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21年3月8日至5月10日对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4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院党组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截至10月14日,院党组书记江涌同志先后21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召开推进会议9次,就制度文件起草和整改事项核查等事项进行调度;单独或小组性小范围座谈50余人次,就具体制度文件修改和核查事项工作进行商讨。通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巡视组指出的4个落实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院党组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许达哲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再学习、再领会《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对促进全局工作、净化全院政治生态的重要作用,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真正做到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感,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把巡视指出的每一个问题当作必答题,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重要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抽选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严明纪律规定,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江涌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楚筠任常务副组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建平、黄俊军和院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杨盛让任副组长,张征远、刘运华、隆清华、李文立、杨帆、孟东华、王亮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楚筠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视整改的调度、联络、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层层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压实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巡视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逐条逐款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牵头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任务内的统筹协调工作职责,相关配合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全力投入巡视整改工作。三是严格工作质量。相关文件和制度,在起草、审核、修改等环节上,严格按照“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地方志实际、管长远、可操作”的要求进行内容撰写和审改把关。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在巡视整改期间,每周五下午4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改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则根据汇总的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限时办结销号制度,未按时办结的,责任单位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向领导小组说明原因和下步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则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树立全局思维、系统思维、改革思维,统筹短期整改目标和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净化工作环境,用制度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形成相互促进、相互配套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努力把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转化为真抓实干的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截至10月14日,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共16个问题,细化成了40条具体整改措施,其中完成整改36条,基本完成整改1条,未完成3条;巡视移交的1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基本完成1个;巡视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政治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了《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党的建设相结合、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指导实际工作相结合,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将之转化为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史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将要出台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湖南实际,适时制定出台《湖南省地方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制定出台《湖南省地方志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意见》,切实把地方志工作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落实。三是加强政治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巡视整改,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加强政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关于开展“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实施政治强基固本工程,明确用两个月时间,在全院开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为核心的主题教育,从讲政治高度,坚持地方志工作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引导全院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消除单纯业务机关思想。
2.履行主责主业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组履行主责主业的体制机制。制定《湖南省地方志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全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突出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二是完善地方志工作法规制度。根据新时期全省地方志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起草了《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切实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地方志工作法治环境。制定《湖南省地方志作品编纂出版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志鉴等职务作品审校行为,确保志鉴编纂出版的质量。三是强化地方志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定位。在即将制定发布的全省地方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湖湘文化、助力文化强省建设等重要内容纳入其中,通过方志为民、方志惠民,切实发挥好地方志服务中心工作的独特作用,不断提升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四是实施志鉴精品工程。制定《湖南省志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统筹全省地方志资源,坚持质量第一要求,组织实施“湖南省志书精品工程”“湖南省年鉴精品工程”,计划每年打造和表彰一批政治合格、史实清楚、内容齐全、体例完备的精品志书或精品年鉴,擦亮湖南方志文化名片。五是推进地方志重大项目建设。结合新变化,制定《〈湖南历代方志集成〉项目建设计划》和《〈湖南通志〉项目建设计划》,与省财政厅对接项目资金,争取“十四五”期内正式出版新修的《湖南通志》(原暂定名为《湖南省志(综合本)》,并将之打造成为湖南历史上质量最高、内容最全的精品佳志;正在筹集资金,购买《湖南方志丛书》,为《湖南历代方志集成》项目正式启动作历史文献资料的基础性、前期性准备。
3.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内设机构人员配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坚持合规定编、合理定岗、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先后从办公室调整2名同志充实到业务部门,消除内设机构人员配备重事务轻业务的现象。二是规范机构设置。按照省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在已撤消“网管办”“财务科”等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及其牌子的基础上,废止了内部有关上述机构设置的文件或内容。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研究制定《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工作和议事规则(试行)》《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班子成员联点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用制度形式规范和加强对市、县地方志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与省直部门协调沟通渠道,推进地方志机构、职能和人员有机融合。四是争取省机构编制部门印发新的机构“三定”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修史修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起草了《关于重新制定和印发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三定”工作方案的请示》,并代拟了《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相关文件已呈送有关部门,提请有关部门印发,以消除本院部分干部职工和全社会对地方志机构性质及职其能职责调整情况不太清楚的现象。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修订完善2021年1月制定的《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方针政策,纳入党组及本院内设机构、二级机构的重要工作职责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的必学内容,规定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健全志鉴等职务作品的政治把关制度。提请省政府颁布《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在完善县级以上地方志书终审验收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权责清晰、管理到位的原则,将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和年鉴终审验收纳入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法定职责,从制度上保障志书、年鉴的政治正确性,消除志鉴政治把关、保密把关等不严的现象。三是加强网络媒体的管理。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重要活动、讲话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以往信息重新审读机制,及时处理过期无用信息或不当信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5.主体责任不紧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修订完善《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院党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廉政画像等管党治党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党组成员、每个支部、每个党员干部,消除干部职工存在本单位是清水衙门、没有滋生腐败条件的错误认识。二是增强党组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在《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工作和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中,进一步细化党组依法依规办事的制度要求,着力构建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和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加强平时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最大限度防止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6.日常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修订完善《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工作和议事规则》《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班子成员行为规范》和《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明确重要岗位的人员退出补缺规定。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针对违纪违法易发多发现象,找准选人用人、出国(境)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意识形态安全等监管重点,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制度,明确职责规定和执纪问责要求。二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文献与人物》同相关公司的账务进行了彻底清理,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驻部纪检组和财政厅同意后,撤销湖南年鉴社账户。
