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炎陵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五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05 09:0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对炎陵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工作。2016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向炎陵县四套领导班子集体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县委认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必须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抓好落实。

     (一) 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这次省委巡视,是对全县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体检”。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切中要害。抓好巡视整改,是当前重要的政治要求、政治责任和政治考验,全县各级各单位要把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认真的精神,真查真改,立整立改。

    (二)切实加强领导。2月23日,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县委立即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亲自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办主任4名常委担任副组长,实行“整改落实工作周安排、旬汇报、重大事项随时研究”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重点加强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对巡视反馈涉及到的问题,按常委会分工的原则,由常委和政府副县长负责承担各自分管战线的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委常委会决议,向整改任务牵头责任县级领导发函,由责任领导再次确定相关任务,最后形成我县的《整改方案》。3月9日,县委召开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根据《方案》整改具体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项目管理,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落实责任。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的4个方面12项内容,进一步进行了分解细化,确定了24个具体任务。按照“三到位”的原则,确定整改责任的落实。即:领导责任到位,每一个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作为牵头责任人,挂帅负责整改落实;部门责任到位,根据具体任务涉及的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具体抓好落实;配套整改措施到位,实行一问题一方案一班子的工作机制,将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一一落实。在此基础上,县委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牵头单位不仅抓好本部门的整改工作,还担负全县整改落实的督导检查职责。通过明察暗访、跟踪问效、集中督查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

    (四)坚决查究问责。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省委巡视组在炎陵期间交办信访件69件,巡视结束后交办信访件79件,交办县管干部问题线索16起,之后市纪委交办巡视组信访件15件,共交办信访件163件。县委对交办件和交办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分类,涉及10个乡镇和28个县直单位,均逐一进行交办,现已全部办结并向省委巡视第五组书面回复。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深挖细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和妨碍巡视工作的问题。一是严肃查处林业局原局长邓长久等人赌博案,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处理到位。二是严肃查处公安局民警在处理邓长久赌搏案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以及县公安局个别干警违反政治纪律,共同对抗组织调查等问题。三是举一反三,治本清源,从不同层面对案件进行总结剖析和深刻反思,杜绝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事情再次发生。四是加强督查。县委成立落实“两个责任”督察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加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执纪监督力度。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问题。一是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全面准确登记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二是全面清理违规办企业行为,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参股经营小水电站等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有关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了《中共炎陵县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共炎陵县常委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炎陵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等议事规则,推动决策程序科学化、决策过程透明化。

    3、关于资金管理漏洞多,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村级银行账户的管理,以村为单位统一开设村级组织基本账户,全部实行“村账乡代理”。二是建立村级组织集体经费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骗取、贪污截留、违规出借、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

    4、关于策源乡梨树洲村等村组虚报未种植的水田、旱地和洼地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一是追缴虚报冒领的资金,对多申报的财政补贴资金已全部追缴到财政专户。二是根据湘政办发〔2015〕7号《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对全县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重点复查。

    5、关于2014年炎陵县龙溪乡茶背村竹园窝林道改造工程,分别从不同渠道重复申报项目资金的问题。已纠正收回了该项目资金。

    6、关于2012年,县水利局为解决机关经费不足,挤占挪用水资源费、防汛等专项资金的问题。一是对挪用的专项资金已作调账处理,收回各专项资金,待重新安排项目后,再作专项支出。二是严格管理,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湖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7、关于县林业产业协会的财务管理极不规范,以“回扣”的方式违规收费,沉淀资金形成“小金库”,县林业局有的班子成员长期在此开支各种费用,用“白纸条”报账的问题。一是对“小金库”余额和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予以追缴。二是责令县林业局将行管办财务纳入林业局财务统一管理,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杜绝类似违纪案件再次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8、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全流程监管体系,完善招标信息发布、投标资格审查、专家评标、招标结果公示、招标投标投诉受理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建立质量安全挂牌督办制度,严把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质量关。三是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操作的项目进行全面整改,追查问责,对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或政府采购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停止资金拨付。

    9、关于县国土机关大院整修工程,没有特殊情况和原因,局党组会议研究采取邀请招标的问题。县国土机关大院整修工程审批程序到位,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承建单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但其在实施邀请招标过程中,没有向社会公告信息,仅由国土资源局向三家单位发出邀标函,信息公开不到位。要求国土资源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0、关于青石冈林场管网延伸供水二期工程,没有招标直接交由湖北海河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承建的问题。2012年青石冈林场集中供水工程和平乐乡集中供水工程打捆招标,中标企业为湖北海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要求业主单位加强工程监管,最终工程价款以审计结算为准。

    11、关于船形乡桐睦村桥梁造价63.88万元,直接发包给醴陵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问题。船形乡同睦村桥工程于2012年11月6日-11月27日委托湖南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到达开标现场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2012年12月2日,船形乡政府向县发改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以邀标方式进行招标。经县发改局审批同意后,船形乡政府按邀请招标的要求完善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相关审批手续和招投标文件标书等资料。2013年6月26日,在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工程开标会,投标单位有株洲市湘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醴陵市通达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评审中标单位为湖南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3.98505万元。

