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茶陵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茶陵县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2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茶陵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自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2月17日省委主要领导在专题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会议上对巡视整改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把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首要重大政治任务,对标对表、标本兼治,既追求满意率,更追求办结率,确保整改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省委、省委巡视组和市委满意,让县委满意。
(二)扛牢政治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县委扛牢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选人用人、机构编制、意识形态、统计等4个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以及信访问题办理工作对应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5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在县委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职能部门专项、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巡视整改责任机制;县委书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整改调度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并带头领办巡视反馈具体整改问题。
(三)交好政治答卷,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围绕“三个满意”目标,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分别明确了17名县级责任领导和35个牵头责任单位,并逐项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举措。推行整改进展情况“周调度、周汇总、周通报”机制,强力推动整改。对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推进,对一些矛盾多、时间长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尊重事实、有利于问题解决”的原则,一项项推动解决。为了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落细,部署安排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专班对每个巡视整改事项的办理工作开展政治监督和督促检查。
省委第一巡视组共反馈4个方面16类35个具体问题,截至5月22日,巡视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长期整改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9个;巡视移交信访件439件,已办结439件,办结率100%;巡视期间交办的15个立行立改问题(交办县委10个、提级巡视诸睦村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关于“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不够”问题
(1)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够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单位和村(社区)通过设置宣传栏、广告牌和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成立县委宣讲团和组建微宣讲小分队,开展集中宣讲50余场、微宣讲1000余场,受众4万余人次;举办“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知识竞赛。三是印发《关于举办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研讨班的通知》,3月17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县所有科级实职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
(2)跟进学习未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有7个专题研讨班未按计划开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共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均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4月13日至4月17日,由县委办牵头,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督促检查,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三是印发《茶陵县2023年干部调训计划》,截至5月上旬,2021年以来(实为2020年以来)7个未开办的专题研讨班均已开办。
2.关于“政治建设力度还需加大”问题
(3)政商关系盘根错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级领导向社会公开“三个承诺”“三个带头”,要求党员干部言出必行、承诺践诺。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治理,各单位正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四是建立专门问题线索台账,及时掌握情况,推动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
(4)谈话反映茶陵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风气有待改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打牌子”“提篮子”典型案例。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把提名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三大关口。三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3.关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5)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不大。采石场生态复绿效果不明显;汶江部分断面水质掉类;2022年度改厕任务未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采石场生态复绿整改情况:经排查,生态修复的21处小斑除金兔采石场因村民放养山羊效果不好外,其他复绿斑点植被恢复较好,目前金兔采石场通过采石场客土、补植等复绿作业方式,已完成生态复绿。汶江部分断面水质掉类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善汶江10个沿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二是强化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全面完善园区支管网的建设。三是完成汶江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养殖场、户全面排查整治。四是强化河道保洁。根据2023年1-4月份监测数据来看,汶江水质从Ⅳ类提升到Ⅲ类。改厕任务未完成整改情况:强化改厕资金保障,除上级安排的奖补资金外,在县级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安排改厕奖补资金864万元(含2023年改厕任务奖补资金)。强化部门协作,县住建局将2830户纳入集中管网;生态环境局开展分散式污水治理576户。截至目前,2022年改厕任务已全部完成。
4.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力度不大”问题
