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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关于省委巡视第六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4-12-30 08: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至9月,省委巡视第六组对省核工业地质局进行了巡视。9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整改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和湘核实际。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衷心感谢并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9月28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核工业地质局当天下午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整实改,确保收到实效。局党组要求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过程。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书山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处室既各负其责又整体配合的整改机制。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巡视第六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具体的牵头局领导、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是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先后四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并召开了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支部书记、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纪委书记参加的整改工作会议,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11月中旬,派出2个整改工作督查组,对全局系统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专项检查。11月下旬,局党组连续两天听取了专项检查组的汇报,逐一核对巡视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18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和事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决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局队两级建立党组(党委)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制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加大问责力度。拓宽信访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四风”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情况通报等举措,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全面开展了局纪检组长约谈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纪委书记的主要职责与定位。加强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内容。

    三是对近三年来局财务检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回头看”,并组织了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已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对预防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平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一次“再排查”、“再梳理”,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点解决程序监控、过程监管、结果监督、信息公开的问题。

    (3)关于对纪检工作不够重视,纪检监察干部力量配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不再兼工会主席职务,严格按照《工会法》启动改选程序。

    二是责成各单位设立纪检专门工作部门,配备专门力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暨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属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按《公司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局领导和机关处级干部在局属公司兼职退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完成。

    二是对因工作需要,原经批准从机关到局属二级单位兼职的2名处级干部重新进行调整:一名处级干部调入现任职单位;另一名处级干部到局属公司挂职工作两年,并明确挂职期间不得在公司取酬。 

    三是局处级领导干部兼任湖南飞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公司)董事、监事的,已按照相关程序卸免。

    四是各二级单位领导所兼职务已全部辞去,并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3、关于违规内部职工集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的第二天,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立即停止和清退内部职工集资。当天起草下发了《关于立即清理和停止向干部职工借款的通知》。9月30日,迅速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目前,局机关干部集资问题已整改到位,局属相关单位向内部职工集资的款项也已全部清退。

    4、关于违规高利转贷牟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部署全局系统6家投资公司和其他经济实体对转贷业务进行整改。要求各单位所有借款业务只收不放,并对每笔借款逐一清理,分清责任,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对已违约的借款启动法律程序,实行终身负责制,目前已收回资金3300万元。对未到期的采取专人负责、抵押物保全等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对已到期但未能如期收回的借款已采取抵押物过户和法律诉讼的方式控制了风险。

    二是起草了《局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和审查之中,将尽快出台。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加大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力度。

    5、关于违规将国有资产登记在个人名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湘核置业有限公司和违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湘核中兴矿业公司的国有出资,分别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已依法依规变更至国有实际出资人名下。

    6、关于违规设立“账外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肃认真对待“账外账”问题,多次开会研究整改措施,要求规范会计核算、杜绝“账外账”违规问题。10月,召集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纪委书记整改工作会议,学习国家相关财经法规,提高遵纪守规意识,严明组织纪律要求,对局党组2013年9月下发的《关于开展账外账和“小金库”清查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全面“回头看”,部署各单位立即全面开展“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11月11日至20日由主管财务、审计工作的两位局领导带领两个检查组对所有局属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账外账”清查工作做到了全面覆盖。

    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局属一些单位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少数单位既有事业账,又有企业账,专项检查组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领导进行了约谈并提出了严肃批评,重申了局党组的纪律要求,各单位法人代表都已对自查整改报告签字负责。存在问题的单位已于11月底完成了对“账外账”问题的整改,调整合并会计账目,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补缴税款。

   局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外账”问题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违规设立“账外账”的,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局正在修订完善对局属单位的考核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对各单位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的全覆盖,坚决杜绝“账外账”问题。

    7、关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单位对2011-2013年考核利润及奖金福利发放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是否存在虚计收入、少计成本等虚报利润获取奖金的行为。经过各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各年收入、成本核算基本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同时发现,原考核办法使得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对此,省核工业地质局正在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通过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工作,夯实各单位综合效益,规范奖金福利发放,来缩小经营者与普通干部职工的收入差距。

    二是对投资公司违反《局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外出借资金一事进行问责。局党组责成投资公司领导班子和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分别写出深刻书面检讨。目前该公司已收回部分货币资金,并将门面等抵押物过户至公司名下。如果门面处置后的回笼资金低于应收回的货币资金,将对相关责任人作进一步处理。

    (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

    1、关于“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顿文风会风。办文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原则上不转发上级文件,严格控制自身发文。各项会议严格按《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并从严控制时间和规模,从简布置会场,从简组织活动。

    二是清理各种刊物。局机关保留内刊《交流与思考》、简报《湘核信息》, 局属单位除了6个地质大队和飞碟公司保留工作内刊以外,其他单位的内刊一律取消。

    三是严格规范各类文体活动和考核评比,对局本级和二级单位的一般性检查评比活动一律取消。

    (2)关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接待制度,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二是进一步严肃接待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局里的各项规定,明确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同人数,接待经费大幅度下降。

    (3)关于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进一步完善了下基层调研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基层单位搞迎来送往。在具体工作中,局党组和各处室对职工人数偏少、效益较差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

    二是加强调研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关于机关干部联系基层群众的实施意见》各项规定。

    三是深入基层,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抓好“为民办八件实事”的落实,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困难群众帮扶中心,每位局领导结对帮扶了2户困难职工家庭。

    2、关于公务用车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公车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系统的公车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分类。

    二是成立局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制定全局公车改革方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是对超标车辆全部封存。用事业费购置的已封存停驶的超标车,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置;外挂车辆全部过户到所在单位名下;用自有资金购买的超标车辆,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拍卖。

