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2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沅江市进行了巡视。2021年4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沅江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沅江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3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许达哲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一)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市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等为成员,负责全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主动认领了巡视反馈的所有问题,其中市委书记牵头认领问题6个。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调度工作,坚持一周收集更新一次台账资料,全体市委常委对各自牵头负责的整改问题均组织研究处理2次以上。
(二)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共组织开展专项督查2次,针对整改进度缓慢的13个问题,向29个责任单位和相关领导分别发放了《工作督办函》35份、《工作提示函》47份。
(三)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整改时限,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市委常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类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市委常委会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长期整改6个;巡视移交的1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正在整改4个;巡视移交的73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政治生态、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建设有缺失
1.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力度不够。目前有效提振士气的办法不多,干部队伍精气神仍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提升干部政治素养。下发了《2021年市委和全市科局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抓好“政治夜学”。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二是科学用人提振干部干事激情。以今年换届为契机,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两讲两比”用人导向,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拔1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对长期在同一乡镇担任党委书记或镇长的同志进行了调整,有序推进领导干部交流。三是完善制度增添工作活力。出台了《沅江市深化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理顺镇(街道)权责,依法赋予镇(街道)市级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出台《沅江市市管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建立干部纵横向交流机制。组织部分领导干部赴长沙市开福区等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四是真抓真改解决焦点问题。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干部体检、职级晋升、带薪年休假等制度。五是多管齐下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实施“党建+”三年行动和党的建设全面深化年“六大工程”行动,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市委常委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出台《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了一批问题;以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等教育视频为重点,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了作风建设“一月一专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56起,立案3人,问责4人。
2.自然生态持续修复还有差距。洞庭湖被侵占现象仍有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湿地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今年计划修复5万亩。二是全面清理违规新植杨树。共已查处保护区内原承包经营户违规新植杨树31处、面积4017亩、11.2万余株,全部按照要求拔除清理到位。三是按要求清退欧美黑杨。印发了《2021年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区域)欧美黑杨清理退出工作方案》,制定了欧美黑杨清退计划,今年拟清退1.2万亩,9月水退后即砍伐清退。四是结合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及“洞庭清波”行动,开展了2021年度杨树萌芽条清理任务面积核实调查,对新植杨树等侵占湿地问题开展全面“回头看”。
3.实施洞庭清波行动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洞庭清波”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持续抓好大通湖沅江水域水环境治理。制定了《沅江市大通湖流域2021年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拆除浩江湖矮围88处,恢复(垸内、垸外)自然水域面积1.2万多亩;拆除网箱、网围165处,恢复自然水域面积33.4万㎡,南嘴、万子湖水质总体达标。三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制定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两轮对中央、省、益阳市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督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信访问题已办结16个,还有3个正在推进;开展一轮改厕专项督查,发现涉及54个村4方面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4.乱占耕地现象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沅江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整治工作牵头统筹、组织协调。二是组织力量对全市乱占耕地建房的图斑进行了全面摸排核查,并将结果上报益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核。三是违规占用耕地的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5.社会生态持续治理不够有力。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好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政府部门法制机构、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及审核人员。在全市14个镇、街道(中心)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大队均配备有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队员。二是大力加强执法培训。举办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执法大队长、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四是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要求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员必须亲自负责案件办理,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诉讼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稳步提升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率,积极做好应诉答辩等工作。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家和律师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用权。六是切实开展以案促改。充分吸收过往行政诉讼案件经验与教训,分类编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与能力水平。
6.法治意识仍显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依法履职教育。二是加强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了《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等制度措施。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开展以观看教育视频为主要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
