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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21-09-17 11: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株洲市芦淞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4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芦淞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芦淞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领导抓整改。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委常委同志为副组长或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成立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的监督检查。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制定《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2项具体问题,对每个问题都制定了周详具体的整改措施,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同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了“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整改方案”的整改模式。

  (三)动真碰硬抓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制定计划,分步推进,长期坚持;对于一些重点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同类问题全面彻底解决。

  (四)严督实导抓整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先后4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20余次专题会议,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巡视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先后组织全面督查4次,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查、跟踪督办。实施整改落实台账管理和问题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基本完成整改14个,长期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视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巡视移交的251件信访件,已办结248件,正在办理3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举办专题研讨班,重点围绕“三高四新”战略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抓好《“三高四新”战略》等理论书籍的学习使用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站。二是认真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一心四区”,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抓制造强区,扎实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和“三比三看”大竞赛活动,1-5月实现项目开工17个、竣工3个,完成重点产业项目投资33.1亿元。抓创新驱动,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3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57.1%。引进科技创新人才45名。抓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率先在全市实现“跨省(域)通办”。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第十二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签约引进项目12个。

  (2)对创新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不够,对下级党组织政治学习督促指导少,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二是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督查和指导。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下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学习巡听旁听实施细则》。三是持续深化“全市大学习、机关走在前”活动。抓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继续开设“芦淞宣传”微信公众号“每日一题”专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

  (3)“城中村”管理相对滞后,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严重老化,管理无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城中村”管理。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雪亮”工程,拟新增“雪亮探头”400个。二是加快推进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制定下发《芦淞区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三年实现194个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全覆盖。目前,2021年推进的50个小区,已按时序安排完成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三是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株洲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3年)三年行动计划》,我区计划改造户数6530户,其中2021年改造2219户,2022年改造3002户,预计三年行动改造户数可超额完成,余下户数将在2024、2025年完成。2021年改造的2219户,已完成可研批复、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预计7月份开工、年底完工。

  (4)交通管理存在盲区,交通指示牌设置不规范、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整治交通违法问题。组织城管、消防、交警等部门构建“大联勤”工作模式,先后开展大型联合整治20余次,上半年查处违法停车行为62900余起。二是全力优化基础设施。完成辖区内18处指示标牌、标线的修理补充工作,并纳入常态化管理。三是全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5)芦淞市场群存在乱收费、拖欠返租款、消防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造成经营户频繁上访。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关于芦淞市场群突出问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组建8个小组入户开展调查,发出调查问卷2060份,对当前存在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工作任务。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针对乱收费问题,制定《关于开展芦淞市场群乱收费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违规市场1家。针对拖欠返租款问题,既加强法律宣传,增强市场诚信意识,引导经营户依法维权,又多措并举,协调督促新城中、金都市场逐步解决返租问题。针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制定下发《芦淞服饰市场群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了排查和整改力度,截至目前,共排查一般隐患55处、整改完成55处。三是积极调处化解。整合调解机构资源力量,健全多元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40余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5件。

  (6)芦淞市场作为中南地区最大的服装市场,黑恶势力一度比较猖獗,曾被省扫黑办挂牌督办。许爱民、吴增明等涉黑犯罪团伙从芦淞市场起家,逐渐坐大成势,严重危害当地营商环境和群众利益,各方面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线索核查办理。持续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面摸排和精准打击,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提高线索核查办理质效。2021年以来,共收到市扫黑办转办线索2条,均已办结,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线索6条,办结2条。按照“三必查”要求,对396条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倒查重点线索30条,倒查涉黑涉恶案件46件次。二是强化源头治理。紧紧围绕市场群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群体,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协会、商会、“两代表一委员”等作用,加强行业建设,推进行业自律。三是强化纪法协同。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完善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7)市场群火灾隐患仍然存在,货物占用消防通道、堵塞疏散走道等现象比较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芦淞服饰市场群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芦淞服饰市场群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组建芦淞市场群政府专职消防队,设置2个消防岗亭,配备水罐消防车1台。加强消防监督执法,2013年以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352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1份,行政处罚61次。三是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4月以来,开展日常整治92次,查处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180人次,清理违停车辆2796台,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人。四是建章立制,确保长效。进一步完善《人员值班值守制度》《专职消防员管理制度》《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发布《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芦淞服饰市场群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的通告》。五是自我加压,继续推进6家市场火灾隐患整改。制定下发《芦淞市场群六个市场火灾隐患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靓女、瑞苑、结谷门3个市场的消防整改;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芦淞、淞南、淞达3个市场的消防整改。

