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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23-03-28 10: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4日至8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视。9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4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毛朝晖任组长,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谭绍华、党组成员黎仁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整改办主任由党组成员黎仁寅兼任,负责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落实情况日常跟踪调度、整改完成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起草等工作。监督办主任由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谭绍华兼任,负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促、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

    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局党组书记毛朝晖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持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认领重点问题整改,全程把关整改成效,全力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长效整改。

    截至12月31日,巡视反馈的32个问题56项具体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9项,基本完成整改15项,需要长期整改的2项;巡视移交的2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政治机关建设推进不力

    1.2022年2月前,党组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研究出台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做出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安排。二是严格实践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固定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今年局党组先后召开33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

    2.截至巡视进驻前,未研究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有关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机关党委定期督导各党支部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彭德怀纪念馆和彭德怀同志故居,聆听党史教育课《乌石峰下铸忠魂》和《长津湖畔的冰雕连》,赴省党史陈列馆开展“回顾脱贫路建功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等。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在本支部上一次联系实际的党课,每名党员全年必须有一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并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作为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3.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聚焦“打好有效衔接工作翻身仗”,重点查摆反思消极懈怠等思想问题。二是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要求,大胆及时调整慵政懒政怠政干部。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4.对乡村振兴战略与“三农”工作的内在联系理解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学习研究,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论“三农”工作大学习大讨论工作相结合,引导干部全面把握乡村振兴战略与“三农”工作的内在联系,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对原扶贫办的机构重组和职能转变的制度安排,积极履职尽责。

    5.对工作机制转换衔接的要求贯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过去出台的文件认真研究梳理,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完善文件出台审核把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机关办文质量的意见》,就公文拟定、政策文件起草、公文审核等作了明确规定。

    6.主动思考谋划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机制,深化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大防返贫监测帮扶力度,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为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出台《全省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规划(2022—2025)》,坚持年初制定出台年度培训计划,推动全省分类逐级培训全覆盖并确保培训效果。

    7.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面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配套政策出台情况,并纳入省直单位落实责任制考核。二是有力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按照全省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问题再检视、责任再压实、工作再推进。三是推动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各相关省直部门均按照责任分工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四是全面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监测,加强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切实防止因灾因病返贫致贫。

    8.跟进指导督促落实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度督导。全年召开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全会1次、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1次、农办主任办公会2次、专题会10多次,先后组织开展问题整改专项督查、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专项督导,多次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全覆盖检查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二是做好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两次调度会对各地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调度安排。三是优化调整省级考核实施方案,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系列考核文件,对县市区实地考核实行全覆盖,省级统一组织实施,从严从实考核评估。四是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五是联合民政部门以专项治理督促检查为抓手,推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协同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营造农村良好新风尚。

    9.明责履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湖南省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局领导成员、机关各处室及二级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坚持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要求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10.阵地建设管理有疏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专题党组会上予以认真研究。三是出台《湖南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制度,加强单位官网、公众号运行管理。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差距,“两个责任”压得不实

    11.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出台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计划,坚持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12.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省乡村振兴局过渡期内处室工作分工》,明确各处室职能职责,结合我局“三定”方案,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二是严格规范工作因素资金的报批、安排、使用和监管。制定了资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结果均在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上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13.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驻局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定位。二是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的工作。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局机关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承诺活动和自查自纠。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监督问题线索情况的清理和对违规新建或改扩建接待服务场所摸底排查。三是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或廉政专题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出文明廉洁过节等温馨提示。对新任的处级和科级干部、新任职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14.政治监督不够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党组出台《中共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二是督促制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监督清单,督促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针对监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局党组。四是联合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展省考作风督查。

    15.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局党组制定《关于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统筹安排参加或列席局党组会等重要会议,督促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二是督促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彻底整改。三是针对上一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向党组发出《督办函》;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16.监督执纪较真碰硬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起底上级交办、巡视移交、审计发现、日常监督中掌握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力度。二是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纠正偏差。针对机关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限期整改。

    17.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省乡村振兴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机关纪委严格按要求督促各党支部切实履行职责。二是积极打造局机关清廉单元样本,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加强清廉机关阵地建设,推动清廉文化进机关,引导党员干部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

    18.“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推进纠“四风”、树新风,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加强财务报销把关,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报销“一函两单制”。二是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科学统筹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省扶贫开发培训中心培训经费管理的规定。三是严格按照工会有关规定,每年及时收取工会会费。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