7.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信访维稳制度。出台了《2021年沅江市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1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二是针对个别项目信访群体,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部分机关干部按照“一帮一”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正式启动填土建设。三是针对纸厂信访群体,认真落实纸厂职工安置方案,对特殊困难职工给予必要救助;积极举办各类培训,帮扶失业工人重新就业,目前已有200人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四是针对退捕渔民信访群体,出台了《沅江市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帮扶措施二十条》,积极开展就业服务等“一帮一”工作,帮扶上岸渔民就业2475人;落实社保补贴,确保渔民参保率100%;正式启动渔民新村项目建设,保障三个洲岛渔民整体搬迁安置。五是针对康养中心集资信访群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令两个养老企业撤销融资网点,停止非法融资活动吸收社会公众押金;2家公司结合实际制定融资清退方案,逐年退还公众融资,计划在2023年底付清。
8.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结清非法采矿案。加快收集非法采矿区矢量范围图等基础资料,积极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等,力争最短时间结清案件。二是6个有重大涉伞嫌疑的案件已全部办结,其中4个问题的涉案人员已受党纪国法处理,2个问题经查属举报不实,已了结处理。三是关于法院判决的有关“黑财”未执行到位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该案已于今年4月,由沅江市人民法院移送异地人民法院管辖。四是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出台了《沅江市禁毒人民战争三年行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将禁毒工作全面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深入开展“集打斗争”“两打两控”等禁毒专项行动,积极构建禁毒工作大宣传格局,益阳市2021年对沅江市禁毒工作从严重问题重点整治转为正常工作。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了工作责任。出台了《沅江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沅江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面清单》,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完善了工作制度。起草了《沅江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印发了《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全市国家安全文化领域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国家安全文化领域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加强专题培训。适时举办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四是加强社会宣传。印发了《关于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宣传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开展专项督查3次,回头看检查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8处。出台了《沅江市规范社会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宣传纳入建设文化特色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永久性社会宣传牌增加至64处,电子显示屏宣传全覆盖。
10.教育立德树人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德育教育。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学校思想道德政治建设,大幅提升德育教育在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印发了《2021年德育工作要点》等文件,指导全市各学校有力有序开展德育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宣教活动。举办“书香校园”阅读、“红心向党,做新时代接班人”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校园爱国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三是强化家校共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扎实开展了全员家访工作,加强家长和教师之间的沟通联系;对学生心理状况进行拉网式摸排,各校成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定期对学生心理异常情况进行疏导。四是全面加强校内校外监管。开展校园防欺凌专项行动,在全市安全管理中实行网格化管理。
1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抓好宣传教育。督促协会积极开展政策法规、管理条例等培训,与各宗教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爱国观念。二是全面落实宗教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教职人员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对信教党员的处置。规范宗教场所的管理,对已取缔的非法宗教场所建立档案,派专人定期核查,促进合理布局。
(二)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推进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2.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存在差距。保就业面临特殊压力。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保退捕渔民、纸厂下岗职工就业。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已实现全部就业,通过公开招聘会等形式,安置113名纸厂下岗职工到市内企业上岗,对309名纸厂下岗职工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已有200人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针对两个原苇场欠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目前正参照困难企业缴费模式,采取职工退休时“缴一办一”的形式予以解决。
13.保市场主体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精准招商选商力度。上半年,新引进企业8家,租赁使用标准化厂房1.78万㎡,总投资近亿元,目前有6家已投产。二是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已制定船舶园项目入园政策、程序办法和工程机械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入园执行草案,设置了入园条件。三是做好企业配套服务工作。已制定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清退13家停产企业,腾空清理厂房2万㎡,有6000㎡厂房已入驻新企业。四是积极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深入企业摸底调查,起草了沅江市促进企业用工保障实施办法和帮扶方案;上半年,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乡镇流动招聘、重点用工企业招聘等系列活动,累计发布用工岗位8000余个,70余家企业参与招聘,达成就业意向2000余人,成功入职465人。五是探索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邀请银行等机构召开联席会,先后与多家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对接,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新方式,为企业与银行搭建融资桥梁。上半年,有6家企业成功融资1110万元。
14.保民生事业欠账较多。
