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2日至4月2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民宗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2年5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民宗委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张庆伟同志在听取省委第一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先后13次召开巡视整改调度会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加强统筹调度,狠抓工作落实。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27个问题,迅速研究制定《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巡视省民宗委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出101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四是着眼标本兼治,做好结合文章。把落实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凝聚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推动整改成果转为治理效能。
党组书记向恩明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为全体干部职工讲好党课,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形成巡视整改“头雁效应”。认真组织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专题民主生活会成为领导班子成员检视政治觉悟、纪律意识、作风面貌的全面“体检”,成为坦诚交流、维护团结、凝聚共识的重要契机。
截至8月15日,巡视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占全部整改任务的96.3%。未完成整改1个,但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不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有偏差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修订印发《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议事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每一次党组会议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的重中之重。举办全省民宗系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主题培训班,省市民宗机关和省民委委员单位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底修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开展交流研讨,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三是研究制定《省民宗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出台的民族工作重要文件中对城市民族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市社区建立民族工作服务站或者设立服务窗口,更好提供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证件办理等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工作服务站管理的通知》。截止7月30日,全省共设立民族工作服务站165个,其中今年新设立18个。三是以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巩固长沙、常德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支持并推动其他市州、县(市、区)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服务功能,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民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
3.政治机关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省委巡视以来,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进行了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召开全委干部职工大会,宣讲干部人事政策,引导广大干部正确看待个人成长进步。做好干部选任前后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融洽关系、活跃氛围、凝聚人心。四是进一步掌握干部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动态完善帮扶台账。五是多途径解决机关停车难问题。党组书记亲自出面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立体停车场建设。科学规划机关地下车库车位,提高车位容积率。协调湖南宾馆提供18个车位供我委工作日使用。
4.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步伐不快。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出台民族工作重要文件,对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二是推动制定《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协调机制规则》,协调整合党委系统有关部门、民委委员单位和有关人民团体资源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举行湖南省第八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演讲比赛;为10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授牌;9月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多举措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四是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积极向国家民委申报4个全国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湘台民族交流工作。在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举办第十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申办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五是周密部署2022年古尔邦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六是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协调联动机制。七是与财政部门衔接推进做好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工作举措》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效益。八是建立省级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调整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支出重点,制定负面清单,推动专项资金深度整合。九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省民宗委联合工作组赴相关市进行核查,巡视反馈的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项目已整改到位,对涉及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5.落实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上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政策学习研究。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新时代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四明白四清楚”大调研活动,委领导带队就各宗教健康传承问题开展调研,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二是主持起草、推动出台我省宗教工作重要文件。三是持续组织开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指导宗教界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水平。四是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依法开展行政审批。五是指导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及省级宗教团体秘书长专门会议,推动深化“五进五好”活动。六是强化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先后举办3期宗教工作培训班,培训全省各级宗教部门干部共310多人次。七是强化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八是强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队伍建设,设立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理工学院3个“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基地”。
6.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年安排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通报)等,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二是学习2019年至2021年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委领导作交流研讨;规定今后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三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专班,修订下发《中共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7.意识形态阵地监管有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刊物“三审三校”制度,突出刊物的政治性,增强主管单位签审责任,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二是进一步规范办刊,7月已按国家新闻出版署要求补充了《民族论坛》杂志主管主办出版单位变更材料。三是加强编辑队伍建设,选派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编校出版业务水平。
8.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涉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的日常监看和风险研判。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购买《当代意识形态概论》《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网络舆情学》《大变局下的世界政党政治》等书籍分发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单位开展自学。邀请省委宣传部领导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置涉民族宗教网络舆情。四是加强保密教育。召开保密教育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作授课辅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微视频和保密警示教育片,在公共场所张贴《社交媒体使用保密提醒》宣传海报。五是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加强涉密人员管理。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
9.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根源进行剖析,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深刻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敢抓敢管、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动态完善《省民宗委党组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坚持每半年专题听取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22年度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月检查分管处室的廉政工作,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真正担负起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各支部书记将业务工作与廉政工作同落实、同检查,真正管好种好“责任田”。三是加大机关“勤廉文化”教育,委党组书记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专题党课,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作廉洁文化专题授课辅导。四是委党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高度重视,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做出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五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聚焦重点敏感岗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早提醒、早纠正。六是将干部职工日常监督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年终考核等次评定的参考依据。
