对单位党组和党组成员的配备,符合党组工作条例可以设置的,请示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按市委组织部批复意见整改落实。对 “三定”没有明确职数的工会主席、“三定”没有明确高配的职务和擅自设立的校务委员、院务委员、局务委员、副政委进行清理和规范,通过免现职、保留原职级待遇,或改任、交流等方式整改到位。四是全面清理违规兼职情况。对无上级文件规定和编制部门核定兼任职务,一把手兼任相关部门职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二级机构或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干部调整,免去兼任职务、改任、交流等方式整改。

  4、“干部选任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自查自纠,全县共发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一是进一步加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条例》,每半年听取一次贯彻落实情况汇报。让《条例》入耳入脑入心。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任职资格审查把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修订《新田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新田县干部考察工作流程》,严格按制度办事,防止“程序空转”。三是坚持提拔任用干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动态管理,进一步鲜明用人导向,坚持 “好干部”标准培养干部、选用干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调整不胜任干部力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良性的流动机制。

  5、“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组织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纪律红线。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给一把手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的6个单位下发整改函,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备案制、公示制等各种制度,形成预防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的有效机制。同时,把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对全县各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

  6、“少数干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党性修养,提升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忠诚的思想意识。二是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3名干部,已按要求进行函询并由干部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深刻检查。今后,对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等四种情形的,将给予严肃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签字背书”制度,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分别向县委、县纪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二是层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对照《新田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网、无缝对接”的责任网络。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廉政约谈活动,强调“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三是在全县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落实监督责任操作手册》,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四是强化工作导向,细化落实“两个责任”清单。配强配齐了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明确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外工作;县委已研究决定撤销四个纪工委、恢复县直单位纪检组;以县委一号文件出台《关于突出巡查监督 从严管党治党 提升工作实效的实施意见》,强化党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对2013年至巡视前全县60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查处但未按要求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我县立行立改,及时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司法机关迅速移送违纪案件问题线索后,县纪委通过快查快办,对上述60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全部予以了处理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0人,开除党籍并开除公职4人,留党察看8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其他处理处分35人。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2、“文件多、会议多,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多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转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控制文件。进一步压缩文件数量,严格办文程序,严控文件印发范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内网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各单位电子公文签收系统,推进政务办公现代化。2016年3月1日—7月25日全县下发文件总数去年同期减少42份,同比下降30.4%。

  二是从严控制会议。进一步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控会议规模、时间和经费, 2016年3月1日—7月25日全县召开会议总数比去年同期召开会议总数减少22场次,同比下降15.71%。

  三是从严控制简报。进一步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的落实,截至2016年3月底,全县共有简报、内部刊物25种,通过专项整治撤销15种,精简率60%。

  四是清理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严控新设议事协调机构,截至2016年3月底,全县共有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15个,通过专项整治已撤销16个至109个,精简14%。

  下阶段,我县将对照《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清理整改。同时,对行文、办会进行严格审批,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或协调议事机构的必须经县委常委会审定。

  3、“一些单位工作纪律松弛,庸懒散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上班工作纪律、节假日值班、会风会纪、公车管理、受理监督卡使用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每月安排对重点单位进行联网考勤重点核查,编发工作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二是对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今年来,已编发8期通报,全县共问责190余人次(其中免职1人,年终考核不称职1人,其他方式问责188人),用追责问责的办法来震慑、教育和鞭策干部,改变纪律松弛、庸懒散现象比较突出状况,推动工作落实。

  六、执行群众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反映比较多” 的整改情况。

  巡视期间,对182个执法监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2013年以来的各项执收执罚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教育、卫生系统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目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涉及的“乱收费、乱罚款”金额已全部清退给服务对象或上缴县财政。对40名问题当事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开除公职1人,其他处分6人),予以组织和问责处理32人。

  2、“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少资金难的问题,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二是制定了详细的整治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整治措施和时间表,除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解决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总进度缓慢的问题。三是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县危改办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签订了协议书,明确建设期限和建设任务等要求;四是强化建设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进度。目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县危改办正在一边开展年中进度督查,一边向省住建厅申请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目前,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按既定目标计划有序稳步推进。

  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贯彻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实事来抓。出台了《新田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6]12号)和《新田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6]13号),规定我县补贴年限统一定为5年,被征地农民人均可享受1.94万元的缴费补贴,切实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县被征地农民了解了相关政策,保障对象对这一政策普遍比较支持和理解,各部门的工作也在有序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七、执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涉黄涉赌涉毒问题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把公职人员涉黄涉赌涉毒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精心部署,研究制定了《新田县国家公职人员涉黄涉赌涉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县公安牵头相关部门从对全县娱乐休闲场所、茶楼、酒家进行集中清理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涉黄涉赌涉毒国家公职人员12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3人。

  2、“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酒驾、醉驾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了《新田县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坚持查处“酒驾”常态化和集中整治相结合,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开展酒后驾车集中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共查处酒驾、醉驾公职人员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正在立案调查的2人,交办相关单位调查处理的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46-4713032,邮政信箱:新田县龙泉镇县行政中心六楼西侧525室,电子邮箱:xtzzb1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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