    12、关于神农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未批先建、批了乱建,变更规划不履行手续的问题。一是严格程序。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图纸设计与审查、工程预算与财评、招投标、报建、工程决算、变更工程量等程序。二是强化管理。加强对基建施工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与责任心,加强基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基建资料完整、准确。三是风险防控。强化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对施工图设计是否完整、预算清单是否准确等直接影响工程后续的实施和造价成本的关键环节,认真仔细审核把关,突出廉政风险点和预警防控措施,有效防止制度上的缺失和管理上的漏洞。

    13、关于炎陵县有89个扶贫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和地点的问题。一是调整分配84个扶贫项目。二是对变更的5个项目,已按程序重新进行申报。

    14、关于2013年至2014年,炎陵县实施的12个饮水工程项目,总造价1349.3万元,其中11个项目未按照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却提前支付了926.4万元的问题。一是根据财政部涉农专项资金检查组意见,炎陵县水利水电局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追缴预付工程款225.8万元至县财政专户。二是审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全面清理审查。目前,县审计局已完成10个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的审计,审核金额为983.09万元。

    15、关于有的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有的在企业入股分红,有的借放高利贷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利益的相关规定。二是开展公职人员参股经营小水电站专项治理工作。对国家公职人员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等亲属和离职退休未满3年的国家公职人员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等亲属违规参股经营小水电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6、关于用人导向存在偏差,干部选用工作程序不太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建立了信息库,对未履行进人用人程序的一律予以纠正到位。二是严格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选拔干部,制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具体操作流程。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对破格提拔、调任干部等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项在讨论决定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向上级报告。四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公务员调任规定》和《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对违规调任人员进行纠正,防止新出现违规提拔调任现象。

    17、关于违规和造假进人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省、市推进“三超两乱”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对“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前存在的事业单位进 人情况进行甄别和处理。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科学设定岗位报名和任职条件,杜绝无故降低学历标准、放宽年龄界限、简化考试程序等违规现象,对违规的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炎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炎陵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异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全覆盖,坚决杜绝违规进人现象的发生。

    18、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任务较重的问题。一是积极消超。2014年9月底,全县公务员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超配201人,采取退出现职,加强考核,调整不胜任现职等措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目前已完成消超197人,达消超任务数的98%。二是严格按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凡没有空缺职位和编制的部门单位,一律不再新配领导干部。凡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班子,一律只出不进,直至调整到规定职数。因干部退休、调出等自然减员空出的职位,原则上从超配的部门和单位中调剂安排,不先进后退安排干部。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的问题

    1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电视台、手机报、电子屏、户外广告等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实现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二是明确责任,县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五个一”实施细则(试行)》,列出党委主体责任30条,纪委监督责任26条,将“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与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签字背书”,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三是分解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给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副县长,完善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抓主体责任制度,协助其履职。督促各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抓好“五个一”要求的落实。四是加强监督。已启动第八轮党风廉政巡回检查工作,适时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部门或领域进行专项巡查。五是严格考核。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和支持纪检组织落实“三转”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六是严格追责。制定下发《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谈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20、关于2015年4月,炎陵县国土局纪检组对水口镇国土中心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向县纪委请求立案处理,但县国土局个别领导责成纪检组将相关案卷索要了回去,该问题一直未得到处理的问题。一是2016年3月,县检察院已对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范刘军挪用资金的问题予以刑事立案调查,目前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二是对国土资源局党组进行约谈,督促其国土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反腐败协调工作规程的规定,及时移送案件线索。

    21、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时缺位的问题。一是以学习《准则》和《条例》为重点,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坚持每月一课,提升纪律审查能力。二是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配备到位,制定并执 行炎陵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考评办法,按照上级纪委统一要求,确保“三转”到位。三是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任情况和分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出台文件,突出主责,回归主业。四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炎陵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严防“灯下黑”。

    2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继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打牌赌博、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查纠问责力度,持续纠正“四风”。二是继续巩固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实现“全覆盖”。已开展2轮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过程中,“炎陵廉政账户”收到上交的红包礼金20.56万元。三是着力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四是对领导干部在各类指挥部兼职领取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整改到位。

    2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贪图享乐,县林业产业协会和炎汝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分别购买了40多万元的丰田越野车,长期供单位领导专用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立案审查。二是对违规购置的超标车辆收缴财政公开处置。

    24、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比较艰巨的问题。一是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统一认识,坚定打赢扶贫攻坚战的信心,层层签订“军令状”,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考核机制,逐级明确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脱贫攻坚联村包户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县级领导联乡镇和贫困村,工作队员驻村联户,明确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制定《炎陵县脱贫攻坚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日常管理考核办法。三是出台《炎陵县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行动方案(试行)等“五个一批”行动方案的通知》。健全“三个体系”:领导帮扶体系、金融帮扶体系和社会帮扶体系。明确八大重点扶贫攻坚措施:开展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教育扶贫,推进社会兜底扶贫,推动生态补偿机制,抓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组织劳务输出,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经过集中整改,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尽快整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