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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22-09-21 08:4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5日至4月2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进行了巡视。5月2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党组会议3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省财政厅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庄大力和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卜建才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厅办公室、预算处、政府债务管理处、人事教育处、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担任,厅属其他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庄大力和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卜建才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并组织召开厅机关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视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每月收集各处室(单位)巡视整改进度情况,加强跟踪督促。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制定巡视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主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截至8月31日,巡视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整改24个,长期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视移交的11件信访件,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2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落实财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存在不足

  1.加强理论武装有欠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制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文件,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厅党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次召开党组会首先开展政治学习,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并结合财政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计划,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延伸和补充,统筹组织好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是严格落实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论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和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积极作用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并就全国“两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国家安全、民主法治等专题开展学习研讨。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有的领导干部对“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理解不够深刻,对新时代财政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够充分,在编预算、推改革时,习惯于算经济账和技术账,对如何发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两个积极性,盘活资产资源资金、集中有限财力办更多更好的事情谋划思考不够,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要求全厅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不断深化对财政工作的政治性认识,切实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融入到财政各项工作之中。二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退税减税力度,1-8月累计办理退、减、缓税费867.94亿元;保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9%;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138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全部于6月底前发行完毕,可撬动总投资6504亿元,全力支持稳住全省经济基本盘。三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支持提升民生福祉,确保民生支出持续稳定在70%以上,加快推进共同富裕。四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发挥好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两个积极性,着力推进资源统筹,全面盘活财政“三资”,实行大事要事保障机制,提高财政对中央和省重大战略保障能力。

  3.运用财政政策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下简称“三高四新”)财力保障。聚焦“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程,克服减收增支财力紧张困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持续加大对“三个高地”建设投入力度。二是完善“三高四新”财政政策体系。会同“三个高地”建设相关主管部门,逐个领域研究出台财政支持政策。三是提升“三高四新”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革要求,将“三高四新”领域财政资金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下一步将对2019-2021年专项资金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持续优化支持政策措施,提高支持政策的有效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推动解决市县财政运行风险举措不够,省财政强化监控评估、加强指导督促、推动解决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开展2022年度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已完成对全省123个县市区的预算编制事前审核,逐一下发审核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坚持底线思维,编制预算优先足额安排“三保”和政府债务付息等重点支出。二是进一步健全应急调度机制。对“三保”支出存在风险的地区由市县申请按程序实施应急调度。三是加强市县预算执行监测。按月组织市县开展县级预算执行监测工作,在全面监测的同时,对部分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监测。四是持续完善市县库款监测机制。下发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和统计监测的通知,督促市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科学调度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完善库款监测机制,做到风险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五是建立暂付款分类监测预警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库款保障总体较平稳。

  5.结合财政职责定位,研究支持产业建设和市场主体发展的财政政策不够。有的仍习惯于采用直接补助方式,推动将财政专项资金变为产业杠杆资金的措施和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发展。正在修订省级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导向,强化基金出资的预算约束,完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从严控制管理费用,强化基金运行绩效管理,合理确定基金回报机制,探索对社会资本合规适度让利,调动社会资本出资积极性,健全基金退出机制,确保财政出资按规定退出,尽可能提高政府出资政策效益。二是对统筹相关资金和组建引导母基金进行深入研究。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推进设立湖南乡村振兴基金取得重大进展,基金设立方案已基本确立。配合相关部门谋划设立长株潭一体化基金,促进长株潭一体化协同发展。三是推动重点领域设立政府引导母基金。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省天使投资股权引导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助力科创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探索实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措施,加快补齐我省相关产业发展短板。今年新出台《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明确对重大产业项目给予贴息支持等政策。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等,支持我省稳外贸稳外资工作。

