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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08 16:5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4月7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蓝山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6月3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向蓝山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松散比较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组织关系大排查。目前,全县已在766个党支部、对登记在册的16201名党员中开展了一轮组织关系大排查。制定下发《关于在乡镇、街道办全面建立党员档案室的通知》,建立了党员档案室管理制度、党员档案整理归档、转接、查(借)阅和保密等5项档案制度,加强对党员档案的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了党员档案“一审四查”工作。县委组织部成立3个督导组,分片区对乡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档案清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督办。截至6月22日,乡镇街道办党(工)委已全面完成党员档案清理工作。

    2.关于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不经常问题的整改情况。责成125个基层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组织部部务委员、科室主任每人联系1个党支部,带头参加相应党支部组织生活共103次,及时指导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带头示范讲党课50次。统一印制下发1000余本“三会一课”记录本。县委组织部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通知》,5月23日对全县各基层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逐级督查制度,乡镇街道办党(工)委、县直工委从6月起,每月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落实制度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曝光,下发督查通报2期。坚持过程性考核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以效果性考核为主的原则,真正把着眼点放在促进“三会一课”质量提高上,形成科学的考核机制。

    3.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5月份举办了有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工作的副职和乡镇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参加的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务骨干和基层党建业务培训班,对参训人员党建业务知识技能进行了测试。从6月起,每月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安排计划》,建立“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派出8个督查组对269个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列出问题清单269张,提出整改建议398条,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有部分单位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问题,从严格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评价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今后具体的整改要求。

    4.关于存在以行政会代替党组(党委)会问题的整改情况。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对《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建立党建工作逐月督查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定期通报并约谈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好的党组织书记,提出限期整改目标,及时跟踪考察党组织书记整改落实情况和履职情况。目前,全县57个党委(党组)制定了议事规则,规范了党委(党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召开时间、次数。5月底举办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对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一系列党内生活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0个单位存在“行政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对中央颁布的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邀请专家学者讲座、到基层上党课、党校办班培训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充分利用蓝山手机报、蓝山电视台、蓝山新闻网等媒体,对“一准则四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开展党内法规条例学习5次,邀请市纪委、市委党校专家来蓝讲座2次,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共上党课372次,“两学一做”宣讲团下基层宣讲76场,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手册4000余册、《漫话新规》5000余册。巡视问题反馈后,共组织召开党内法规条例学习贯彻协调调度会3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5项。县委组织部、县直属工委对各单位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条例情况开展了督查。

    6.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联系自身实际,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讲规矩、有纪律”开展讨论和对照检查。组织举办了“先锋学习会—全县‘两学一做’知识电视竞赛”。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求各单位制定年度计划。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特别是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蓝山县关于对违反县乡换届纪律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蓝山县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国家公职人员上网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网络舆情监管。

    7.关于少数地方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蓝山县关于少数地方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了责任人。进一步完善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办制度。集中整顿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针对书记空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村支部,及时选派了“第一书记”,对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已调整到位。通过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坚持把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作为农村党务村务公开的有效抓手,农村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的3个村,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通过对软弱涣散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了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学习。纪检、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了党员干部利用宗族势力影响拉票贿选、破坏换届、干扰选举等行为,1名带头抵制并村等问题的村支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搞封建迷信,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搞封建迷信的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一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相信科学、信赖群众。二是认真开展排查。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要求在本人执行规定的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家属、子女和亲朋好友遵纪守法,自觉抵御封建迷信思想的侵蚀,积极主动与封建迷信活动做斗争。三是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追究。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一经落实,严肃处理。及时跟踪考察各级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和履职情况,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差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现的个别领导干部搞封建迷信的行为,已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重,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巡视组整改要求和省、市统一部署,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一是进—步深化认识,增强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原原本本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着力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和党员意识,切实增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政治自觉和部门排查的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通过在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张贴举报事项公告,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等方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各类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负面典型。4月份以来,开展督查2次,张贴公告1000余张,下发通报2期,通报10起典型案件。三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以乡带村、以书记率班子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线索和案件相互移送、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坚持问责倒逼,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三查”。对集中巡视阶段排查出的1318个“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采取自查自纠一批、责令整改一批、约谈函询一批、组织处理一批、党政纪处分一批的方式进行了分类整改处理。重点查处了县民政局募委办主任张某贪污案和太平圩镇财政所信息员李某非法占有村干部工资、村民惠民补贴款案。

    10.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进一步组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对巡视期间,经自查排查和甄别核实存在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问题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控制违法建设项目4人,责令书面检讨和作出承诺28人,移交纪委处理24人,立案查处2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正查处中1人),诫勉谈话13人,补交各类税费和罚款261.71万元。在此基础上,坚持定期对房产、国土、住建等重点部门和土地招拍挂、土地登记发证、规划手续审批等重点环节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和举报渠道,发现问题,从严查处。

    11.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项目开发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制定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压实了工作责任。对巡视期间,经自查核查和甄别核实,存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项目问题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移送县纪委立案查处3人(其中正在查处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讨53人。继续深入开展清查,坚决纠正和遏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土地项目行为。

