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7日至5月7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6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集团公司党委及时组织学习和传达贯彻省委巡视第四组对我司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对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巡视,既是对我司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我司领导队伍的一次“全面体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司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集团公司党委坚决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巡视整改,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立行立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了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公司领导、高管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集团公司党委领导带头整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的六个方面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牵头负责四个方面的问题整改,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各分别牵头负责一个方面的问题整改。集团公司纪委具体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集团公司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省委巡视第四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和《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四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问题进一步进行了分解细化,确定了35个具体问题,并逐一列出清单,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进行了分类整理。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室”的三级责任体系,实行责任一一对应,规定了整改时限。各责任领导组织责任部室对照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清单,逐项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巡视整改“销号”式管理,做到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建立巡视整改工作督办机制,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巡视整改办公室强化跟踪检查,组织每周一次督办会,每周一次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统筹兼顾,促进发展。坚持“两不误,两促进”,按照巡视整改的要求,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部署,统筹兼顾,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推进集团公司生产结合起来,促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促进集团公司领导和员工作风建设的提升;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制订了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总体方案。集团公司2016年3-7月召开党委会21 次,总经理办公会14 次,董事会 18次,其中有9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集团公司抓管理,降成本,进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治理,1-7月会务费开支 13.1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业务招待费开支14.5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8%,交通费开支2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9%,出国费用为0。同时,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反思,深入研究,围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问题,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入手,积极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针对整改问题,已制定和正在制定制度32项,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笼子,使问题整改的长期效应得到充分发挥。截止2016年6月止,集团公司完成投资2.09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7亿元,实现利润7.47亿元,在省国资监管企业中排名第一。
二、立行立改,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地
省委巡视第四组向我司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司主要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我司将这些问题细化分解为35项具体问题,33个具体整改任务,其中7个问题已整改,12个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关于集团公司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发挥核心表率作用不够问题。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集团公司党委按照中央、省委、省国资委的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生产经营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召开了集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下发了《湘投控股集团2016年度纪检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业绩考核。邀请专家学者对《准则》和《条例》进行讲解,进一步提高了领导人员的党纪、条规意识。二是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学习。组织开展集团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和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上了专题党课,在三天的集中学习时间里,再次强调了党员的职责使命,立足岗位作贡献的本领意识,明晰了党委、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和义务,重点加强对党章等内容的学习理解。三是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讨论并上党课,以支部为单位明确具体的长期整改措施,培养集团公司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增强党的意识,履行入党誓言。四是加强领导交心通气,形成合力,发挥领导的核心表率作用。五是党委成员主动接受纪律监督,支持纪委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项学习,进一步强调党的纪律和规矩,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行为。