整改情况:针对教育基础条件比较薄弱的问题,一是坚持分类施策,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巩固城区大班额化解成效。进一步规范招生,出台了《沅江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针对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目前已完成人民医院二期建设有关前期工作,正在组织规划设计和拆迁程序;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健康管理中心5月已投入运行。二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发挥好“名医”和学科带头人作用,持续搞好“传帮带”。结合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补齐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短板,加快新技术、新项目探索与应用。三是推进医联(共)体建设。继续发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稳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全市4家市直公立医院已实现省全民健康档案调阅,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实现了全市120救护车网上的科学调度和实时监督。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考核考评择优办理入编手续的机制,引进人才8名;选派技术骨干进修学习,目前已对全科医生等紧缺岗位落实转岗培训30人次;积极培养本土村医,五年计划拟培养高中起点单独招生乡村医生46名。针对农村地区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重点监管学校食堂和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校园周边销售者,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实现全覆盖和常态化监管;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护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一批生产销售套牌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行为。
15.落实统计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对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文件进行全面清查,废止4个将统计局作为完成经济指标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的文件。二是对11家涉嫌虚报工业产值或销售额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三是严格农业数据统计报送工作。2021年1月已对全市水田面积重新核实并上报数据。5月,下发了《关于建立农业农村统计协调沟通机制的通知》,压实农业数据统计报送工作责任;组织了乡镇农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准确上报农业统计数据。四是举一反三整章建制。印发了《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规范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16.推动三大攻坚战有差距。债务风险呈上升趋势。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债务风险。严格按照《沅江市2021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要点》《沅江市隐性债务2018-2027年化解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管理的通知》,从源头强化债务管控,严格财政借款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偿债。二是规范融资行为。三是全面消化镇村两级债务。镇级债务方面,已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基本完成驻场清理工作,正出台镇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案。村级债务方面,草拟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二十条”,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拟订了《沅江市村(社区)消赤减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和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措施办法和责任目标。
17.巩固脱贫成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针对农业产业亏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稻虾产业指导和服务。二是加强高产优质晚稻生产。三是进一步深化农业保险改革,制定和下发了《沅江市2021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整合现有农业保险产品,提高水稻受灾理赔额度。四是全面开展柑桔品质改良。五是制定了《沅江市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及时跟踪涉贷农户情况,全市未出现扶贫小额信贷逾期或不良。针对产业扶贫效益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了资金监管,二是加大了培训力度,市乡村振兴局对扶贫干部和经营主体开展了培训1期,实现镇、街道(中心)对经营主体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培训全覆盖。针对原贫困村道路硬化未全部完成的问题,已根据“三网”建设要求,计划分2年全面解决29个村的农村公路建设问题。针对新增危房未完成改造的问题,目前77户新增的危房已全部完成改造、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今后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实施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18.污染防治问题仍然较突出。
整改情况:针对禁捕退捕方面的问题,一是引导渔民逐步搬迁,确保帮扶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启动渔民新村建设,确保渔民搬迁无后顾之忧。三是专项资金做到应拨尽拨。针对空气和饮用水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切实提高空气质量。根据检测数据,截至6月底,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8%,优良率在益阳市排名第3位,在全省排名第51位。二是确保饮用水质量达标。自来水厂处理铁锰废水直排问题已通过新建沉淀池完成整改,后续将加强对自来水厂的监督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2021年以来,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水质已全部达标。针对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违规排放的问题,一是进行设备和处理工艺提质改造。二是严格追责问责,强化担责尽责。对市城管执法局和环卫中心、垃圾填埋场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已行政处分4人、组织问责5人。
19.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高新区发展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对园区道路进行提质改造,加快安置区建设,推行集中安置,逐步改善民房厂房混搭局面。二是加快企业升级,以中联新厂为中心建设工程机械智能制造产业园,加强小微企业帮扶,积极引进大中型企业。三是积极培育高新企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帮助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申请专项服务;今年已有8家企业申报第一批高新企业,3家企业进行高新企业重新认定,5月与58科创集团签约。四是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在装备制造业方面,积极推动企业提质改造转型升级。在服装纺织产业方面,上门指导现有服装企业进行自主品牌创建,引进了成熟服装企业,以自主品牌优势提升影响力;在船舶制造方面,推进船舶产业朝着智能环保方向发展,亚光科技等7家新能源船舶研发制造企业,拥有新能源船舶领域专利100余项;今年一季度,沅江新能源船舶创产值达7亿元,同比增长52.55%,占全省船舶产业总产值20%。五是着力提升园区绩效。园区2020年在全省44个高新区绩效评价中位列28位,较上年度提升14位,今年一季度园区综合实力评价在益阳市九大园区排名第二。
20.基础工作和基础设施较落后。
整改情况:针对绩效评估排名靠后的问题,通过压实部门单位责任,常抓指标调度,强化结果运用,2020年我市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等四个大类37项指标都已较好完成,各项指标排名均有提升,年度绩效评估被评为“二类”等次,区县市综合排名第5,实现了“末尾摘帽”的年度目标,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8项工作获得省、益阳市的表彰和肯定;2021年力争绩效评估排名进入益阳市前三。针对交通瓶颈依然明显的问题,截至6月底,已完成25.5公里沥青路面建设。“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投资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等级公路比例,解决路、桥、水运等交通瓶颈问题。针对生态文化旅游建设滞后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将围绕建设生态名市目标,整合运营全市文旅资源,全面打造南洞庭湖精品旅游线路;探索湿地旅游发展新模式,已启动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积极开展项目招商,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针对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了免费开放力度,所有活动场馆全部实行了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提升“三馆”服务质量。二是拓展了服务形式,今年上半年,图书馆利用传统节日积极开展文化进高墙、线上猜灯谜等活动4次;博物馆开展送文物展进社区、公园、校园活动3次;文化馆举办或参与各类群众文艺活动10余次。三是完善了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博物馆已完成外墙改造和一楼门面的书画院改造;我市文化特色市实施方案已将“三馆”建设纳入了文化事业工程建设内容,争取5年之内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三)反馈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21.