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年3月9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视,2021年6月2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局反馈了巡视情况。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在工作中抓整改,以整改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集体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对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对加强和改进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省医保局党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推进,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组织专题会、座谈会、调研会和工作例会等,结合工作职责,及时布置检查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责任落实表》,将巡视反馈问题逐项、逐条、逐句梳理分解,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局领导班子坚持将自己摆进去,对巡视整改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6个,长期整改2个;巡视移交的1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移交的2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差距较大。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落差。
(1)理论学习意识还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二是规范中心组学习。认真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高局党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增强理论学习意识。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各支部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交流,切实推动讲话精神入脑入心。
(2)贯彻落实效果还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经办机构、医药企业、政府部门等六大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全面排查整改医保基金监管漏洞。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全省基金监管形势。对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医药服务价格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形成了调研报告。三是推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机制。推动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举报线索处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医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
2.聚焦省委“三高四新”战略,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有短板。
(3)对省委“三高四新”战略落实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从中汲取干事创业的智慧和力量。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出台了《关于巩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助力“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意见》。
(4)医改工作一体推动行动相对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外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医改具体工作,加强向省医改办的请示报告和工作衔接。二是加强内部联动。及时督办医改重点任务,确保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推动医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5)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合理确定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二是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调整优化医疗保障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大病保险制度,出台了《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四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制定了《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全面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救助待遇标准,明确救助程序、资金筹集与管理要求。五是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全面执行国家药品和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六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确保了2020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及时落地报销。
(6)基金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推进基金监管专职机构、人员队伍及相关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基金监管队伍专业培训,持续开展“千人培训计划”。三是加强基金监管队伍信息化建设。提高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来分析决策、防范风险、处理事务的能力。
(7)新的医保信息系统还没建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成立局网信领导小组和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平台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医保局的支持。争取到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全省医保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快建设步伐。截至目前,全省统一建设的新医保信息系统已在全省14个市州及省本级上线运行。四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部分市州已实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跨省和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3.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待进一步强化。
(8)群众就医难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对DRG、DIP试点城市工作调度和具体指导,DRG试点城市2021年6月1日起实现实际付费,DIP试点城市2021年底实现实际付费。
(9)个别地方存在医保基金被挤占挪用现象。
整改情况:在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中,已将医保基金被挤占挪用问题列为重点内容之一,组织全省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医保筹资机制与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常态监管机制。
(10)患者负担相对较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对不规范收费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价格调整权限,规定了动态调整的基本路径、启动条件、约束条件、调价评估、调价项目选择等。
(11)群众反映的个别问题未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巡视组发现7个群众关注度高而长期未改进的问题,已在巡视期间督促我局党组立行立改。我局按照巡视组的工作要求,已将上述问题立行立改到位,并进行了专题报告。
4.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1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追究进行明确。二是落实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三是压实基层支部责任,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党支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13)对群众呼声倾听回应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红网“问政湖南”答复机制的通知》。二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出台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实施办法》。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问题比较突出,部分领域廉政风险较大。
5. “两个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14)主体责任有所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重点问题直接过问;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
(15)监督责任有所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同配合。局党组每年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同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落实监督备案制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备案,其他一般性事项实行事后备案。
(16)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筹划部署。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严格执行《局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进一步严明机关纪律的十条规定》等制度规定。
6. 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17)药品招投标和采购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权责清单。编制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监管目录、风险点位置图,明确了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建立了医药招采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机制。3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重新安排了医药招采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18)经办机构内控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并发至市州经办机构要求参照执行。
(19)欺诈骗保的“土壤”不断滋生蔓延。
整改情况:强力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出台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确定了摸清底数、起底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目标。
7. 医保基金监管形势相对严峻。
(20)基金监管存在一定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监管手段。通过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搭建医保智能监控信息平台,为维护基金安全提供强力的信息支撑。二是把好基金支付第一关。进一步规范医疗费用报账审核规则,明确审核标准,加强审核人员业务交流学习,提升业务审核水平。三是抓好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对相关重点地区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治理行动”和“回头看”。
(21)日常监管有时存在“避重就轻”现象。
整改情况:将民营医药机构列入基金监管重点。自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以来,对民营医疗机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严厉查处。
(22)“大数据”分析预警机制尚未建立。
整改情况:一是抓紧建设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基金监管相关功能,主要包括宏观决策大数据、AI人工智能、智能监控、场景监控、基金审计与运行监测、内控管理、信用评价等子系统。二是建立大数据预警沟通机制。鼓励各市州建立基金监管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将各市州在全省统一平台的所有数据及时回流,共享数据信息。
8.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然存在。