(6)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农业方面:一是锚定建设农业强县目标,抓好粮食作物“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集约化”建设,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二是加大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对主导产业核心基地建设给予政策扶持。三是加大现代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孵化裂变以龙华农牧为龙头的现代养殖加工一体化产业、以“两叶两油”为基础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以“茶陵三宝”为品牌的特色产业。2023年4月,我县成功纳入第四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工业方面:一是深入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持续推进“振兴湘赣边·央企在行动”,推行“老瓶装新酒”等八种培优模式,以“三大抓手”(与中车株所等国(央)企联强、与省工商联攀高亲、增添“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底色),打造“三大平台”(博士讲坛、企业赋能工作室、产业链对接联络站)。二是抓好招商引资,围绕电子信息主导产业,招引一批体量规模大、产业链条壮、科技含量高、产业赋能强的上下游配套项目。三是抓好项目攻坚,今年以来,招引项目9个,投资额23.82亿元;新开工项目43个,竣工项目9个。四是着力培优企业,2023年一季度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家,首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8家。三产方面:一是着力构建以云阳山、东阳湖、工农兵政府、万樟园林为主体的“一山一湖一府一园”红古绿“三色”文旅中心。二是串联“红、古、绿”旅游资源,着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提升茶陵知名度和美誉度。一二总街建设方面:一是抢抓一、二总街项目建设,倒排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建设。二是紧谋运营合作,积极开展对外招商,着力推进项目合作运营落地。
(7)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做实财政收入。二是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平台公司揭牌土地进行严格自查和管控,我县在以往挂牌公告中未设置强制性和限制性条件,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同等条件竞买,且目前我县平台公司未新增揭牌土地。三是加强财源建设,开源节流,致力通过向上级部门争资引项、培育实体企业、盘活“三资”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
(8)纾困惠企政策不落实,创业补贴、学徒制培训就业补贴零发放;巡视组调研时发现部分企业对惠企政策不了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印发就业惠企政策宣传资料7.5万份,利用企业微信群、中小企业服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推送最新惠企政策。二是组织召开惠企政策业务培训会,共组织召开了4次惠企政策业务培训会,累计到会企业120多家。三是研究出台惠企政策,出台了新的《茶陵县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办法》。
5.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得不实”问题
(9)整体脱贫后松劲、歇气情绪明显。2021年驻村工作队人员与2020年相比锐减;部分结对干部与帮扶对象“双不知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新一轮选派工作,已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有序做好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的通知》文件要求选派。二是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认真落实三个全覆盖要求,督促结对干部加强联系走访。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导,及时提醒整改,确保“双知晓”,提升群众满意度。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非法传教呈蔓延趋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扛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专题述职、专门研判,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2022年县委班子、班子成员个人的年度述职报告进行梳理并进行完善,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对标落实。三是在全县组织非法传教聚会活动大排查,并研究制定宗教领域“规范性场所建设”方案,杜绝非法传教聚会活动。
(11)应急领域风险防范不力。森林防灭火队伍人员流失;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力量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体系,特护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备勤。二是将全县各重点林区地形图以平面现状图形式重新绘制并长期保存。三是全面摸排,对每个隐患点建立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严重地灾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已全部完成。
7.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12)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成患。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无责任主体患尘肺病农民工相关待遇,已形成长效救助机制。二是多次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五类人员”社保问题,已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代缴政策。2023年1月,严格按要求完成桃坑移民人员2022年城乡居保政府代缴并支付到位,形成了政府代缴长效机制。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仍然突出
(13)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压实下级党组织责任不够;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印发《中共茶陵县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加强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三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书记专题会共听取了四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书记会上共点出77个重点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四是制定了《茶陵县巡察情况汇报工作机制》,明确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2次以上,研究决定巡察工作有关重要事项。
(14)监督责任履行有差距。县纪委执纪办案力度软弱;线索和信访件处置不及时。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执纪办案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以案示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二是深入落实《关于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文件要求,及时审批分办巡察问题线索,及时跟进督办巡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三是统筹办案力量,继续采取片区协作模式,开展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动态清零行动。
(1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车管理,完善《茶陵县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办法》;强化APP平台监管作用,实时监控公务用车行驶轨迹;加强车辆管理,建立“一车一档”。二是严肃查处县应急管理局、利民办事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责令房地产协调办4名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2月26日将领取的津补贴全部退回到房地产业协会账上。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释放全面从严治党信号。
4.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问题存量较大”问题
(16)招商引资猫腻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履约管理力度,起草《茶陵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茶陵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开展近三年招商引资项目自查和土地出让调规自查,完善各项目说明并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完善项目调规程序。三是健全完善土地审批科学决策机制,印发《茶陵县划拨土地上住房土地出让金征缴暂行办法》。
