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湘潭县进行了巡视。2023年1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湘潭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湘潭县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沈晓明提出的“滚动整改”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改。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制定《关于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二是以鲜明的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整改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将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24项问题细化分解为51项具体整改任务。坚决落实《提高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十条措施》要求,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定人定责定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按时保质、取得实效。
三是以严格的跟踪督办抓整改。成立县委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问效,通过定期会商、下发提示、分片督导、现场查核等方式抓成效。建立定期调度、协调联动、任务交办、情况上报“四项机制”,及时跟进调度、督查督办,拧紧责任链条,形成工作闭环。
四是以周密的工作统筹抓整改。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认真贯彻“一起做工作、共同解难题、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理念,将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相融合,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
县委书记黄劲松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带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扛牢责任抓部署。严格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部署、细致审改方案、主动推动落实。对标对表梳理巡视反馈意见,对每一项整改任务,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带领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调度,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以上率下抓推进。牵头抓总并带头领办整改任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针对牵头领办的12项整改任务,主动到整改第一线发现问题、督导工作,集中力量抓重点攻坚、难点突破,以个案整改促全盘提升。
三是动真碰硬抓攻坚。推动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向“老大难”问题开刀,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发展稳中有进。
四是从严督办抓成效。定期调度、亲自督办整改进度,以严明政治纪律推动巡视整改落细落实。明确将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考核选用干部重要参考。组织巡视整改监督检查组下沉一线开展严督实导,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巡视整改始终。
截至6月20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湘潭县反馈的5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0个;巡视移交的680件信访件,已程序和部分实体办结680件,巡视交办的立行立改16件,已办结16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生态一度遭受严重破坏,清源任重道远方面
1.问题1:县级领导班子中多人腐化堕落。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县委书记与17个乡镇党委书记开展了“一对一”专题谈话,分级分类谈心谈话442人次;县纪委书记开展“一把手”监督走访调研、谈心谈话。二是巩固拓展“镜鉴”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成果。三是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3次。四是涉傅涉刘案件受理信访问题40件及巡视反馈移送问题线索34条已全部办结。
2.问题2:红包礼金风一度极盛。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巡视反馈个别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从严处置巡视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二是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6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0个。三是从严处置巡视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四是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3次,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批次。四是对2起违规接受宴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3.问题3:政商关系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核查经济发展、执法监督等11家县直单位领导干部的违规行为,暂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对28家县直单位开展政治建设考察,对17个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开展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调研。三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放贷收息等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形成联合惩戒的工作格局和精准打击的从严态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对2起行贿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4.问题5:一些干部不知敬畏。
整改情况:一是全县各级共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634次4343人。二是开展监督检查6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0个。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8件。查处党员干部打牌赌博问题、酒驾醉驾问题。
(二)反馈问题:管党治党不严,腐败问题较为严重
5.问题7:主体责任未扛牢压实,涉傅涉刘案干部处置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傅、涉刘案人员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二是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3次,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抢答赛。三是组织“一把手”配偶参加湘潭县“红廉辉映”家风建设主题活动;编印《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6.问题8:主体责任未扛牢压实,采用第四种形态震慑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书记与17个乡镇党委书记开展了“一对一”专题谈话,分级分类谈心谈话442人次;县纪委书记开展“一把手”监督走访调研、谈心谈话。二是对巡视反馈的个别干部品行差、群众反映大的问题坚决依纪依规依法立案审查。三是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予以调整,适用“能下”规定调整职务7人。
7.问题9:履行监督责任仍有不足,日常监督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从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案件占总比54.4%。二是巡视之前县委巡察移交的83件线索,已处分33人,处理44人;巡视组进驻以来,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2人。三是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8件。
8.问题10:履行监督责任仍有不足,抽借调人员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上级纪委开展监督检查1轮次,县本级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给予诫勉谈话2人次。二是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典型案例通报,集中学习党纪党规。三是对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含抽借调)人员实行“凡进必审”,已审核24人次;调整问题反映集中、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受理并办结涉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起,办结10起。