(23)存在个别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巩固深化作风纪律整治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扎实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二是定期发送提醒通知。紧盯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严明纪律要求,打好“预防针”。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局机关作风建设、窗口服务、工作秩序、干部职工出勤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
(24)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资产作报废处置。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二是对部分固定资产作划转登记。将机构改革期间原属省人社厅但未进行资产调拨的固定资产划转我局,并做好账务登记。三是出台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报废和清查程序和管理要求,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5)存在个别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落实问题整改。对涉及未经领导批准同意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并报销差旅费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退回相关费用。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落实规范出差管理,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26)个别存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扎实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增强干部廉洁意识。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自查自纠工作。三是严肃批评教育。对相关同志开展集中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认真汲取教训、杜绝再犯。四是发放提醒通知。紧盯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严明纪律要求,打好“预防针”。五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局机关作风建设、窗口服务、工作秩序、干部职工出勤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
9.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没有完全杜绝。
(27)职能部门存在一定衙门习气。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窗口服务质量。先后有4名工作人员被省政务中心被评为“政务服务之星”。2021年6月,省医保局政务服务窗口被省政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出台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全省医保经办业务事项进行了细化拆分,形成了全省统一的业务办理项。三是进一步提升基金拨付效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实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与协议医药机构的费用结算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强化政治建设、建设政治型机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高效型机关;牢记为民宗旨、建设服务型机关;强化监督执纪、建设廉洁型机关。
(28)执法检查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医疗费用审核与稽核检查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理顺了审核、稽核对接流程,对费用审核发现的需稽核的问题,及时移交稽核部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基金监管队伍进一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29)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推进医药集中采购方面与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2021年7月8日邀请相关单位商议研究省医药创新发展支持政策。2021年7月16日召开省医药集采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我省医药集采工作。2021年8月20日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邀请相关单位专题讨论我省抗菌药物续约方案和省内抗菌药物扶持政策。二是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等程序,建立健全了绩效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为医保工作提供保障乏力。
10. 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30)“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格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局党组会议均详细记录了各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的发言情况。
(31)双重组织生活执行还不够好。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召开的“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1. 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一定不足。
(32)讨论研究人事任免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中共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落实。巡视至今研究决策人事议题均详细记录了汇报内容、发言、表态、决定等情况。
(33)干部队伍人员不足。
整改情况:经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审核同意,通过遴选、考录等途径逐步充实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干部队伍。
(3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还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尽快补齐档案材料。督促指导档案中缺入团志愿书、工资异动表、毕业生登记表、考察材料等材料的干部补齐补办相关材料。二是提高个人事项报告质量。2020年和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率100%,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如实报告率均为100%。三是理清干部档案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排查“清淤”工作,力争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卷卷真实准确。
12. 基层党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5)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处党支部分别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进一步提升抓支部建设的能力水平。二是完善组织建设。办公室党支部按照规定程序成立了支部委员会,并通过选举产生支委会委员和支部书记;医保服务处党支部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36)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还不够“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规学习。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要求,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局机关党委统筹部署各党支部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专人到会指导,确保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会议,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良好效果。
(37)党建述职评议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述评对象、述评内容和方法步骤。充分发挥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支部换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四)落实主题教育、审计等整改不到位,建立长效机制有所欠缺。
13. (38)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到位,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不够,有些问题未形成整改常态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巡视组反馈2019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检视4个未整改的问题部分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一是“对医保基金的长期风险深入研究还不够;现有的医疗保障政策还不协同匹配,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问题。基金预算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持续做到高质量、有效率、保稳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基金运行分析并出具半年度和年度运行分析报告,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规范全省医保制度和政策。二是“‘互联网+医保服务’的实施力度还不够,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面有待加强”问题。目前,全省统一建设的新医保信息系统已在全省14个市州及省本级上线运行。三是“在统一省内医保政策、推进分级诊疗、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效打击骗保套保问题等方面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效果不佳”问题。已制定《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规定,依法设立基本制度、严格决策权限,限期清理规范地方医保政策。《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已将我省某市纳入试点范围,已指导其出台试点实施方案、制度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四是“当前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还存有较大风险,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需要加速推进”问题。已完成部分市州医保数据清洗、迁移和系统上线,逐步完成全省医保数据清洗和迁移。
对2017年至2020年度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查出的全省医疗保障领域的问题开展大起底,建立整改台帐,追踪到底。关于巡视反馈7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其中“某地未及时将财政社保专户职工医保结余资金缴存市级财政医保基金专户”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他6个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并持续推进。一是“城乡居民医保系统标准不统一”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尚未开始建设”2个问题,均涉及到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已全面上线运行。二是“某地4家医院违规收费”问题。已约谈了医院的负责人,责令将重复收取的费用退还。三是“关于地方财政补助不到位,某地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累计收不抵支”问题。联合当地制定了整改方案,按3年分期归还的形式,逐年整改到位。四是“关于地方财政补助不到位,某地挤占挪用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离退休人员医保费用”问题。该地区已完成大部分金额整改,将逐步整改到位。五是“关于某地存在部分户头未正常缴费企业欠缴医疗保险费”问题。无征收主体或无实际征缴意义的已核销或封存,已整改到位,其余欠缴单位正在加紧推进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巡视整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继续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抓好制度建设和执行;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不放松,要进度、要结果、要成效,在集中精力做好“当下改”的同时,注重抓好“长久立”,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持续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为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4900221;邮政信箱: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nybjbgs@163.com。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