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6日至12月7日,省委巡视第二组对新邵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新邵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县委用“七人小组”模式代替五人小组会议的问题
县委收到省委巡视第二组立行立改通知单后,2015年11月25日专门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传达了省委巡视第二组的立行立改建议,明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不再参加酝酿人事任免等“五人小组”会议,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发〔2008〕4号)要求进行了调整。
2、关于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今年以来,县委坚持把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精神纳入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学习中心组和干部集中培训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5〕5号)、中纪委《关于七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中纪通〔2016〕3号)、省纪委《关于9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湘纪通〔2016〕7号)、省纪委转发《中共怀化市委关于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实施责任追究的通报》(湘纪通〔2016〕5号),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从五个层面进行细化分解:县委层面,转发了《中共邵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5〕12号);人大、政府、政协层面,三家党组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本单位党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委班子成员层面,每位县委常委专门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督促调度分管部门和所联系乡镇落实党风廉政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个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层面,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一把手”层面,大家对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在压紧压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县纪委、各乡镇纪委和县直机关纪检组分别制定了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通过厘清责任、细化分工,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三是突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制定印发了《关于岳平中、黄席华、周培中、龚小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新党字〔2016〕27号),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从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培训,专门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守纪律、讲规矩,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坚持约谈提醒。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分别找有反映的县级领导等人进行提醒谈话,谈话前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与被谈话人当面提醒,被谈话人作出解释和说明,并表态签字,真正达到了“扯袖子”“咬耳朵”的提醒效果。五是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力支持县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纪,去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46件,结案137件,党纪处分101人,政纪处分38人。其中,20多名正科级干部被党政纪处分。去年我县立案数、党政纪处分人数、科级干部处分数均达到历年之最。
3、关于干预司法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一是县委政法委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印发给了每位县级领导,并纳入县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专题进行了学习。政法系统也组织了本系统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学习了该文件。二是专门部署政法系统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现象进行全面排查,要求有此类现象的单位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三是县纪委对巡视二组交办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涉及政法委主要领导亲自为严重违法违纪的交警出面讲情进行开脱问题,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不符。涉及市水利局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报送市纪委处理,涉及县水利局的问题,已由县纪委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责令县水利局进行整改。四是政法系统各单位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问题建立了记录台帐制,今后由司法人员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形成了制度化、长效化。五是出台了《新邵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新党办字〔2016〕38号)。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专门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守纪律、讲规矩,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个别领导插手工程的问题,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谈话前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与被谈话人当面提醒,被谈话人作出解释和说明,并表态签字。三是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旧城改造和L5连接线工程违规发包问题,县纪委成立了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旧城改造和L5连接线工程存在招标不规范的情况。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规定》。四是对指挥部设置过多过滥、指挥部人员过多、内部财务管理混乱、滥发津补贴的问题在巡视期间已整改到位,共对700多名干部进行清理,清退资金1600万元。同时专门制定了《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党办发〔2016〕17号),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项目指挥部数量、项目指挥部财务管理和津补贴发放问题。四是成立工程变更工作小组,对全县工程变更从严控制,凡是变更金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变更小组核实,报政府常务副县长同意后实施;变更金额100万元以上由变更小组核实确定后,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实施;经过多次变更、累计变更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由变更小组核实确定后实施。
5、关于有的领导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的问题
一是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的问题。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找人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谈话前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与被谈话人当面提醒,被谈话人作出解释和说明,并表态签字。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每名领导干部认真填报了《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职务影响谋取利益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整改承诺。三是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公安、检察部门对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参与或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6、关于存在挤占冒领专项资金现象的问题
一是对县农业局、县教育局、新邵职中等相关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要求立即纠正违规挤占挪用行为,责令这三家单位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还原资金渠道,并对责任单位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县财政局牵头起草《新邵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设立、拨付、调整、撤销、执行、绩效评价、监督及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动形成专项资金监管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四是针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台了《关于规范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6〕10号),进一步规范了津补贴发放行为。同时严肃查处滥发津补贴问题,如从严查处太芝庙违规使用和发放补贴、违规公款旅游以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对该案的7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及组织处理。
7、关于少数县级干部多占住房,多处参与集资建房的问题
