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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涟源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21-09-17 13: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2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涟源市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涟源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涟源市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市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务实推进。一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推进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落地。其他市委班子成员等市级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所分管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市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行“周调度、日督导”,组建两个督导组,针对整改问题点对点具体指导、面对面传导压力。三是注重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注重将巡视整改与加强社会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深化巩固、拓展延伸巡视整改成效。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的6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基本完成整改11个,长期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视移交的1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移交的1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不落地

  1.满足于“我念你听”“照本宣科”,结合涟源实际深入研讨、分解任务、细化举措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会前学习制。市委常委会学习资料提前2日发放,并明确每次常委会第一个议题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娄底市委重大会议精神。二是压实责任确保效果。出台《涟源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抓好7项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

  2. 2017年以来存在部分单位中心组学习走过场,少数党员干部心得体会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巡察抓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现场巡察。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抓整改。三是开展巡听督导抓整改。在6月集中对全市正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一次巡听督导,通报批评了3家单位。目前,反馈及自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的能力不够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煤炭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型思路不宽、步子不快、亮点不多,“一产业不精、二产业不强、三产业不优”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改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展精细农业。开展“特色产业建设三年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一乡一品”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柑桔、油菜、蔬菜、中药材、油茶、湘中黑牛等优势产业。今年第一季度,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三星级农家乐4家。二是大力发展新型工业。认真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把以三一路机为龙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作为全市“第一链”来打造,全力推动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链发展。今年已有7个“双引擎”项目建成投产、6个“双引擎”项目开工建设。三是做优做强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不断提高,对外贸易增长迅速,文旅新业态开发有序有效推进。四是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潜能。

  (二)反馈问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有力

  4.部分农村学校条件差、学生外流严重,城区学校大班额化解任务较重。

  整改情况:一是改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已完成18所农村学校改造任务,其余4所预计10月底完成。二是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出台《涟源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施工方案》,计划新建20所学校教师周转房411套,已建设完成9所学校周转房205套。三是积极化解大班额。出台《涟源市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及大班额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逐步消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现象。

  5.少数省定民生实事项目、市委重点项目进展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后进项目建设任务。2020年承担的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今年承担的19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二是严格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三是对全市98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和48个重点项目进行“问情问需问计”大走访,强力打击项目建设“三强”行为,有效推动了项目建设进度。

  6.市人民医院新院和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因推进缓慢被点名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市人民医院新院项目已公开招标挂网,7月底开工建设。二是市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已于6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

  (三)反馈问题: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不够扎实

  7. 2020年以来先后有2批10名越南非法入境人员漏管失控。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2起漏管失控事件,市纪委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责任领导进行了履责约谈,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二是强化严密管控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非”人员疫情防控网格化排查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排查管理责任,畅通举报渠道。今年来共排查涉外来(返)涟人员1072人,国内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涟人员3906人,均按风险等级落实了差异化精细化健康管控措施。

  8.减免门面租金政策未完全落实,15家企业43.5万元租赁补助未发放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1月,15家企业43.5万元租赁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位。

  9.投资增长缺乏项目支撑,复工不达产、达产不达效等问题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已引进项目4个。拟定下半年组织赴粤参加“港洽周”的“双引擎”产业招商推介会,计划会上签约项目7个,发布招商项目15个。二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举办“服务‘三高四新’,助力乡村振兴”政银企洽谈会,银行已向42家企业授信27.79亿元,18个工业项目与银行签约18.92亿元。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1场,达成就业意向1352人。

  10.返乡回流农民工“就业难”与本地企业“招工难”并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技能培训。已完成培训3540人,超额完成半年度任务。二是拓宽就业渠道。今年2月19日、21日,我市开通全省首趟农民工赴外省务工“点对点”就业服务专列,共送出2056名农民工赴广州等地务工。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荐岗位512人次,成功推荐就业42人。三是增强就业服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1场,达成就业意向1352人。

