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鼎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鼎城区进行了巡视。12月20日,向鼎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鼎城区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严肃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任成员。9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区委常委班子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细化安排部署。研究制定《鼎城区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由区委书记负总责,明确了区级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先后召开全区性巡视整改推进会、调度会7次,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专班、一套佐证、一抓到底”的工作举措抓实整改工作。三是深化监督指导。成立区委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全区19家巡视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反馈整改监督意见33条。四是优化制度规定。建立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0项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
区委书记陈远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带头部署、高频调度、严格把关。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亲自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带头领办5个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其中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通过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推进会以及调研督导等方式,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截至6月19日,本轮巡视反馈的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9个;巡视移交的291件信访件中,由鼎城区负责办理的共280件,已全部办结;巡视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26件,已全部办结。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
1. 政府投资与产出失衡。个别招商引资项目缴税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招商引资拟签约项目预审联席工作机制》等制度,提升招商引资质效。二是关于中芯半导体产业园项目。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督促项目批量生产并完成外贸资质办理。三是关于新型动力源C4机动平台产业化项目。完成了相关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开工建设。四是关于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案件已判决,追缴资金435万元,剩余款项正申请强制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正立案调查。五是关于华邦国际新城副食城问题。加大了门面招租力度,正在洽谈配送中心整体转让。
2. 举债建设景观工程。将防洪墙过度开发成“画墙”,投资较大,举债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尽力做减法。压减项目总投资,除已实施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停止。二是全力争支持。成功争取江南体育公园项目。三是积极创营收。采取对外合作、租赁等方式增加运营收入。四是严肃查违纪。相关责任人杨某正接受审查调查;刘某某已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虚假整改。对违规借款给中晟公司的问题,采取债转股的方式进行整改,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与中晟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协商,由其收购债转股股份。二是对中晟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三是公安部门对涉嫌诈骗问题进行侦办,已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
4. 制造业发展有短板。产业结构单一,光电信息和新材料特色产业链条短、经济体量较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鼎城区产业培塑实施方案》,2023年全区“两主一特”企业达到187家,建材行业占比下降明显,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2个。二是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今年来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9家、复核5家。三是创建常德高新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设立区创业孵化基地,2023年孵化创业项目100余个。四是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2023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2家,净增26家。2023年“五好”园区创建综合评价全省排名前进10位。
5. 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低,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尚未出台。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五项措施》。二是推动创新融合,今年已完成1家创新平台申报,另有4家待省级通道开放后立即组织申报。三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今年一季度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4%。
6. 营商环境不优。在全省营商环境测评中排名靠后,区直部门存在“牛股长”现象,行政审批存在“中梗阻”。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点部署,研究制定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二是开展立行立改。区商务局何某某已被开除党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商务局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查促建;区纪委监委对行政审批“中梗阻”问题进行了查办。三是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重点,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四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工作,用好“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2023年我区医保经办、用工就业、打击涉企拒执等工作获国家级媒体推介。
7. 金融领域风险高。债务规模大、化解难,涉众金融领域风险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压减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审批立项,大力盘活资产,积极拓宽财源,2023年财源建设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二是保障资金链条。积极争取一般债和专项债,规范平台公司融资,债务非标产品占比持续下降,全区累计完成债务降息35笔。三是加强案件查处。4起涉众金融领域案件已结案3起,剩余1起区法院已进行一审。对“7+4”类地方金融机构、养老机构、文旅等领域联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8. 污染防治不够有力。2023年1月全区重污染天气达到9天,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矿山修复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开展涉气企业监督执法及帮扶工作。2023年2月至12月重污染天气降至2天,2024年以来无重污染天气。三是加强江南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启动三期项目。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四是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历史遗留问题和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已全部完成销号。2023年我区土壤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9. 农业大而不强。产业链单一,农业企业发展程度较低,品牌影响力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并开展结构调整,2023年全区农产品加工总值中粮油占比下降1.75%,预计今年下降2.45%。二是抓好主体培育,力争年内新增认定龙头企业3家以上。三是加强品牌推广,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示展销和品牌推介活动,正在建设以常德香米产品为主的电商中心,在湖南日报专版推介了鼎城油茶产业。
