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醴陵市进行了巡视。2023年1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醴陵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醴陵市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市委书记王利波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对巡视整改负总责”的政治担当,带头真抓实改,牵头认领10项整改任务,先后10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3次召开全市性整改工作系统调度会、推进会,并多次现场督导督查,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落实。
截至6月20日,巡视反馈的8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3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视移交的95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巡视交办的立行立改26件,已办结23件,基本完成办理3件,1件交办函移交事项已基本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意识有差距,政治生态修复不够到位方面。
问题1:政治生态一度受到破坏。醴陵市先后3任市委书记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胡湘之利用职权为亲属在承揽工程项目中“提篮子”居间协调,导致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
整改情况: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一把手”专题廉政谈话,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持续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问题2: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缺失。
整改情况:重点核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2023年以来查处1件,组织处理4人。开展“一把手”专题廉政谈话、政治生态分析,对“一把手”精准画像。完成新一轮政治素质考察,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问题3:民主集中制原则受到破坏,有的重大项目决策不科学,有的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健全并全面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问题4:以案促改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完成易鹏飞案、王群案等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认真核查办理涉及胡湘之相关问题线索。
问题5:清理思想余毒成效不明显,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未彻底铲除。
整改情况:通过廉政谈话、实地参观、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召开廉洁文化和清廉家风建设座谈会,开展“好家风·好传承”系列廉洁文化活动。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培训。
(二)反馈问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方面。
问题6:政绩观一度出现严重偏差。胡湘之任职期间,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整改情况:完善主题教育机制,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专题辅导、大讨论,突出实绩实干导向,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加强项目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审批、建设、管理和监督机制。
问题7:不顾反对意见盲目决策,耗资1亿余元建造无实际民生价值的望江楼。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望江楼项目运营实施方案》,陆续开发茶吧、文创等业态内容。将望江楼纳入渌江书院创AAAA级景区范围。
问题8:做表面文章,城市建设花重金用于“装灯”“刷墙”等面子工程。
整改情况:换届以来,严格执行《株洲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未新建、改建、扩建亮化工程,也未开展“刷墙”等其它面子工程。城市照明费用由每年约900万元下降至600万元以下。
问题9:搞寅吃卯粮、透支未来的高成本发展,部分项目已经烂尾,未取得预期收益。
整改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研究调度PPP项目问题整改工作。组建PPP项目巡视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牵头,推进督促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问题10:较少将有限财力真正用于改善民生和产业发展等刀刃上。醴陵市社会救助水平持续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高民生支出,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6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月、450元/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提高到全护理600元/月、半护理300元/月、全自理174元/月。二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2023年、2024年累计兑现奖补资金等2800余万元,园区拨付产业扶持资金1700余万元。同时,投入3100余万元,支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问题11: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持“能快则快、宜慢则慢、实事求是、不唯数字”原则,努力在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夺得株洲市2023年竞赛评比年度全能冠军、2024年第一季度全能冠军。督查工作获国务院真抓实干激励表彰,文旅、卫健、商务、科工信、发改、园区等8项工作获省政府激励表彰或通报表扬。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和基本竞争力实现“双进位”,分别名列全国百强第34位、第55位。
问题12:对产业发展、安置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环境污染整治、PPP项目遗留问题等棘手难题,缺乏有针对性的实际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产业发展力度,加快推进陶瓷装备产业园等项目建设,5G陶瓷智慧工厂、日用陶瓷生产线智能改造升级等项目落地。2024年12家企业入选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二是督促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对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发挥“村巡查、镇处置、县执法、市统筹”四级网格机制作用,制定印发一系列工作方案,明确大气、水环保相关工作任务,加速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件等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压缩PPP项目规模,总共压减15.75亿元。加强PPP项目付费保障,基本保障项目还本付息,并协调银行降低融资成本,节约利息约4300万元。
问题13:资源和产业优势未充分发挥。陶瓷、花炮两大传统产业品牌附加值低,代工贴牌多。
整改情况:高效举办瓷博会、炒粉节等系列活动,扩大来醴陵“捡瓷器、玩烟花、吃小炒”IP影响力。打响陶瓷产品品牌,陶润实业成功申报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华鑫电瓷、东方电瓷成功申报省级原材料“三品”标杆企业。打响花炮产品品牌,举办花炮博览会,成交超50亿元。
