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1年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院党委坚决把巡视作为一次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体检”,作为一次对党史学习教育的推动促进和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巩固深化,作为一次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发展各项事业的“全面检阅”,以自觉接受政治监督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1.切实加强学习。院党委先后召开8次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巡视工作的认识,强化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统一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思想。
2.抓紧部署巡视整改任务。接到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委及时对反馈的问题及意见逐类逐条逐句进行梳理分解,分析产生的原因,讨论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并报上级部门审查。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四大类14个问题,院党委细化为30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都有牵头院领导负责,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落实,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2021年7月22日,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反馈了审核意见,院党委按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坚决按照省委巡视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巡视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院党委及时制定《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了院党委书记柏连阳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单杨同志为副组长,余应弘、齐绍武、童雄才、许靖波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积极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院党委先后14次召开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党委书记柏连阳同志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与党委成员、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政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同时牵头落实19项整改任务。院党委班子成员召开各类会议并到现场调研,积极推进落实整改任务。
3.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院党委既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的迅捷性,又解剖麻雀、举一反三,做到真改实改;既坚持全面整改,对标对表深刻检查剖析,又坚持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1个,长期整改3个;巡视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巡视移交的8件信访件,已办结8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学懂弄通下功夫不够,重点工作贯彻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院党委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今年党委会议上已组织学习21次。按制定的党委理论学习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安排学习内容和要求,坚持每月至少学习1次,1-2党委委员进行中心组发言,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19次。二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了南繁育种基地附属配套项目建设,2021年10月份已进行验收并投入使用。大力推进春华综合实验基地建设,完成了科研配套区地上地下拆迁任务、设计招标、总图评审和科研配套区的项目代建招标工作,取得了稻瘟病平台及抗逆鉴定平台的实施许可证,正进行建设施工。
2.履职尽责不够充分有力。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缺乏使命感、责任感,未出台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的具体措施。谋划长远发展缺乏紧迫感、危机感,未出台“十四五”规划。工作缺乏主动意识、开拓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出台发展措施。制定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推进措施》,明确了加强基础研究、确保杂交水稻技术国际领先地位、加强种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究、优化调整学科团队建设、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加强领军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相关措施。出台了高质量的全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该规划立足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实际,聚焦我省现代农业瓶颈关键技术和产业链薄弱环节,发挥种业创新核心优势,积极谋划全省农业科技创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切实可行,符合我省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要求。二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解决干部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院党委多方筹集资金,组织专门班子狠抓环境整治,已完成了院喇叭口环境综合整治和泉坝垅水库、红旗水库的环境治理,启动了院内科教路(湘研路)提质改造。督促院后勤服务中心协助完成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遴选了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妥善解决小区物业矛盾。
3.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院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处室监管比较松散,责任未完全压实,一些该管的事没有管到位。个别研究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意识弱化,有的重大事项未及时请示报告,存在各自为政、不服管的现象。以党政联席会议、所长(主任)办公会议替代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比较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真管严管。院党委要求院属党组织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落实制度规定。院党委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组织院属党组织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明确党组织会议该研究的事项,有效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要求院属党组织切实落实请示报告、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有关制度规定,重大事项必须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4.科研龙头作用发挥欠佳。自主创新能力有所减退,成果转化存在吃老本现象,学科建设和发展不太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在制定的《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推进措施》中,作出了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和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系列安排。二是自主创新取得了标志性成果。镉低积累水稻技术创新与新品种选育实现了“三个率先”,已培育镉低积累水稻不育系16个、恢复系44个,精确定位了4个控制水稻镉低积累关键基因,开发出镉低积累功能分子标记13个。三是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转化。在院网分类发布科技成果,组织参加有关成果展会推介我院科技成果,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经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往年大幅增长,已扭转了成果转化吃老本的局面。四是颁布《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鼓励科技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工作,将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指标,对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中贡献突出、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可破格晋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五是制定学科发展措施。院党委制定了《湖南省农科院关于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学科平衡发展的几点推进措施》,明确了强化基础科学研究、完善学科布局、提升优势学科、加快弱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融合建设等措施。每年从创新资金中设置600万元左右的重大基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
5.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太牢。对解决干部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作为不够,一些反映集中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与街道社区合办“东湖夜话”——把话筒交给群众,通过座谈方式收集整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并在每年年初安排解决2个以上重点问题。二是切实解决问题。2021年完成了巡视期间群众反映较多的喇叭口环境综合整治和泉坝垅水库、红旗水库的环境治理,完成了我院将军山区域拆除违建,完成了院实验大楼配电设备改造施工和全院多处环境卫生清理、灭蚊消毒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招标等工作,启动了院内科教路(湘研路)提质改造。协助完成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遴选了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妥善解决了小区物业矛盾。