    12.关于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管好亲属子女的自觉性。采取常规检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电话调度、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每日1次电话调度,每周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分类处理。巡视期间,经个人自查和组织排查,发现的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县纪委立案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出台了《蓝山县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谋取利益的暂行规定》。

    13.关于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学习了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党纪法规。对巡视期间,全县自查清查出的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按照分类处理意见,根据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建立了整治台账,全面整改处理到位。出台了《蓝山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暂行规定》,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作风建设及规范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10个,出台问责办法1个,将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固化为制度,用制度约束、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14.关于一些党员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比较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巡视期间,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县里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入股经商办企业情况的自查申报工作。截止目前,经自查排查出的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立案查处1件。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自查申报整改,共自查申报22人,退出或转让企业、酒店及其他行业等股份19家,其余按《公司法》正在整改中。出台了《蓝山县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暂行规定》。

    15.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比较多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制定了《蓝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作出了规范,对财政专项资金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加强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重点检查分析资金安排使用的效益性,促进资金分配的进一步合理和优化。督促资金发放单位按时、准确、完整地将有关补贴落实到有关受益人或单位。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7月,组织对乡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进行检查,严查挤占、挪用、截留、套取涉农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16.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的兼职取酬全部进行了清退。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党纪法规,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出台《蓝山县2016年重点项目考核方案》,对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考核程序、标准和奖惩办法。

    17.关于奖励项目设置过多过滥、违规发放津补贴比较普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县里设立的奖励项目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将2015年设立的26个奖励项目采取取消、合并方式,按“3+2”模式设置,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的奖励项目设置为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奖励和县委、县政府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的重点工作奖励5个奖励项目。制定《蓝山县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单位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提高基层表彰奖励名额比例,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严格资金发放审批程序,强化问责追责,坚决防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反弹回潮。对全县185个行政事业单位(含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乡镇场自2013年1月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排查,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进行了清退,对3个单位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清理中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突出、发放项目多、发放金额和次数多的单位进行了抽查,进一步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18.关于村级组织普遍存在招待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严格实行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的通知》,对原25个乡镇办事处358个行政村2014、2015年两年的村级公务招待费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通过清理,有关人员主动到村里退交招待费,现已全部清退,实现了村级招待费“清零”。县审计、财政、监察、组织、纪检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加强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会同县财政、农业等部门起草出台《蓝山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对部分村村级公务招待情况开展了抽查,进一步巩固村级招待费“清零”成果。

    19.关于“三公经费”违规开支问题比较严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蓝山县“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公示公开制度,督促各单位将“三公经费”支出在单位内部按季公开,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审计将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纳入财政综合监督检查和审计范围,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在各类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县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在节假日期间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对原县粮食局违规开支“三公经费”案进行调查,立案3人。

    20.关于个别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早宣传、早提醒、早监督,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重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庆功宴”“谢师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纪律规定,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发送廉政短信。严格执行分级报告制度、承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按规定严格控制参加人员、桌数、车辆等规模。督促各单位对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组织督查组不定期随机抽取报告、承诺的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核查。

    四、执行组织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中共蓝山县委关于明确干部管理职务名称表的通知》,同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从操作层面准确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这五个基本流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该票决的票决,该回避的回避,该报告的报告,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完善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任职试用等制度,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从2015年10月起,在干部任免时,严格按照干部任职管理规定规范发文,事业单位行政职务由县委提名,县人民政府党组进行任命。对47名同志选任有关事项报告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分类分批进行分析整理,正按程序办理、整改。

    22.关于“三超两乱”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利用机构改革和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契机,进一步加大整治超职数、超编制的力度,深入持续推进“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健全机构编制和干部职数台账,建立超职数配备整改消化台账,明确消化时间表。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补充人员编制使用计划核准等制度,全面修订“三定”方案,提高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没有发生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现象。截止7月26日,行政人员超编数减少37名,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55名,全面完成全县事业单位超编制消化任务。

    23.关于存在违规设置职务配备干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规范了领导职务名称、非领导职务名称设置和领导职数、编制员额标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通过排查摸清底数,认真核对干部名册、职数核定表、工资审核清单、工资发放清单等“四本账”,全面掌握全县违规设置配备领导职务的情况。在乡镇区划调整、县政府机构改革以及乡镇班子换届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有关程序执行,没有出现新的超配和不规范行为。对违规设置科级职务配备干部的问题,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和“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进行调整配备,整改到位。

    24.关于违规入编进人问题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人员补充。实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编报批制度,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进人,从源头上杜绝超编用人。行政机关人员补充严格执行公开考录和遴选制度。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实行公开考试聘用。严格禁止事业单位到机关单位的人员逆向流动。党政机关在空编情况下需要补充人员时,通过公务员公开考录和遴选予以补充,不得从事业单位调入人员,不得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得调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事业单位之间人员逆向流动和县外调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调入的,由进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县编委办专题报告,县编委办根据编制情况填写《进人控编审批卡》,提请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针对违规进人问题,对于涉及到的当事人,已结合蓝山实际提出整改方案,待研究后可实施整改到位。

