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适应垂直管理体制发挥巡视监督作用

税务系统1994年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税务总局对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地税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1年,总局党组决定开展系统内巡视工作,成立了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总局、省局两级巡视机构分别开展巡视,并从实际出发先后制定了《国税系统巡视工作规定(试行)》等20多项规章制度,为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抓住关键环节,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
在巡视中注重紧密结合税收工作特点,找准切入点开展监督检查。一是从“两权”(即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入手,通过了解权力运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比如,对某省国税局因违规建房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处分。二是从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了解是否存在损害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比如,巡视中发现某省国税局在选拔任用一名科级干部中存在有关手续造假、违规提拔的问题,巡视组严肃指出并建议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三是从一些案件入手,剖析案件发生的思想、管理、制度等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改进建议。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党组出台了《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四是从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入手,了解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处理信访问题。近年来,总局巡视组在巡视检查中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0多次,均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如对反映某省国税局部分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车的问题给予了上收处理,并对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五是从总局部署的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入手,了解相关工作要求是否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巡视工作质量
在巡视时间的确定上,坚持定期巡视与不定期巡视相结合;在巡视对象的选择上,坚持普遍巡视与重点巡视相结合;在巡视内容的安排上,坚持一般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在巡视过程中,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群众民主测评结合,听取被巡视单位党组汇报与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查阅档案资料与延伸调研谈话结合,既保证巡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的积极性,又确保获取的信息真实和全面。近年来,税务总局在对各省国税局的巡视工作中,先后组织民主测评60多次,与干部群众谈话7500多人次,召开各种座谈会230多次,发放调查问卷4600多份,查阅各种资料近13万份(卷、册),掌握了大量数据和资料。同时,高度重视信息资料的分析和应用,开展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综合分析:对不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横向比较;对同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充分利用好两轮巡视的数据和材料进行纵向对比分析;综合运用巡视、人事、监察、督查内审等监督成果对被巡视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综合分析,确保巡视结论客观、准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肯可行。截至目前,总局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党组提出整改建议300多条,向税务总局党组提出建议90多条;各省国税局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提出整改建议6200多条,向省国税局提出工作建议1400多条,切实提高了干部管理工作质量。
整合监督资源,构筑巡视成果共享机制
经过多年的探索完善,税务总局建立起了“党组统一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巡视机构组织实施,分级负责”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巡视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特别是2009年以来,税务总局以巡视为平台,认真整合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督查内审等监督资源,将巡视工作与《干部任用条例》专项检查、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税收执法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惩防体系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形成综合性的巡视检查报告,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处的依据。根据巡视建议,各级国税局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80多人次,对一些闹不团结的领导班子进行及时调整,向被巡视单位及有关部门反馈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59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