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溆浦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22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溆浦县进行巡视。2021年3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溆浦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溆浦县委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扎实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巡视反馈会后,县委先后11次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任务交办调度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书记许达哲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听取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5月27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抓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溆浦县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2类的具体整改任务,做到整改工作精细化、精准化。针对每个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针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巡察工作反馈意见,分别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狠抓工作落实。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巡视整改监督检查,督促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把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照问题清单,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推动巡视整改清零见底,并定期向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监督情况。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负责全县巡视整改的日常协调调度和整改进度的跟踪分析汇总,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汇总整改进展,动态化对账销号,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效。县委常委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以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勇气和胸怀,按照职责分工,逐条“对账”,带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见底见效。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对照《溆浦县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实行挂图销号,倒计时推进。在整改过程中,既拿出过硬的举措,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又加强分析研判,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类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长期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视移交的3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正在整改2个;巡视移交的 584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1次,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召开7次县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环保整改、硅砂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环保问题整改“夏季攻势”专项行动。三是突出“兴工强县”加快产业发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兴工强县”步伐,制定《溆浦工业集中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四是做大做强农业品牌。制定《溆浦县六大农业优势“十亿产业”发展规划》,突出粮油、水果、中药材、茶叶、杂交稻制种、畜禽水产六大产业。龙潭镇成功申报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新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个、绿色食品6个。五是拓宽财税增收渠道。制定《溆浦县财政增收14条措施》《溆浦县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方案》,全方位挖掘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健全完善征收管理机制。
2.学习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学习实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细化了学习要求,确保学习质量。二是加强学习指导。制定《关于2021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安排的通知》,组建了25个巡回指导小组,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巡听旁听,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三是抓好点上问题整改。今年3月以来,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党校、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观音阁镇等5个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和研讨。
3.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制定出台《溆浦县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坐班接访、“网上群众路线”、“四级会诊三级化解”等工作机制,及时就近就地解决群众问题。基层信访“溆浦经验”被写进省政府工作报告,在全省推广。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基层信访“溆浦经验”工作的通知》,实施领导干部下访、“五级调解”、网格包户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把矛盾隐患化解在一线。三是着力化解信访积案。采取“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县级领导包案,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信访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清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均已办结到位。2020年溆浦县成功创建国家信访“三无县”。
4.便民服务投入不够,百万人口大县户籍民警仅29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便民服务财政投入。2021 年政务服务中心预算支出753万元,25个乡镇和412个村(社区)均已建成标准化便民服务平台。二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确定乡镇政务服务权力事项156项,第一批下放村级政务服务代办事项96项;出台《溆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管理机制,将全县2000余名村“两委”干部纳入便民代办队伍,并开展了现场培训。三是增加户籍民警力量。调整增加10名民警从事户籍工作。四是提升户籍服务效能。通过溆浦公安夜校形式,组织全县户籍、办证窗口民警开展了户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能力。
5.全县25个乡镇有15个乡镇未设婚姻登记巡回办证点。
整改情况:一是增设婚姻登记办证点。在15个未设点乡镇增设巡回办证服务点,采取电话预约或赶集日坐班办证的方式,开展巡回办证,实现全县婚姻登记服务25个乡镇全覆盖。二是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出台《溆浦县婚姻登记巡回服务实施方案》,加强对驻点民政干部和乡镇民政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发放《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册》2万本,加大宣传力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6.文教卫事业发展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补充教师力量。2021 年完成招聘特岗教师166名、社会招聘教师330名、安置公费师范毕业生267名、聘请临聘教师450名。今后继续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二是全力化解大班额问题。22个高中阶段大班额已全部化解到位。我县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工作经验被省教育厅推介。三是充实基层卫技人员。通过公招一批、直录一批、安置一批等方式,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安置农村医学生33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力量。
7.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进。先后研究制定《溆浦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大工程”“七大行动”实施方案》等,并将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实现整治目标。二是强力整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检查、大评比”活动,每季度检查评比一次并将结果通报;组织县直机关各单位、乡镇、村每周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清扫,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三是严格考核。每月开展一次检查评比,严格执行考核奖惩。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多次开展专项督查督办、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8.抓“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兜牢“三保”底线。积极培育财源收入。1至6月,全县地方税收同比增长 23.5%,为全年任务60.31%;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0.7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中央、省预算内项目15个。二是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财政预算安排保产业链、保市场主体资金 7384万元,有力保障产业、市场发展资金需求。三是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溆浦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奋力推进“兴工强县”战略目标攻坚行动方案》,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压减25%,法定时限提速30%,全程网上办理事项达到50%。
