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4日至8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进行了巡视。2022年9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省社”)党组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对标对表、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在集中整改期内,省社坚持将本轮巡视反馈的17个问题,与中央巡视湖南时省社主动认领问题、2017年省委巡视“回头看”、预算审计、经责审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并整改。截至12月底,待整改的7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36个,基本完成整改29个,长期整改6个(实际为4个问题长期整改,其中湘农公司债务问题3次重复出现)。
省社党组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省社“13633”工作思路的重要内容,遵循“先易后难、先轻后重、先急后缓”的工作策略,坚持“领导挂帅、责任溯源、量化落实、调度推进、质效并举”的工作原则,按照“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完成不达标不放过,达标不满意不放过”的工作标准,制定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先后召开党组会议6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2次,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1次、推进会1次、调度会7次,出台制度37项。建立了定期沟通对接机制、持续更新工作台账机制、整改成效评估机制以及定期研究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党组书记周晓理主动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一是率先垂范,带头扛责。先后11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6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二是广泛调研,深挖根源。开展深度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挖巡视反馈问题根源。三是理顺机制,以巡促建。立足省社实际,提出了“13633”工作思路和班子建设“五讲五重”工作要求,牵头开展“理论大学习、思想大解放、工作大调研、作风大整顿、发展大推动”活动,提振了干部精气神,推动省社各项工作融入省委工作大局,致力将全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加速农业现代化的主推手、促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大平台。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2022年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深入学习。省社党组在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邀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权威专家就供销改革精神进行培训,专题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11个重要批示,党组成员逐一对供销合作社的政治属性和使命任务谈认识。二是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理论大学习、思想大解放、工作大调研、作风大整顿、发展大推动”活动,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建设清廉供销。坚持“重构重塑、强基强能、优供优销”工作理念,按照“13633”工作思路,巩固壮大主营业务,拓宽发展新路,积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邀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权威专家培训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内容,开展全省系统“理论大学习、思想大解放、工作大调研、作风大整顿、发展大推动”活动,全面梳理与供销合作社相关的政策资源,形成全省系统“13633”工作思路。二是推进社企改革。2022年12月14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范管理社有企业的问题,对社有企业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研究审定。三是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三定”方案建议稿,积极争取“三定”方案修订。四是强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全面梳理改革任务,列出整改清单,加强调度督办,逐项整改落实。目前2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0条,6条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五是严格落实“三会”制度。出台成员社章程报备办法,对未及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市县供销合作社及时督促指导,9个市县供销社中已有6个召开,1个已撤销无需召开,其余将在近期召开。六是推进双线运行。省社党组专题研究规范管理社有企业事宜,成立湖南省供销集团,建立健全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明确社资委议事规则,制定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推动系统再生资源工作的意见以及涉企权责清单,健全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根据中发〔2015〕11号文件和湘发〔2016〕3号文件规定,规范管理干部兼职。分批调整优化兼职,兼职干部人员已由47人减少到25人,减少46.8%。七是加强对下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导。下发督办通知(函),加强指导调研督查,推进龙山县基层社整顿提质,龙山县基层社疫情期间在稳价保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举一反三,双向考核评价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发挥主管行业协会和合作发展基金作用,支持市县供销社和基层社改革发展。在全省系统实施“强基强能”工程,全面推动落实“两个到户”工作。
3.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核心职能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举办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培训班,组织再学习再研讨改革文件,深化对主责主业认识,积极与各相关厅局对接,承接项目、争取资金、推动工作。指导4个市州社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二是积极主动作为。积极与7个未建立淡储机制的市州政府对接,指导5个市州出台市级储备管理办法,未出台的2个市正在积极推进;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供应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农资保供工作督导与跟进;安排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湖南新三湘农资公司经营服务网络提质及运营指挥中心建设,省新三湘农资公司的国储量增加了67%,发挥了省级农资龙头企业在农资保供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2022年“832”平台销售湖南扶贫产品4.73亿元,“乡村振兴馆”2022年销售额6.2亿元,形成覆盖百县、帮助千企、入驻万品良好势头。三是加强行业指导和政策协调,与相关厅局沟通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推动环洞庭冷链物流项目实施,加强冷链物流建设。培育新晃县等县域物流发展典型,以项目引领县域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湖南省供销合作社传统教育基地”审核认定,加强对全省系统文化建设的指导。出台文件规定省社领导每月到基层一线调研不少于5天。
4.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风险压力大。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对资金压力大问题,省社直属13家关门歇业的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已完成缴纳,湘农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多次与破产管理人沟通,争取用资产处置收益来解决费用问题。
对退休职工生活补贴问题,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津补贴”费用,实际为“生活补贴”。发放依据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0〕97号)文件“省社直属企业改制后,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直接纳入社保机构社会化发放范围。非社保机构发放的各种补贴,由企业根据效益情况自行确定。离退休人员管理在未纳入社区管理之前,由改制后的企业(或原企业)负责”。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省社党组召开会议对生活补贴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