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市委常委会议事规程,市委每年在市委常委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以上,其他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由书记办公会议专题调度。二是完善制度,健全主体责任体系。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委及常委会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党组(党委、工委)从严治党责任,以及“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市委从严治党工作,着力解决从严治党重大问题。三是强化措施,推进主体责任落实。4月26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沅江市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22.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市财政局党组针对两名违纪人员政务撤职处理不及时的问题作出说明和整改,并对分管人事的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二是针对部分单位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已开展2019年至2020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共发现7类问题,现正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23.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线索办结率不高的问题,5月14日,市纪委监委召开了巡视整改推进会,督办巡察线索的办理,对巡察移送线索建立台账、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人,下发给每个承办单位未办结线索单。目前巡视指出的超一年未办结10条线索,已全部办结。针对巡视组提出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市委巡察办切实整改。一是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把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质量的重要标准。二是有效运用巡视条例赋予的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三是提高问题线索的质量。巡察办汇总各组发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建议,严把问题线索质量、数量、定档关。四是加强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培训。
24.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主动查处案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已将留置案件查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室目标管理考核,每月开展纪实考评。目前市纪委监委已自主查办留置案件2起,2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加强对办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利用“一月一课”,邀请上级专家就办案业务知识进行授课。三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信访、巡察、审计等部门单位会商,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25.警示教育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在沅江风纪微信公众号公开通报。2020年12月至今,针对破坏营商环境、吃拿卡要的问题共问责23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2人,收缴违纪资金116.67万元,共发布2起审查调查通报,转发典型案例通报4期。二是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分析违纪违规行为特点,找到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堵塞制度漏洞的建议。三是送廉政教育上门,向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下发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底线3》,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四是扎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300余名政法系统干部赴益阳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26.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对某市直单位的信访处置问题,已重新核实并完成调查。根据核实情况,已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勉、书面检查等问责处理。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线索处置审批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三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结合“政治夜学”,在周一安排纪检业务知识学习与讨论。6月市纪委监委组织举办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绩效考核办法,每月开展纪实考评工作,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线索的分析研判,做实做细调查工作。四是限定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期限。严格落实双向承诺和实名反馈制度。目前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实名举报均签署了双向承诺书和实名反馈表,并完成整卷、系统收录。
27.派驻纪检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已经督促5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报备工作,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在决议前1-2天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并在相关事项决策后,及时将决策结果以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三是6月17日,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对驻政协机关、驻人大机关、驻政法委、驻住建局等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约谈。7月5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四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市纪委监委已收回派驻纪检监察组人、财、物的管理,完善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纪实考评制度,每月对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
2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益阳市纪委已对2019年以来违规接待的问题进行处置,沅江市委召开了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追缴公款旅游费用8.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建立村级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三是持续加强“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力度。2021年开展的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中,共发现问题34起、督促整改问题34起、下发督办函19份、监察建议书3份、建议函1份、谈话提醒17人、问责1人,追缴资金14万余元。
29.工程指挥部乱象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退违规资金。市纪委监委已核实各项目指挥部列支的具体数据,并分别对相关三个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以上违纪资金已进行收缴。二是责令相关人员作出说明。三是市纪委监委已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对工程指挥部乱象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整改,并对交通系统所有在建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30.亦官亦商隐形变异。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执纪问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冯某已于2021年2月8日被予以开除党籍、公职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2020年12月至今,针对亦官亦商、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沅江市纪委监委共问责8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收缴违纪资金116.67万元。二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市纪委监委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整治行动,以冯某、周某案为借鉴,制定亦官亦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在7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已对全市镇、街道(中心)领导班子成员136人廉政档案进行了更新。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设立了专门接访场所,受理制度上墙,公布受理流程和受理范围,建立专门台账。
