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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昭:学习贯彻落实好巡视工作条例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4-20 11:54 来源:湖南日报

 

  “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4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监督。”3月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云昭在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座谈会上态度鲜明。

  为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中央去年7月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省委去年底出台《中共湖南省委巡视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对象包括4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是:市州、县(市、区)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和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视工作监督的内容有6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宜。

  许云昭强调,《条例》和《规定》是关于巡视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政策依据,是巡视干部的行为准则。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保障和服务“富民强省、科学跨越”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监督这个主题,抓住监督对象、巡视内容的重点方面和关键问题,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要讲究方法,严格程序,准确运用巡视方式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巡视工作,正确行使巡视权力;要加强管理,强化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的巡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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