    25.关于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宣传教育。结合“一准则四条例”学习宣传,对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进行了宣传教育。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党政正职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物资采购等工作的单位下发整改函,已督促整改到位。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的,责成改正。三是强化组织监督,转变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的思想。对13个存在党政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物资采购等问题的县直单位,下达了整改函,目前,相关单位已经整改到位。

    26.关于少数干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强化引导。组织干部对《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的学习,向全县5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及15名处级后备干部和处级中期培养干部重新印发《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并向处级领导和乡镇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提升了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延伸管理,强化监督。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延伸至科级领导干部。今年以来,对调整任用的247名干部均按要求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整合县本级资源对49名拟提拔重用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进行了核实。起草《关于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按程序提交组织部部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议。同时,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纳入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在蓝山新闻网、蓝山政府网、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强化干部的监督管理。

    五、执行工作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两个责任”意识,营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良好氛围。强化以上率下,县委常委会带头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落实公开承诺、上廉政党课、约谈等制度,严格“双报告”制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动重点任务的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责任报告和廉政谈话工作操作流程》。今年以来,共对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带头履行好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省委巡视期间,县委书记共安排调度巡视工作40余次,主动约谈处级领导干部90余人次,约谈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办党政正职180余人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纪委“三转”要求,调整配齐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全面完成了乡镇纪委换届工作,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部选举配备到位,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工作分工进行全面规范调整,确保专职专责。通过集中培训、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整体素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止“灯下黑”,真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

    28.关于文件多、会议多,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多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变的整改情况。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蓝山县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办文,制订了《两办联合行文流程图》《县委办行文流程图》和《县委办发文登记表》,严格程序办理相关文件,切实控制文件办理和印发。同时,对文件的内容篇幅、发放范围和办理时限等进行明确规定。对2015年来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分类甄别,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制定《蓝山县议事协调机构审批表》,严格议事协调机构审批程序。今年以来,全县共新成立8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17个议事协调机构,均按上述相关规定办理。

    29.关于一些单位工作纪律松弛,庸懒散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等行为的紧急通知》《蓝山县集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蓝山县在扶贫攻坚中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纪律作风意识,规范依纪依规开展工作行为。继续大力开展“提振精气神、提高执行力”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不执行、乱执行、慢执行、软执行”的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大转变。制定《2016年干部作风督查方案》,进一步强化督查力量,通过全面检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违反工作纪律、庸懒散行为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突出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作风督查和“四风”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开展“四风”督查6次,下发督查通报4期,通报典型案例19件,涉及党员干部16人。

    六、执行群众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0.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乱收费、乱罚款”反映比较多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清查,对排查出的违规收费、罚款资金分别退还给收费对象或上缴财政。针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蓝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蓝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处罚办法》《蓝山县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中小学校乱收费、乱罚款违纪行为处分暂行办法》等制度。

    31.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方法步骤,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报范围、补助标准和要求进行调整完善,突出省级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整村整体推进,优先解决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补助标准实行分级分类补助,确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以上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加强宣传,合理分配。6月份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合理分配了危房改造指标。严格程序,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优先安排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计生优惠对象困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所有补助对象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初审后及时上报补助对象名单。强化督促检查。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农村危房改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督查的通知》,从7月11日起对乡镇街道办上半年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提出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危房改造申请、审批、公示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督查、自查、绩效评价制度等。

    32.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抓好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的《蓝山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蓝山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了组织领导。以点带面,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进村入户,逐一登记,对农民家庭成员,年龄结构、征地情况、经济收入、从业状况全面摸底,同时以户为单位,填写《被征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表》《被征地农民户籍调查表》,进行统计摸底。对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汇总。截至2016年5月底,我县应征收社会保险费8894万元,目前共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4803万元,支出5.1万元。

    七、执行生活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3.关于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涉黄涉赌涉毒比较严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协调调度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改工作,建立了司法、纪检部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党纪国法,在各新闻媒体流动播放、刊登查禁黄赌毒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清查,营造全民参与查禁黄赌毒浓厚氛围。县公安部门加大对黄赌毒的查处力度,对十八大以来所查处的案件进行梳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移送。截至6月底,县公安局向县纪委移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的国家公职人员75人,现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整改期间,开展专项清查行动6次,检查宾馆、酒店、茶楼580余家,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涉黄涉赌涉毒3人,并向有关部门移送。

    34.关于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比较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国法。通过在公共场所摆放典型案例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在餐桌摆放不酒驾的友情提示卡,以及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和专题片等,开展警示教育宣传,让公职人员主动拒绝“酒驾、醉驾”。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口开展重点集中整改,定点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司法机关移交的2013年以来酒驾、醉驾国家公职人员16人均依法依纪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从2016年6月3日以来,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检查18次,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饮酒驾车9起,其中酒驾6起、醉驾3起。

    下一步,县委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2999092;邮政信箱:蓝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封请注明:对蓝山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LSLZ29990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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