7.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印发《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项目建设廉政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廉政风险点。二是从严查处有关问题,健全有关制度。全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依法依规查清有关项目建设等存在的问题事实。同时,依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兼职编纂人员报酬管理办法》,健全志鉴编纂购买社会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专家修志”行为。
8.“四风”问题积弊犹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情况,制定处理方案。由机关纪委、机关财务查清有关问题,区别情况,将问题核实到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等行为。二是加强奉献精神教育,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建立《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完善谈心谈话记录,明确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与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与所分管部门其他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与所在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开展“爱方志、爱岗位、爱同事”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奉献精神和干事创业激情。三是加强干部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严格上下班考勤和公务员日常绩效考核制度,由机关纪委和人力资源部每周不少于2次、随机进行日常考勤检查,加大工作纪律等的监督问责力度,切实杜绝“庸懒散”现象发生。
(三)反馈问题: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
9.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度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章》等党内有关法规制度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印发《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工作和议事规则(试行)》,严格执行《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班子成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规范议事决策行为,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杜绝班子不团结、各自为政、互相拆台、矛盾公开化等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制定印发的《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工作和议事规则(试行)》中,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确定党组会议研究事项的范围和要求,坚持不事先酝酿沟通不召开会议的原则,坚持党组书记(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的规定,杜绝研究事项过于琐碎、会前酝酿沟通不够,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现象发生。
10.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在《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工作和议事规则(试行)》中单独设立“选人用人”内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明晰工作程序和规定,杜绝“以党组扩大会议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以讨论意见作为表决结果,表决程序缺失”等现象发生。二是严格工作行为。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的规定要求,严格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选人用人的规定和程序,杜绝突击提拔、带病提拔等违规选任干部的现象发生。
11.人才梯队出现断层。
整改情况:实施方志人才工程。一是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制定《湖南省方志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按照徳才兼备、以徳为先的原则,合理选拔符合新时代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年轻干部。已于9月向社会公布选调和遴选公务员计划,公开选调1名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1名一级或二级主任科员,以消除干部结构断层、年龄结构不优等问题。二是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计划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在职干部的专业能力培养,鼓励支持在职干部接受与本职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干部的专业水平;注重招录和遴选专业对口的优秀人才。三是加强方志专家库建设。已与省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接,起草并争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关于选聘省级地方志专家的通知》,按照动态管理、绩效管理的原则组建湖南省方志专家库,规范管理方志专家。
12.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建立《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报告范围和注意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认真指导和严格落实个人事项填报工作;严肃查处填报不认真、不严肃、不细致,导致出现违规填报现象的干部。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控。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明确每年至少开展2次干部出国(境)证照检查核查工作,严肃查处伪造、瞒报、更改证件和擅自变更出行时间、出国(境)地点等行为;对已发生的现象,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健全干部激励和评价机制。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试行)》,将敢于担当作为与不担当不作为严格区分开来,实行奖优罚劣、末位淘汰等制度,努力消除“有些干部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忙闲不均”“不想为,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干好干坏差不多”等突出问题。
13.机关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已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的基础,严格依照规定,在七月份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支部工作(试行)》《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机关委员会党支部换届选举督查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在《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支部工作(试行)》中单设“组织生活”内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和党组民主生活会等进行具体规定,明确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正常的支部和党员的处理规定,压实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和支部书记的直接责任。三是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工作和议事规则(试行)》《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支部工作(试行)》中明确规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每周一学”、主题党日除学原文、悟原理外,必须将所学内容与经常性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行为表现等紧密结合,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实行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消除“只走样不走心”现象,切实根治“两张皮”问题。
(四)反馈问题:抓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以往巡视整改遗留问题。以本轮巡视整改为契机,将原来未整改到位和本轮需要整改的问题一起捆绑整改。二是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湖南年鉴》已停办经营性业务未及时清算”的问题,由分管财务副院长牵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处理,依法依规撤销湖南年鉴社账号。三是扎实整改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制定印发《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试行)》,健全干事创业激励机制,让敢于担当作为者得到应有表扬和奖励,使消极怠政者没有市场,努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中进一步细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要求,禁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更加鲜明有特色、内容更加接地气、效果更加突出,真正消除“党支部主题活动程序化”等问题。
(五)对巡视期间收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理
整改情况: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我院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党组书记江涌同志按照“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的要求,结合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督促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坚持绵绵用力,抓实整改,确保工作效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人才队伍、体制机制等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到整改效果的内容,不断健全措施,紧盯不放,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落实。
(二)坚持久久为功,整章建制,构建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标本兼治要求,更加突出治本之要,进一步加强长远性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用好用足政策,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坚持政治引领,严明纪律,优化政治生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政治引领,持之以恒推进“政治建院、质量立院、文化强院、人才兴院、从严治院”建设,同时同时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志,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地方志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增强地方志服务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能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巡视整改的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4225599;邮政信箱: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湖南方志馆;电子邮箱:hndfz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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