2.关于湘江产业项目经理串通关联公司高管,低价出让股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本该作出行政处理,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有进一步追究分管领导责任问题。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及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提供的线索,对案件再次进行了后续调查,发现此案涉嫌违法,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已于2016年7月14日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省检察院做进一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追责的问题,待省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出来后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3.关于集团纪委办公室与审计监察部、法律顾问室合署办公,下属企业没有配齐纪检人员,纪委书记兼任法律顾问等其他职务问题。一是经集团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成立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将纪检监察职能从审计监察部独立出来。二是2016年4月11日,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纪委书记不再兼任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三是2016年6月底已完成对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情况的全面摸底,针对机构、人员、职责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整改。到2016年7月中旬止,下属4家设党委的公司已有3家公司配备了纪委书记,还有一家公司纪委书记职位,集团公司纪委与人力资源部将启动提名、考察程序,2016年8月份将配备到位;其他设支部的公司已在班子成员中明确了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并将纪检工作职责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4.关于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采取选拔、交流、调整等方式将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敏锐性强,熟悉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使纪检监察人员队伍结构不断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通过培训和不定期学习,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廉洁纪律教育,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促使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能办案的精兵强将队伍。集团公司党委决定,严格按照纪检人员的配备条件,在集团系统选择5名优秀人员充实到集团公司纪检队伍。2016年7月20日,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了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的建议人选,按规定程序报请省国资委纪委提名、考察。争取8月底前人员基本到位。二是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纪检工作指导,督促其落实“三转”职能。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2016年5月阳光集团纪委书记按照上述规定已配备到位,并成立了纪检监察机构。三是严格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集团公司纪委对下属各企业纪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下属公司纪检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下属各公司纪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案件查处力度。提升了纪检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了信访工作和案件查办力度。今年办理信访举报件9件,其中立案3件,已结案2件,函询3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行政降级1人,终止劳动合同1人,诫勉谈话5 人,移交检察院1人。五是拓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发现线索。今后将重点查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关于省燃气公司在未向湘投天然气提交购车申请,违规购置三台公务用车,未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问题。集团公司纪委已组织调查小组开展了调查。鉴于省燃气公司属合资联营公司,双方各占50%股份,章程约定的管理模式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该公司总经理由中石化派出,我司将省燃气公司违规购车问题与中石化湖南销售公司纪委进行了沟通协商,并提出了我方处理意见。根据双方协商意见,我司将购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移交中石化湖南销售公司纪委,并责成省燃气公司董事会,对超标车辆按程序限期处置。同时对我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约谈,加强批评教育。
6. 关于有的领导规矩意识差,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有的领导个人意识膨胀涉嫌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党委会议纪要有造假补会议记录的情况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一名集团公司党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支部为单位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关于在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进度,开展谈心谈话,将整改落到实处。二是针对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纪要等有造假的问题,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和办公室分别对党委会、董事会、领导工作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和纪要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形成了书面报告,部分会议纪要存在组织不规范和程序不完善的地方。针对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从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运作细则等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党委会议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运作细则》正在审批中。
7.关于省燃气公司怀化靖州LNG加气站项目,未按程序报集团两级审批,违规开工建设,无证经营问题。集团公司成立由天然气办公室和纪委组成的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经查:省燃气公司怀化靖州LNG临时加气站项目启动时未报湘投天然气投资公司和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开工建设前后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立项审批、报建手续;同时,该项目属于“燃气经营”、“危险物品”,没有进行项目建设的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审批及验收,经营期间也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针对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决定:对无证经营的靖州LNG临时加气站项目马上关停,在没有办好营业手续之前不得运行;责令省燃气公司按第二届股东会决议,加快对与怀化运输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的立项审批,责令省燃气公司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董事会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对我司派出的董事和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追责,同时将调查情况移交中石化湖南销售公司。