    19.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中共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二是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工作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20.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经常,基本以上1次党课代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二是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点评,认真倾听支部党员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三是机关党委将今年来局领导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

    21.斗争精神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清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二是加大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力度,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三是抓好日常监督,局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四是制定印发《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制度汇编》,加强机关内部管理。

    22.党建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省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二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年初制定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制定完善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制度,持续抓好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评议工作。四是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23.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指导推进、年末有检查考核。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支部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做好“两优一先”表彰、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等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

    24.选人用人工作认可度不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选人用人评议结果通报会,将“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通报。二是完善修订《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对部分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进行政治建设考察。三是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做到“以事察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

    25.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湖南省乡村振兴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暂行规定》,在局范围内抓好“两项法规”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内容的学习,2021年和2022年我局随机和重点抽查率均100%。二是制定印发《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台账,严把出国(境)审核关。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做到重要材料及时归档。

    26.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在全局全面深入开展自纠。二是恢复综合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名称。三是制定印发《省乡村振兴局过渡期内处室工作分工》,明确各处室职能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27.激励干部“闯创干”的办法不多。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职务职级并行工作有关政策,大力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打破平衡照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8.懒政怠政风气滋长。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跟班学习人员管理。修订下发《省乡村振兴局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跟班学习对象、时间以及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二是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杜绝通过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来承担日常性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行为。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做好“后半篇文章”存在差距

    29.2018年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常规巡视,对脱贫攻坚工作反馈5大类22条意见和建议,其中“基层迎检负担仍然较重”等9个问题持续整改抓得不够。

    整改结果:①②③④⑤⑥基本完成、⑦⑧⑨完成

    整改情况:

    ①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防止返贫监测与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通过开展外出就业精准对接、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等方式,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稳岗就业、持续增收。促进全省30.35万有就业意愿易地搬迁劳动力全部就业,实现了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搬迁家庭1人以上稳定就业。

    ②针对教育帮扶持续巩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坚持“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二是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前)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全年资助资金规模和受助学生人数较上年分别增长10.76%和5.43%,做到应助尽助。三是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建设,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支持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标准化寄宿制学校。

    ③针对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全省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243户,11月底任务已全部完成。协同住建等部门对纳入监测的重点对象住房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摸底排查,对鉴定为C、D级的房屋及时采取措施和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监测对象住房安全。组织召开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部门信息共享会商会议,强化与住建、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动态监测体系,切实做到信息共享互通。

    ④针对产业帮扶支持仍有不足的问题。一是出台《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一特两辅”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二是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的支持重点。三是联合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鼓励农户发展特色种植和特色养殖等庭院经济,保障“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压实落实联农带农责任,促进农户增收致富。

    ⑤针对有的地方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零工占比高,收入不稳定的问题。一是出台《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扎实推进就业。二是深化协作拓岗,与广东、福建、浙江等7省份签订劳务协作协议,推动长株潭三市与51个脱贫县深化协作,建立对接机制692个。三是坚持强化服务,推进“311”就业服务行动,截至11月底,累计为脱贫劳动力提供职业指导11.8万人次、职业培训推荐1.8万人次、岗位推荐29.9万人次。四是对脱贫家庭成员劳动力包括3.2万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和4.5万“雨露计划”生,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全省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15.1万人,共有就业帮扶车间6187家,较去年增加292个,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超过去年。

    ⑥针对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一是加强资金扶持,2022年扶持951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持续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2000多家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组织结对帮扶1800多个村,投资落地资金40亿元。三是将龙头企业实施项目财政资金的50%作为企业基地所在村的村集体股本金,带动村集体发展产业。四是支持优势产业落地县域,催发更多有实惠、有奔头的乡村朝阳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⑦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配合省委组织部分片区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驻村帮扶工作,及时调整撤换不胜任驻村队员,约谈9个省派工作队的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派出7个督查组,开展有效衔接专项督查,共抽查32个县市区、90个乡镇,走访脱贫户监测户1103户,访谈干部2100余人,发现并及时交办问题,传导了责任压力。

    ⑧针对基层迎检负担仍然较重的问题。考核严格对标中央要求,取消行业部门与有效衔接工作无关的搭车考核,调研督查原则上一律做到“四不两直”。加强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调表报数。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将有效衔接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进行了有机结合,特别是实地考核部分共同组织开展,有效减轻了基层迎考迎检负担。