  (8)新城中、城建·檀香山等商铺、楼盘存在拖欠返租款、不动产办证难等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新城中存在拖欠返租款、不动产办证难突出问题。成立新城中市场办证返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城中拖欠返租款、不动产办证难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售743个商铺,符合办证条件的671户,已办证650户(余下21户正在办理),并协商解决返租问题121户。二是关于城建·檀香山不动产办证难问题。由于城建·檀香山项目未通过消防、住建等验收,还达不到办证条件。目前,该项目进入破产重组程序,重整工作正处于债权申报、清产核资的工作阶段。同时,待消防安全隐患按要求整改到位后,该项目可由市化解办登记发证。

  (9)伟业大厦等建设项目强制拆迁后补偿款不到位,均引发了群众大量上访。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经全面摸排,目前辖区内共9户存在强制拆除后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征拆征收强制拆迁对象补偿工作的通知》,切实化解遗留矛盾问题。三是分类施策。针对每个问题,逐户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加强督促指导。截至目前,月形山棚户区改造项目问题已达成协议,且全部支付补偿款;伟业大厦问题已完成公证提存,被征收人可随时提取;二十三冶二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问题,预计7月底前可完成公证提存工作;江渌路储备地快项目、枫溪安置地块项目等问题正在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达成共识。

  (10)债务风险比较高。

  整改情况:在十年化债方案的基础上,制定2021年一债一策化债细化方案,并切实抓好实施。

  (11)平台公司清理整合不力,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株洲市芦淞区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试行)》《芦淞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二是加快推进平台公司清理。截至目前,已完成5家公司清理整合任务。三是按照省市平台转型的要求,稳步推进新芦淞集团与区国投集团整合重组。

  (12)各平台公司存在多头开户等诸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平台公司冗余账户。对平台公司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清查,区别分析、分类清理。二是确保平台公司法人代表稳定。三是拓宽收入渠道,不断提升平台公司盈利能力、减轻还债压力。

  (13)对污染防治重视不够,欠账较多。落实2018年至2020年全国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乏力,大部分项目直到2020年5月才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构建上下层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目前,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125个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3个信访投诉件,办结18个,余下5个预计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通报涉及芦淞区的2个问题,预计2021年8月中旬完成。二是成立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治理工程,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7处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全部完成。整治完成后根据《株洲市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管理办法》,拟定区级管理办法,有力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治理成效。

  (14)城区雨污分流工作推进不力,94.5%的城市建成区未实施雨污分流。

  整改情况:一是“十三五”期间,通过市政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三供一业”改造,建设、贺家土片区老旧小区大部分实现雨污分流,董家塅片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二是严格按照全市“十四五”期间总体工作部署,对市政道路、沿港流域及小区逐年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雨污分流工作。三是分类分步加快推进。对未进行改造的老旧小区(10521户),按照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年工作安排,在小区改造同时完成雨污分流工作;对新建园区道路、市区支路、小街小巷改造,在建设或改造中全面落实雨污分流工程。

  (15)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2020年空气质量在全市城区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工业废气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共排查出不达标企业19家,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狠抓扬尘治理。制定《芦淞区城管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八个100%”要求。2021年上半年,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套,设置雾化机14台、洗车平台1处、围挡1000余米以及硬化道路150余米;覆盖防尘网2.35万平方米,种植草籽0.8万平方米。严格检查执法,累计巡查工地1000余次,下达执法文书16份,查处扬尘案件5起。三是狠抓尾气治理。严查排放不合格及冒黑烟车辆。四是狠抓生活废气治理。制定《芦淞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4次。

  4.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

  (16)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17)民族宗教工作有待加强,区内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建立民宗信息员制度,下发宗教工作乡村两级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三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上半年召开2次统战领导小组宗教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宗教领域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先后268次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已经取缔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督查检查。