  11.全市只有部分小微企业和规模企业获得金融支持,问卷反映融资困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召开政银企洽谈会,现场7个专项贷款成功签约,签约资金44.789亿元。落实签约资金16.14亿元,履约率31.77%。二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市各项贷款金额213.53亿元。人民银行今年累计发放再贷款16.92亿元,用于支持三农和实体小微企业。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成立娄底市兴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涟源办事处,通过银行信用为小微、三农企业担保。

  12.保粮食安全力度不大,存在抛荒耕地现象,农民种粮积极性未有效激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出台《关于抓好涟源市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二是加强示范带动。全市建设双季稻优质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5万亩以上。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市财政安排资金用于采购示范片种子、耕地抛荒整治、双季稻区水利设施修复建设等。四是全面完成早稻种植任务。全市现有300亩以上粮食种植大户63个,比去年增加37个。

  (四)反馈问题:三大攻坚战不够扎实

  13.扶贫产业散、小、差,巩固脱贫成果措施不硬。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扶贫产业提档升级行动。确定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发展项目九大类152个,统筹整合投入产业扶持资金1.659亿元。二是补齐产业发展冷链仓储建设短板。出台《涟源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实施方案》,对柑桔、金秋梨、特色小水果等产业发展加强冷链仓储建设。三是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计划用2年时间,实施涟源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市推进试点,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14.信访总量大,进京、赴省上访人数多,积案难案办结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治理降存量。出台《涟源市进京越级上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多种过硬措施降低信访存量。二是强化工作机制促化解。全面加大工作力度,对积案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层层压实责任。三是解决积案难案顺民意。对2020年以来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实行市级领导包案,取得了明显成效。

  15.安全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行政处罚,责令88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关闭取缔49家生产经营单位,移送司法机关19人。自2017年2月以来,我市煤矿企业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二是扎实开展“迎大庆保平安”专项行动及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三是全力开展打非治违。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14个重点领域的工作重点。建立由安委会成员单位参与,乡镇街道联动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16.政府债务包袱沉重,财政税源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形成了隐性债务明细台账,组织各债务单位填写了“一债一策明细表”。二是明确化债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三是实行逐年化债。明确2021至2024年计划化债任务。

  17.多名国家公职人员逃废金融债务数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澄清底子,实行分类处置。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加大追责问责。对在限期内未及时还款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其限期偿还。四是采取行政、纪律、司法等措施加大清收力度,确保清收到位。

  18.民间非法集资涉及金额大、人数多、化解慢,存在社会不稳定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力度。二是加强陈案化解。目前2起非法集资案已一审判决,剩余3起计划年底前完成化解。三是化解办证难题。协调相关部门为购房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426户。

  19.城区空气质量持续3年全省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部门联动整治。今年来,4部门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明显。二是加强巡查交办。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对6家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三是严格绩效考核。出台《涟源市城区空气质量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目前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4.0%。

  20.城区饮用水受到污染,涟水河、升平河个别地段污水直排。

  整改情况:一是维修改造破损污水管网。已维护改造污水管道5处、排污口2个、污水主干管检查井3处。二是强化饮用水保护。坚持“月巡查”制,确保出厂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卫生标准。三是加快一水厂搬迁建设。预计11月上旬项目开工。四是启动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预计12月底完工。

  21.27个关闭煤矿外排废水至湄水河、涟水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有效治理。按照“就近合并”原则将27处合并为21处,对需要治理的15处外排废水超标煤矿,均采取了相应治理设施。二是加大监测频次。生态环境监测站加大监测频次,对影响较大的5处治理点实行加密监测。三是明确奖补标准。对按期完成治理、出水水质达标的项目予以奖励。

  22.56家非法制砂洗砂企业破坏生态。

  整改情况:出台《涟源市集中整治碎石加工企业实施方案》,对56家非法制砂洗砂企业开展重点整治,并组织相关部门按行业标准,对拟保留整改的碎石加工企业开展了现场核查,对其他非法制砂洗砂企业已强制实行取缔关闭,确保规范推进整治。