10.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推进不力。区委常委会研究滞后,有的乡镇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今年两次专题研究部署“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印发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全区涉农补贴资金整改“回头看”,将违规套取资金全部缴入粮食风险基金账户,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双桥坪镇违规资金已按省有关规定全部用于该镇农业生产支出。三是严肃追责问责,2023年针对相关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2024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批评教育14人。区纪委监委被省纪委监委评为2023年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一类单位。
11. 粮食安全根基未夯实。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农技人员青黄不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2023年完成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130口塘)、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项目(28口塘)等。今年已争取国债资金3.61亿元用于水利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枉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二是加大乡镇农技专业人员补充力度。2023年12月公开招聘13名涉农专业人员;2023年定向培养农林水专业人员28人,定向安置11人。
12. 发展集体经济乏力。村级负债总额较高,村集体经济薄弱,共享贷款违规入股私人企业。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举办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培训班。三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截至2023年底集体经营性收入村平达到19.3万元,年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村降至37个。四是化解存量债务。印发《鼎城区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24年5月,全区村级债务化债比例为26.3%,债务100万元以上村比上年减少8个。五是妥善解决共享贷问题。全面停止共享贷资金发放,全面开展存量清理整改,督促村级逐步收回投资、归还银行。
13. 公共服务有短板。大校额和超标准班额现象依然存在,基层医疗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大班额和超标准班额现象逐步解决。加快江南中学2栋教学楼建设,增加学位1800个,积极筹建丰彩小学。深化招生工作改革,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二是基层医疗质量逐步提高。各乡镇卫生院已配齐必要的医疗设备。规划建设6个医疗次中心。2023年招聘基层医疗工作人员39名,通过“三支一扶”引进7人、订单定向安置11人。制定《2024年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1–4月全区床位使用率达67.9%。
14. 拆迁安置和老旧小区改造缓慢。个别地块棚改项目居民未安置,部分小区未启动改造。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解决拆迁安置缓慢问题,隆阳地块安置率达85.8%;湘运地块建设项目正进行方案设计评审,2024年临时安置费已足额发放到位。二是着力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缓慢问题,2019年以来,共完成改造60个小区7069户,目前符合改造政策且未改造的31个小区2013户,已全部申报改造项目,剩余小区计划2025年完成改造。
15. 就业和农民工工资保障存在不足。滞拨就业专项资金,退捕渔民就业率不够高,欠薪投诉案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滞拨资金已按照当年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拨付。二是通过落实“四包一”责任制、做好“311”服务、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措施,法定劳动年龄内退捕渔民就业率已达76.48%。三是建立联动机制,2023年1–9月欠薪投诉案件全部受理完成,10–12月欠薪案件受理量同比下降35%,2024年1–5月下降52%。
16. 农村饮水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农村水厂设备陈旧,净化处理能力不足,自来水水质泛黄。
整改情况: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纳入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二是针对牛鼻滩镇谈家河、蒿子港镇庆丰等水厂设备陈旧、净化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实施了升级改造,并纳入乡镇大水厂规划。三是针对黄土店镇凉水井村、韩公渡镇流花口村自来水水质泛黄等问题,实行设备改造和技术处理,并将沧山水厂改扩建工程纳入今年区民生实事,将流花口水厂纳入牛鼻滩大水厂规划。
17.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1年至2022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区人大党组会未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贯彻落实,督促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执行。二是2023年以来下发“第一议题”学习提示31期,各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学习。三是区政府常务会自2023年8月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自2023年2月起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10月、2024年2月开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集中督促指导,落实情况较好。
18. 理论学习不深入。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较多,且无讨论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立行立改。区政府党组2023年8月25日以来每次中心组学习议题不超过3个,每次安排超过三分之一成员研讨发言。二是明确标准要求。下发中心组学习提示,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要求。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印发2023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纳入年底考核。对30家单位今年上半年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四是开展巡听旁听。对5家单位开展巡听旁听,并进行现场点评。
19. 学用结合不紧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工作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自建房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户一策”抓好整治,全面开展“回头看”。全区C/D级非经营性自建房297栋,已全部按节点要求完成整治销号。二是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非农化”耕地244.8亩整改任务已于2023年6月底完成;“非粮化”耕地1886.55亩整改任务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管党治党宽松软