问题14:创新意识不足,产业整体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程度不高,传统技艺和现代技术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株洲市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推动企业智能化升级,新增智能制造产线(车间)21条(个)、智能工位116个。加强人才要素保障,研究完善《促进人才“入醴、来醴、回醴、留醴”推动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
问题15:市委对项目建设重立项轻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好重点项目申报审核关。二是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对重点项目逐个编制年度倒排计划,一季一讲评,一年一考核。三是开展线上监管和线下督查,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予以兑现。
问题16:2023年上半年完成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17.8%。
整改情况:鼓励企业参加广交会、德国法兰克福展等展会,新增12家新兴行业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商产业带(陶瓷)被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带。2023年,“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工作获省政府表彰奖励。2024年1-6月,实现进出口总额17.2亿元,总量排株洲市第二。
(三)反馈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欠缺方面。
问题17:拆迁安置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巡视指出超期未安置的户主,已完成安置86户,核减2户。未安置到位的,均已制定整改实施计划。安置到位前,将每年足额支付延期过渡费。
问题18:问题楼盘处置不力。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2个问题楼盘整改,剩余6个问题楼盘仍在整改中。
问题19:棚户区改造推进滞后,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制定了棚改项目的整改计划。已完成非法收取的个人购房意向金的登记工作,已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问题20:安全饮水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第二自来水厂引水和源水管道工程,计划2024年12月建成通水。已完成部分管网改造。计划通过3年改造,到2026年解决城区老旧管网二次污染问题。
问题21:债务规模增长过快。截至2023年8月底,醴陵市全口径债务余额增长较快。
整改情况:制定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N”一揽子方案,进一步控制债务增速。持续降成本,市渌江集团实施项目数量下降约32%,金额下降78%。
(四)反馈问题:政府债务风险较高,化解效果不明显方面。
问题22:醴陵市还有6个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排名全省第3位。
整改情况:落实“停缓调撤”要求,实现建设成本和政府支出责任双下降。通过申报专项债券、中央资金,减轻支出压力。与银行开展降息谈判,计划将一江两岸、东城大道、新城核心区3个项目融资利率降至4.5%。
问题23:非标融资占比大、成本高。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5月底,非标融资减少至26笔,银行贷款占比进一步提高。2023年11月、2024年1月发行的公司债,票面利率分别低至5.5%、3.89%。
(五)反馈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存在不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24: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树得不牢,安全生产责任抓得不实。对非法生产排查打击不力,2023年连续发生2起安全事故,其中板杉镇“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安全事故造成7人死亡。
整改情况: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构筑“打非治违”人民防线。部署“打非清剿”行动,设置固定卡点和流动卡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实行涉危涉爆案件“一案十查”,2023年7月以来,刑事打击83人,刑事拘留73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211家次,立案查处52家次,其中暂扣证照17家、提请吊销证照3家。
问题2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城区部分复杂路口未设置红绿灯,乡村道路缺少交通安全设施,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全市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73起、亡74人,下降13.09%、15.9%。2024年以来,再次下降37%、39.28%,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问题26:环境污染治理不力。旧城区部分管线雨污合流,多处管网存在功能性缺陷,城区生活部分污水直排。2023年醴陵市星火断面连续4个月水质下降为III类。
整改情况:完成截污管段直排口改造103处、新建截污管1023米,完成醴陵大道、塔前路、碧山岭路污水管网建设,恢复城区污水管网正常运转。经检测,2023年7月-2024年5月,星火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或III类。
问题27:国瓷街道姜东村一家经营布草洗涤业务的公司废水直排。
整改情况:2023年进行4次现场取样,检测报告显示外排废水达标。2024年以“四不两直”形式进行采样检测,显示达标。对全市的洗水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问题28:城区西岸河、二圣河等4条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4条黑臭水体水质检测均已达到合格标准,整治工作初步完成。
问题29:全市50头以下小规模生猪养殖较多,粪污偷排直排现象突出,明兰河受养殖污染影响整体水质仅为V类。
整改情况:开展畜禽粪污治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50头以下生猪养殖户持续减少。加强监管执法,利用网络机制进行监管。2024年以来,检查石溪污水处理公司5次,均处于正常运行。2024年5月,对明兰河总排口进行采样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问题30:浦口镇碳棚岭煤矿自1998年关停后,生态修复不到位,导致水土流失。
整改情况:已编制浦口镇碳棚岭煤矿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2024年10月初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开始施工。
问题31:社会治安存在较大隐患。全市禁毒形势严峻,在册吸毒人员较多,日常管控难度大。
整改情况:经过严格整治,我市新增吸毒人员呈下降趋势。2023年,获评全省禁毒工作绩效评估优秀县市区。2024年1-4月,在株洲市“雷霆2024—春夏扫毒”专项行动中排名县(市)第一。
问题32:“两诈”问题突出,滞留缅北涉诈窝点人员较多。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五包一”工作机制,开展“一人一策一专班”劝返工作。目前,我市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人数持续下降。
问题33: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严峻。
整改情况:立即终止有关项目,并将相关材料全部处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问题34:2023年5月,某中学党总支带领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等前往南岳组织“中考祈福”活动。
整改情况: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分。严格执行《醴陵市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校园工作。