  23.采煤沉陷区涉及12个乡镇,尚未有效治理。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项目支持。已争取国家发改委将我市纳入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已将我市3个重点采煤沉陷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功纳入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预计7月下旬开工。二是稳步推进治理。积极与上级发改部门对接汇报,搞好项目储备和修编,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五)反馈问题:扫黑除恶震慑不强

  24.线索摸排核查质效不高,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开展线索倒查。制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对专项斗争以来侦办的涉黑组织、涉恶犯罪集团、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倒查,已交办倒查线索。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新增侦破涉恶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破获案件9起。四是开展财产倒查。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成效明显。

  25.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案人员进行审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办理手机卡、银行卡、营业执照的通知》《涟源市打击治理突出跨境犯罪工作“十个一律”》以及缅北涉诈人员管控等文件。组建驻云南工作站,成立反诈中心,安排专人对存量卡进行“日监控”,积极开展缅北回流涉诈重点人员摸排劝返专项行动。三是深入开展清查宣传活动。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342429人,打掉团伙15个,破获案件59起,刑拘涉诈嫌疑人139人。

  26.对“套路贷”打击不力,造成大量民间纠纷。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全民防范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日活动、召开屋场会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非法放贷的识别能力。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对两起典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专项行动方案》,健全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实现对“套路贷”全链条打击整治。

  (六)反馈问题:市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传导不力

  27.2017年、2018年,有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科级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被查处。2016年和2019年先后有多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被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实市委书记8项责任、其他市委班子成员6项具体责任。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市委常委班子警示教育会,通报3起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示纪、以案说法。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全市党员的日常教育及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

  (七)反馈问题:监督执纪仍需加强

  28.对重点领域的违纪行为查处不力,专项整治过后,违纪行为依然多发,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属谋私,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建房违规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查处重点领域违纪行为。深挖彻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建房违规审批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谈话12人。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违法转包分包、规避招标以及围标串标等问题开展全面起底清查,今年1月以来共查处问责党员干部21人。二是深化专项治理。拓展整治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提篮子”“打牌子”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乱占耕地建房和其他违占违建行为组织开展自查。今年以来,查处违占违建履职不力有关问题10起,问责党员干部32人。

  29.日常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结合实际修订了《关于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的实施意见》。用实用好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时监督全市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政治素养,多管齐下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八)反馈问题: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不严

  30.存在直接指定物品采购供应商和政府投资项目承建单位的问题,工程项目变相分包、转包现象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的通知》,切实从源头上对依法可以不公开招投标项目的发包、劳务分包等建设行为进行规范。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对各单位承建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责约谈。

  31.存在滥设账户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集中清理。撤销或合并24个财政专户和13个平台公司银行账户,做到了应撤尽撤。二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国库统一管理,形成了“管事”与“管线”分离的制约机制,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运行。

  32.平台公司因资金管理不善和工作失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查处违规。市纪委监委已问责相关责任人员6人。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建立了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机制,并督促平台公司完善了“资产管理”等8项内控管理制度。三是开展经营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对平台公司的经营业绩定期开展考核。

  33.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门面和场所年租金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全市656个门面全部收回统一管理,累计收回门面租金欠款313万余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出台《涟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4.2017年以来,违规与企业签订高额退税奖励协议,造成税收流失。

  整改情况:已终止违规协议。

  (九)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未绝

  35.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违规收取工作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收取的工作经费,已全部足额缴入市财政非税局专户。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全面追缴,问责相关党员干部15人。二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再学习再教育。制定印发《涟源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线清单(239条)》,结合中纪委、省纪委和娄底市纪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在全市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部廉洁思想防线。三是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12月以来,全市查处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7起97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次。

  36.公务卡制度尚未推行。

  整改情况: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将各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纳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各预算单位相关公务人员办理公务卡,做到了应办尽办。

  37.存在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长期借用公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项清理整顿。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长期借用公款开展了四轮专项督查和整改“回头看”检查,长期借用公款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出台《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因公借款,严禁对外借款和因私借款。

  38.存在公务加油卡养私车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公务加油卡养私车”自查自纠。对存在利用公车油卡给私车加油的问题,追缴油费并罚款,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实行统一管理。将全市机要通信、应急、调研和综合执法的80台公务车辆统一安装了GPS管理系统,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管理,并实行“一车一卡”“严格审批”“动态监管”。