9.产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格局。制定《溆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构建“一心三区”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二是大力招商引资。上半年,全县新开发包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2个,新引进项目8个。引进外商投资完成全年计划的333%。三是强化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确认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50家,已获批省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星创天地1个。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6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项目2个,申报省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项目5个。四是加快打造品牌农业。加强“溆浦脐橙、溆浦瑶茶、溆浦山银花、溆浦鹅”等特色品牌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做细做优特色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五是强力推动兴工强县。制定《溆浦工业集中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园区投产企业达58家,制造业三大板块初具模型。湘维公司重整复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预计11月1日复产点火。上半年第二产业完成税收占全部地方税收的25.78%。
10.政府债务规模逐年增加,偿债压力大。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把政府债务化解摆在突出位置。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专题会,深入研究债务化解工作,明确多种措施化解债务。二是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制定了近期和中长期化债计划,多措并举,增收节支,按计划进行债务化解。三是严格守住风险底线。严格预算执行,在确保“三保”支出的前提下,财政可用资金优先保障化债支出,全县政府综合债务率保持在可控区间。
1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未有效衔接。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有效衔接。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安排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 187 支 420人(其中省派8支25人、市派10支27人、县派169支368人),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留空档,工作不留空白。开展脱贫攻坚“十看十排查”专项行动,今年来无一人返贫致贫。二是加快产业规模化发展。制定《溆浦县六大农业优势“十亿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扶持规模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涉农资金向规模化企业倾斜,资金占比达到50%以上。溆浦雪峰山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成功入选2021 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三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77个集体经济薄弱村逐一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借助“五个一百”工程建设契机,力争在年底前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达到5万元以上。四是规范完善易地搬迁用地手续。易地扶贫搬迁4个安置点涉及的312户已全部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五是认真抓好对口帮扶。制定《溆浦县承接长沙市雨花区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围绕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人才交流、公益事业、民生工程等6个方面42项帮扶内容进行对接。
12.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制定《溆浦县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溆浦县一般环境问题(事件)问责办法》等文件,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二是深入开展打击违法采砂石专项行动。对非法采砂重点水域进行24 小时巡查,对非法矿山、非法开采点依法从严查处。三是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在25个乡镇建立污水处理站(厂)37个,铺设污水管网297公里;计划建设垃圾中转站27个,已建成12个,在建15个,年底前全部完工。四是坚决遏制扬尘污染。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建筑渣土运输行为,加强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有效遏制扬尘污染。五是加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委托技术单位对全县131家废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正在全面落实生态修复。
13.扫毒禁毒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溆浦县公安局禁毒工作整改方案》,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毒严打整治“飓风行动”。二是加强对吸毒人员管控。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包保管控和“四包一”工作责任机制,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禁毒教育宣传,进一步凝聚全民禁毒共识。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溆浦县禁毒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禁毒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综合考评。五是配强禁毒力量。恢复建立溆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力量进一步强化。
14.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防骗意识。制定《溆浦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宣传。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成立反诈中心,增强工作力量。抽调8名警力组建反电诈研判专班,加强侦查力量。三是加大侦破打击力度,提升治理成效。全县破获电信诈骗案件30起,查获涉电诈犯罪嫌疑人96人,刑事拘留96人,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15.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打击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形成食品安全同责共治强大合力。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相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检和移动快检方式,开展食品果蔬、罂粟壳等检测2498 批次。组织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全县14家桶装饮用水企业全部配备铜绿假单胞菌检测设备。组织送检铜绿假单胞菌10批次,合格率达100%。三是进一步加强联动办案机制。加强公安、法院、市监等部门协作,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6起、药品违法案件76起,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起。四是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出台《市场监管大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行政处罚案件线索内部移交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16.耕地抛荒、乱占违建问题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整治耕地抛荒方面。出台《溆浦县整治耕地抛荒九条措施》,建立健全耕地抛荒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排查、落实复耕复种。2020年清查抛荒地已全部复耕。整治农村乱占违建方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占用耕地行为打击力度的通知》和《溆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动态巡查及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对乱占违建实行“零容忍”。整治县城违建方面。加大城区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力度和新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新发现的在建违法建设启动“即查即拆”。整治“小产权房”方面。印发了《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对“小产权房”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17.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学习。县委常委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坚决落实“四个纳入”“四个一同”。县委班子成员已经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月7日,召开溆浦县乡镇和县直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会,县委书记进行现场点评。3月10 日,县委书记在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上就抓好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是常态化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溆浦县委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溆浦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有效长效机制。