  6.①资金支出不够精准科学。年初预算编制细化不够,预留待分配指标比重偏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省直部门主体责任。印发通知要求,从7月起,各部门要与预算编制同步启动2023年项目储备工作,提前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入库评审等前期工作,及早启动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程度,减少预留待分配指标。二是提前研究分配下达资金。要求省直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同步启动资金研究分配工作,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前做好项目申报、投资评审、公开公示等前期准备,对属于省直部门使用的资金,尽量在预算编制时细化到具体项目,编入部门预算,由市县使用的资金,尽量在预算编制时提前分解下达到市县。三是强化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约束。建立定期通报和考核制度,分处室、分部门、分地区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处室、部门和市县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执行进度与资金安排“三挂钩”机制,对年初预算细化程度低,超期仍未下达的专项资金以及全年执行率低的部门,扣减下年度预算。四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年度执行完毕,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应予以收回;未到期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②专项资金深度整合不够到位。省级财政专项虽已大幅压减到47项,但有的名整实不整,存在“套娃”现象,资金安排“散、小、杂”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专项资金深度统筹整合。根据省级专项资金三年整体绩效评价,报省政府审定后,设置新一轮(2023-2025年)省级专项资金清单。督促省直各主管部门合理确定所管理专项资金的支出方向和任务清单,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合规赋予市县一定统筹能力,不得在中央和省规定外下达市县资金使用约束。二是完善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督促相关省直部门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已过时效的抓紧重新拟定,不符合当前形势要求的抓紧修订,并严格按办法加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三是优化竞争性领域财政支持方式。严格限制以竞争性评审方式对市场主体给予直接补助,确需采用的,应事先公布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开展集体决策,确保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鼓励以结果为导向,根据项目进度、经济贡献、研发成果等预设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后补助”;积极运用贷款(债券)贴息、担保费(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间接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7.预算执行实效性不够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印发通知,要求省直部门和市县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动各项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提请省政府专题研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关事项。督促部门切实采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限期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严格按法定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及时下达资金。超过规定时间未下达的,一律收回预算统筹使用。四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于已经落实到单位和项目的资金,督促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制定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提高支出均衡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五是加强预算项目执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实施项目周期滚动管理。对已列入预算的项目特别是支持经济发展的项目,督促各部门抓紧按照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对尚未启动的项目,督促各部门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对于情况发生变化已无需执行或短期内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及时收回已安排的预算,并调整用于急需资金的重点领域项目。六是完善直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提前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形成安排方案,及时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或受益对象。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七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督促市县及早做好发债准备工作,尽早完成全年新增债券发行。建立限额调整机制,对未及时做好发债准备或支出进度排名靠后的市县,统筹研究提出限额调整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准备充分、前期工作到位地区的支持力度。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后,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八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对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予以收回;未到期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九是强化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约束。建立定期通报和考核制度,分处室、分部门、分地区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加大激励约束力度,资金安排与年初预算细化程度、专项资金下达进度和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挂钩,对进度快的部门加大支持,进度慢的适当扣减预算。市县财政支出进度和专项债券拨付使用进度纳入真抓实干考核,与转移支付、债券分配挂钩,督促处室、部门和市县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和分解。印发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有关通知,督促主管部门对以后每年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设立绩效目标,并由省财政厅随同指标文同步下达到各市县。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印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有关通知,督促各相关处室落实2019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对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等次为“较差”的项目和存在挤占挪用资金的项目坚决扣减预算安排,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应扣减金额已全部执行到位。

  9.个别单位一般性支出不减反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督促相关省直部门深入剖析一般性支出不减反增原因,拉条挂账,及时整改。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准保障重点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三是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省级“三公”经费原则上只减不增,实行因公出国与预算联动管控,无预算不审批;严格“以编控车”,车辆使用情况纳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动态监控;严明公务接待纪律,加强公务用餐信息公开。四是从严控制、按标准配备资产。严禁超范围、超标准配置资产,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盘活利用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资产。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五是严控活动经费补助。精简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压减财政补助规模。确需财政资金适当引导培育的,财政补助要在一定期限内逐步退出。六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督促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同时,进一步公开会议相关信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年度举办计划等,切实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0.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不快。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清廉财政建设工作,审议通过关于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全省财政系统。二是开展“我为清廉财政献一策”活动,请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清廉财政建设出谋划策。三是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召开厅机关“巡视整改暨作风建设推进会”,学习财政部和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公务用餐、公务用车有关规定,部署推进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四是选树清廉单元样本。向省直机关工委推介我厅“小微权力”清廉单元样本,打造清廉机关建设标杆,发挥引领作用。五是深入开展清廉财政建设调研。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厅机关、部分省直单位、14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财政局开展清廉财政建设调研。六是把清廉财政建设纳入财政系统行业文明创建内容,带动全省财政系统清廉机关建设。七是在全省财政局长培训班上专门就清廉财政建设授课,系统讲解清廉财政建设“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进一步夯实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为加快推进清廉财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再动员、再加力。

  11.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干部有缺失。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排查与谈话提醒。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大对违纪干部监督执纪。严格处理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干预经营、“提篮子”、“打牌子”等违纪违法行为,强化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三是不断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对厅内违规违纪违法人员案情的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治实效。经常性开展廉政观影、廉洁作品创作等活动,激发清廉文化正能量。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倡支部开展廉政家访,培育清廉家风。四是推动廉政教育进课堂。在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中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多层次多维度多形式推动廉政教育走深走实。