8.关于集团党委委员对“六大纪律”认识不清,党员普遍存在缴纳党费不足额的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团公司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讨论,到联系点企业开展“送党课下基层”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党的纪律学习。二是对集团各基层党组织2008年4月以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清理,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台账。并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以支部为单位,对2008至2015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对不足部分按时补缴。截止2016年7月28日,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清查工作和党费补缴工作均已完成。集团系统补缴党费总额共计435.29万元,其中集团公司各支部、在长全资、控股公司党委、党支部补缴党费共计349.18万元,非在长子公司党委、党支部补缴党费共计86.11万元已上缴地方上级党组织。
9.关于一些党员干部工作创新意识不强,责任担当精神不够,对自身要求不严,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了企业基层党支部、企业党员的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统计,其中基层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合计82个,制定整改措施96条,已完成整改突出问题37个;企业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69个,制定整改措施64个,已完成整改突出问题46个,集团各级党组织针对党员干部创新意识不强、责任担当精神不够、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具体问题以支部为单位,提出了整改措施,进一步推进了各级基层党组织“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全力提质增效稳增长”主题实践活动,号召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将《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委(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和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作风建设的检查力度,严杀不正之风。2016年6月份集团公司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纪条规严肃处理。
(二)党委会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一些重要项目上有意绕开监事会,或者以通讯会议、相关高管人员签批的方式代替集团集体研究决策、有时不顾多数人的意见强行推进有关项目问题。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将“三重一大”内容融入《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推进党务公开、司务公开。对各支部,全资、控股公司党委、党支部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统计并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管控。二是集团公司纪委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将“三重一大”制度内容融入相关制度中。修订完善的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上会内容,表决方式等,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规范董事会建设,集团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方案已于2016年6月23日经集团公司党委会通过,报省国资委审批。四是对决策程序不完善的,公司相继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和党委会,形成了会议纪要,有8个议案已走完内部程序,近期召开董事会进行集体决策。
2.关于不少集团领导、高管兼任二级公司的董事长等职务问题。一是全面梳理集团公司领导、高管在子公司兼职情况。目前,集团公司共有3名领导、1名高管在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兼任了领导职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上述兼职情况进行了逐项登记和核实。二是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在子公司兼任了领导职务的,集团公司党委将依据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整改到位。目前已经研究了部分领导兼职调整方案,人力资源部汇总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再报请集团公司党委审议。三是严格执行兼职制度。集团公司党委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关于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报备程序。2016年8月底整改到位。
(三)有的经营活动不规范,涉嫌腐败和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的问题。
1.关于一些项目在运作和投资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空间、高创投公司投入800万元发起成立深圳和晟投资公司没有效益分红问题。一是规范项目管理。完善集团公司有关项目投资及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项目严格参照省国资委及我司有关管理办法展开研究审核及决策程序履行。完善项目投资前期管理流程,修订完善新的《项目投资前期管理办法》。二是严防与民营企业合作中利益输送,成立工作小组对集团现行有关项目投资、项目处置等管理制度进行清理,结合工作中实际问题及与民营企业合作中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进行筛查,加强风险防范,对我司现有相关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相关事项的合作范围、标准及要求,强化投资过程风险监管。三是建立查处机制,对于虚构对外合作业务、套取资金、违规利益输送问题建立查处制度。四是高创投公司已启动退出深圳和晟公司程序。五是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成立审计小组,对高创投投资和晟公司800万元相关事项开展了审计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2.关于原经投实业股权转让和办公楼回购,与和晟公司的财务至今没有结清问题。集团公司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及分工。2016年7月7日,工作小组就绿化、土地产权证等问题与和晟公司进行了第一次会谈。2016年7月14日,双方进行了第二次会谈。两次会谈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将通过法律诉讼的程序解决与落实和晟公司少交付土地31亩、绿化不达标、权证未办理等问题,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目前工作小组开始着手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3.关于一些领导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有不廉洁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对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审批权限、工作流程,监督检查、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等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做到了职权清晰,责任明确。
为确保两项制度的落地,今年4月对集团公司全系统项目建设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和宣传培训,各子公司按照集团公司两项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建设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制度,实现了与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上下无缝对接。截止7月底,已有8家子公司完成了项目建设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其它子公司也在有序推进。集团公司加大了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凡涉及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方面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都派人全过程参与,集团公司纪委加强监督,确保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方面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今年对金天集团下属4家企业和集团公司各水电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各单位都进行了立即整改,做到了按章办事,有章可循。二是加强了资金管理。从岗位分工、授权审批等方面,健全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修改初稿)》,从源头上堵塞违规使用资金的漏洞。加强了资金的集中管理,定期开展资金集中管理情况分析,完善财务评价体系,2016年度财务管理能力评价将覆盖集团公司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二级子公司20家、二级以下子公司22家,平均每个子公司涉及评价模块8个、评价指标约160个,提高资金使用及监管效率。加强对资金拨付程序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项与资金管理相关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和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四)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多,激励机制负盈不负亏的问题。
