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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韶山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23-09-14 10: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上午,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韶山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十四巡视组组长卜建才主持召开与韶山市委书记曹伟宏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会上,卜建才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讲话,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忠对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曹伟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副组长邓剑及有关同志,湘潭市委提级巡察组全体同志,韶山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市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市委各部委常务副职,市直各单位、群团组织、市管各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全国、省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卜建才强调,县市区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的“桥头堡”,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县域经济发展座谈会刚刚结束,省委就部署对县市区开展巡视,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 “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推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的重要举措,是督促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韶山市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接受巡视为契机,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
        卜建才指出,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握县市区特点规律,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执行力,着力查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审计、统计、环保督察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检视问题整改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同题共答,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畅通巡视信访渠道,同时欢迎对巡视组加强监督。
        李忠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巡视是捍卫“两个确立”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宝贵机会,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工作要求部署上来。要增强政治自觉,把支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诚恳接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用心保障服务,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顺利完成。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深化认识、分类推进、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通过问题的解决、整改的深化、制度的健全,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韶山高质量发展的实在成效。
        曹伟宏表示,接受巡视既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党性洗礼,也是一次极为重要的组织考验和党性锤炼,更是对韶山高质量发展的集中会诊和有力推动。韶山市将始终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政治定力,提高思想认识,严守纪律规矩,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配合巡视、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巡视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尺,勇于正视问题,坚决抓好整改,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动韶山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坚持贯通融合,扛牢发展重任,突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努力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火热实践中展现韶山担当、实现更大作为。
        据悉,省委巡视组将在韶山市工作2个月左右,并巡视带巡察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巡视期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11月7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0731—55681852;专门邮政信箱:湘潭市A317号信箱,并公布“码上巡视”微信二维码。巡视组工作日接听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韶山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韶山市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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