  12.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第十二届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不断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自觉在“严”的氛围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严管厚爱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精准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是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在全厅进行通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13.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分管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提醒和报告少。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仔细查找问题。7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领导班子深入剖析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建章立制推动责任落实。厅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分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强化日常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管,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严格执行廉情报告制度。厅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报告责任人,定期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及时报告组织,并及时处置。

  14.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监督不够聚焦,融入财政核心业务和权力运行中去主动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较少。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关键少数。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对厅党组重大事项决策、权力行使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情况的监督,对厅党组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对厅班子成员进行精准画像。二是消除监管盲区。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三是融入核心业务。加强对财政核心业务的学习,以问题为导向,逐一排查核心业务部门的廉政风险,主动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并严肃查处。深入厅属企业调研,借鉴历史经验,深入分析现存问题,形成工作建议。不断压实责任,督促新官理旧账,加大举措化解风险,合力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完善制度机制。

  15.对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追责问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日常督查机制。督促相关处室将巡视、审计、财政监督等发现的问题在报告厅党组的同时通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追责问责。持续跟踪督办对有关部门驻点监督提出问题的后续整改,针对有关问题已督促制定了整改方案,拿出具体措施,目前正在落实。二是加大函询抽查核实力度。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函询事项作出否定性说明的、被谈话函询人在组织生活会上未做说明及自我批评的逐个了解核实。派员参加被谈话函询人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监督谈话函询情况说明。

  16.财政资金分配存在漏洞,少数资金分配存在主观随意性。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处室代编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处室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剖析,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资金分配约束。二是完善公务回避、集体研究、责任追究等三项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内控建设,强化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以及对关键权力的制约。三是压实省直部门责任。督促省直部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程度。改革竞争性领域资金分配办法,严格限制以项目评审方式分配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对年初预算细化程度低、年中执行进度慢的资金,相应扣减下年度预算;逾期未下达的,一律收回预算统筹安排。四是强化绩效评价。每年对处室代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当年处室评优和下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重要依据。五是强化内控监管。开展内控信息化试点工作,拟订内控信息化规则,督促各处室(单位)梳理业务风险,提出相关预警控制规则,并选取了部分部门预算处室开展系统试运行工作。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处室代编预算资金分配纳入内控内审范围,并全面接受审计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发现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17.社保资金存放分配程序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2年分别于2月、4月共开展了2期社保基金定存操作,操作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综合评分法,依据参与银行的综合得分分配额度。

  18.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事项较多。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修订聘用中介机构管理相关制度,拟将随机比例从1:2提高至1:5,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管理。

  19.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不够。有的地方存在多头重复建设现象,容易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全省财政信息系统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先试点、再推广”的工作思路,加强省级统筹。4月29日召开2022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系统整合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系统整合试点申报及建设有关文件,协调各相关业务处室、市州财政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稳步推进14个财政应用系统一体化整合试点,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避免多头重复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细化项目实施流程,按计划推进新建信息化项目审批和建设;及时提交全面应用电子非税一般缴款书非税系统、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等项目前置审查材料,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并对接项目审批部门完善建设方案,确保符合政策、规范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学习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举办“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班,将培训范围扩大至市县财政信息部门,提升全省财政信息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0.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①有的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办理公文出现低级错误。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办文各环节工作责任,起草处室切实履行公文办理主体责任,严格经办人校对机制,进一步防范错情发生。二是强化公文考核。健全公文重大错情、异常情况台账,将公文办理工作纳入厅机关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压实各处室(单位)办文责任。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通过电子综合办公平台、综合事务会议等,指导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公文学习,推动进一步提升公文办理工作水平。

  ②有的干部优越感强,深入基层和单位调研不够,对预算单位的政策变化、资金需求缺乏深度了解,坐等上门汇报,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加快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结合湖南省财政系统文明行业创建,狠抓厅机关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压实支部书记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将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对接部门预算单位、深入预算单位开展调研,听取意见、了解需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1.党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意识不够浓,制度建设和执行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对原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后印发执行,并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22.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对原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单列条款予以明确,将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细化纳入厅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并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

  23.坚持培养使用并重不够。对有的干部只注重使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从严教育管理。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与部门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继续做好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教育工作;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从严进行教育管理。二是推进近距离专题调研常态化,加强对干部思想动态的了解,并开展必要的政治教育。三是用好党校、干部网络教育学院、财政讲坛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24.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学习,准确理解和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二是提高对干部选拨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程序的认识,总结教训,在之后的干部任免工作中提前谋划,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三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对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程序在内的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规定,待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实施,确保所有程序规范到位。