9.问题11:城管系统“靠管吃管”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4次;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不一末”等制度。二是将园林绿化、环卫清扫、市政维护、路灯维护、公园管理等市场化项目整合为12个。三是严厉查处城管领域腐败案件,立案审查调查城管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铁钢等5人。四是制定完善了《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制度》《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五是开展城管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城管辅助执法人员职责;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六是县城区餐厨垃圾由全市统一收集处置,规范餐厨垃圾去向。
10.问题12: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工程项目招投标乱象丛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执行进场交易流程。持续推行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按照法定流程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按要求落实全流程电子化、全过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制度。三是强化部门监管。压实招标投标监管责任,畅通投诉渠道。在县政务服务网站上分行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认真办理投诉问题,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投诉处理结果。四是强化打击处理。持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大要案件侦办。五是强化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定期组织自查,不定期开展抽查。
11.问题13: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医疗教育领域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医疗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纪法教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监管,将县属学校、医院列入县委巡察任务。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将医德医风、师德师风纳入县级重点整治项目,严肃查处教育医疗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问题15: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微腐败”问题不少。
整改情况: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07件,处分58人,处理49人,通报曝光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起;办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件56件;受理群众投诉44条次,已全部办结。
13.问题16: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个别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牟利专项整治。二是对领导干部及其近亲属经商办企业事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研判,依规依纪进行处置。三是巩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牟利、重点领域政商“旋转门”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并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
14.问题17:“四风”问题顽疾犹存,存在乱发滥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重大贡献奖纳入评比表彰项目的规定,防止违规向个人发放奖金问题再次发生。
15.问题18:“四风”问题顽疾犹存,文山会海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严格整治“文山”问题,县委(办)发文数量呈显著下降趋势。严格整治“会海”问题,多会合一、精简会议。
16.问题19:“四风”问题顽疾犹存,存在挪用、套取公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退费金额已全部到位。二是对时任6所学校的9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三是对规范使用公用经费问题进行了重点强调和重点检查,未发现学校使用公用经费为教师购买工作服的现象。
(四)反馈问题:落实大政方针不到位,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7.问题23: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2次,将其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园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议事规则和流程,已停止世纪伟人雕塑群项目。
18.问题25:在长株潭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优势不够,“三高四新”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印发《湘潭县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关于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践行正确政绩观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14大类44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现代化新莲乡高质量发展。开展各单位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专项督查,制定2024年督查计划,长期推进“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落实。
19.问题26:在长株潭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优势不够,未充分发挥地处3市交界的交通区位优势。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力度,天易经开区招引项目50个,其中41个为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先进制造配套项目。二是持续实施产业强县“百十亿”工程。2023年,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工企业88家,较2022年增长4家,占全县规模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6.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
20.问题27:在长株潭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优势不够,存在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处置未开工重点项目,将11个项目调出县重点项目清单;对继续实施的10个项目,推动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制定低效用地“一园一策”盘活处置方案,加强低效闲置用地处置。
21.问题28:在长株潭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优势不够,传统优势萎缩。
整改情况:一是逐渐拓展湘莲精深加工领域,湘莲产业园顺利建设,正在培育申报2025年国家级龙头企业。二是进一步巩固槟榔产业优势。支持槟榔企业创新研发,协助槟榔协会到外省沟通政策,帮助县内槟榔企业打假。三是推动大型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发展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生猪养殖模式。
22.问题29:在长株潭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优势不够,园区发展步履维艰。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将欠付的产业扶持资金和征拆资金分年度纳入园区财政预算。承诺新增的产业扶持资金及时兑付。二是有序支付征拆资金,遏制新增欠付征拆款,共同做好征拆户的解释工作。