    ⑨针对扶贫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常抓不懈,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示范创建县视频座谈会,部署推进“一县一清单”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有力有效推动各地问题排查整改。利用“12317”信访举报平台,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属实的交省纪委监委依法依纪办理;抓好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的管理管护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雁过拔毛”式微腐败。

    30.上轮省委巡视指出的①“条子项目”以“工作因素”的名义继续执行;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未退;③重业务轻党建;④项目安排不精准;⑤资金使用不精准;⑥资金监管不到位;⑦“雁过拔毛”现象比较普遍;⑧“四风”问题屡禁不止;⑨借调人员不规范;⑩违规破格提拔;⑪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资料缺失等10个问题整改不彻底。2017年以来,审计发现的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欠规范”⑬“借调人员使用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⑭“干部思想工作不细”⑮“组织生活会开展质量不高”⑯“干部激励不够”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查摆的⑰“谈心谈话质量不高”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①③④⑤⑥⑦⑧⑩⑪⑫⑭⑮⑯⑰完成

    ②⑨⑬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①严格规范工作因素资金的报批、安排、使用和监管。制定了资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对资金使用和监管作了明确规定。资金分配结果均在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上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③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年初制定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持续抓好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评议。

    ④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全面下放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限,要求各地聚焦有效衔接各项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充分、具备实施条件、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效果好的项目。2022年,全省累计储备11万个项目、涉及资金637亿元,所有衔接资金安排的项目均来源于项目库。

    ⑤出台《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对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明确,对资金安排使用、项目实施报账、后续资产管护等进行规范。

    ⑥建立多部门、多渠道、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度审核脱贫县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开展资金项目专项核查,用好系统数据开展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建立问题清单限时清零机制。9月,联合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开展资金项目专项核查,1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今年已利用系统数据下发八期资金项目通报,有效推动全省资金项目资产工作持续向好。

    ⑦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常抓不懈,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示范创建县视频座谈会,部署推进“一县一清单”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利用好“12317”信访举报平台,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属实的交省纪委监委依法依纪办理;抓好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的管理管护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雁过拔毛”式微腐败。

    ⑧常态化推进纠“四风”、树新风,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坚决杜绝无审批先接待、先接待后审批的接待行为。同时,加强财务报销把关,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报销“一函两单制。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就工作作风、“四风”问题逐一进行检查,对不足之处当场指出,限期整改。

    ⑨⑬修订下发了《省乡村振兴局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跟班学习人员管理。9名从乡镇借调干部待国家有效衔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约定时间回原单位,其他不合规人员均已回原单位工作。

    ⑩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端正用人导向。对过往破格提拔的同志进行合规性认定。

    ⑪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建好干部日常管理台账,按时按质做好材料的归档等工作;梳理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现的问题,严把材料入口关,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内容真实、信息准确。

    ⑫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严格按照因素分配法将财政衔接资金测算到县,资金分配情况主动报省财政厅审核,接受监督。分配结果及时公示在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上,并做到长期公开。

    ⑭⑰一是加大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力度,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在做好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谈心谈话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分管处室其他党员干部开展谈话交流。二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两优一先”表彰、走访慰问等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

    ⑮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每年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⑯一是制定出台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职务职级并行工作有关政策。大力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打破平衡照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学习以会议传达、通读为主,带着问题深入钻研、结合实际深刻领会不够。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综合运用解读式、研讨式、讲授式等学习方式,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制定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深入开展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大学习、聚焦打好翻身仗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四是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五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支部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廉政风险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对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明确。二是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度审核脱贫县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开展资金项目专项核查。三是组织132个县市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全覆盖摸排资产82万多个,实行边查边改。四是认真开展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及扶贫项目资产专项核查。五是积极参与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意见》,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七是对消费扶贫柜全面开展摸底统计,督促各地接续做好协调服务,引导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自主化运营,同时建立专柜运行和退出机制。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省乡村振兴局党组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做好整改后续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对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评估,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问效,确保任务落实落地;对长期整改的事项,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二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切实把省委巡视的“利剑”威力,转化为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自觉把巡视整改与优质高效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要求紧密结合,与做好当前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10522;邮政信箱: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八办公楼省乡村振兴局机关纪委;电子邮箱:164058055@qq.com。

 

    中共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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