18.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制度,规范行为。印发了《2021年溆浦县“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和《关于建立溆浦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建立负面清单,规范从教行为。二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师德巡讲、“师魂映党旗”演讲比赛等一系列实践活动,表彰一批先进模范教师。评选省级最美乡村教师2人、市级最美乡村教师5人、市级师德楷模1人、市级师德先进个人1人,表彰县级优秀教师、最美乡村教师448人。三是强化督查,立行立改。制定了《溆浦县教育局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教育教学督查方案》,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对2017年以来教育系统违规违纪 42 起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自查自纠。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基本要求不到位,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大
19.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提示,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二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违法党员和公职人员依纪依规处理到位。出台《溆浦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实施细则》,县司法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148人全部处理到位,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3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建私房问题全部处置到位。以点带面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60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31人。在县自然资源局集中开展作风整顿,严明纪律规矩,净化政治生态。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省委巡视问题整改警示教育会议,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20.2019年1月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县人民医院违规租赁经营问题一直未启动实质性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溆浦县人民医院遗留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拟定县人民医院过渡期补充协议(草案)。目前县委、县政府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过渡期补充协议(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加强县人民医院党组织建设,成立县人民医院党委,派出三名公职人员分别任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是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平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对县人民医院现有固定资产的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四是根据评估报告在厘清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整改计划。
21.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巡察工作领导。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1次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二是加强业务培训。5月18日至19日,对61名巡察干部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巡察干部发现、分析、研判问题能力。三是建立会商制度。建立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定性会商制度,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定性的精准度。四是提升办案质量。县纪委监委对巡察移送问题线索查办情况集体会审,严把线索查办质量关口,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22.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1 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77件,结案 248件,党纪政务处分194人,移送司法9人。查办留置案件2件,其中自办留置案件1件。制定《中共溆浦县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20条措施》,强化精准监督。二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一线监督作用。实行“室组”“室组乡镇”联合办案机制,抽调1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市纪委和县纪委案件办理。制定《溆浦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考核办法》,每月开展工作调度,每一季度进行绩效考核。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通过机关书屋、干部教育培训、学习兴趣小组、每月共读一本书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提醒教育常态化,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诫勉谈话、对1人批评教育。
2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在全县设置五个乡镇监测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动态监测,设立群众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二是严格控制“督检考”。截至6月底,全县督查、办文、办会分别同比减少 9.1%、11.1%、16.6%。三是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日常检查,今年1至6月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
2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将违规资金收缴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给予处理。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制定《溆浦县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领取施工现场津补贴的通知》、县发改局出台《溆浦县重点项目协调指挥部管理暂行办法》,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成立5个明察暗访组,对“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作风纪律进行督查。今年1至6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基础不实,选人用人和机构编制问题较多
25.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培训。印发了《溆浦县 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对全体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加强督促检查。5月中旬对部分县直机关和乡镇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及时纠错纠偏。对存在问题的乡镇2名党员的年度民主评议结果予以纠正。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问题涉及的县直机关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班子成员的分工及机关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对所涉及的乡镇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6.农村党组织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发展,调优结构。印发《溆浦县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2021年计划发展新党员720名。二是吸收先进,强化储备。建立积极分子储备库,目前全县共储备积极分子2256名。三是加强培养,提高素质。大力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定向培养大专学历村干部计划,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四是积极鼓励,发挥余热。启动“美在金秋”老党员之家建设,建立健全了各村(社区)涉老组织的建设,千余名老党员发挥余热。五是加强考核,强化责任。各乡镇党委对本辖区党员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将发展党员列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7.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清查纠正。对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农村党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对24名入党前存在问题的党员所在党组织作出了处理。二是加强联审把关。制定了《溆浦县发展党员部门联审实施办法(试行)》,各部门对2021年720名发展对象进行了联合审查。三是规范缴费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完成2021年各单位党费审核工作,并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四是警示宣传教育。印发了《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清理工作的通报》,对存在问题的8个单位和15名责任人员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少数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责令其所在党组织在党员大会上予以批评。
28.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分年度分季度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调配计划。二是切实加大年轻干部调配力度。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已配备35岁以下党政正职8名(占比16%);35岁以下领导班子成员98名(占比37.8%);30岁以下领导班子成员46名(占比17.8%),全部实现了年龄结构性配备要求。提拔和交流5名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三是注重专业型干部培养。配备金融投资、城市建设等专业型干部72名。新招录金融财会相关专业公务员4名。四是建立常态化干部交流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19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以上干部进行交流调整。五是积极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现已全部消化到位。