20. 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区级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较多;区委未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责任清单;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较多干部被处理;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对相关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三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免去相关单位“一把手”职务,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四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1. 监督责任有缺失。自办留置案件少;个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较多、连续3年零立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加大自办留置案件办理力度。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自办留置案3件5人。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2023年9月以来,对党政“一把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处理6人。三是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质效。2023年以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46件。四是发挥派驻“探头”作用。2023年全区13个派驻纪检组均无“零立案”情况。
22. 以案促改不到位。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剖析较少,制定以案促改实施办法、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严重违纪违法案并形成报告。二是加强通报曝光。2023年以来,制发内部通报4期、公开通报5期。三是常态促改促治。督促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2023年以来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9份。
23. 巡察工作抓得不实。政治巡察有差距,发现与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相关的问题较少,整改评估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巡察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二是全面落实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度,聚焦被巡单位主责主业,注重从政治巡察定位查找问题。三是规范完善委办组会商机制,提升移交线索的可查性、成案性。区委第五轮巡察发现问题119个,与职责职能相关问题25个。四是开展整改评估工作。制定《区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督查办法(试行)》,启动十三届区委第一、二轮巡察及市委提级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督查。
24. 顶风违建“楼堂馆所”。平台公司出资以“建公租房”名义建设宾馆,建成后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对顶风违建“楼堂馆所”及骗取贷款行为,开展调查核实。二是积极解决闲置问题,目前招标已完成,即将签订租赁合同。三是贷款余额正按计划正常还款。
25.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发文数量不减反增,会议多、时间长,微信群、APP过多过滥。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成立了区级层面专项工作机制,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二是用好省文会智治信息化、市党政协同办公“两个平台”,今年一季度协同平台发文同比减少54.3%。三是区委带头做好会议总量控制,今年一季度全区性会议减少16.7%。四是清理规范整合各类政务APP、工作群,区直部门面向基层的移动互联网(含微信群)应用程序清理率达73.1%。五是持续深入开展为基层减负工作,港中坪村“四个少了”成效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我区“四清四减”经验获《湖南改革》《学习与研究》推介。
26. 作风顽疾禁而不止。部分单位存在列支酒水、虚列支出、违规发放奖金、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两带头五整治”等工作要求,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2023年以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二是对相关单位参观学习活动列支酒水、虚列支出问题,追缴虚列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三是追回相关企业违规发放奖金,全额上缴财政,开展警示谈话和约谈,完善企业资金管理等制度。四是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治理行动,对相关人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清理并调整到位。
27. 招投标领域问题较多。存在工程项目未招投标、第三方服务未经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鼎城区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明确工作专班推进。二是开展立行立改,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责任人给予处分。三是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设立热线电话、公开举报邮箱,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四是强化责任,出台《关于明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28. 土地出让廉政风险大。部分土地出让金未收缴,5宗土地违规办理了土地权证。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清缴欠款,已追缴1.54亿元,正推动解决3宗土地净地交付问题,其余土地款追缴工作已进入司法程序。二是违规办理土地权证的5宗地已缴齐欠款,纪检监察机关已调查处理容缺办证问题。三是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收缴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9. 项目指挥部管理乱。个别指挥部支付接待费,大量接待清单无负责人审签,相关负责人租赁公车专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立行立改。对未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已完善相关手续。涉嫌违纪的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立案调查。二是加强临时机构财政监管和业务指导。制定了《鼎城区区级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从预算管理、收支核算、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担当作为有欠缺
30.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够。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干部存在临时动议情形;对个别干部未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充分酝酿讨论,杜绝临时动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畅通“下”的渠道,加大对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免去了相关人员职务。
31. 用人导向存在偏差。个别干部提拔过快、任职过频。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配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从严从紧控制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提拔。二是认真落实任期制规定,保持干部队伍总体稳定。三是立行立改,逐一梳理核实反馈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干部使用管理要求。
32. “三超两乱”整治不到位。事业单位超编、个别单位超配领导干部问题未化解。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鼎城区事业编制消超工作方案》,分阶段完成结构性消超任务。二是对于超编单位,通过干部调整、自然减员、人员划转等方式进行统筹调节消化。2023年全区消超9人,2024年已消超19人。三是免去4名超配领导干部职务,目前全区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33. 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突出。较多区管干部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受处分;“一地两证”问题久拖未决。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高度重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出台了《鼎城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试行)》。二是严肃处理失职失责问题。2023年以来党纪政务处分20人,批评教育帮助处理7人,立案待结20起。2024年以来移送问题线索16条。三是妥善处理“一地两证”问题,撤销信访人土地使用权证,依法履行赔偿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强力正风肃纪。