  (二)反馈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力度不够,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高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8)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任务安排》,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从严执纪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和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64人次。严格对照《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严肃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9)推动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出台《芦淞区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工作规范》。二是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作联动,成立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络员队伍。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共移交问题线索21件。三是重点整治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起底、全面梳理。四是推动线索快办快查。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大政法干警问题线索处理力度。

  (20)真抓严管不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以案示警,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曝光了机场大道交通整治不力问题。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关键领域,深入开展违规吃喝、“洞庭清波”等专项整治行动,核实、反馈市纪委交办疑似问题线索375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1-6月,县处级领导共开展谈话512人次,其中“咬耳扯袖”480人次,“红脸出汗”32人次。同时,全面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督促各单位建立廉政风险清单。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深挖细查,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接收信访举报77件,其中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7件,党纪政务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

  (21)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区委巡察还停留在一般性工作检查层面,发现问题不具体、不典型;问题线索质量不高,巡察移交查处的干部很少。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政治巡察。强化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联系纽带作用,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完成了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并选择2个问题较为突出的村开展“回头看”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62个,移交立行立改清单5份,追回集体资金21.46万元。二是狠抓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意见》《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扎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开展巡察“回头看”和巡察整改约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强化巡察队伍建设。在区委巡察办增设1个所属事业单位(巡察事务中心),配备4名事业编制,进一步充实了巡察队伍力量。

  6.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22)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议事协调机构。对区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的9个议事协调机构撤销7个,参照市纪委保留2个。二是严格落实专岗职责。通过走访进一步压实镇(街道)党(工)委责任,明确要求纪(工)委人员必须专职专岗。三是建立“廉政值班员”制度。坚持守正创新结合,探索建立“廉政值班员”制度,加强交叉检查和协作力度,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四是建立廉政档案。按照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分步完成“一把手”、重要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他全区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23)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对照省委“约法三章”,出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约法三章”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全区领导干部签订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

  (24)没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区财政局购买服务支出费用占比过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取消税源地图、公车拍卖评估等5项费用,共减少费用21.32万元,并从严控制其它确需购买服务的相关费用,今年1至6月,区财政局共发生购买服务支出40.77万元,占经费支出的11.61%。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参照《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株财发〔2021〕2号),出台芦淞区实施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制度规范。三是严控新增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确保2021年全区非刚性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压减。

  8.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

  (25)工程项目围标串标等问题比较严重。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走过场,公开招投标成为“公开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芦淞区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等11家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在全区全面启动工程项目围标串标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超概算等问题整治。截至目前,19家单位反馈的110个项目自查情况,均不存在围标串标问题。四是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围标串标和超概算问题的检查,针对中标金额仅低于标底1%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整治力度。

  (26)平台公司融资中介费过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紧制定完善规范融资实施意见。目前,区国投集团已出台《芦淞国投集团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新芦淞集团已出台《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规范融资工作,严格执行“一事一方案一请示”制度,并加快提升信用评级。

  (27)工业用地出让定价随意性大,“负地价”出让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工业用地供地及返还土地出让金情况,并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制定出台《董家塅高科园工业用地项目入园评审制度》《董家塅高科园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株洲市芦淞区创新发展财源建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草案。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9.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

  (28)统筹谋划不够。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数量偏少。全区30岁以下公务员共16人,占2.4%,后备力量缺乏。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难以找到合适人选。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紧扣“选育管用”四个环节,着力提升年轻干部“七种能力”,共提拔重用“85后”年轻干部5人,职级晋升5人。截至目前,“85后”正科职干部9人,占8.04%,“90后”副科职干部10人,占4.7%。三是加强专业干部培养。出台《关于深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大对口专业干部人才的招录招聘。2021年,共招聘专业型干部34名,经济类10人,城建类2人,财务类6人,文学类5人,计算机类5人,艺术类1人,其他类5人。同时,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逐步选配好各单位专业化班子成员,2021年1月17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调任一同志任区教育局主任督学。

  (29)执行选任制度规定不严格。存在执行干部交流、双控预审、民主推荐等制度不到位,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使用前未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等诸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选任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决把好审查、考察、决定三个“关口”。对2017年1月以来提拔重用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复审,逐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未发现新增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规定。建立干部任职台账,有计划地交流轮岗。三是加强机关与基层之间的干部交流。