对债务风险大问题,为保全留芳宾馆,2012年省社承债式收回留芳宾馆,承继湘农公司有关债务本息及留芳宾馆自有债务。为化解湘农公司债务,省社多次向上级汇报,2013年11月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但由于湘农问题历时较长,成因复杂,经过多年长期反复努力仍然无法推进问题解决。目前,湘农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省社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湘农公司问题,积极推进债务化解,争取保全社有资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对政治风险大问题,已对社属企业党组织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分类,开展政治风险评估。理顺社属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对正常营业的企业和关门歇业企业分类管理。对话语权不大问题,指导企业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推进党组织对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前置把关研究。制定《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书记的职责责任。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有关内容,党组会专题听取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对标对表落实。按时按质将党组年度意识形态专题报告上报省委,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入向省委报送的党组2022年度全面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加强阵地管理。制定了省社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省社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三审三校制度。聚焦重点工作和重大主题活动,积极推介湖南供销系统相关工作成果和亮点,稿件质量和版面效果得到了大幅提升。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组织对直属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指导,督促改进完善。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共中央和湖南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文件规定再学习、再领会。二是出台《推进清廉供销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供销合作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十不准》《关于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修订《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会议事规则》和省社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计划。三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梳理王立波事件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省社党组书记与直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已全覆盖。成立湖南供销集团党委和纪委,加强对出资企业管理。四是党组成员将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讲授廉政党课相结合,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五是完成了醉驾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回头看”,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成效。六是离退休党支部抓实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
7.社有资产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社有资产底数不清问题,完成对省本级社有企业资产及相关遗留问题全面摸底清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省社开展清产核资,利用全国总社建档立卡系统建立全省系统房产、土地和机动车等社有资产信息化台账。二是针对社有资产监管不严问题,组织开展全省系统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培训,出台涉企权责清单制度、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厘清社企权责关系,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三是社资委加强对社有资产处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监事会强化监督职能,开展了监督检查。
8.对“一把手”监督不严。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问题。出台《湖南省供销合作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十不准》《社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会议事规则》,与省纪委监委驻省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省社党组书记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充分尊重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二是加强监事会监督,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四代会”决议情况和贯彻落实社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情况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能力。三是鑫瑞惠民供销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完成了鑫瑞惠民供销公司经营效益审计、财务报表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开展了综合分析研判,督促其按照《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社有资产行为。按照省社党组会议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公司的股权调整。四是全面梳理了省社及社属企业所属物业对外出租收入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将全省系统资产数据导入全国总社资产信息化平台。关于达盛置业出租问题,2019年11月13日,省供销合作总社和达盛公司签订《不动产委托管理协议》,在协议中就租金收益、相关费用支出事项予以了约定。
9.“四风”问题纠治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两个到户”推进问题,举办2022年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培训班暨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两个到户”推进会。组织专家评审,选出一批2022年推动落实“两个到户”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案例。二是针对考核数据问题,出台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开展专业统计技术、财务知识、社资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系统统计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推动实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每月开展对财务、统计数据考核指标的督查和通报,发现异常波动或者真实性存疑的情况,及时提醒核查和纠正。三是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督促两个事业单位开展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再整治,督促建章立制。
10.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省社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文件精神。二是修改完善《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三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1.干部监督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两项法规的学习和教育,指导核准填报信息。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两项法规相关规定,提高如实填报率。二是出台《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试行)》。对2名财务人员因私出国相关情况进行查核,对审核程序不完善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教育。将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证件保管,专人专柜保管。
