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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24-09-06 08:48 来源:三湘风纪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韶山市进行了巡视。2023年1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韶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要求部署为指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系统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严抓实,以实干实绩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沈晓明关于抓好巡视整改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制定了《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韶山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先后4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任务“人人上肩”、整改责任“层层压实”。二是细化工作举措,抓实问题整改。紧扣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21个问题,结合韶山实际,细化分解为7个方面61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各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强力推动攻坚克难。责任市领导“半月一调度”,牵头单位“一月一交账”,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统筹全市大局,提升发展实效。坚持“抓整改”与“促发展”相结合,推动巡视整改和全市中心工作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以高质量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立足常态长效整章建制,完善制定出台党的建设、红色文旅、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30余项,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干部队伍勤廉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市委书记曹伟宏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书记工程”抓到底、抓到位。一是及早谋划部署。巡视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抓好思想动员。逐一把关审定整改方案,对61个具体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逐一明确并做调整优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高频调度推进。对61个具体整改任务常态调度、靠前指挥,不定期听取各牵头单位和专班有关情况汇报,主持召开8次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掌控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为破解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障碍阻力明思路、优举措、强保障,紧抓不放促全盘提升。三是一线破解难题。坚持以巡促改促建促治,对牵头领办的8个重难点整改任务紧盯不放,3次召开书记专题会就“平里村安置区”历史遗留项目、发展定位有偏差等系统性、复杂性、顽固性问题高位统筹;20余次赴一线调研,有力回应解决“雨污分流不到位”“韶河沿岸污水直排”等一批民生关切问题;6次率队与省韶山管理局、湖南旅游集团协调对接、深入沟通交流,核心景区一体化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四是从严督导督办。实地督导督办整改工作,责令整改进度偏慢、时效不理想的5家单位调整优化整改措施并作表态发言,就信访积案化解等老大难问题点人点事点问题,全面压紧分管领导和部门、乡镇责任,严格规定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明确断然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拉条挂账、闭环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选用干部、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全面促进整改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截至2024年6月20日,巡视反馈的6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4个;巡视移交的401件信访件,已办结401件,巡视交办的立行立改5件,已办结5件。

、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发展红色旅游业为龙头”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打造以韶山为代表的经典红色名片差距较大。

1.发展定位有偏差。

(1)市委没有牢牢抓住“党性教育、红色培训、研学旅行”重点。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凝聚共识,把准韶山发展定位,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丰富红色内涵,加大文旅项目招引投建力度,完成《“我的韶山行”规划策划书》《韶山市旅游发展提升规划》编制。截至6月1日,“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接待研学团队11.48万人。

(2)办学习班数量不多,文化和旅游管理分值在绩效考核中占比少。

整改情况:制定《韶山市红色教育课程管理实施细则》《韶山市红色教育师资管理实施细则》,开发推出教学课程37堂,组建“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思政教师队伍,夯实红色教育阵地,制定红色教育招学引学方案,强化宣传推介,2024年1-5月,韶山红色教育培训669期,培训学员11.99万人,“我的韶山行”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接待研学团队62批次、师生11.48万人。2023年绩效考核中文化和旅游管理分值占比达到6%。

(3)没有围绕核心景区把发展重点放到红色旅游产业配套上来。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打造经典红色名片,韶山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形成领办单位调研报告成果15篇。修编提质《韶山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加快核心景区配套要素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完善提升,丰富文旅业态产品。2024年1-5月,全市接待游客525.4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5.1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0.54%、102.43%,接待研学学生69.83万人,红色产业发展业态持续丰富、质效不断提升。

(4)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成为“半拉子”工程,严重制约红色旅游发展向乡村拓展延伸。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2024年春节前拨付资金给项目施工群体的方案》,按计划支付应急工程款,根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有序推进项目合同和补充协议解除、竣工结算审计、财务资料收集等工作。

(5)游客“流量”未能有效转化为消费“留量”,文旅行业税收占比不高。

整改情况:加快打造特色品牌,推动文旅消费提升,加强文旅宣传推介,2023年来韶游客人均消费较2022年增长32.30%,2023年度文旅行业税收占比提升至11.7%。

2.“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短板突出。

(6)“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与落实沈晓明书记“全省中小学生到韶山来上一课”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精心编制《“我的韶山行”规划策划书》,制定韶山市红色研学服务与管理规范,提升承接能力,全市研学床位已达到2070个,新增教室16间并投入使用,现有红色研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107人,2024年新增“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现场教学点3处,开发精品课程15堂。截至6月1日,“我的韶山行”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活动接待研学师生11.48万人。

