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九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2月5日,省委巡视第九组对邵阳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邵阳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一些当地干部地域观念较强的问题。重申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出台了不准违规参加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的相关规定,下发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系列操作性文件。最近又根据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一系列规定,并成立7个督导组进行巡回督导。
2.关于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两学一做”活动中,要求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两条例,一准则”,做到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作出书面公开承诺书,严格遵守“六大纪律”。
3.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在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的同时,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没有撰写上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检查材料的我县两名非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分别进行了约谈,他们都已按上级要求,深刻剖析了自身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原因,制订了整改措施,表示要增强党性意识,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4.关于对部分党员干部违规买地建私房的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在调查摸底、细化方案、周密部署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关于认真开展买地建房自查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邵阳县清理国家公职人员买地建房情况自查申报表》,要求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就2002年以来在县城范围内买地建房情况进行自查申报。对申报情况,由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税务部门依职责迸行核实,并依照法律法规分类进行处罚、处置。
5.关于招投标不规范,涉嫌暗箱操作的问题。对已出台的各项招投标规范文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制度发挥实效,不流于形式。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围绕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由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县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的招投标活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大力整顿我县招投标市场管理秩序,规范招投标行为,严厉查处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6.关于应招未招、明招暗定、违规转包的情况较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邵阳县招投标市场诚信管理的通知》(邵招投标办发〔2016〕6号),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黑名单制度和约谈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重点抽查及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重点核实,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犯罪、弄虚作假行为,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纪律、法律责任。对巡视组反馈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将按巡视组要求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县人民政府对阴龙水库病险加固工程实际承包人、施工实际负责人、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罗某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相关技术人员做出处罚,县纪委监察局依纪追究了县水利局副局长李某,总工程师乐某,县防汛办主任何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邓某,蔡桥乡水利站站长吴某、副站长谭某、职工杨某,蔡桥乡副乡长黄某共8名干部和职工的失职渎职纪律责任;依纪追究了县教育局副局长周某、县政府采购办主任向某在课桌椅采购过程中的失职责任,给予该两人记过处分。
7.关于不少工程低中高结的问题。严格落实《邵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根据省委巡视组交办,我县对工程中涉及的“低中高结”问题,已责成县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目前相关工程竣工决算数据已移送县审计局审计,尚在审计中。待审计结论出来后,县委将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改,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纪律、法律责任。
8.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帮助亲属、朋友围标、串标,谋取私利的问题。严格落实《邵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以及工程项目围标、串标等案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禁插手工程建设。今后,我县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插手工程建设,帮助亲属、朋友围标、串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9.关于个别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县二中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进行调查,给予县二中校长陈某、副校长易某和雷某行政记过处分。县国土局违规设立“小金库”的问题,市纪委、市国土局、县纪委(监察局)依职权分别对县国土局原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分,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
10.关于存在挪用公款情况的问题。根据省委巡视组的交办,对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伍某违规用公款报销其生日聚餐开支的问题进行调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分管财务副局长肖某、纪检组长谭某及经手违规开支的办公室主任蒋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财政局对岩口铺镇财政所副所长王某挪用公款的问题给予其撤销岩口铺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的处分,并降低一级工资,调离原工作岗位。县纪委对原物资行管办主任李某接受下属单位补发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县物资行管办为职工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收缴县财政。同时我们正在着手起草相关文件,加强制度管理,严禁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
1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雁过拔毛”的问题。经县纪委研究,报县委批准,给予截留、私分企业项目资金的县经信局原局长艾某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将同案人员黎某、王某、罗某,蒋某等四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县体育局原局长李某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李某一审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根据省里的统一安排,我县已制订下发“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方案,将按要求逐项开展清理整改。
12.关于个别领导以权谋私的问题。根据省委巡视组的交办,我县对违规聘请其胞弟担任下属机构负责人、其内侄为太阳能热水器主要合作经销商的能源办主任颜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职调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书记李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免职调离;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纪检组长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经商的县规划局干部王某予以辞退。对以权谋私、漏交税费的原房产局局长颜某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同时我们已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做到做到秉公用权,依法履职。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任务还很艰巨的问题。巡视以来,我县共消化超配科级干部职数1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8名,科级非领导职数50名。
14.关于存在违规设置领导职数的问题。目前,我县已将违规设置的127名领导职数全部消化到位,并明确县总工会女工委主任、直属单位工会主席和乡镇人大副主席不再作领导职数设置,直属单位监察室主任作正股级职数设置,违规设置领导职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15.关于“吃空饷”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到目前为止,共处理未返岗人员253人,其中办理主动辞职118人,单位下文和登报解聘事业单位人员123人,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下文辞退公务员12人,已收缴“吃空饷”资金909.2万元。目前我县已出台相关规定,以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16.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公信度不高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县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按程序选人用人。通过本次整改,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到选人看德才、用人看实绩,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识辨度和公信度。