12.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出台《湖南省供销合作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十不准》《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推进清廉供销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省社党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计划(修订)一览表》,对省社党组、党组书记、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责任进行明确。二是对社属企业党组织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分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理顺社属企业行政隶属关系,撤销不符合设立党委条件的党组织,印发《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的通知》,督促社属企业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进一步加强对社属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三是制定并按照《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直属系统基层党组织进行规范化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3.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省食用菌研究所通过动议论证环节,将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报省社党组,并报省委编办备案,11月30日省社党组下发同意备案事项的批复文件。二是财贸医院超配情况已通过调整中层岗位,开展中层干部重新竞聘整改到位。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财贸医院逐一联系,12月份已全部落实到位。1人辞职、1人退休、1人解除劳动关系,其余均已到岗上班。
14.整改完成度不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8次召开党组会和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班子成员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逐一对照分析问题原因,主动认领任务。三是对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由“一把手”挂帅推动问题解决。目前,本轮巡视之前未整改到位的54个问题,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问题基本完成,6个问题由于情况复杂,需要长期整改。
15.党组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我社“13633”工作思路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狠抓落实。二是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内分别组织召开一次巡视整改动员大会、一次巡视整改推进会,一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对整改调度情况6次作出批示,带头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化解。
16.整改问责不力。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查了解,尽量还原当年相关情况。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情况进行了梳理,确保追责到位。三是如发现新的违纪违法线索现象,将依纪依规按权限、按程序、按规定办理。
17.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之前年度发现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组织推进持续整改,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改进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项目投资管理,建立全链条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二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建立健全完善一批制度,形成制度闭环,强化制度跟踪问效,推进整改成果巩固。三是建立定期沟通对接机制、持续更新工作台账机制、整改成效评估机制以及定期研究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2017年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8.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重要指示精神不坚决。截止2017年4月,全省仍有9个市州没有出台实施方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截止2017年底,全省14个市州和设立了县级供销合作社的县市区均分别出台了实施方案。一是全省系统开展“理论大学习、思想大解放、工作大调研、作风大整顿、发展大推动”活动,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二是全面梳理湘供改组办〔2018〕15号文件明确的7个方面改革任务,多次召开省供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省社供改办会议,对整改清单未完成事项进一步调度督办,省委改革办实地调研督促供销改革工作落实。目前2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0条,6条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
19.履行政治职责出现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找准定位。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邀请全国总社权威专家授课等形式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供销合作社职责使命的理解和认识。发挥事业单位科技指导作用,企业龙头带动作用、主管行业协会协调服务作用,带动湘茶、湘菌、湘果、蜂业等产业发展壮大。二是深化供销改革。全面梳理改革任务,积极推进供销改革。“‘两个到户’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案例”入编《中国改革年鉴》。三是积极发挥作用。成立湖南省供销集团,聚合全省系统力量,提升服务能力。在农资保供稳价中发挥“压舱石”作用。省新三湘农资公司的国储量增加了67%,发挥了省级农资龙头企业在农资保供工作中的示范作用。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针对“农产品卖难”问题,牵头运营湖南省乡村振兴馆、推进“832”平台销售。2022年,“832”平台销售湖南扶贫产品4.73亿元,“乡村振兴馆”销售额6.2亿元,形成覆盖百县、帮助千企、入驻万品良好势头。
20.组织生活不严实,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深入调研,推进党建工作分类指导;理顺社属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依规调整党组织设置。二是检查督导直属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支部基层建设的通知》,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是制定《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组织生活不严实的单位在党组织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中进行扣分。四是按照党内法规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压实支部责任,对所有新发展的党员和进入省社系统的党员落实档案清查制度。
21.湘农公司原主要负责人朱学军于2010年9月被判处有罪免于刑事处罚后,党组不仅没有给予其党纪处分,反而提名推荐其担任总经理,其上任后又违规处置资产,造成公司新的经济损失。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3月8日省社直属机关党委作出给予朱学军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2021年追报撤销朱学军全国供销社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机关纪委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实。二是湘农公司违规处置资产问题,由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湘农公司破产,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清算阶段,省社已多次与破产管理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三是充分发挥省社社资委、省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前置审查作用,加强对社有资产处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出台社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社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社有资产处理交易。
22.对群众举报的信访件管理混乱,给巡视组提供的33件信访件均提供不出初核报告或办理结果,甚至出现重要信访材料丢失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2017年机关纪委成立以来线索举报情况进行了整理,形成工作台账。对上轮巡视33件信访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制定了领导干部信访包案、接访制度并严格执行,2022年10月份开始组织机关干部轮流负责信访值班工作。对举报件进行了规范,做到登记、编号,按程序报批、分流和督办,完成后及时归档,做到规范管理。