  39.个别领导干部长期借用乡镇人员充当专车司机,在下属单位违规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借调的司乘人员严格按规定办理了借调手续或返回了原单位。二是严格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涟源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十五条禁令》,禁止领导干部在下属单位违规报销费用,杜绝司乘人员在相关单位违规报销费用现象的发生。

  40.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接受红包礼金等。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问责。市纪委监委已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起底排查违规放贷、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线索,已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41.痕迹化管理过头,做工作要拍照备查,脱稿发言必须重整材料才能过关。

  整改情况:一是压减督查考核事项。出台2021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将今年的督查检查降低至12项,考核降低至6项。二是规范临时性、紧急性督查检查考核。严格按照“一事一报”“严格备案”“同类整合”等原则执行。三是设立基层监测点4个。今年根据监测点的情况,已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个。四是规范制度执行。出台《涟源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约法八章》,杜绝痕迹化、纯汇报式等简单粗暴的督查方式。

  42.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口径不一,让基层左右为难、无所适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严肃性、严谨性和实效性。二是及时形成科学决策。每月月初制定市委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于月底汇总完成情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了工作情况的一手资料。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在市级层面及时精准研判,避免了在调研指导时多种声音的出现。三是做足调研指导前期准备。切实增强调研指导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43. “放管服”改革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有序推进整改。出台《关于严肃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驻工作纪律的通知》,确保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规范运行、有序推进。二是政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尽进。新政务大厅已正式运行,全市45个审批服务单位除3个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立了政务服务分中心外,其余单位严格按要求实现了应进尽进;共梳理进驻事项833项,较老政务大厅增加444项。

  44.群众观念淡薄,“衙门”作风较严重,营商环境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开展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解散合并临时重复性工作业务群229个。二是认真落实《涟源市解决“文风会风”等问题的9条具体措施》《涟源市委不予发文情形清单》,严格规范文风会风。三是制定《涟源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约法八章》,进一步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累计受理企业投诉举报件11件,目前已办结7件;共破获优化营商环境“三强”案件189起,处罚219人。

  (十)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45.科学民主决策能力有待提高,市委常委会会议安排议题过多,不提前印发材料,班子成员还没看完材料就被要求表态发言,民主决策走了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制度文件。修订完善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全面规范会议流程,建立市委常委会会议材料前置审核制度,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把控市委常委会上会议题数量与质量。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7个议题,市委常委会资料提前2日发放参会人员,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46.领导干部以双重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没有实现正常化。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督导指导。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对2020年度全市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全程督导,发现并已整改问题111个。二是加强制度落实。出台《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确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形成常态。今年以来,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均参加了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1次,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4次以上。

  47.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缺乏斗争精神,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部分意见为“要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重视”,有“甜味”、缺“辣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严肃民主生活会要求。二是有效提高民生生活会质量。今年5月27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112条,特别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各常委直面问题,一针见血,“辣味”十足。

  (十一)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8.用人导向不够正。存在老板打招呼干扰干部选拔任用现象。巡视调查问卷结果显示,部分人认为市委应加强“坚持好干部标准,凭德才和实绩用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在今年5月乡镇党委换届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开展了政治建设谈心谈话1599人次,充分了解干部进退留转意愿。二是严格规范操作。落实“凡提四必”,执行票决制、公示制和试用期制。三是严格执行任前审核制度。对拟任用人选提交市纪委监委等10个部门联审。四是认真落实制度。严格执行《涟源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试行)》《涟源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全面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杜绝老板打招呼干扰干部选拔任用现象。

  49.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违规。对当事人进行问责,现已免职。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和全程纪实制度。严把新进干部档案入口关、审核关。三是着力完善制度。出台《关于规范“第一种形态”合理运用的意见》,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0.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决策部署滞后。多家单位未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市直行政、乡镇事业单位超编比较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涟源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二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入、调动的管控。三是对市直行政机关超编、乡镇事业编制超编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守不超编进人底线,采取“多出少进”办法实现了人员逐年自然消减。