1.关于下属少数单位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一是针对镇康项目设立“小金库”,集团公司纪委成立了调查小组进行了立案调查。“小金库”涉及金额99.84万元已由镇康项目原董事长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全部补齐,湘投国际免除了镇康项目董事长职务,对镇康项目涉及“小金库”其他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辞退和降职处分,2016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党委决定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湘投国际党支部书记职务,2016年7月27日集团公司党委决定给予当事人由集团公司中层正职级降为中层副职级的行政处分。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小金库”的日常监督检查。为防止类似问题存在,今年6月在集团系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的全面清查,从清查情况来看,尚未发现集团公司下属其他单位存在“小金库”的问题。我司将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小金库”发生。
2.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湘投控股集团下拨300万专项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成立了检查工作小组对天然气前期工作费进行了全面逐笔清查,经查:2012年-2014年期间,湘投天然气工作小组为组建省级天然气投资平台共发生费用295万元,其中招待费158万元,会议费14万元,差旅费53万元,办公费34万,规划编制费36万元。在经费开支过程中存在财务管理不严格,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责成天然气原工作小组成员对原始票据无经手人、证明人的,由相关经手人员将手续补齐,对存在的连号发票及会务费开支证明材料进行说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二是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将办公室所属财务室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归口管理。三是修订了《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业务招待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先由使用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并取得公务函或商务函后才能开支的要求。四是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费用管理的财务监督,要求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严格进行审核和监督,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对弄虚作假、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始凭证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
3.关于违反中央、省委规定,乱发补贴问题。一是对集团公司车辆补贴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为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2016年3月实行公车改革,修订出台《交通费用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两名正职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取消公务专车,并按省国资委规定限额标准报销交通费用,对集团公司超标的23台公车进行了拍卖。在公车改革前,集团公司高管以上领导人员没有发放和报销交通费。集团公司员工按照不高于省国资委规定的标准限额报销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交通费用。二是核查司龄、工龄等各项补贴的发放情况,严格履行工资总额审批程序,工资总额严格控制在批复范围内,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机制。三是规范工资发放形式,集团公司已于2016年5月起,调整了工资结构,规范了工资发放形式,将工资划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种形式以价值为导向。四是积极推进公司薪酬改革,公司聘请咨询公司制定了新的薪酬方案,员工工资依照岗位价值确定。2016年6—7月,集团公司对6家子公司进行了薪酬调研,积极推动薪酬改革,力争于2016年12月实行新的薪酬方案。五是统筹制定休假计划,鼓励、引导员工按政策休年休假。六是取消监事会工作人员外勤经费的发放。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资监督〔2010〕121号)文件精神,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费用列入企业预算,从2015年4月起,监事会不在企业列支相关经费。
4.关于集团公司院本部办公区与住宅区物业费未分开的问题。清查了金宜物业公司历年来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账目。经核实,金宜物业公司财务账目中已列明各项物业收费明细情况。经清理后,金宜物业公司根据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及《金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严格区分物业服务范围,进一步明确细分办公楼与住宅区的物业服务项目。同时,金宜物业按照各服务范围的物业收费额度收缴物业费,严格划分办公楼与住宅区的物业从业人员,核算物业管理的成本开支,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场原则重新确定集团办公区与住宅区的物业收费标准。
5.关于同一企业两种薪酬制度,负盈不负亏问题。一是组织对信产集团发放奖金进行清查。2012至2014年信产集团逐年增亏,三年累计发放经营班子成员绩效薪酬227.4万元,按照省国资委〔2012〕233号文规定,2012至2014年度不能发放绩效薪酬。信产集团原为省管企业, 2014年12月31日划归至集团公司管理。集团公司于2015年底研究出台了信产集团经营班子成员绩效薪酬分配过渡方案,目前正在积极研究信产集团管控模式,下一步信产集团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管理层级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薪酬管理)。二是研究制定信产集团绩效薪酬发放处置方案。根据信产集团2012至2014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对比集团公司偏远地区水电企业奖金分配方案,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信产集团工作实绩,并依据有关政策综合研究制定信产集团绩效薪酬发放处置方案。三是对湘江产业和高创投两家公司的薪酬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已经搜集、整理了湘江产业和高创投两家公司有关薪酬、激励文件,将根据对比分析情况,在充分考虑运作模式的差异,同时兼顾效益和公平,研究提出解决方方案。四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薪酬管理政策法规,对存在违规或违反有关政策发放绩效新酬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责令退还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