3.景区管理机制运行不顺畅。

(7)韶山市与省韶山管理局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先后3次组织召开局市工作对接会议,出台《中共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委员会与中共韶山市委工作对接机制》,双方就开展“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等多方面工作达成共识、紧密配合,共同促进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8)与省旅游集团尚未建立沟通机制。

整改情况:先后3次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出台《湖南阳光华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共韶山市委韶山市人民政府工作对接机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报重要工作,并明确合力推动10个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取得有效进展。

(9)景区交通换乘管理体系不完善。

整改情况:加强交通换乘管理,加快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全面规范景区车辆通行,新建2个换乘站点、增设景区专线和环保车购票点、设置团队通道和散客通道以及专用候车通道,为游客提供优质、便捷的交通换乘服务体系。在重要时间节点,温馨提示游客错峰、安全出行。加大“凝聚合力 靶向治旅”全员行动力度,多维度为游客提供舒适的旅游环境。

(10)毛主席父母墓地周边存在旅游乱象,有损主席家乡形象。

整改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集中开展拆除和清理行动,净化毛主席父母墓地周边旅游市场环境。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压实乡、村属地工作责任,建立重点对象“一户一策”和“一对一帮教”机制,加强教育疏导,引导村民合法、诚信经营。

4.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旅游高质量发展不够

(11)韶河沿岸存在污水直排河内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韶河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与整治、韶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韶河流域污水源头治理与管网优化、青年水库生态养殖与巡查清洁等行动,2024年1-6月,省控立山断面水质检测和省控青年水库断面检测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12)雨污分流不到位。

整改情况:编制有关排水专项规划,启动国债项目(防洪排涝)建设,我市2023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3.57%。加强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143个隐患点进行整改,成效明显。

(二)反馈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把毛主席家乡建设得更加美好”有差距

5. 信访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不力。

(13)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专班不专,责任空转。

整改情况:下发《韶山市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等文件,市级领导包案、坐班接访,开展实地督查指导,2024年以来办结信访事项162项,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结率100%,出台《2024年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创建方案》,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14)近3年信访积案化解率低。

整改情况:全方位排查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对信访积案全面落实市级领导包案,对信访积案坚持“一案一策”,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73%。

(15)韶山乡平里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停滞,矛盾尖锐。

整改情况:安置点重新选址,完成新安置点测绘工作,制定《平里村集中安置点建设群众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做好接访回访,上门走访,切实保障了群体稳定,积极统筹安置资金并发放到位,加大项目招商推广力度,争取盘活项目。

(16)2023年1月至9月重复访占比较高,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登记的人数同比增长较大。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开展督查、通报、约谈、移送问题线索、下发建议函,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出台《韶山市2024年信访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准建立台账,严格落实领导坐班接访包案制度,重复访、越级访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6.新官不理旧账。

(17)大量“半拉子”工程,造成资产闲置和经济损失。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严把项目准入关,持续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我市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的推进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将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针对“半拉子”工程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均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各项目整改方案推进整改。

(18)领导班子处理历史遗留项目问题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已逐一制定出台历史遗留项目整改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强力推动整改,均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7.高新园区“不高不新”。

(19)“五好园区”建设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园区改革的实施方案》,将“五好”园区提标作为2024年“五提”工作的重点内容。2023年度韶山高新区在全省“五好”园区创建综合评价进位40名,在长株潭区域板块排名省级园区前3。

(20)园区营商环境不优。

整改情况:出台《2024年韶山高新区“三员四联”活动安排表》,为企业解决困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事项111项,2023年9月以来“一站式”“帮代办”手续102件;积极为企业争取政策奖补。2023年获评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21)园区管理欠缺。

整改情况:开展环保执法检查,聘请长沙环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环保管家;组织专业培训,制定《韶山高新区环保巡查管理办法》,开展现场检查,建立“三废”台账,定期动态更新。

8.民生保障缺乏温度。

(22)清溪镇石湖村安全饮水没解决好。

整改情况:主管网已实现通水,支管网已完工,681户农户入户管网安装完毕达到通水条件,印发《韶山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3)市人民医院急诊急救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两个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健全急诊急救胸痛中心会诊制度、胸痛中心质量分析会制度和卒中中心工作制度,截至5月底,完成介入手术43例。

(24)市体育公园未正常开放使用。

整改情况:发布体育公园免费对外开放公告,广泛进行宣传,举办了多个赛事活动,已成为市民日常健身活动的重要场所。

9.“平安韶山”建设面临压力较大。

(25)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

整改情况:持续推广反诈APP,大力推动反诈宣传,提高群众反诈意识,进行全面部署,实现部门村镇企业多级联动,强化摸排,切实加强源头管控,聚焦现案侦破,全力追赃挽损,2023年12月-2024年5月底,案件同比下降66.3%,环比下降53.3%。