34. 干部存在“躺平”现象。在全市绩效评估、全省“真抓实干”中成绩不佳,干部在巡视问卷调查中勾选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2023年全区有4项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含高新区1项),3项获市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区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用好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指挥棒”,提升干部执行力;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明确要求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政治建设,对连续两年被推“差”的干部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四是常态化开展组织部部长谈心谈话。
35. 干部职级激励作用发挥不够。乡镇(街道、财政所)三、四级调研员职数使用不够多,个别区直单位干部一年多先后两次职级晋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执行职级晋升工作。二是2024年1月乡镇(街道)晋升三、四级调研员6人,达到29人。今年计划晋升至35人,确保动态维持在40%以上。三是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个人优先晋升,获省以上奖励表彰的单位给予晋升指标倾斜。
36. 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职不力。研究全区党建工作不够;个别单位“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2023年12月、2024年4月先后召开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二是立行立改,修订完善《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三是开展党建调研,将结果纳入年底述职考核评议。四是将“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向21家单位交办了问题。
37. 组织生活政治性不强。个别单位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参观画墙,到阳明湖公园开展新春游园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全面规范全区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开展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和乡镇(街道)组织委员业务集中培训。二是将“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必须核实的内容。
38. 村级干部补缺不及时。8个村(社区)“两委”成员缺配,其中2个村缺配党组织书记、主任。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清自查,缺配的8个村(社区)“两委”成员已全部补缺到位。二是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机制,对拟任人选进行联审、考察、研究。三是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抓村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村(社区)干部动态补缺工作机制。
(四)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不力,巡视、审计等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39. 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区委常委会会议未定期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区委换届后未及时更新巡视整改责任分工;区委书记未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进一步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会议先后9次研究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对2018年中央巡视湖南、省委巡视鼎城后的问题进行再次梳理,督导相关单位切实履责。三是对2018年中央巡视湖南、2018年省委巡视鼎城、2023年未巡先改、2023年同类同改等4个台帐中的重点难点事项,已明确区委书记领办3个、区长领办1个。四是在本轮巡视整改中区委书记带头领办问题5个、区长领办4个。
40. 监督责任落实缺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未部署开展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区纪委监委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监督责任。成立区委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二是强化巡视监督。区纪委常委会、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作重要参考。四是调整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和授权监督单位进行合理调整。
41. 问题整改不彻底。上轮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问题没有彻底整改到位,议事协调机构过多的问题本轮巡视指出后才进行整改;经责、资环审计反馈的2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撤销区级议事协调机构19个、专项工作组51个,保留及新增议事协调机构共28个。目前正按省市要求进一步开展清理工作。二是2018年省委巡视鼎城反馈问题中5个没有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1个取得阶段性进展,剩余2个正持续整改。对经责、资环审计未完成整改的23个问题,强化领导责任,强力推进整改,已提交8个问题整改销号资料。
42. 对照检查、落实未巡先改不力。未巡先改3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6月,未巡先改9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1个,阶段性完成15个。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扛牢政治责任,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扛牢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提升“四责协同”工作水平。把巡视整改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和日常业务工作,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区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区级领导经常性督导调度,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坚持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用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落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保障全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争优。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从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驰而不息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提升整改实效。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杜绝反弹回潮;对于阶段性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力攻坚拔寨,力争尽快取得新的突破性成效,确保逐一整改销号。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积极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科学制定固根本、利长远的长效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
(四)深化成果运用,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城镇提质、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生态环保、安全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鼎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推动常德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7373768;邮政信箱:鼎城区委督查室,邮编:415101;电子邮箱: zgdcqwdcs@163.com。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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