  25.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到位,有的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整改。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同志档案认真进行了核查,其余档案个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后将针对个案问题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日常全面梳理。

  ②借调跟班人员较多,个别人员长期借调在一个处室。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厅机关借调跟班人员,充分开展调研,了解其他省直单位的做法,掌握机关各处室(单位)的需求,按照从严管理的要求,已重新拟定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待厅党组研究通过后立即组织实施。

  26.①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有的支部政治学习流于形式。②个别党支部外出搞主题活动热衷于拉横幅、照合影,活动实效性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纠正部分支部政治学习形式主义作风,强调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活动:一是党建活动更加讲求实效。更加注重务实管用、勤俭节约,在开展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宣传方式时把握好度。二是党建经费开支更加规范从严。事前对基层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建活动的主题、形式和内容等进行把关,事后对经费报销严把审批关,规范活动开支。三是举一反三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牢固树立依法依规依程序理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27.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①有的党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会只开展了自我批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党支部于5月31日下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领全体支部成员对照问题进行查摆,之后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6月2日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及巡视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上报厅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对相关党支部后续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②部分党支部2020年组织生活会,没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记录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党支部迅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通报传达,完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记录,对巡视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自2021年起,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记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

  ③近三年有4名受到谈话函询干部,未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受到谈话函询干部已分别于6月、7月在其所在支部会议上向全体党员进行了说明。下一步,将不断规范支部组织生活,抓实函询说明工作,强化党建考核,力促“四强”党支部建设,打造“三表率一模范”机关。

  28.行业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不够健全。对归口管理公司、注协行业党建工作关注不多、指导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厅归口管理公司党建工作的关注和指导。积极配合省直机关工委,切实加强对厅归口管理公司党建业务的指导,指导公司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并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通过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对厅归口管理公司党建方面的考核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注协行业党建工作的关注和指导。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的建设的通知,对省本级283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建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逐一指导,建立互动交流机制,每季度到所联系的执业机构实地指导一次,进一步推动扩大行业党建覆盖范围。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发展效益和质量不高难题未完全破解。我省人均可用财力全国排名靠后,对中央财政依赖度较高,而GDP、地方收入和园区发展的含金量不够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保市场主体。1-8月办理留抵退税合计601.89亿元。二是加力推进产业建设。落实落细先进制造业、有色金属延链补链、通用航空等产业政策,加力推进粮油等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着力推动园区发展。推动“五好”园区建设,推进亩均效益改革,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编制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电力装备等重点产业配套园区规划。

  2.厅属企业存在廉政风险,存在超范围经营,违规借款、违规担保等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月调度厅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及时上报。二是指导厅属企业按照要求,进一步明确业务范围和标准,强化绩效考核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明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安排业务奖补资金的主要依据,并与厅属企业年度薪酬总额、高管薪酬和职务任免挂钩。三是下发督办函,督促厅属企业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厅属企业追回历史遗留项目代偿资金。

  3.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明确在同一个部门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处长、副处长、普通干部原则上要交流。目前,第一批干部交流工作已经在推进之中,拟对在同一部门工作满10年的干部交流10余人,后续还将以更大的力度,科学有序地进行更大规模的交流。

  4.对上轮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对账,有少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非资金主管处室分配资金、混岗等问题强调客观原因多,深入研究整改措施不够。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①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印发通知要求省直部门切实履行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提前开展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论证、入库评审等工作,及早启动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程度,减少预留待分配指标。

  ②关于非资金主管处室分配资金问题。全面取消非资金主管处室财政业务经费直接分配权,统一归口管理。

  ③关于混岗问题。结合工作需要,按照“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相关要求,通过干部交流、干部退休腾挪、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行政编制等方式逐步消化混岗。针对机关编制不够的问题,拟待下一轮机构改革时报相关部门调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1.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厅党组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把巡视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找差距、补短板、促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做到工作不达标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松手。

  2.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实整改。紧盯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坚持“回头看”,持续巩固深化;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事项,列好时间表、路线图,加大推进力度,尽早取得实质性效果;对系统性问题,需要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确保整改任务整体推进、取得实效,真正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3.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按照“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既立足“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举一反三,查找风险漏洞,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推动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凝聚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财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财政资金管理更加公开透明、财政政策制度更加精准有效,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5165102;邮政邮箱: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一号省财政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hnczjgdw2022@163.com。

 

  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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