(17)土地出让金任性返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国有土地“净地”出让原则,自2022年起,我县已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坚持做到了对土地“净地出让”,非“净地”坚决不予挂牌出让。二是从严把控各类招商引资协议、合同签订的程序。凡涉及土地使用的各类招商引资协议、合同签订,明确必须事先征求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的意见。三是对国有平台公司依法依规揭牌商住用地所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施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严格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使用“一支笔”审批制度,从严把控土地出让收入的拨付。
(18)工程项目领域乱象丛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微权力”任性重点整治及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政府性投融资、民生资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茶陵县深化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及投融资领域专项监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清查整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严肃查处相关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警示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三是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19)财政资金体外循环随意开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非预算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对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三是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四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严查隐形变异、严防反弹回潮。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问题
(20)县委抓大事议大事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把方向、议大事、谋大局的能力,充分发挥县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项目攻坚、森林防火、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21)法治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开展普法主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强化机构编制业务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六次集中学习内容,并列入党校2023年度主体班教学内容,在全县党政机关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业务知识竞赛活动。
(22)组织生活不严。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县委未派督导组列席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党员县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明确党员县级领导干部按照“五带头”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县委均派出指导组列席会议。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23)用人导向有偏差。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基层一线导向。2022年12月以来,县委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干部56人次,其中乡镇(街道)干部51人次。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文件精神。
(24)有的党员干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临阵退缩。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中开设政治教育培训课程。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25)基层党建基础薄弱。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村级党组织引领发展、“消薄增收”能力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扛牢党建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新变化、新要求。2022年县委主要领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考核获得了“优”的等次。二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推进红色动力品牌和“三牛”及“三力”建设,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三是开展“集体经济增强”行动,实现后盾单位帮扶全覆盖,加强对发展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四)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促进常态长效有差距
(26)持续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2018年中央巡视湖南、上轮省委巡视、审计以及主题教育等整改结束后,县委没有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没有做到常过问常督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研究出台《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中央巡视湖南、上轮省委巡视、审计以及主题教育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在4月上旬开展了一次“回头看”。二是每项“回头看”整改事项均明确了责任县级领导,要求责任县级领导对分管领域“回头看”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县委督查督办组对“回头看”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紧盯不放,直至彻底解决。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学用结合不够紧。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等重要讲话精神差距较大,建设湘赣边中心县战略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4月28日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专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重要论述。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结合茶陵县实际,起草了促进茶陵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政策。三是创新思维,市场运作,统筹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本,推动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湾里红湘赣革命根据地红色文化园、“湖口挽澜”旧址等红色景点建设,打造湘赣边红色文旅集散中心。
2.地域观念较浓厚,对政治生态有影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在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中开设政治教育课程,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三力”。二是持续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践行“三个承诺”“三个带头”行动。四是探索建立组织、纪检、巡察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干部监督教育管理走深走实。
3.推进深化改革不到位。云阳林场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基数却未具体到人;放权赋能“放不下”与“接不住”并存;部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执法资格。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稳妥、分步推进云阳林场改革,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提前退休一批、自然减员一批、辞职辞退一批和选调分流一批等方式逐步解决人员超编问题,目前累计消化24人,预计到2023年底完成消超工作。二是认真梳理园区放权赋权事项清单,省级园区赋权指导目录160项赋权任务全部完成(赋权到位154项,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剩余6项事项不需赋权);赋权签约后,县直审批职能部门在经开区开展业务培训和“坐班制”,确保园区“接得住”。三是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已收集信息并向上协调办理换证事宜。
