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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4-09-18 15: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3月18日至5月12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巡视。5月22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帜鲜明、责任分明地抓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省人社厅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从任务认领、整改思路、整改目标、重点聚焦、推进节奏等方面统一了思想。认为省委巡视第四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就整改工作形成了共识: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统筹,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立足现状、着眼长远,挂牌督办、销号整改”四项整改原则,重点聚焦“基金资金、人事考录、信息网络、厅属人员”四项安全防控,分三阶段推进整改落实,要求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初步成效,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努力实现“‘四风’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人社人为人民’形象进一步展现”的四项整改目标。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了细致的整改方案。

  二是严明责任。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胡伯俊同志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小组,负责对整个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统筹,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立足现状、着眼长远,挂牌督办、销号整改”的原则,建立了胡伯俊同志负总责、其他厅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制。于7月5日印发了《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22个问题的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其中厅党组书记胡伯俊同志亲自带头认领了3项任务,确保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是跟踪问效。厅党组从制定整改方案开始就特别注意对每个工作环节、每个责任单位、每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追踪督导。在整改方案初步形成后,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伯俊亲自组织向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委巡视第四组有关领导征求了意见;厅党组每半月定期调度一次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要求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本着闻过则喜、闻过即改的态度,积极行动,按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形成了强力推动态势;建立了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蔡畅元、赵永杰和曾坤同志共同负责,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安排专人联合督查,对重点任务、进展比较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了多次督办,有力地促推了整改工作快速落到实处。

  二、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组将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细化为22个具体问题和事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有2项已经完成,13项基本完成,7项正在推进。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社保基金的使用、监管存在一些漏洞。

  (1)医保基金方面,存在对定点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力的现象。

  一是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完善考核办法,从机制上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通过大力推进总额预算管理的医疗费用付费方式改革。省本级80家二级及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付费,实现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总额控制付费全覆盖,分担了费用风险,控制了服务风险,较好地控制了医疗费总额的过快上涨,也有效降低了参保人员的自付费用。同时,全面修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和考评办法,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二是完善信息系统,探索推行医疗费用实时智能审核,从技术手段上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省本级已经向厅信息中心提出了医疗费智能审核系统建设需求方案。三是加强现场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从制度落实上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持前台费用审核、网络实时监控和医院药店实地检查并举,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省本级上半年共审核拒付不合规费用50万元;检查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5家,查处6家违规机构,处罚、拒付违规费用30万元。

  (2)养老等基金方面,存在管理制度执行乏力,监管难以到位的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社保基金监管软件应用工作,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基金监管,确保了基金安全。二是强化基金安全责任。组织各相关单位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健全了经办机构内控制度。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81号)要求,全面部署了全省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加大了基金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下发基金案件情况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警钟长鸣。

  2.信息化建设管理存在一些隐患。

  (1)信息化建设重复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建设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据湘政办函〔2014〕55号要求对湖南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同志任组长,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伯俊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伯俊同志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厅长蔡畅元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事项的决定。二是实施统筹规划。针对我厅信息化统一建设上的一些不足,在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对近三年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整体的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明确了 “一卡两站三中心五平台”的建设目标。三是依规统一建设。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建立了“两统两分”工作机制,即“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工协作、分步实施”。涉及全省的重大信息化建设,由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业务需求、设计开发、招标采购、监督检查四个工作组,共同推动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起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全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项目申报、审批、导购、开发、实施、验收、运维等过程,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并以厅名义印发全厅贯彻执行。

  (2)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存有较大风险。

  一是全面落实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部有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担任数据库管理员、安全员、审计员,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权限,严守“灾害不发生、数据不丢失、核心系统不崩溃”三大底线。二是及时整改安全隐患。6月份,组织开展了一次机房安全管理隐患大排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机房外墙、楼顶防水,大楼防雷,双线路供电,消防设施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及时对所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制定《机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安排表》,对各个时段需要落实的隐患排查进行明确,指定经办人、督办人和责任人。三是数据库访问实施集中管控。数据库访问建立了集中管控模式,禁止业务部门和开发公司直接访问数据库,必须经由应用系统通过应用服务器来访问。同时对直接访问数据库进行非常规业务特殊数据维护的情况,建立了直接访问数据库登记制度,严格管理。四是初步建立灾难恢复体系。统筹规划省、市信息系统灾难备份系统建设范围、灾难恢复目标、策略和等级。五是应急响应预案不断完善。制定了《信息系统应急响应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响应预案和灾难恢复预案的演练。4月份,开展了核心应用系统本地备份数据恢复演练;7月份,开展了异地备份数据恢复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问题和紧急情况。