31.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国有资产收缴进度。通过司法程序等途径追缴。二是违规支付虚假融资服务费方面,已向相关企业发整改通知函或告知函。三是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已出台《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32.招投标领域存在违规违法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已对省委巡视指出的4个工程项目进行了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已启动2021年度招投标专项督查。三是市纪委监委已督促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了《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实施办法》,对工程招投标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3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了《沅江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规范全市财政资金管理。二是组织开展了专题整改。相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政协出台了《机关管理制度》,加强了内控建设。三是关于南洞庭学校建设的问题,琼湖投公司已将相关款项归还给开元发展(沅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是规范住房维修基金专户管理。市住建局已对欠缴的住房维修基金启动司法追缴程序。
(四)反馈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欠缺,干部人事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不足
34.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听取与会人员意见。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组织四大家班子成员和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中共沅江市委关于印发〈中共沅江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规定〉的通知》《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民主决策意识。
35.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意识。组织四大家班子成员和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中共沅江市委关于印发〈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集体决策意识。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36.组织生活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2021年市委和全市科局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与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结合开展,确保参学率、确保学习效果,严格落实考勤、请假等十项制度,对巡察中发现学习组织不力的,进行教育或问责。二是下发主题党日活动提示,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同时下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自查整改的通知》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迅速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督查指导,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调研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并发布结果通报,将“四不两直”调研结果作为述职评议、评先评优等工作的依据。
37.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工作有待加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比实绩实效、比奖励成果、比考核成绩等,建立“两讲两比”台账。严格落实《沅江市关于科级领导干部调整的原则》,结合乡镇党委换届,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对不胜任现岗位的领导干部,坚决调整职务。二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合理搭配乡镇党政正职。三是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程序。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严格执行“三必核”要求,以及选拔任用工作事前预审和事后备案制度。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结合换届人事安排,将相关人员调整到合适的岗位。
38.存在带病提拔和人岗不适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宜担任现职务的作相应职务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同时按规定形成了全程纪实材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沅江市关于科级领导干部调整的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两讲两比”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结合后续市直干部调整,将不宜担任现职务的干部调整至合适的岗位。三是市纪委监委已出台《沅江市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2021年乡镇党委换届期间,对提拔任用的144人进行了廉政审查。
39.机构编制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干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目前,34名涉及“吃空饷”问题的人员均已整改到位,其中办理提前退休手续4人、完善病休手续4人、办理辞职手续或除名3人、返岗23人。针对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支教的问题,市教育局已就长期借用人员出台整改方案,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问题按照《沅江市民办学校公办教师退出方案》,三年内逐步消化。
40.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交流。2021年4月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摸底,对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已将沅江市人民法院和沅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情况和巡视整改要求分别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书面反馈沟通。计划在7月份人事交流中,将市直单位应当交流的领导干部交流到位。二是规范中层干部交流。草拟了《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沅江市管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文件,拟近期提请上会审议并行文执行。
41.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二是加强支部“五化”建设。压实各级党组织抓支部“五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规范组织生活。集体约谈了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及时开展相关督导。
42.党员发展和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办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机关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在机关干部大会进行了检讨。二是针对南大膳镇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对时任镇党委书记进行处理。三是针对琼湖街道和平社区流动党员缺失问题。琼湖街道制定了《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方案》,各村(社区)党组织举一反三,建立了党员微信群,了解其生活、工作及思想动态。四是将流动党员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等。