23.问题30: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有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解决“半拉子”工程。玉龙路已通车,梧桐南路和湘南路撤销清算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完成沿江风光带游步道封闭的四处涉水栈道维修;对游步道及其市政设施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市政设施破损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24.问题31: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有力,社会治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打击严惩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投放宣传片、小视频和广播、通告、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讲座。三是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和绩效考核;对有关乡镇和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对27名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措施。
25.问题32: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有力,马路市场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下发《湘潭县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清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各集贸市场的督查,在辖区主要路口和农村集贸市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主干道沿线路灯进行检修。
26.问题33: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有力,落实教育政策不坚决。
整改情况:对违规招录的学生进行清退、退费、再入学,完成两所公参民学校改制工作。制作警示教育片、大力宣传招生政策、严格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招生。2021年至今各学校未发现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现象。
27.问题3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守住耕地红线漏洞。
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出台《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全县17个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对各类“非农化”“非粮化”地块开展集中整治。
28.问题3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环境污染治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县城区主干道洒水保湿,强化城区重点路段餐饮油烟整治,严格管控露天焚烧问题,开展臭氧临界污染天气管控,强化日常巡查核查。二是进一步细化各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方案,实行“一厂一策”,提高生活污水接入和处理率。三是对城区重点路段坑洼等开展排查,拆除涵洞内违规建筑和物体,修复破损渠道,确保排水能力。
(五)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基层党建基础薄弱
29.问题37:“三重一大”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讨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的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清单》《请示报告工作规范化十条》等制度。
30.问题39: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违规调动人员。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格按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杜绝违规进人和违规调动人员的行为发生。
31.问题44:存在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情况,会计代理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谈心谈话,筑牢思想基础。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培训,开展报告报送审核,要求各单位上报财务人员配备情况。制定《湘潭县财政局财会培训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具体培训计划,提升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不够有力,“后半篇文章”不扎实
32.问题45: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诚信超市违建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按照“查、停、拆”的工作思路,高频调度,严抓落实。制定问题整改处置工作方案,彻底清查、清理违建区域的存留物件,对水电线路、空调管网、消防管网进行拆除,目前违建部分已全部完成自拆。
33.问题46: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虚设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机构编制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撤销有关机构。目前,相关单位已按程序完成编制手续办理,人员分流到位。
34.问题47: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变相超编安置退役士兵问题。
整改情况:禁止增加任何编制备案人员,逐步消化编制备案人员26人。结合机构改革政策要求一并考虑编制备案人员调整入编事项。
35.问题48:存在虚假整改现象,违规抽调问题。
整改情况:清退人员均已回学校任教。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相关人事工作精神,规范用人管理,杜绝违规抽借调中小学教师行为。
36.问题49:存在虚假整改现象,“白板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湘潭县持续推进“白板肉”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与举措,推进“白板肉”打击治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对17个乡镇、2个屠宰场开展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和销售、使用“白板肉”的行为。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监管,对食堂、商超、农贸市场等肉类经营、使用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四是与“乡屠”签订经营肉类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五是强化督查,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强化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意识。
37.问题50:未巡先改推动不力,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副书记、县长多次带队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安排部署自建房工作,强化隐患排查,将贵竹居住小区1、2号楼纳入安全整治范围,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辖区C、D级危房进行“回头看”,目前各C、D级闲置空心房均悬挂安全警示标识,销号率100%,已做到“危房不住人”。
38.问题51:未巡先改推动不力,贵竹安置区外墙瓷砖大量脱落、墙面脱沙问题。
整改情况:对现场进行查勘,制定具体修缮方案,将贵竹居住小区1、2号楼纳入安全整治范围,相关人员已稳妥安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之以恒狠抓带头示范。自觉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扛稳扛牢巡视整改县委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重点、持续攻坚,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确保整改效果让干部群众满意。
2.久久为功狠抓持续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顽瘴痼疾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打好攻坚战、持久战。
3.标本兼治狠抓整章建制。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推进巡视问题整改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着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4.贯通融合狠抓成果运用。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紧紧围绕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努力实现“三提一领”发展目标,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贡献莲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7880662,邮政信箱:湘潭县大鹏中路518号县委办423室;电子邮箱:xtxwbzhz@163.com。
中共湘潭县委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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