17.关于编委会形同虚设的问题。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情况,我县召开了编委会专题会议,在《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邵编发[2014]5号)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细则,县编委会议由每半年召开一次修改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及时研究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等。进一步明确由县编办负责收集编委会议题,经县编办室务会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县编委会直至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时严禁“以签代会”或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或其他会议上审议机构编制事项。
18.关于进人把关不严,随意性大的问题。我县规定除“四同”人员、公开考录考聘及领导岗位交替外,所有人员异动均须提交县编委会审核通过,外地要求调回本县人员须经编制、人社部门核实情况盾再提交编委会研究。由县编委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成立检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特别是进入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进人、用人方面的违规行为或不正之风及时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19.关于有关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从今年1月起,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记录都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并对会议进行了录音,每月底由县委办分管文秘的副主任对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研究人事方面的会议记录还要由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对部务会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做到了规范、完整、整洁、前后对应,有据可查、客观真实、系统明白。
20.关于档案不全,管理不善的问题。按照中组部要求,正在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预计4月底5月初可以完成。通过专项审核,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做到规范完整,档案中所需要的材料将及时补充完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组织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档案,已经移交县委组织部管理。
21.关于档案造假、涂改年龄、伪造身份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对在档案管理中出现的档案造假、伪造工作经历、涂改年龄、伪造身份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个人问题清单,逐个进行核实,部分已经处理到位,其他的将在近期依纪依规处理到位。
2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为切实抓好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我县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印发了《2016年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及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构建了县委主要领导抓全盘、班子成员抓线、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推进网络。并编印发放了《“两个责任”学习资料》,县委主要领导就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约谈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书记对全县部分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就落实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23.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我县根据“三转”工作要求,一方面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坚决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由监督主体变为执行主体。另一方面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直机关纪检组长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联合考察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严格要求必须聚焦主业,不再分管本职业务外的其他工作;同时我们已按要求配备了乡镇纪检监察班子。今年,我县县纪委与组织部门联合完成了对21个乡镇场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目前人员均已到位,县直机关空缺的纪检组长将于近期配备到位。
24.关于责任追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我县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评制度,按照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总体安排,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文明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不提拔、不重用,违反纪律规定或严重失职渎职的,一律追究纪律责任。2015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2件,同期增长49.3%;2015年移送司法机关14人,同比增长250%。
25.关于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发挥不够的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有力惩处和震慑了腐败分子;把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打好“组合拳”,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深化关爱提醒教育,完善预警提醒机制;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线。
26.关于存在违规变相发放手机的问题。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超过规定补助已全部清缴到位,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已落实。
27.关于乱发补贴的情况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清理,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待遇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核查。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对违规和超标准发放的待遇一律收缴。同时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8.关于会议仍然较多,会期较长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到目前为止,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为9个,与去年同期相比,缩减了25%。
29.关于公车管理仍不规范的问题。今年初,县发改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订出台《邵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启动了公车改革的相关程序,将按市里统一部署完成全县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同时将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公车私用、公油私加、私车公养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0.关于工作纪律松懈的问题。加强对全县干部的明察暗访,广辟监督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自巡视以来,我县先后组织了2次作风明察暗访,对干部管理松散的27个单位、对80名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人员实施诫免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或其他处理,责成所在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对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予以免职。
31.关于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落实《关于坚决治理干部作风建设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严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邳阳市作风建设十个“严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让党员干部提升品行修养和增强纪律意识;开展经常性的作风督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对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进行严格问责。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公安局干警刘某和粟某分别给予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32.关于部分干部干劲不足,人浮于事的问题。我县以开展“治陋习,纠四风”专项整治为平台,针对干部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明确、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问责程序,把作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自巡视以来,我县查处了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反作为等案件10起,立案29人,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任务依然比较艰巨,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下气力,动真格,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邵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9-6828005(工作日上午8:00 -12:00,下午14:30 -17:30),电子邮箱:syxjw6821160@163.com,邮寄地址:邵阳县纪委,邮政编码:422100(信封请注明:对邵阳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九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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