23.监督执纪不严。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储运公司滥发津补贴问题相关人员处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回头看”,对违规发放资金的退款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公司直接领导、主要领导均受到了党纪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额退回。对2018年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巧立名目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了津补贴发放。二是延伸梳理了食杂果品公司和商务职院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食杂果品公司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于2018年按照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要求退回。
24.“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上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后,时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困难企业调研、扶贫解困。省社领导班子成员均到市县、联系单位进行了调研,深入研究推进“两个到户”、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新任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开展“理论大学习、思想大解放、工作大调研、作风大整顿、发展大推动”活动。出台文件明确省社领导以问题为导向每月到基层一线调研不少于5天。新任党组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五讲五重”的要求开展工作。
25.直属企业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三环公司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收到以奖代补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284万元后,对其实行专户管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上述财政资金除按照省财政厅规定转作省供销社投资款514万元外,其余770万元列入当期收益核算,用于三环物流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项目购地、土地平整、拆迁补偿、项目管理服务等。截至2013年10月份,该项目总计投入了2501万元。2014年7月,省社资产公司根据与长沙港湾置业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总价为5925万元),转让三环公司66%股权给港湾置业,获得股权对价3910.5万元,折合每股2.9625元。二是逐步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出台《社有资产交易和处置制度》《供销集团出资企业管理办法》,将社有资产管理相关考核内容,作为社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点。
26.省社给直属企业派驻的监事一直以来没有出具过监事报告,形同虚设,企业审计不规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监事履职情况列入机关干部平时考核事项,督促派出监事严格按照《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派出监事工作操作指引》开展工作,各派出监事均提交了2021-2022年履职工作报告。二是修订完善了《省社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流程》,科学制定省社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实现对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两年全覆盖。三是印发了《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四是对审计整改不力的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整改督办函,对未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明确办结时间。
27.派驻企业干部的年度考核没有听取过企业意见,派驻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中发〔2015〕11号文件和湘发〔2016〕3号文件规定,规范管理干部兼职,逐步减少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人数,提高兼职质效。2022年12月中旬省社相关处室到社属企业充分听取对兼职人员的评价意见,将其工作表现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与干部晋升、评先相挂钩。
(三)两次审计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指出2018年经责审计和2020年预算审计2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我社党组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21个问题中,11个已经完成整改,9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问题长期整改。
(四)2018年中央巡视湖南省时省社主动认领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认定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中,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2个问题长期整改。
(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专项整治检视问题以及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认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专项整治查摆问题以及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有17个未整改到位,目前有1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4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2个问题长期整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湘农公司债务问题未完成(在2017年巡视“回头看”指出问题、中央2018年巡视湖南省时省社主动认领问题、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中3次出现)。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为保全留芳宾馆,2012年省社承债式收回留芳宾馆,承继湘农公司有关债务本息及留芳宾馆自有债务。为化解湘农公司债务,省社多次向上级汇报。2013年11月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但是由于湘农问题历时较长,成因复杂,省社党组经过多年长期反复努力仍然无法推进问题解决。目前,湘农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省社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湘农公司问题,积极推进债务化解,争取保全社有资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2.推动“三大攻坚战”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社本级债务性质和金额开展全面清理。2023年2月6日制定化债方案并经省社党组审议,目前正在按照要求逐项化解历史债务。二是指导省社出资企业清理债务并建立债务台账,并对出资企业的债务汇总台账进行收集。
3.全省供销社系统内困难或关门歇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障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已对各市州欠缴底数进行全面摸排,由于“缴一办一”政策不能完全延续、高额滞纳金累积,省社正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资产账实不符。商务职院在长沙市溁湾镇杜家湾白沙液街有1个门面,建筑面积100.53平方米,未在学院固定资产账中体现。二是部分房屋建筑未办理房屋证。商务职院的办公楼、图书馆等房屋建筑面积5.91万平方米、房屋价值12,764.79万元,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三是公租房未及时入账。商务职院公租房已于2017年投入使用,但一直未结算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涉及资金3,798.61万元。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原始凭据已于2021年6月10日将门面资产登记入账及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学院成立工作专班,党委书记带队于2021年12月前往民政职院对接相关事宜;2022年初,学校聘请第三方公司精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处理企业改制等事项,解决制约学校不动产权证办理的主要问题;拟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三是学校于2021年8月30日按照公租房实际支出成本已完成转固入账处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今年1月中旬,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已经移交省教育厅管理,我们已通知学院定期向省教育厅报送该事项的整改进展情况。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省社党组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4403258
电子邮箱:hncoopdw@163.com
中共湖南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23年3月13日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