  (30)日常监督管理有缺位。档案造假、吃空饷、违规出国(境)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出台《关于深化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芦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二是针对“档案造假”问题,制定下发《芦淞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整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对枫溪街道一名干部学历、党员身份存疑的问题,进行细致核查,并依规依程序对其大专学历、党员身份不予认定,取消其转岗。三是针对“吃空饷”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名干部“吃空饷”情况,依纪依规给予该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没收47436.6元违纪款,并取消该同志转岗。四是针对“违规出国(境)”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目前,对擅自出国(境)或变更因私出国(境)时间与地点的5名干部以及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31)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制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方案,加快推进超配干部消化工作。目前,超职数配备的6名领导干部已消化3名。二是规范职数管理。建立职数设置和人员配备台账,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选配领导干部。三是拓宽消超渠道。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多途径消化超职数领导干部。四是制定控编减编方案。采取自然减员、人员调配等方式大力消超。目前,区农业农村局等8个单位均已制定具体消超计划,预计到2025年底将全部消超完毕。

  10.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2)党建工作整体推进不均衡。芦淞市场“两新”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近三年排查出的5个软弱涣散“两新”党组织中,芦淞市场党组织就有4个。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芦淞区2021年组织工作要点》《2021年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二是推进“两新”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两新”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方法,打造一批省市“两新”标杆党组织,目前共建成五星小区党支部2个,申报省级“两新”标杆党组织5个。三是依托市场群综合党委开展全覆盖指导,推进市场党组织“五化”提质建设、软弱涣散市场党组织排查整顿以及市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等工作,不断完善市场党组织体系建设。

  (33)一些基层党组织未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湘江村近年来有7名村组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现任村支两委工作不力,导致村民袁某等人长期上访。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全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村有10个,占比31%。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处理涉案人员。2019年7月对湘江村7人进行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二是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按照“六个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整顿工作,2019年12月完成湘江村整顿验收。三是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湘江村共选举村“两委”班子成员6人,平均年龄35.2岁,较上届降低4岁,大专以上学历5人,较上届增加3人。完成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新当选的“两委”成员平均年龄39岁,较上届降低8.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60人,较上届增加55人。四是提高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举办三期村(社区)主职培训、两期“两委”轮训,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三进三访三问”活动,走访党员群众1.8万余户,采纳发展建议242条,完善发展规划80个,解决各类问题241个。五是深化结对帮扶。制定《芦淞区2021年区直单位驻村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村企结对、机关定点等帮扶活动。六是抓好队伍建设。出台《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组织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村级党组织书记引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七是用好激励措施。出台《芦淞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个人奖励指导意见(试行)》,鼓励返乡人员投资创业,确保全年新增2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力争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预计年底前10个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

  1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办法不多

  (34)干部激励措施不力,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近年来,有40多名干部因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被问责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建设考察,出台《关于深化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聚焦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开展专项考察,督促全区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二是起草《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十条措施》,激励全区领导干部凝心聚力抓建设、主动作为促发展。三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2020年优先提拔重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等急难险重岗位干部27名、职级晋升50人。四是认真落实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出台《芦淞区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实施方案》。五是强化负向惩戒。就白关变电站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

  12.上轮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6个问题,仍有“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招商引资工作中违规向民企提供借款并造成损失、临聘人员过多、芦淞市场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4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35-1)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资金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分三年度化解国资局新芦淞集团注册借款。目前该支出已列入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预计年底将完成。二是加快推进建宁大道项目结算,及时清理往来账务,调整支出。三是督促区国投集团加快商业土地开发与出让,通过土地经营收入在三年内逐步偿还财政借款。同时,对区财政涉及区国投集团多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项目尾款用于冲抵区国投部分借支款。目前,该支出已列入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预计年底将完成。四是加强对国库资金管理,严禁新增暂付款,截至目前,芦淞区无新增暂付款。

  (35-2)招商引资工作中违规向民企提供借款并造成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借款追偿力度。成立借款追偿工作专班,委托湖南御辩律师事务所对相关公司债权追偿提起诉讼,目前芦淞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二是严格规范招商引资工作。完善《入园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把招商质量关和投资审批关,强化履约管理责任,防范招商引资风险。

  (35-3)临聘人员过多。

  整改情况:一是摸底清查,全面整改。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区编外人员专项调查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排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定额定岗,从严控制。按照“从严控制、只减不增、工作确需、精简人员、高效使用”原则,对全区编外人员进行重新核定,共核减122人,并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核减人员清退工作。三是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芦淞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芦淞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工作。