  (3)信息化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碎片化”,缺乏有效监管。

  在7月2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于8月31日前报送银行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规划财务处正在牵头组织研究银行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银行支持资金的管理、使用。

  3.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方面的监管不够到位。

  (1)就业培训专项资金方面。

  一是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已与省财政厅和本厅相关处室单位协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培训补贴资金申报流程和办法,建立健全了公示、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二是加强了对基层的督查指导。对审计中存在问题的岳阳、娄底、郴州和湘西自治州等,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资兴市职教中心等单位进行了督办。三是加快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将全省就业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全厅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尽快组织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2)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把关不严。

  一是重新修订了《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由各市州根据本区域发展情况设置标准细则,依标准审批,严格控制其自由裁量空间。二是下放审批权限。2014年4月起,省厅已不再审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今年5—6月,结合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年审工作,加大整理力度,集中注销民办培训机构和项目54个。

  (3)对就业培训机构的监管不力。

  职业能力建设处已商相关处室单位修订了《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建立退出、处罚、约谈和黄牌警告机制。目前正在送厅领导审批,将印发全省贯彻执行。

  (4)职业技能鉴定监管力度不够。

  一是严格按标准受理鉴定申报。凡是鉴定工作许可证上没有的职业和级别,一律不予受理。确需增加的或级别,按相关规定审批和评估,确保鉴定工作质量。二是严格审查申报对象资格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确保申报对象符合国家报名资格条件。三是加强考务过程监管,确保鉴定规范有序。四是加强题库开发和信息化等基础建设,为鉴定规范管理提供持续动力。

  4.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内容,于6月5日召开了由30个系列(专业)职改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对落实好巡视组意见建议,抓好职称评审问题整改进行了讨论和部署。二是完善了职称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28号),要求各系列(专业)职改办进一步严格职称评审条件、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完善量化评价办法、改进职称评价方式、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和质量。三是稳步推进了高校职称评审改革。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单位印发了《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湘组发〔2014〕7号),下放了高校职称评审权,并会同省教育厅积极开展调研,着手起草高校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5.关于在多家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的问题。

  一是认真清理了现有账户。省社保局、省就业局、省医保局、机关事保中心均对现有险种基金账户进行了清理。二是撤销合并了无必要专户。省社保局依规撤销了在中信银行开户的“个人账户做实基金运营户”,会同省财政厅对财政专户进行了清理撤并,企业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由已7个撤并为5个。目前各单位、各险种开设的收入户、支出户都严格执行了财政部财社字〔1999〕60号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开设基金账户。所有专户账户均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年审并办理了相应手续。

 

  (二)班子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1.班子成员较多,分工不是很顺。

  8月14日,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来我厅宣布了此轮机构改革班子调整配备及相关厅级干部调整任命。2名副厅长、1名纪检组长改任巡视员,新调入1名纪检组长、1名副厅长兼任省外国专家局局长。目前,我厅厅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职数配备,职务名称规范。部分领导分工已调整,全体厅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已在酝酿中,近期将分工理顺到位。

  2.部分领导和干部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一是以“五联”活动为抓手,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 “五联”活动以及“人社人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学习。通过厅长亲自上廉政党课,纪念“七一”组织新党员宣誓,开展“机关学习课堂”和“每天读书一小时”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发展观,进一步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

  3.干部交流不够规范。

  目前人事教育处已制定整改措施,以保证干部交流科学化、常态化。当前正按省委省政府部署,进行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有关工作,机构改革完成后,结合人员定岗,有计划地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4.直属机构的资源整合不够。

  7月30日,厅党组专题研究并原则通过我厅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在进一步征求各分管厅领导、涉改处室意见基础上,已按程序报省编办。