6.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到位。认识不够到位,院党委近3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没有压实,落实“四个纳入”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建立检查考核和通报制度;需加强对网络媒介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8月初,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中央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去年初的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从2021年第三季度起,院党委每季度都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压实责任。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中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三是举办专题培训,提升能力水平。2021年8月25日,举办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宣传部、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就落实党委意识形态责任、维护网络舆论安全进行授课,进一步明确院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提高院属各党组织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排查风险,加强阵地建设。进行了网络安全排查,升级了防火墙,切实解决了服务器漏洞等问题。印发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我院各类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网站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严格
7.管党治院责任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些制度措施没有严格执行;部分院管企业管理需更加规范;部分院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到位,没有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系;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需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院党委2021年4月1日召开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印发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转发省纪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等上级有关文件、通报,组织全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忠诚与背叛2020》警示教育片。制定、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账管理的通知》《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机关借支管理规定》《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机关本级科研经费报账细则》《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机关专家咨询费补充规定》等制度办法,并要求院属二级预算单位遵照或参照执行。二是规范院管企业管理。对全院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已将3家企业移交省国资委、18家企业进行市场化处置,7家参股控股企业委托我院规范化管理,完成了3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印发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依法管理规范我院控股、参股企业,促进院属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三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了院领导“一岗双责”述职,抓实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2021年院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共200余人次,其中咬耳扯袖近200人次,红脸出汗16人次。四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2021年8月,向省纪委请示,按照党章规定,参照外省同类单位的可行作法,请求成立院纪委,健全纪检机制,加强纪检队伍力量。11月,又向省委领导作了请示汇报。五是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制定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巡察工作方案》,成立了巡察组,于2021年10-12月对湖南省农业信息与工程研究所、湖南省农业装备研究所、湖南省农科院科研基地管理中心开展巡察,并对近4年来已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整改落实监督检查。
8.资金、资产和科研项目存在廉洁风险。院属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一把手”均直管财务,资金管理不到位;大部分资产由生产管理处统管,少数由院属各单位管理,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资产处置混乱;科研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有的项目验收技术指标低于申报考核指标、验收实际成果低于验收技术目标。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一把手”均不直管财务。2021年4月8日,院属17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并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重新作出调整,明确由一名班子副职分管财务,所有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均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二是进加强资产核查和管理。认真核查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出租情况,2021年8月底完成“房屋及构筑物基础台账”的补充和完善。修改完善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房屋、土地等资产综合利用管理的规定》,全面推行前置评估、公开招租,严格履行权限审批。三是强化对科技项目的管理。颁布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设置、评审、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科研诚信都进行了制度化规定。在院创新资金项目所有的立项合同中,所有研发项目都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成果转化内容和具体指标。制定了《关于加强院科研实验材料、对外租赁土地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实验器材出入库、农资采购使用等规范管理。
9.领导干部违规办企业、违规兼职问题突出。存在“靠山吃山”办企业问题,对领导干部兼职审核清理不严,少数领导干部存在违规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违规办企业具体情况。已经核实了10名处级干部亲属经商办涉农企业的名单,掌握了企业名称、经营内容、经营场所等信息。2021年7月份,对全院232位副科级(管理八级)以上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未发现我院领导干部在亲属经商办企业方面存在打招呼和利益输送等问题,未发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及兄弟姊妹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提篮子”“打牌子”违规现象,也未接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方面的举报线索。二是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在全院开展了领导干部兼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核查副科级(管理八级)以上干部232人,发现违规在企业兼职的有3人,在社会组织兼职数量超过3个的有13人。三是进行提醒谈话严格纪律要求。对巡视中发现的和本次清查中有亲属办涉农企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要求领导干部管好身边有办涉农企业的亲属,严禁“提篮子”“打牌子”,严禁以权谋私。四是强化领导干部兼职管理。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的规定,凡申请兼职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省管干部的兼职报省委组织部审批;院管干部的兼职审批除经本人所在单位(处室)审批同意外,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去年8月份,院党委对全院领导人员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重新核审批,科级及以下干部兼职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把关,报院监察审计室、院人事处备案。四是进行追责问责。院党委和相关单位分别对3名未经审批同意在企业兼职的干部作出了诫勉等处理决定,13名在社会组织兼职超过3个的领导人员辞去了相关社会组织兼职,全院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五是进行长效监督。院监察审计室建立了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的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后续管理,切实强化长效监督。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存在套取资金违规接待和滥发补贴和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缴违规资金和津补贴。立行立改,已将2个单位违规套取的资金和4个单位滥发的补贴和福利悉数清退收回。二是进行问责追责。院党委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的1名经办人给予责令检查,3名处级干部给予诫勉,责令相关单位以及负责同志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三)反馈问题: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