4.耕地红线守得不牢。耕地面积减少;补充耕地项目未整改到位;违占基本农田种植草皮。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耕地恢复、新增耕地“春苗行动”,截至目前已恢复耕地7134亩。二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目前,2017年茶陵县湖口镇洣渡村“旱改水”项目等5个项目正在组织实施整改;剩余5个项目因种植油茶、脐橙等经济作物,且处于产果期,待经济作物衰落后,将在后期逐渐恢复耕地。三是下发《关于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通告》,截至目前已退出种植草皮220亩,剩余的正在组织退出。
5.促进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和帮扶监测户消除返贫风险力度弱。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组织招聘会8场次;安排300万元用于带动监测户和增收困难的脱贫户产业增收。二是提升风险消除识别精准度,每季度开展风险消除标准评估,通过评估,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有16户监测户符合风险消除条件,已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
6.产业帮扶利益联结不紧,帮扶项目分红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省市历年相关文件起草我县产业帮扶资金项目规范性文件,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县直相关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意见。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自查。三是督促相关帮扶主体积极履行帮扶协议责任,产业帮扶项目已按协议分红到位。四是组织开展2018年以来产业帮扶项目“回头看”,发现1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7.社会治安排查防控不力。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成功打造“矛调中心”,多次有效化解上访事件;深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风险防控“N合一”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治理“六大行动”,今年以来,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75起。二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常态化整治校园内外环境,全面构建机制防线、教育防线、安全防线和社会防线。
8.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差距。部分乡镇农村长期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用水困难;部分房产项目未办证。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部分乡镇农村长期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用水困难整改情况:一是对骨干山塘、渠道进行清淤加固,申报蓄水保灌工程项目,鉴于目前要蓄水保灌溉,待下半年灌溉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二是制定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保障群众在干旱季节缺水时能正常用水。三是整合涉农资金约350万元,启动建设调节池和管网改造项目,计划在10月底前可全面通水。四是以“引洮润株”为契机积极谋划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彻底解决长期季节性缺水问题。目前,正积极配合市专班做好前期工作。房产办证问题整改情况:制定《茶陵县房地产发证问题分类分期化解表》,分三批次推进化解,以“三先三后”“三应三尽”等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领导包案、联席会商、一案一策、一事一议等机制办法。截至目前,已办理2231本不动产登记证。
9.整改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引税买税现象普遍、编制管理不严、项目管理混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没有整改到位。部分行政村长期不能稳定供水等3个问题整改没有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引税买税现象普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减少税收流失。二是取消收入任务,杜绝虚增财政收入等行为。三是规范发展总部经济,出台《关于茶陵县总部经济企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管理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等情况进行规范和处理。目前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情况已整改到位。二是全面清理退休返聘人员。三是起草《茶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编外人员管理。项目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湘政办发〔2022〕26号文件等规定,加强立项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招标人、监管部门等各方行为,构造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三是控制工程成本,严控超概、超预行为。四是出台《茶陵县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对全县重点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部分行政村长期不能稳定供水问题整改没有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改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农村供水排查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对水厂运行情况的检查,提高水厂运行管理能力,确保稳定供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守住债务底线,确保隐性债务不新增。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政府债务余额在省政府下达的债务限额内,新增债务未突破债务限额。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口,从严审核项目资金来源。三是严格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国有企业融资实行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四是大力支持平台公司转型,充实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增强造血功能,助力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虽然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与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茶陵县委将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一)持续加力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持续扛牢推动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注重整章建制,推进成果巩固深化。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把成功做法经验化、有效措施制度化,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规范工作、堵塞漏洞,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抓好统筹结合,促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自觉把问题整改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提升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检验整改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5222714;邮政信箱: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株洲市茶陵县云阳街道交通街县委院内);电子邮箱:clxwbxxk@163.com。
附件:
关于提级巡视洣江街道诸睦村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茶陵县洣江街道诸睦村进行了提级巡视。2023年2月2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茶陵县委反馈了提级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提级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自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和研究整改工作,压实洣江街道党工委、诸睦村党总支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洣江街道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整改措施。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8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举措。三是扛起政治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牢牢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总支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压实村级整改责任。同时,注重结果运用,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在全村进行排查整改,推动工作高质量提升。
截至2023年5月22日,提级巡视反馈的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2个;巡视期间交办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氛围不浓厚。截至2022年11月底,村党总支书记未按县委要求开展“微宣讲”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支委会、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向“两委”成员发放《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并要求积极开展自学。12月10日,诸睦村党总支书记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的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题开展微宣讲。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力。“旱改水”耕地未实施耕作,用于种植草皮。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21日与种植草皮老板签订协议,于2023年5月将草皮移走种植玉米。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由县田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通告》,并将耕地保护写入村规民约,对非粮化、非农化以及违法占用耕地的村民予以处罚。三是严格落实“田长制”,明确村级田长,落实巡查监管制度。
(三)反馈问题:落实惠农利民政策不到位。少数村干部对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家庭情况不清楚,低保人员档案资料不完善。低保动态调整不及时。脱贫劳动力享受县外务工交通补贴有遗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青年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明确村党总支书记作为帮带责任人,并督促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对全村低保对象档案资料全面自查,目前已完善到位。三是经街道民政办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已将刘某家庭纳入监测对象及低保对象。对全村低保对象进行复核走访,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监事委员会、议事委员会商议决定,已取消3户低保待遇。四是对全村县外务工劳动力进行全面摸底,将遗漏的5名脱贫劳动力务工补贴重新上报至县乡村振兴局,目前已补发到位。
(四)反馈问题:守护蓝天碧水有差距。对流转村内土地的企业落实环保要求监管不到位。茶水河左岸诸睦村段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2日,与村内企业签订了环保承诺书。已安排人员将茶水河左岸建筑垃圾移除。二是建立环保工作长效机制,由洣江街道和诸睦村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定期到村内企业开展环保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反馈问题:政绩观有偏差,存在重“锦上添花”、轻“雪中送炭”倾向。近5年投入的资金多用于美化亮化等路边景观工程,群众反映强烈的山塘淤积、道路路基崩塌等“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对诸睦村坳背山塘进行了清淤防渗处理,现已完工,解决了94户60余亩农田灌溉问题。二是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在十二组贺园处修建一座电排,现已完工,解决了近400亩农田灌溉用水难的问题。三是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在村荷塘骨干山塘塘坝两侧安装防护栏,解决100余户村民进城和途经校车安全问题。四是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对祠堂至银子坪道路进行水泥硬化,道路全长340米,现已完工,解决了原诸睦村和原立新村的道路连接问题。五是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对村礼陵坳“断头路”进行水泥硬化,道路全长60米,实现村组互通,保障500余名村民的出行畅通。六是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对村主干道两侧70盏路灯进行维修,更换太阳能路灯蓄电池50盏,现已完工,保障了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六)反馈问题:“三资”管理有漏洞。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土地流转承包方履行合同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茶陵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对无正式发票账目进行梳理自查,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杜绝白条入账。同时,定期将财务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以及村民微信群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公开透明。二是规范村账管理,将村集体项目产生的收入收回村账并对已支出账目进行说明。三是与承包方协商完善合同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反馈问题:“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加强村(社区)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严格规范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二)反馈问题:推进乡村振兴力度不够。村内产业项目未产生效益;集体经济收入方式单一;合作社拖欠群众的土地流转租金直到巡视组督促才开始支付。人居环境治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靠村内自然资源禀赋和交通优势,突出引进龙头企业;不断完善优化村级发展规划,加快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产业。二是已督促合作社将拖欠群众的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到位。三是以“三清三小”为依托,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引导村民自觉清理门前屋后的垃圾,保持干净的村容村貌。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我县洣江街道诸睦村的提级巡视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压实村级党组织责任,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特别是针对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三资”管理有漏洞、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全力助推诸睦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放大整改效应。坚持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问题为抓手,既重视“当下改”,更研究“长久立”,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事、重点人,紧盯风险点,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诸睦村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5222714;邮政信箱: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株洲市茶陵县云阳街道交通街县委院内);电子邮箱:clxw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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