问题35: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大。
整改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单位均已专题研究部署了网络安全工作,通过购买网络安全服务和增加网络安全设施设备,筑牢了网络安全防火墙。
(六)反馈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存在不足,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到位方面。
问题36:落实耕地保护不力。
整改情况:持续压实各方耕地保护责任,连续三年实现耕地净增加。2023年,全省三湘护农“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任务涉及醴陵市共202个,销号率100%。创新撂荒耕地治理模式,获评全省耕地保护十大创新案例。
问题37:存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整改情况:将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2022年、2023年新增违法用地整改率达100%(含持续整改)。
问题38:侵占惠民惠农资金。2015年至2022年,某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惠农补贴资金。
整改情况:已依法判处相关人员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问题39:公职人员违规享受种粮补贴。
整改情况:全面核查公职人员领取惠农补贴情况,合计不符合发放条件金额为22842元,已全面完成追缴。
问题40:公职人员违规享受低保补贴。
整改情况:对6户对象逐一核实,目前,4人已按规定核减,2人已发放到实际享受人账号上。
问题41:醴陵市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仅13.5万元。
整改情况:2023年醴陵市254个村(涉农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共计3591.5万元,平均每村14.1万元。
问题42:2023年,某银行“乡村振兴共享贷”向16个镇74个村发放贷款,其中部分出借给国有企业,剩余资金有的挪作他用,真实用于乡村振兴生产经营的资金极少,贷款到期偿还风险大,容易形成新增债务。
整改情况:相关国企已与53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终止合作协议》,将投资款和投资回报原路返还。未还款村均书面承诺在2026年贷款到期时完成偿还。已将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进行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七)反馈问题:管党治党宽松软,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方面。
问题43:“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涉及“一把手”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每2个月开展一次集中研判、认真核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问题44:在中央对公务员津补贴进行专项清理规范后,醴陵市于2022年相继出台多项奖励补助发放文件,为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提供依据。
整改情况:大力核查,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4人移交株洲市纪委,市本级立案12人。梳理政策文件,除绩效资金外,其他奖励性补贴项目和发放办法一律停止执行。
问题45:2022年1月,某单位工作人员私刻公章签订虚假公租房协议,诈骗他人钱财,单位仅以旷工为由将其除名了事。
整改情况:严肃问责追责,依法判处相关人员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开除其党籍。
问题46: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举办“清廉大讲堂”,强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提升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办金融领域问题线索、涉“一把手”问题线索。
问题47: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市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巡察“画像报告”不精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少。
整改情况:严格按有关要求及时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书记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现场点评。开展集中学习、大讨论、巡前业务培训工作,反复研学巡视巡察业务知识。全面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情况,确保画像报告客观精准。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巡察结束后,对问题线索报告进行综合研判,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问题48:重点领域腐败风险突出。平台公司高息融资腐败风险大。
整改情况:严肃查处了龙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成立高息债务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高息债务整改事项。深入推进清廉企业建设,针对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防范廉政风险。
问题49:违规出借国有资金。某国有企业违规向民营企业出借资金,至今未收回。
整改情况:成立出借国有资金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借款追缴计划,全面统筹追缴工作。目前,已完成部分追缴,立案审查调查2人。
问题50:PPP项目问题较多。2016年建设东城大道,醴陵市擅自将路面加宽3米,增加概算。
整改情况:目前,株洲市发改委已对东城大道一期拓宽变更进行了立项批复,已停止东城大道二期、三期实施,一期总投资约16.01亿元,未超出PPP合同17.01亿元的总投资额度。
问题51:房地产合作开发损失严重。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5月,已收回土地款2.8亿元,剩余未收回土地款,计划通过推进项目建设、进行资产抵押等方式逐步收回。
问题52:政企不分。部分行政单位办了企业,未按规定彻底脱钩。
整改情况:目前,我市共有1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办22家企业。22家企业中,涉及整改企业有16家,均在整改。
问题53:国有资产处置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成立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严格落实《醴陵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内外部监督,防范国有资产处置环节的各类风险。
问题54: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巡视期间,收到了一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件。
整改情况:全面办结省委巡视组移送反映科级领导的信访件,对相关问题线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问题55:“四风”问题仍然非常突出。违规发放津补贴。某单位未带头过紧日子,近3年公用经费持续增长,并以防范化解风险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的退缴工作,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问题56:违规设立“小金库”。
整改情况:严肃问责,已免职2人、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3人,已收缴违纪资金。
问题57:高档瓷器送礼、红包文化禁而不绝。2023年1月,某单位通过虚开食堂餐具等套取资金用于购买瓷器送礼。
整改情况:严肃问责,已组织处理2人,党纪处分3人,相关资金已退回单位账户。