11.选人用人工作不太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执行不严格,对干部教育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学习。院党委组织深入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干部人事制度的专题学习,组织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专题培训,对近年来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给每名领导干部发放了易错易漏点、“10个不予采信”告知函和相关纪律规定,切实做到“五个讲清楚”。二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订出台了《院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审核。对2021年上交的《报告表》进行了严格审核,要求17名填报不规范、存在涂改的同志重新填报,将56份未经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签的《报告表》退回重新审签。开展了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来源合法性验证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1名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处级干部提供了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准确率。四是严肃处理个人事项填报不实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办法》,先后对3名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处理,取消了1名副处长试用期任职。五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组织举办了全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培训班”,选调1名同志到院人事处专职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选派1 人到专业机构跟班学习,提升了人事干部从事档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对干部人事档案室进行了修缮和硬件设施配备,积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集中清理审核,累计补充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转正材料、奖励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工资异动表等各类材料6000余份,目前已完成副科级(管理八级)以上干部的档案专项审核。
12.机关党建工作还有差距。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党员活动室和党务公开栏;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部分党支部没有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党员管理比较松散,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党组织期满换届工作。督促24个到期需换届的党组织进行换届,2021年4月22日全部完成了换届工作。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阵地建设。对全院各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院机关及院属单位按照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中的“阵地建设规范化”要求,都建好了党支部活动室,设立了党务公开栏,并完善了配套设施。院机关还建设了初心园,宣传党史和伟人事迹。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各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支部“五化”建设中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要求,定期了召开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院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建立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全院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进一步严肃、规范。四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做好党员和党务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2021年,共有102名党员干部参加轮训。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我院663名在职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47名党组织书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了1次集中培训,均已全部达标。五是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院党委组织全院各党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各项程序,并把党员发展作为党建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党员。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整改要求不够到位
13.巡视整改没有一抓到底。院党委对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重视不够,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不严、人才培养和引进效果不佳、干部人事存在薄弱环节、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院党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取得了较好效果:取得了镉低积累水稻选育、第三代杂交稻、耐盐碱水稻等世界领先成果,在杂交辣椒、两系油菜、有机茶叶、植保技术、农产品加工、新型肥料、生态安全等研究领域也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持续加强科技服务,有力支撑了地方特色产业发展。2021年,中共中央授予院党委“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我院获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并被授予省2020届文明标兵单位。二是严格资产管理。已按年度全面清理全院房屋出租、土地合作利用情况,建立基础管理台账,全部进入“智慧国资系统”。按照《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房屋、土地等资产综合利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对资产进行分级分类和规范化管、程序化管理。数次同大汉集团有关负责人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二》,土地租金第十三年起递增5%,第十八年起再递增5%,共计租期增加租金240万元左右。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已依法追回湖南雄天公司土地出让“财政返还款”1580万元。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制订出台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十四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了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设立了青年英才奖,加大了青年人才的培养。出台了给予每名新进博士研究生10万元安置费的政策,对2018年以来在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分别给予5-7万元的奖励,印发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新进博士联系服务工作办法》,建立了院、所领导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对一”跟踪管理和培养机制,加强了博士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向省政府请示汇报,省政府初步同意在“十四五”期间支持我院设立人才引进培养专项基金,为我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四是规范干部人事工作。制订印发了《院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人事工作。五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新成立离退休党委和学生党支部,加强了对我院离退休党员和学生党员的规范管理,党支部设置进一步优化;督促各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结合党建考核对院属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检查,组织生活更加规范;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的六项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对象资料和发展党员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机关党委固定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交纳党费,管理服务更加精细;督促院属各党组织改造或建设了党建活动室,阵地建设进一步规范。
14.审计整改未完全落实。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土地管理不到位、重点工程推进缓慢、支付专家咨询费不规范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土地管理。院党委2015年成立了资产管理中心,专门负责房屋土地管理工作。出台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房屋、土地等资产综合利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已对房屋土地进行了分级分类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二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工程主要为院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的三亚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和春华基地的建设工程,三亚南繁育种基地已于2021年10月份进行验收并投入使用。春华基地科研配套区地上地下拆迁任务、设计招标、总图评审等工作已完成,正建设施工。三是规范专家咨询费支付发放工作。2021年8月4日,印发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机关专家咨询费补充规定》,明确了专家咨询费的支出范围,并按照经费来源对咨询费的发放对象进行了明确界定,要求科研项目(课题)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人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院党委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院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紧密结合巡视整改和当前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1-84690933,邮箱:hnnkyjcsjs@hun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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