    (2)关于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给局机关各处室配置的车辆已全部收回,由后勤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公务用车实行审批制,并定期检查公车入库情况,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3、关于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4年10月,对副厅级领导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了隔断改造。11月中旬,对机关处级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再一次清理,并作了大面积调整,现在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已全部符合规定要求。同时,对二级单位办公用房进行督促检查,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指导、督促落实。目前,二级单位处级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4、关于大队领导接受吃请,酗酒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案,正在查处。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队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提高领导班子及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大对“三重一大”决策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

    2、关于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1)关于二级单位超配24名处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转聘一部分、轮岗一部分、消化一部分、退出一部分”的方式,逐步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将具备高级职称的10名处级干部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8名过渡性岗位的处级干部将逐年消化,目前已消化1名;将3名在正科岗位享受副处工资待遇的定岗为正科级;将3名处级干部交流到有职数空余的单位,拟在2015年干部调整时统筹进行。

    (2)关于机关办企业,混编混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是由于财政经费不足,多年来一直是“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存在着办企业和混编混岗现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进度和相关要求,解决好办企业、混编混岗的问题。

    为防止预算执行不严,以办公费、差旅费挤占人员经费的行为,10月中旬,局组织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预算法》,并参加了省财政厅2015年预算编制的学习,要求各事业单位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干部任用重机关、轻基层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干部人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更加注重选拔面和基层工作经历,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

    (2)关于班子配备专业性考虑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做好局、队两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充实工作,确保后备干部队伍中,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加强复合型人才培训工作,有计划安排地质大队负责人、现有厅级后备干部 到专业院校进行进修培训,强化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培训。

    (3)关于招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招聘程序。坚持“工作需要、严格规范”的人才招聘原则,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人情招聘”、“因人设岗”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大待岗人员就业安置力度,进一步加强待岗人员技能培训。

    (四)其他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事企不分的问题

    (1)关于公司设立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队两级所办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原未注册登记的内部公司一律停止运行;对资产总量少且亏损严重的小公司实行重组或直接注销;推动国有资本参股小于20%的公司进行民营化改革,国有股有序退出;对开办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公司在项目完结后,加快清结,依法注销。清理整顿后保留下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运行,并根据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实行改革。

    (2)关于挂靠分包多,经济纠纷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4年11月3日,局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的通知》,局属各相关单位从文件下达之日开始按要求进行了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落实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公司经济纠纷多的问题,省核工业地质局决定利用一年时间,督促该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完结历年沉积的纠纷案件,同时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关于有的公司效益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特长和资源优势,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扶持发展一批在地质找矿、工程建设等方面有较强市场竞争实力的支柱产业。二是推动局内矿业公司国内外矿业开发项目的新突破。三是对局内投资公司的股权项目进行重新疏理、重新评估,着力调优湘核投资公司对外投资股权比例,果断收回风险较大项目的投资,对预期不能实现投资目标的项目,采取转让、停止等有力措施,确保有效控制风险。

    2、关于债务多,经营风险高的问题

    (1)关于负债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控制规模、调整结构、盘活存量、降低成本”的整改思路。一是通过细化应收款项的管理和考核,促进各单位加强债权资金管理,清理应收账款,减少不合理资金占用。二是加速资金流转和资金回笼。在《目标管理经济考核办法》中细化对投资收益的考核,强化投资管理,加快资金流转。2014年10月,省核工业地质局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资金回笼督办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了资金回笼工作力度。

    (2)关于财务成本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局短期流动贷款进行了清查,一些成本高的短期流贷已逐步归还,目前向银行贷款的综合利率均在8%左右。今后,将通过加强与银行合作,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严格控制财务成本。

    (3)关于有的投资项目存在经营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类投资行为,坚决杜绝转贷投资和有偿拆借资金行为,今后不再决策新的以土地回报为收益的投资项目,慎重决策地矿主业类和其他的投资项目;二是对局及所属单位开办的投资公司进行清理和整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收回到期投资和债权;三是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回报土地的开发变现问题。成立了由局领导挂帅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投资项目回报土地的开发变现工作进行督导,努力实现既定的投资回报。

    3、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预算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收入已全部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全局发展基金余额已全部计入“国家基金”科目(2013年起未再提取地质勘探发展基金)。

    (2)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专项检查组对各预算单位银行开户及审批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未经省财政厅审批的基本户、一般户和项目专户限期12月底前补办审批手续,如不能补办则在三个月内销户;贷款户在贷款到期后销户。局责成各单位严格按省财政厅要求组织年检。

    (3)对违规出借资金所得利息、偷漏国家税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依法补交税款。12月中旬,省核工业地质局举办了“依法经营管理”研修班,组织局属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参加培训,增强纳税意识,对故意偷漏国家税费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

    4、关于经济统计数据存在泡沫和水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经济增速目标。按照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实事求是地重新确定全局经济的发展速度。

二是坚决杜绝经济统计数据中存在的泡沫和水分。2014年11月3日,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统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全面规范全局统计工作。组织全局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规学习,支持和维护统计机构及人员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坚决制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行为,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局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工作,自9月28日签收省委巡视第六组移交的12件信访件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查核实与整改工作,拟定了《省委巡视第六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分工方案》,进行责任分解和具体交办,明确了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局纪检组组长还带领由监察处、审计处、人事处组成的调查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12件信访件已办理完毕。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后期任务依然艰巨,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党组(党委)要坚定地承担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纪检组(纪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维护党的各项纪律。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建设。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湘核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8188216;

    邮政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6号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监察处;邮政编码:410011;电子信箱:xhjccxs@126.com

 

                                    中共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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