  (35-4)芦淞市场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自2011年原芦淞区消防大队将淞北(淞北、安发、建宁童服)、瑞苑、淞达等5家市场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后,芦淞区2014年10月20日,完成公共部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2020年12月28日,基本完成市场内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2021年3月8日,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关于全省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的通报》中明确“株洲市历时6年持续推进,推动株洲芦淞市场群重大火灾隐患成功整改”。

  13.2019年省审计厅经责审计发现问题44个,仍有26个未整改到位,整改落实率40.91%。

  截至目前,4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7个,仍有8个方面17个问题正在整改。

  (36-1)以建设管网工程名义举债用于偿还到期借款和其它项目未付工程款,该方面存在问题4个。

  (36-2)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债并形成政府隐形债务,该方面存在问题7个。

  (36-3)以设立基金方式举债并形成政府隐形债务,该方面存在1个问题。

  (36-4)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公益性资产,该方面存在1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18年8月出台的《政府隐性债务10年化债方案》,制定化债详细措施。二是加强债务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执行调度和督导机制,定期下发还款提示函,督促债务单位落实化债任务。

  (37)公路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导致部分建设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该方面存在具体问题1个,主要涉及云龙楠山铺至醴陵塘坊工程(芦淞段)项目。

  整改情况:该项目已完成路基加宽、原路面破除、土石方外运回填、涵管铺设和正在进行水稳铺设等工程,预计于2021年8月底建成通车。同时,严格按要求按进度拨付资金,目前已拨付该段项目资金534.7万元,正在申请拨付项目资金428.4万元,1000万建设资金已实际发挥效益963.1万元。

  (38-1)未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导致资金闲置。该方面存在具体问题1个,主要涉及辖区派出所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38-2)未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该方面存在问题2个,共涉及山洪灾害防治、枫溪港段岸整治、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4个工程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未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导致资金闲置”的问题。目前,建设、枫溪派出所提质改造工程款59.76万元已支付到位;庆云派出所提质改造工程已于2021年1月完工,待财评结算后付完全部工程款;龙泉派出所正进行工程预算财评,预计2021年完成改造。二是关于“未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的问题。目前,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已完工并已完成验收结算;枫溪港段岸整治项目待结算审计后,即可付清余款;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资料整理,将尽快提交结算审计;农田水利项目,已拨付741.8万元,7月底前可完成尾款拨付;沙堤村聂家湾渡槽项目8月底前可完成尾款拨付;卦石村高效节水灌溉和渠道整修项目预计10月前完成结算审计和尾款拨付。

  (39)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整改情况: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某公司应付租金的收回工作。截至目前,法院已冻结该公司名下4个银行账户(余额为0),并正在对该公司名下6台车实施查封扣押,同时法院已将该公司法人列入全国法院失信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14.2019年省审计厅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27个,仍有4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目前,芦淞区审计发现的仍有4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中,关于对个别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经上报完成销案,剩余3个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40)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存在少批多征行为。

  整改情况:涉及项目为两个城市道路补征项目,面积0.84公顷。一是江湾路项目,补征地块面积0.348公顷,已取回批单完成整改。二是天池路项目,补征地块面积0.482公顷,目前已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公示、市政府审查等关键环节,并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41)饮用水源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二级保护区1处废弃搅拌站未拆除。

  整改情况: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和第三方环评公司确认,以及省审计厅相关处室领导现场勘查,该废弃搅拌站不在二级保护区内,无法律依据进行强制拆除。目前,正向省审计组报告申请销号。

  (42)为推进大京片区旅游开发,区政府未将大京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整改情况:区政府已决定将大京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目前,《株洲市芦淞区大京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送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待审核完成后向市政府报告。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后续整改责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提高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机制的重要契机,持续纠正政治上的偏差、整改作风上的问题、补齐工作上的短板,不折不扣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不达目标决不收兵。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涉及芦淞区发展的重点问题,深入研究、找准症结、理清思路,拿出更加务实有力的发展举措。同时,对所有问题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三)健全长效机制,放大整改效应。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由此及彼,全面排查整改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整改工作经验,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28580561;邮政信箱: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lusongduch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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