县委收到省委巡视第二组交办的立行立改通知单后,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清理县处级领导干部集资建房问题。根据省委巡视第二组交办督办意见,县委研究决定,凡是参与公安、林业、国土、财政、交警等单位集资建房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只能保留其中一套住房,超过的一律按规定予以清退。经清理,全县共有1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存在多处集资建房问题。去年11月底,相关县级领导已按规定要求全部清退到位,11名县处级干部共清退集资建房17套。为进一步规范集资建房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新政办发〔2016〕24号),规定从发文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
8、关于用人导向出现偏差的问题
一是对周培中案16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新邵县纪委收到省委巡视第二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清单后,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纪委常委会议,传达省委巡视第二组交办意见,对涉案人员立即按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县纪委监察局共对16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立案处理12人: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降级处分1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二是进一步端正用人导向。在今年的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五湖四海的原则和“凭实绩、凭能力、凭口碑”的用人导向,充分运用考察结果,认真落实选拔任用看党建的要求,一批能力较强、业绩突出、群众反响好的干部进入了乡镇党委班子,调整后的15个乡镇配备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验的占97.5%。三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县委组织部牵头起草了《关于坚持“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切实增强选人用人的原则性、规范性。同时继续坚决执行票决制,在今年研究的两批干部中,全部由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通过。四是关于“领导身边人用得多、提拔快”的问题。今年乡镇党委换届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从严控制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使用的数量、比例,经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予以任用。本次乡镇党委换届没有安排一人从领导机关“空降”到乡镇担任党政正职,形成了“重视基层、关注基层”的良好氛围。五是关于少数干部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的问题。县纪委对周培中案涉及的10名行贿等违规涉案人员进行了查处,给予了相应党纪政纪处分;针对乡镇换届的关键节点,成立8个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狠刹不正之风;设立整治带病提拔、违规提拔干部举报箱,开通电话举报平台和短信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并严肃处理带病提拔、违规提拔干部问题。
9、关于对编制和职数管理不规范、控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积极稳妥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根据湘组〔2014〕42号等文件要求,截至目前我县共消化超职数干部131人,完成消化任务53.3%。其中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消化97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消化34名。下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消化超职数干部的力度,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消化超职数任务。二是对省委巡视七组和二组交办的选人用人方面7名干部的问题成立专门调查组,并作出了相应处理。三是对2012年前城镇兵入伍安置卡控制不严和买卖安置卡问题,专门发出了公告,对当年因卖“安置卡”得利的领导干部,能主动交待退款的将从宽处理,拒不交待退款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立案查处,并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截止到目前,未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四是“吃空饷”问题已在巡视整改期间整改到位。五是严格执行省市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坚持“编内进人、凡进必考”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原则,严把人员入口关;及时查处和纠正超编限额进人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超编制限额进人的消化任务。
10、关于干部交流太少,一些重要岗位没有得到及时配备的问题
一是在今年第6次县委常委会上,全体县委常委会成员认真学习了《湖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湘办发〔2015〕61号),精神,强化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理念。二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党委换届,4月20日县委常委会研究交流县直机关单位党政一把手15人,交流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等机关干部副职3人。1名乡镇党政正职交流进机关,7名乡镇党政正职跨乡镇交流任职,3名任职满10年的乡镇党政正职均进行了交流,从县直机关单位交流8名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了乡镇与乡镇、机关与乡镇之间的交流力度。三是对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岗位配备不及时的问题,4月20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目前县人社局局长已安排到位。岳坪峰管理处、白水洞管理处2个副处级单位的正科级副职和副科级单位工伤保险站站长职务,目前已初步酝酿出方案,拟在机构改革单位撤并乡科级副职人事安排中,一并到位,配齐空缺岗位。
11、关于乡村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律己不严的问题
一是巡视期间的信访案件已处理到位。省委巡视组共向我县交办信访件共658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现已立案8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取消党员资格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查处的典型案例有:坪上镇岱东村原支部书记蒋平民案、大新乡大东村原支部书记刘林庄案等。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印了《预防微腐败》宣传手册,通过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列出了村官守则清单、权力清单、禁令清单、责任清单,让广大基层村干部更加清楚地明白自己手中有哪些权力、肩上有哪些责任,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为、哪些不能碰。三是对小塘镇人大副主席李辉为其父亲李俊杰造假享受优抚双定补助一案进行了查处,县纪委给予其行政撤职、留党察看处分。四是县移民、交通、水利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强化工程实施和验收,严格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切实规范了权力运行。五是结合并村改革工作,对全县679个村(社区)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清产核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将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六是对全县679个村(社区)的村级财务实行按月公开,每月组织督查一次,确保村级财务公开落到实处。
12、关于企业非法集资现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一是对大成科技、大成粮油、天旭阳光等信访问题,分别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处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维稳工作预案,及时收集、研判非法集资债权人集访信息,认真做好说服教育劝导工作,目前三个非法集资问题总体平稳,处置工作正在依法依规进行,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大成科技非法集资处置已完成债权债务申报、登记、确认、资产登记、审计、评估,目前正在积极开展资产变现的前期工作,下一步将依法通过公开拍卖做好资产清收、保全和实物资产变现工作,制定清退方案,有序进行集资款清退。大成粮油非法集资处置已初步完成非法集资清理。目前正在统计数据,下一步将加大清帐工作力度,查明资金去向。天旭阳光非法集资处置已逮捕公司法人曾晓慧,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曾晓慧一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参与非法融资的党员干部将加大打击力度。
13、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打牌赌博,输赢较大,极少数干部生活作风方面有反映的问题
一是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对4名生活作风方面有反应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县纪委对县残联原主席陈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进行了查处,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二是在全县开展了对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公安等部门对全县15个乡镇的宾馆、酒店、茶楼、会所、棋牌室等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行动,巡视以来共开展作风督查8次,下发督查通报8期,15名干部因违反干部作风问题被处理。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赌博的危害性,增强党员干部拒赌、禁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对发生在干部身上的生活作风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帮助整改,防微杜渐。四是组织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守纪律、讲规矩,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规矩纪律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9—3663288;电子邮箱xsjwjc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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