43.基层选举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个别村已重新依法依规进行了换届选举。二是2021年1月,市纪委监委对该村三名责任人员予以立案,给予警告等党纪处分。三是加强了换届纪律宣传教育。两次通过沅江市监督服务微信群向全市511个微信群发送换届纪律要求;提供警示教育片《镜鉴》进行学习教育。
44.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楼盘办证问题。19个问题楼盘,已化解13个,办理不动产权证3007本。另有2个小区已通过一楼一策处置方案,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通过对问题楼盘下发行政追缴通知书,收回税费792.6万元。对于不履行的开发商将实施司法追缴程序。下一步将全面攻坚,确保在2021年10月底完成余下4个楼盘办证任务。二是关于4个垃圾中转站建设问题。湘北市场垃圾中转站土地正在进行协调,已于7月初开工建设。2021年5月13日,市城管执法局与山巷口社区、书院社区协调,已选定两处垃圾中转站选址。6月26日,书院社区垃圾中转站已动工建设;山巷口社区正在做周边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顾虑。下一步,将持续推动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在合适地点重新规划选址,近期完成上会。
45.慢作为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33个拆迁项目未安置到位的问题,已出台方案抓紧调度,强化措施,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二是针对青年坝社区50人长期未安置到位的问题,待青年坝社区安置区和金田社区安置区2023年建成后集中安置。目前,市纪委监委通过周调度的形式督促市征拆办和高新区就拆迁安置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
46.乱作为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对渔政部门乱作为情形做出相应处理。二是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5起,所有案子均申请案卷号,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一律通过案审会集体研究处理,所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是市自来水公司违规收取的费用于2021年1月18日通过供水收费管理系统已返还至用户账户中。四是将“四风”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2021年开展的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中,共发现问题34起、督促整改问题34起、下发督办函19份、监察建议书3份、建议函1份、谈话提醒17人、问责1人、追缴资金14万余元。五是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进行谈心谈话,督促该局针对渔政执法案例进行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进行轮岗以及竞聘式上岗。
47.善作为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针对小河咀水闸问题,一是开展了常态化查螺灭螺,确保了小河咀进水闸上下两公里无钉螺。二是明确了管扶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确保该闸长期有人值守和管理。三是2021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开闸条件,将小河咀闸水域纳入了河长制责任范围,定期开展常态化巡河。针对公益性公墓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对12宗违法公墓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和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已对所有违法建设的公墓启动没收和处罚程序。
(五)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到位
48.整改主体责任缺失。
①2013年巡视反馈问题仍有3个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乡镇债务普遍较高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乡镇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二是清查工作全面完成后,将根据审计结果,将各镇、街道(中心)债权债务的清查情况汇总上报至市政府,根据清查结果研究出台具体处理意见。三是由乡镇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市政府根据乡镇上报情况,研究制定市级消赤减债计划,逐步化解债务。针对高质量发展不好的问题。一是提升招商引资质效。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工程机械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民筑友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园区管理体制已经理顺。目前,沅江船舶制造产业园已经归并至沅江高新区进行统一管理,园区内设机构已经完成整合,政企已分离,权责分明,运转高效。针对中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市纪委监委持续将纠治“四风”问题纳入作风建设“一月一专题”专项整治中,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已对中层干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做出相应处理。市委办公室转发了益阳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益阳市党政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激发担当,包容失误,尊重实干,鼓励创新,消除干部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近年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已逐步好转,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教育和查处力度,并长期坚持。
②主题教育排查梳理的112个问题还有7个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主题教育在整顿过程中学习力度不够深入具体、村干部年龄老化、党建台账资料收集不够齐、部分村(居)民小组长过多,加重了村(社区)负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新政策新要求的落实上欠精准、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待进一步巩固筑牢、草尾镇和平村相关问题等7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另外,市委巡察办已将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纳入了巡察范围,以巡察监督促进整改落实。
49.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整改。市政府办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进度及要求。目前,15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22个,未完成整改36个。二是加强后续整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审计部门继续履行“三函一调度”职责,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定期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实效。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虽然,目前我市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彻底整改到位。后段,市委将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形成整改合力,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长效实效。一是坚决整改好未完全到位的问题。在前期集中整改的基础上,继续对未整改到位的整改事项实行台帐管理,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按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及时组织销号。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序时推进,整改到位。二是巩固好前段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或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坚持落实、问题是否出现反弹,杜绝虚假整改,防止整改失效。三是扎实做好巡视整改结合文章。把巡视整改与做好换届工作、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项目建设等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实现巡视整改和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总之,我市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后续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确保问题整改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857991;邮政信箱:沅江市A001号信箱;电子邮箱:yjgz2004@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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