6.关于公司高管在项目投资涉嫌以权谋私,趋利避险。搞选择性跟投,有利则投,无利不投问题。一是针对下属两家存在跟投行为的湘江产业和高创投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项目投资跟投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下属的湘江产业和高创投公司对跟投项目进行了认真清查,两家公司制定了跟投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跟投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内项目跟投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司现有产业实际情况,秉承规范项目投资跟投行为,强化项目效益激励和风险共担的原则,起草了《集团公司项目跟投管理规定(讨论稿)》初稿,现正在集团公司内征求意见。同时实行跟投制度备案管理,对可能涉及跟投业务的子公司,要求制定项目跟投有关管理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备案。三是加大违规跟投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选择性跟投的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五)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格的问题。
1.关于存在任人唯亲现象问题。修订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人才选拔任用各项原则和选任条件,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已经起草了《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稿,正在报批中。
2.关于裙带关系、近亲繁殖比较突出问题。一是停止执行《员工子女就业的若干规定》,不再对员工子女工作进行安排。废止《员工招聘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新的《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建立规范、完善的招聘管理制度,禁止招聘录用与集团公司所有人员有各类亲属关系的人员。二是建立亲属在集团系统范围内就业、任职报告制度,修改完善任职回避制度。每年年底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切实落实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亲属在集团公司系统范围内就业、任职报告制度已纳入了《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稿中。三是对目前已经存在的亲属直接隶属上下级关系的、没有执行现行任职回避制度的,进行调职调岗。2016年7月11日,集团公司发文责成金天集团、新邵筱溪水电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两家公司已将人员进行了调岗。四是集团公司党委下发了湘投党〔2016〕50号文,要求各子公司全面自查、清理任职回避等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于2016年7月底上报自查情况。
3.关于执行干部任用有关政策规定不够严谨到位,选任管理人员会前酝酿不充分,存在临时动议,民主推荐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核实各子公司退休返聘情况。对存在退休返聘问题的子公司进行督促整改,限时清退。对金果投资存在的退休返聘问题进行了核查,责成金果投资形成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休政策。原则上对已退休同志不再进行返聘。对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返聘的,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国资委备案后,方能进行返聘。三是建立健全退休返聘制度,加强管理。研究制定集团公司退休返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退休返聘予以明确和规范。集团公司已经起草了退休返聘管理办法的初稿,正在审批中。四是修订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对选人用人工作加以完善、规范,就个别公司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五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各项基本程序,提高执行人事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提升人事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六是完善选人用人相关程序具体操作规范,在《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稿中完善了选人用人具体操作规范,调整了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等具体操作流程、方式,将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分步进行,民主推荐票与民主评价表分开设置,分项实施。
4.关于对二级公司以下企业的干部、经营管理严重缺失、放任自流问题。一是建立二级子公司以下干部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二级以下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选任指导和监督管理。2016年6月23日,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审议了《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二是严格执行任中考察制度,逐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集团公司研究制定了子公司经营班子及其成员任中考察工作方案,每年对部分子公司经营班子及成员进行任中考察,对于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线索的,移交集团公司纪委查处。2016年5—6月,集团公司对高创投等6家子公司经营班子及成员进行了任中考察。对于考察中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将进行处理。三是严格二级以下子公司管控。调整对二级以下子公司管控模式,建立健全相关专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三级子公司重大事项,全资、控股公司需及时向集团公司相关部室、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
(六)领导市场驾驭能力差,出现多起重大决策失误的问题。
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决策管理水平较差,工作履职不力,失职渎职问题。一是集团公司党委责成信产集团提出整改方案,信产集团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公司其他经营班子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经提出“关停并转”方案,提交集团公司研究。二是信产集团有退有进,谋求转型发展。信产集团现有15家子公司和分公司,按整改方向分为“关停”、“转”、“并”三类。“关停”包括4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转”包括2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拟挂牌转让信产持有的股份;“并”包括3家信息服务领域的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经初步测算,关停亏损和低效企业后,预计信产集团合并资产总额为38,300万元,负债总额28,100万元,所有者权益10,200万元,资产负债率降至73%。三是加强运营管理,深化企业改革。根据信产集团确定的战略定位和目标,对本部架构进行归并和优化,通过组织革新、考核评价、薪酬激励等管控方式,改革运营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信产集团已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本部瘦身减员工作,至目前为止,本部已通过分流安置以及自主选择等方式减员21%,至2016年6月底,本部人员共计32人。
2.关于金天钛业战略投资者引进不及时问题。金天集团起草并提交了整改情况说明,并制定了项目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方案。后续将继续加大引进战略投资者力度,广开渠道,推介项目,甄选战略投资者。已联系财富证券和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意向机构投资者。继续加强与中航联创公司的沟通,争取早日完成金天钛业公司的增资事项。
3.关于能独立投资的项目,拉有关系的民企入股的问题。集团公司纪委成立了调查小组,对湘投天然气投资公司投资上海大众汽车项目决策程序进行了调查。投资上海大众汽车项目,在持股比率分歧意见没有统一的情况下作出了决策,违背了“三重一大”制度不得以会签代替会议以及各方分歧意见较大时要暂缓决策的规定。对于上述问题,集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相关事项的合作范围、标准及要求,强化投资过程风险监管,严防与民营企业合作中利益输送问题。同时,成立工作小组对集团公司现行有关项目投资、项目处置等管理制度进行清理,结合工作中实际问题及与民营企业合作中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进行筛查,加强风险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对虚构对外合作业务、违规利益输送问题严格追责。