10.清廉机关建设抓而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民宗委清廉机关建设方案》《省民宗委2022年清廉机关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分解表》,召开清廉湖南建设考核工作任务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在机关公共场所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在党员活动室设置廉洁图书柜并添置相关书籍。
11.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商工作机制》,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今年已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商会,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委党组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均提前向驻部纪检监察组报备并邀请到会指导,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二是为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监督撑腰打气,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暗访督导、蹲点调研等方式,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秩序、干部职工出勤和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联合督查,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专项监督。四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举行辅导讲座、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制度、畏法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议事制度》,明确省民宗委党组会议、委务会、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除“三重一大”上党组会研究外,其余事项通过委务会、委主任办公会等研究解决。二是严格审核党组会议议题和控制临时动议召开党组会议的次数,凡上会重要事项事前要做好征求意见和沟通协调工作,未达成共识的不上会研究。倡导说短话,开短会。三是严格执行《省民宗委关于组织开展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的实施方案》《湖南省民宗委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十不准”规定》,开展微信群专项整治“回头看”,及时撤销“僵尸”群,持续监督检查。
13.工作抓落实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我省清真“三食”工作的督查监管。对全省清真饮食领域有关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群众的合法权益。
1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公务用餐严格执行“不公开不报销,要报销必公开”的规定,一单一结,一单一公开,全面终止公务接待在饭店挂账消费。二是安排部署机关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5.党组领导作用弱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措施,强化党组领导作用和党组成员担当意识。二是修订印发《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议事制度》,明确省民宗委党组会议、委务会、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三是严格执行提前拟定会议方案及分发上会议题材料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16.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论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示馆现有方案。党组书记带队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交流座谈、现场进行勘察,协调推进。二是拓宽工作思路,多方开展论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带队赴相关市就共建展示馆进行座谈沟通,探索省地合作,把展示馆打造成湖南民族工作品牌。
17.干部选任工作有短板,满意度不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1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反馈结果通报会,党组书记就选人用人工作中干部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剖析说明,明确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具体改进措施。二是委党组及时传达、深入分析讨论,并在再次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专题召开选人用人工作务虚会,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三是深入学习领会干部选任有关政策规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法规及配套规定;邀请专家为干部职工详细解读干部选任工作的政策规定、程序要求、监督管理等内容;编印《组织人事法规制度汇编》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讨论。四是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委领导牵头对上一轮巡视以来选任有“不认同”票的处级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
18.用人导向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6月以来我委晋升的13名一级调研员和9名调(转)任干部,是委党组根据干部选任政策法规,结合不同岗位工作需要,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作出的综合考量,是比较公平公正的。二是在2021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反馈结果通报会上,党组书记就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来干部职级晋升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明确了今后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基本原则,提振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统筹推进处级领导干部兼任职级,省委巡视以来,党组研究通过1名正处级、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兼任职级,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作用。四是制定《省民宗委绩效考核暨“先进处室”评定实施方案》和《省民宗委年度考核奖分配方案》,修订《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19.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拟调任事业单位1名民族(宗教)专业的干部到机关任职。目前调任方案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组织部门审批。二是选任1名年轻干部担任内设处室处级领导干部,目前,委机关已有3个内设处室配备优秀年轻干部。三是根据机关编制空缺情况,年底前向省委组织部申报公开遴选计划或选调生分配计划,提升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
20.监督管理失之于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因私出国(境)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决定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开展“一人多证”和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专项清理工作。三是制定印发了《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
21.党管机构编制意识淡薄。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邀请省委编办领导来委进行了专题授课、各支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增强党管机构编制意识。二是及时整改撤销未报省委编委审批的领导小组。三是将2021年经委党组研究确定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责调整方案补报省委编办审批备案。四是委党组研究制定消超调任方案,已报组织部门审批。
22.执行“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相关文件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方案已报相关部门备案。二是制定《省民宗委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相关人员的管理。
23.基层党建工作弱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等列入绩效考核“主体责任指标”考核内容,制定省民宗委挂点联系桑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每季度印发工作提示,明确季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主题、集体学习的内容等,指导和督促机关各支部讲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三是机关党委结合“五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自查和党务工作有关问题专项自查,提高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程度。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2次机关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检查,对支委会简单“走过场”的一律责令整改,对支部书记未按时讲党课的及时提醒。五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支部联络员进行1次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六是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若干措施〉的方案》,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赴长沙县福临镇陈树湘故居、青山铺镇刘少奇天华调查纪念馆开展红色场馆现场学习教育活动。
(四)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没有做到真改实改
24.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精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核准相关数据,建立台账和目录清单。二是形成报告,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努力方向措施。三是持续深化专项行动。
25.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细化完善审计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二是加大预算管理工作力度,严格控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每季度通报预算执行率,及时调度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项目支出执行率,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26.长效机制功能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举一反三,与财政衔接推进做好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工作举措》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应有效益。二是建立省级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调整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支出重点,制定负面清单,推动专项资金深度整合。
三、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廉洁风险防控有疏漏。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我委2019年以来共签订的344个项目合同进行全面的清理核查,已督促存在程序问题的项目承办处(室)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党组全力支持配合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开展核查,领导班子成员坚决带头做到不说情、不袒护,该项工作正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置。三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先后制定《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少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等,强化用制度管事管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省民宗委党组的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当下改”和“长久立”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近期未完成整改的,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标本兼治,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巩固发展我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良好局面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2356645;邮政信箱: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70号湖南省民宗委机关纪委;电子邮箱:105242189@qq.com。
中共湖南省民宗委党组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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