  (十二)反馈问题:基层党建仍显薄弱

  51.日常管理不严,白马灌区管理局支部近3年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原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八支部连续3年未召开支委会,教育系统受处分党员被评为合格党员和优秀党员。

  整改情况:娄底白马灌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单位的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取消了当事人的“优秀党员”称号,规范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

  52.村级组织问题较多,部分村(社区)没有实现“一肩挑”,党组织战斗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全市504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完成,其中478个村(社区)实现党组织书记与村主任“一肩挑”。换届后,村(社区)干部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强化了基层组织战斗力。二是大力开展培训赋能。今年累计开展了培训4次,村(社区)干部能力和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三是加强软弱涣散村整顿。建立健全市级领导干部联系软弱涣散村制度,2020年排查出的1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到位。

  53.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反映多,本轮巡视收到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件占总信访量的20%。

  整改情况:一是深挖彻查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11月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4起,问责党员干部109人。二是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完善《信访举报精细管理办法》《涟源市纪检监察信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将规范受理信访纳入考核重点。三是推进“清廉涟源”建设。加强“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在“小微权力”平台及时录入村级“三资”公开数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典型案例2期3起12人。

  54.村级集体经济薄弱,2020年仍有112个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薄弱村。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出台《关于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涟源市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实行项目库管理,我市已入库2022年项目44个。二是整合资源提升服务。盘活集体资产,争取政策支持,提供信贷服务。三是提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水平。加强对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今年已累计开展培训4次。

  (十三)反馈问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较为突出

  55. “关键少数”不担责“甩锅”下级,对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违规建房、个人拖欠公款,逃废债务等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放任不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反馈问题,逐一明确市级领导牵头负责,予以重点督促整改落实,并将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对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违规建房、个人拖欠公款,逃废债务等问题,市委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治理,发现并整治了一批违纪违规行为,制定并规范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56.相关部门履责不到位,违占违建问题比较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排查整改。对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违法占用农村耕地建房、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私房建设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并分类处置。2020年12月18日以来,制止新增违法建设98处、拆除77处。自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已无新增违法建设。二是从严追责问责。已诫勉谈话6人、党纪立案10人、政务立案6人。三是建立健全制度。2020年12月至今年3月,先后出台了《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乱占耕地建房和其他违占违建的规定》等4个制度文件,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长治长效。

  57.少数医院存在违规重复使用高值一次性耗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清理。制定《涟源市医疗机构重复使用一次性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医疗机构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高值医用耗材开展了自查自纠。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已对违规资金予以追缴,并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医用高值耗材使用专档管理和动态监测,明确每年进行医用高值耗材合理性使用评价,建立医用高值耗材临床使用长效管理机制。

  (十四)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58.存在松劲情绪和过关心理,近3年来对上轮巡视和审计指出的问题未开展专题研究和“回头看”,长效机制未建立,标本兼治有差距。

  整改情况:结合本次省委巡视整改,对上轮巡视和审计指出的问题开展了整改“回头看”,将发现的问题同步纳入整改范畴,同时,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牵头责任领导督促责任单位结合单位职责,建立深化巩固长效机制,确保巡视整改实效久久为功。

  59.上轮巡视指出的“城市建设执行规划标准不高、违规用地、超编超职数”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市委组织相关部门逐一开展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通过有针对性地采取过硬措施,3个问题均得到了有效整改。

  60.省级以上审计反馈的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地方配套未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不及时、库款支出保障和资金监控系统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正式完工,目前处于竣工验收阶段。二是两个项目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均已形成实际支出。三是通过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适当调减部分项目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多种措施,目前我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四是资金监控系统预计今年10月上线运行。

  61.对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情况没有安排核实,没有对单销号,有5条未整改到位,38条整改后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主题教育未整改到位的5条问题和38条整改后反弹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出台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重点任务落实清单》,持续巩固深化成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涟源市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娄底市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标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4981826;邮政信箱:涟源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4楼417办公室;电子邮箱:6440558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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