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第三组巡视石鼓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经省委批准,省委巡视第三组近日进驻石鼓区开展巡视工作。11月6日,省委巡视第三组巡视石鼓区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巡视第三组组长刘庆选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就如何配合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区委书记杨龙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巡视第三组副组长李小华及巡视组全体成员;市纪委、市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石鼓区全体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近三年副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同志,区直、区属、市驻区各单位和乡街主要负责人;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区人大、区政协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
刘庆选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指明方向。省委坚持把巡视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重要手段。省委常委、省委“五人小组”会12次听取汇报,徐守盛同志每次都作指示、提要求,直接具体、明确有力地领导推进巡视工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不断创新组织机制和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巡视工作不断深化,取得明显成效。
刘庆选指出,中央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县级领导班子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郡县治,天下安。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干部干事创业、锻炼成长的基本功训练基地。县(市)区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总指挥”,是我们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总书记还对县(市)区委书记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有中有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明确要求。这次对石鼓区进行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石鼓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视关心,是对石鼓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石鼓区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和省委要求,严格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以巡视工作为契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尊崇党章、敬畏党纪,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下坚实基础。
刘庆选强调,省委巡视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按照“高标准、守底线”的要求,盯住“三个重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剑指问题、倒逼改革,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巡视中,将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省委巡视组受省委委派进行巡视监督。做好巡视工作,是省委巡视组和石鼓区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干扰妨碍巡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做好巡视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对巡视工作重视与否,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考验,反映的是党的观念强不强,从严治党的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够不够。石鼓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敢于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省委巡视组一起,共同把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完成好。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指出,巡视监督是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是加快发展、促进工作的“有力推手”。石鼓区要深化认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要紧密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区委书记杨龙金代表石鼓区作表态指出,将坚决做到认识深刻:把巡视看作是一次党性的检验,看作是一次廉政的检查,看作是一次守纪律守规矩的检阅。坚决做到工作主动:主动接受监督,主动落实要求,主动查摆问题。坚决做到整改彻底:对巡视组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照单全收,认真仔细、扎实有效、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据悉,省委巡视第三组将在石鼓区工作一个月。巡视期间(11月6日—12月5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0734-8526607、8526611,18274711139,专门邮政信箱:衡阳市第60号信箱,邮编:421001,专门电子邮箱:250733590@qq.com。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7:30。根据省委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石鼓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全体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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