  (三)作风建设方面

  1.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对基层干部培训不够。

  一是完善了调研研究制度。已经研究起草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草稿),对我厅开展专项调研、民情调查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确定了调研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专题调研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30号),确定了2014年重点开展的33个专项调研,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处室和人员。三是做好调研成果的利用工作。已将2013年全省人社系统的69篇优秀调研成果统一汇编成册,分送厅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州人社局参阅,作为人社部门制定决策、出台政策、部署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组织开展了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7月上旬,开展了人社工作服务产业转移督查调研活动,共组织14个调研组,每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14个市州进行调研。厅办公室将14个调研组的调研成果进行了整理汇编,形成了综合调研报告并呈报送省领导。五是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计划性和实效性。

  2.对直属机构的管理不够到位。

  一是拟定了部分厅属单位机构整合和职能调整方案。由厅领导带队,与省编办多次就人才中心与职介中心整合、省创业与就业培训中心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专家服务中心、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机构职能有关问题进行了协商,并向事编处报送了机构调整建议函,将结合本轮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二是重新拟定了省就业局“三定”方案,并和省编办做了前期沟通,根据省编办建议,待本轮机构改革调整完成后,适时呈报。

  3.干部队伍的作风还有待改进。

  一是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方案》,并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对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进行了专题部署和动员。二是修改完善了窗口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结合文明窗口单位建设和践行《省直机关文明服务公约》,正在组织编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规范流程与为民服务标准指南》,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了办事流程,严格执行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结告知制度,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实行“处长上一线,党员进前台”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三是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软硬件设施,加快“电子服务大厅”建设,扩大网上业务办理范围,实现行政审批办件100%上网运行,100%纳入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以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四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制定了经办服务标准,进一步提高经办管理服务和行政许可项目的质量和效率,针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和重要环节实施行政效能监察,不定期开展办结回访,将回访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评估考核依据。五是建立健全经常性明察暗访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要求,在全省人社系统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专项整治活动,已深入到10个市州及部分县区进行明查暗访,对所发现的服务意识不强、程序不规范、行政效率不高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反馈,维护了全省人社系统“人社人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4.在“四风”方面还有一些具体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一是对现有公车情况进行了摸底核查,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公车管理台帐。二是配合省公车办做好超编公车的处置工作。在原已将厅机关超编的8辆公车上交省公车办公开拍卖处置的基础上,对厅属单位超编的21辆公车已经进行封存,将由省公车办统一拍卖处置。三是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公车日常管理,节假日入库停放等,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四是制发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定点接待规定。

  (四)其他方面

  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不规范。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湘办〔2014〕7号文件。在做好湘办〔2014〕7号文件宣传解读的基础上,严格项目审核,对6个因不符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定而要求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省直单位,提出了不同意开展评比表彰的意见,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在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国家审批、备案批复前,停止了所有表彰工作。今年尚未开展省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对国家各系统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今年我省先后向国家税务、文化、审计、教育等系统推荐表彰的63个先进集体,105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80%的推荐对象来自市州及以下基层单位,并严格执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级(含本级)以上党委、政府不作为评选对象,处级干部表彰数量不超过表彰总数20%的规定。三是做好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根据国家的部署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要求,我们积极配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对各单位上报的274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逐项审核,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向党中央、国务院呈报了《关于申报调整变更评比达标表彰常设项目的请示》,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我省保留5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将上述59项在相关媒体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配合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政策。2014年5月,对1996年以来我省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2468人进行认真梳理,将其中处级干部情况详细列表说明,并对近五年即将退休的任正处10年以上、工龄35年以上的省部级先进工作者情况进行汇总,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长效机制建设和整改后续工作

  目前,我厅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坚持不懈,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在持之以恒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降,不松手、不减压,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全面履行“两个责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厅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开展。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为其完成“三转”和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在推动廉政建设法治化上下功夫。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化、法治化。着力推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政制度体系,使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健全问责追究机制,强化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廉政法治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发挥预防工作领导机制作用,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素质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四是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下功夫。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以及各项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的作用,坚持不懈地查找和纠正各级领导班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厅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展示“人社人为人民”的新形象。

  五是坚决做到“三严三实”,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干部考核、管理、监督各项制度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制度体系,把制度的笼子关严锁紧。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制度规定,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规定的方法、程序、纪律选人用人,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不越杠、不犯规、不触线、不打擦边球,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成长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900016;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楼205房,邮政编码:410004;电子邮箱:hnrstjcs@126.com。

 

                               中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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