4.关于盲目投资、违规招投标、对资金管理使用把关不不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一是加强项目投资甄选审核科学性,完善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在我司现行《集团公司项目投资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执行情况中所出现的问题及项目审核流程各环节要点,对《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二是加强了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集团公司对《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对集团公司所有的基建技改项目招标计划实行了审核批准制,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控制价,严禁肢解项目规避招标。三是对前期招标项目进行回头看。重点对招标项目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合同价格和中标价格有明显异常等问题进行清理。四是规范董事会建设。从2016年5月起,凡是项目投资、资本运作等决策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不得以文件会签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5.关于金天集团公司三家下属企业投资41.37亿元,实施高性能钛及钛合金加工材料的“三钛”项目,达不到产能,致使该项目运行困难,亏损较多问题。一是加强进度管理,促进项目投资尽快达产达效。持续工艺和装备的技术创新,加快完成“三钛”项目一期工程达产的配套建设,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进行季度跟踪管理。二是进一步推进市场和客户资质认证工作,尽快取得进入市场必需的第二方、第三方认证资质,尽早实现订单的批量供给。三是加大航空、军工、核电、环保工程、海洋工程、3C电子、高端消费品医疗器械、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建设金天品牌。四是全面提升管理,改善资金结构,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资产证券化,全面推进企业的达产达效。五是开展管理提升、全面预算管理、对标管理等手段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六是加快战略投资者引进,推进“三钛”资产的证券化工作,实现金天集团“三化”远景战略目标。
6.关于张家界阳光酒店工程结算至今久拖未结,施工方多次到湘投控股集团总部闹事,该酒店开业至今运营持续亏损问题。一是张家界阳光酒店工程结算已经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了裁定,集团公司在依法维护公司权益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工程决算。二是针对张家界阳光酒店装修改建工程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责令阳光集团进行全面清查,并已形成“张家界阳光酒店工程建设自查情况报告”,集团公司纪委将在阳光集团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强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提高经营效率。阳光集团及张家界阳光酒店积极采取措施,开源与节流双管齐下,努力使酒店尽快找到出路,尽快扭转持续亏损的局面。开拓营销思路,线上推广与线下营销相结合,扩大张家界阳光酒店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以及在张家界当地旅游市场的认可度。从提升服务品质及调整完善产品结构着手,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阳光集团本部、张家界阳光酒店均积极主动寻求与资本市场旅游类资产盘整意向者进行对接,争取最大限度盘活酒店现有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财务负担,不断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从而有效改善财务状况。
7.关于湘投下属的金智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不具备参与市场竞争的最起码资质,目前仍没有进行清算和人员遣散问题。一是妥善地解决员工的解聘工作,梳理并制定详细的项目售后及收款计划,加快推进善后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资产处置。金智高科近期将推进资产处置意向方摘牌、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资产拆卸搬运、与经开集团交接、清算内部程序、资产盘点及档案清理、人员遣散、公司工商注销等工作。公司计划该工作最终于2017年4月完成。
8.关于湘投控股集团下属的金迪化纤公司经营不善,托管后因监管不力,造成7.13个亿的损失问题。一是集团公司成立清查小组,对金迪化纤公司托管、转让过程进行全面清查。二是深刻汲取教训,既要按照政府和出资人的要求办好交办的工作,又要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作,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在资产重组和兼并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清理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中监督有关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情况事后评价制度。
9.关于宁乡金润酒店自开业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问题。一是拓展酒店营销渠道,引入先进营销理念,充分发挥酒店的山庄地理优势,积极与旅游部门对接,开拓亲子体验式农家园等个性化市场。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一人多岗,节能降耗,控制成本开支。三是集团公司将在2016年12月底前,结合公司改革总体方案,对长期扭亏无望,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充分论证和科学评估,果断决策,盘活资产。
(七)巡视组交办线索调查落实情况
省委巡视第四组共向集团公司转交信访举报线索三件,集团公司纪委已全部调查核实,其中一件经查实举报反映事实不属实;一件转交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并回复;一件查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收缴违规资金139473元。
三、落实责任,严格抓好后续整改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集团公司党委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很大差距,集团公司党委将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从严从实,善始善终地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效。
(一)从严落实“两个责任”。集团公司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好表率。进一步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确保企业快速健康发展。集团公司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对在整改中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加大整改问责力度。严格按照省委巡视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紧盯重点,实行整改销号制度,不放过巡视组反馈的任何一个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实效。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后续整改重点放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修订和完善上,用好的制度和机制管人管事管权,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85188442,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北路999号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邮政编码:410012 (信封请注明:对中共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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