29.干部人事工作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下发了《溆浦县县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相关管理台账,做到证照与台账一致,信息准确。目前,全县党员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集中保管,全部在存。二是积极消化违规。对违规调配到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或回原事业单位工作。对 38 人完成了公务员无效登记认定审核及审批工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因私出国(境)方面,对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9人分类处理,其中党纪处分3人。对擅自改变出入境时间和路线的 27 人予以约谈,进行批评教育。对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违规登记为公务员方面,对相关单位负有失察责任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30.干部档案工作不规范,违规抽借人员多。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对发现干部人事档案存在信息不一致、涂改问题的,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推进管理规范。指导督促各单位完成档案A4改版整理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教育。抓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四是规范借调行为。制定了《溆浦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对人员借调行为进行规范。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抽借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31.少数干部“庸懒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弘扬革命精神,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二是加强作风督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成立2个作风建设督查组,聚焦干部“庸懒散”“为官不为”等问题,常态化开展督查。今年1-6月,通过明察暗访,共发现问题65个,批评教育20人,通报批评24人,约谈11人,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检讨1人。三是压实两个责任。对“庸懒散”“为官不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
32.少数干部不作为、乱作为。
整改情况:一方面,严格问责强震慑。县纪委监委聚焦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明纪律要求。今年1至6月,共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3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另一方面,激励干部勇担当。县委组织部出台《溆浦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干部日常考核与管理,督促积极作为、有效作为,提升绩效。
33.县法院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审判机制。建立健全了县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案件质量及审判质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绩效考核,考核情况每月通报,成立了案件评查小组,对各类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对审判质效落后的庭室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重点帮教帮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已派出2名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培训。四是强化警示提醒。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对评定为瑕疵案件的的承办法官集体谈话并进行了警示提醒,对评定为不合格案件的承办法官给予批评教育。
34.县公安局拘留所多名收拘人员拘留期限未到便以请假为名被提前释放。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执行收监。第一时间对请假外出人员执行收监措施,大部分已执行到位,剩余人员2021年底前全部执行到位。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予以免职处理;县公安局党委对请假出所逾期未执行人数多的下属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拘留所、法制大队2名经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县委政法委对县公安局分管拘留所的副局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分别进行了约谈;县委对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公安局分管拘留所工作的副局长进行了约谈。三是规范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严格办理对被拘留人员决定停止执行拘留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停止执行拘留、请假出所办理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35.县住建局自设机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14人因未入编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整改情况:2021年1月,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形成五点处理意见:一是将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申报为困难企业。二是由县财政解决到龄未退休职工的社保费,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三是按原渠道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四是对在职人员进行定人定岗。五是切实做好职工思想,保持队伍稳定。县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研究同意将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申报为困难企业,同意由县财政解决到龄未退休人员社保费,县人社局正在按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四)反馈问题:党委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问题整改不彻底
36.上轮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17个问题,整改到位15个,整改到位率88%。
整改情况: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两个问题,在巡视期间省委第九巡视组进行交办,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
37.2016 年以来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对溆浦县开展了三次审计,反馈问题 102 个,整改到位 88 个,整改到位率86%。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查督办。将14个问题分门别类向10家整改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函,明确整改进度和任务,定期督办。二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各整改单位科学制定出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报审批,确保整改切实可行。三是实行拉单销号。建立省审计厅经责、自然资源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台账,动态更新整改进展,跟踪整改成效。
38.县委开展9轮巡察,反馈问题1208个,整改到位968个,整改到位率80%。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整改。今年以来,县委多次召开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坚持分管县领导和县纪委监委联系室负责人参加巡察工作反馈会,将巡察问题整改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纪委监委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对5个整改工作相对缓慢的单位予以扣分。二是明确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统筹协调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审核和督查督办。三是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前九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清零,建立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巡察整改到位率由巡视前80%提高到现在的94.8%。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牢,坚定稳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压紧压实责任。县委、县政府将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指挥、督办重点问题整改,县级领导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彻底、抓出成效。二是加快整改进度,逐条逐项销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对照时间表,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严把整改标准关,做到整改一个、合格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逐条逐项过“筛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严格督查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织专门力量,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动态跟踪监督,全面掌握情况,杜绝整改走形式走过场。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企图蒙混过关的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对整改效果明显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3323216;邮政信箱:溆浦县委办公室(整改办);电子邮箱xpxw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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