问题58:2023年,某单位工作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
整改情况:严肃处理问责,已对涉事人员退缴的违规所得资金全额收缴,已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问题59:酒驾醉驾、打牌赌博风气盛行。上轮省委巡视以来,部分党员干部存在酒驾醉驾和打牌赌博行为。4名公职人员在茶楼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整改情况:依纪依规对相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给予处分。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查处的酒醉驾、打牌赌博公职人员9人。
(八)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方面。
问题60: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全市目前退线改非干部人数较多,干部上自由班,造成人才资源浪费。
整改情况:对改非干部因人施策安排了岗位和任务,并出台《醴陵市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市管职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
问题61:违反公务员职级晋升相关规定,1次会议研究干部连续晋升较为普遍,2020年4月晋升4名退休人员职级。
整改情况:已明确职级晋升程序为“两次推荐考察、两次上会研究”。并对需要整改的208人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其中198人已于2024年3月22日整改到位。
问题62:存在“带病提名”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被提拔重用。
整改情况:已责令时任干部科的科长和分管干部工作的常务副部长作出深刻检讨。同时,严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带病提拔”干部进行甄别处理。
问题63:干部调任转聘不规范,违规超龄调任1名超过50岁干部,违规转聘2名事业单位干部,违规将2名基层锻炼未满年限的选拔生调离基层。
整改情况:严格依据调任转聘相关规定,对违规调任转聘的干部逐一制定处理措施,均已进行整改。
问题64:编制与人事管理比较混乱。8个单位违规超配8名副职领导干部,9个单位自行设置机构。
整改情况: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完成消超整改。各责任单位已对自行设置机构做到“牌子、位子、章子”同步撤销。
问题65:个别干部长期在编不在岗、涉嫌“吃空饷”。
整改情况:对巡视组指出的在编不在岗、涉嫌“吃空饷”的干部逐一核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有“吃空饷”问题。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审批流程的通知》,杜绝小病大养等问题。
问题66:2023年有9人未经组织部门批准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5人违规在企业兼职,2人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改情况:目前,未经批准违规兼职的干部已全部辞去兼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干部已作出整改。
问题67:全市临聘人员多,财政供养压力大,没有认真进行清理和规范。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编外人员进行集中清理规范。要求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对自行招聘的编外人员予以清退,截至目前共清退编外人员61人。
问题68:2023年个别单位未经上级部门审批,擅自新聘编外人员。
整改情况:逐一核查,对违规新聘的编外人员予以解聘,对经研究同意招聘的编外人员按规定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再增聘编外人员。
问题69:某单位编外人员担任下属企业负责人期间,违规私盖公章为他人借贷提供担保,引发群众长期上访。
整改情况:已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积极做好信访人稳控工作,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履行担保责任。
问题70:部分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某村原党总支书记2021年未经批准擅自出境,当“隐形书记”。
整改情况:已免去相关人员村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指派街道干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将该村列为2023年软弱涣散党组织,已通过整顿验收。制定《关于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层治理八项措施》,全面加强基层管理。
问题71:2023年某村党支部书记将养猪场出租用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造成较大安全事故,被刑事拘留。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管理。对村(社区)全覆盖开展政治建设考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对照剖析、自查整改。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缴”专项整治行动,清查养殖场、民房、废弃厂房等相关场所17万余个(家),侦办烟花爆竹领域“打非”类案件103起,刑事打击78人,行政拘留145人。
问题72: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储备不足,2021年换届以来,共有76名村支“两委”干部离职,仍有17人未补齐。村书记离职24人,被免职12人,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目前,空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已全部补齐,正在补选未补齐的4名村干部。同时,完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后备干部储备达到863人。
(九)反馈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彻底,成果运用不够到位方面。
问题73:上轮省委巡视反馈的48个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行政编制超编”“自来水厂建设严重滞后”等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上轮省委巡视中,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未退人员共计48人,金额26.4万元,已完成整改。制定实施《醴陵市行政编制超编消化工作方案》,截至目前,退休3人、转任2人,共消化行政编制超编5人。已基本完成第二自来水厂引水和源水管道工程,计划2024年12月建成通水。
问题74:“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消超整改。
问题75:2019年以来,各类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10个问题未销号。
整改情况:10个问题中,6个问题已上报省审计厅认定销号,未销号的4个问题正在向省审计厅申请销号认定。
问题76:存在巡察虚假整改现象,2020年4月,某单位整改临聘人员违规担任中层股室长的问题,免去3人职务,整改完成1个月后又恢复任职。
整改情况:已免去相关编外人员的职务,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严格落实《醴陵市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临聘人员不得担任股室长。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醴陵市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做到一以贯之、一如既往、一抓到底,增强战略定力,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3284223;邮政信箱:中共醴陵市委督查室(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左权路59号醴陵市委办公室502室);电子邮箱:llswdcs@126.com。
中共醴陵市委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