(26)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强执法 防事故”和“打非治违”行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印发《韶山市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一县一策”实施方案》《2024年交通运输外环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持续开展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强化“两客一危”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敲门行动”,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反馈问题:政府债务逐年递增,风险管控不力

10.债务规模持续增加。

(27)全口径债务余额较大,高息债务处置不力。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化债工作专题会,研究和推进化债工作,建立债务联审机制,防止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引发债务新增,2024年已筹集资金偿还部分隐性债务。建立高息债务台账,逐笔明确处置措施,8%以上利率债务有缩减。

(四)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

1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28)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够,盲目乐观。

整改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印发实施《中共韶山市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计划》。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同各乡镇、高新区、平台公司等单位“一把手”开展专题谈话和专项督促谈话,组织召开基层党建述职,市委书记逐一点评。

(29)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的书记专题会议上点人点事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有关巡视整改的文件精神,市委巡察办系统梳理点人点事建议清单报市委书记审定,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逐一点人点事,根据点出问题下发《重点问题跟踪督促函》,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巡察健康档案”,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水平。

(30)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推进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专题廉政谈话,开展全市单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建立或完善“一把手”廉政档案57份,在九届市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组织观看《“锋”狂》,督促“一把手”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12.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31)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进行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流于表面和程序。

整改情况:在九届市纪委第四次全会、各单位主题党日活动上组织观看《“锋”狂》,教育党员干部。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组织全市各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增强日常监督针对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进行重点查处,留置2人。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项目违规问题开展调查,给予当事人责令检查处理。

(32)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督促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家访,与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全市各单位利用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锋”狂》、讲授廉政党课,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以案代训、现场交办问题线索等方式,提升办案人员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2023年9月以来,立案数、结案数同比有所增长。

(33)执纪执法能力欠缺。

整改情况:发起2024年韶山市纪检监察系统“薪火相传 亮剑有我”计划,举办“廉韵大讲堂”,选派多名干部接受培训并参与专案办理,着力提升业务水平。深挖彻查问题线索,今年已立案并留置3人,4名公职人员到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制定完善《韶山市纪委监委检举控告全流程闭环管理办法》等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制度,提升“三化”建设水平。

(34)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占比较高。

整改情况:出台《韶山市纪委监委检举控告全流程闭环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初期的研判。制定案件会商制度,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线索处置三效合一。2023年9月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27人次、占比73%(较之前下降)。

13.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35)违规返还某公司土地出让收入。

整改情况:出台《韶山市政府重大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议事规则》,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控,加强招商引资管理,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决策机制,建立常态化督导核查机制,加强土地出让金监管,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完成相关问题的调查检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

(36)部分项目未按期在报建环节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整改情况:制定分类处置方案,逐一上门宣讲政策,3个项目缴清欠缴费用;1个项目已缴纳5万元,尚欠缴151.46万元,已拟定项目分期还款协议并按条款实施。

(37)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未按期收回。

整改情况:成立企业借款催收领导小组,制定借款收回方案,及时下达催收函。截至5月底,已收回借款200万元。平台公司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对出借资金事项进行明确,截至目前,无新增违规出借企业资金行为。

14.围标串标、项目拆分严重。

(38)个别项目涉嫌串标围标。

整改情况: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不断提升政策法规意识。编制《韶山市招投标常用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韶山市招投标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强化各部门联合监管力度。完成涉嫌串标围标项目的调查核实,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

(39)个别项目涉嫌拆分。

整改情况:组织对全市2家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督查,未发现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梳理2023年和2024年1-5月审批制项目和招投标台账,暂未发现问题线索。完成涉嫌拆分项目的调查核实,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

15.顶风违纪屡禁不绝。

(40)个别干部在开展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

整改情况:完善《纠治“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全市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受理1村党总支书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信访举报,进行了查处。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同各乡镇、高新区等单位“一把手”开展专题谈话和专项督促谈话,督促“一把手”加强监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41)党员干部存在打牌、酒驾醉驾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市公开曝光我市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完善《纠治“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全市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起,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16.滥发津补贴仍然存在。

(4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制定《韶山市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十九大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进行清理,类似问题均已清退到位。组织全市机关单位对工资津补贴收入开展自查自纠,报送对照排查问题1个,已停止发放。

(五)反馈问题: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管理不到位

17.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严格、不严肃。

(43)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严格、不严肃。

整改情况:对2名任现职10年未交流的干部进行调整。对2020年以来8名频繁调动的干部,在本届任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对全市领导班子运行情况、领导干部任职年限等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动态管理信息库,有计划地开展交流,增强干部调整的科学性、计划性。

18.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44)违规抽借调人员。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湘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强调抽借调程序和人员的管理。开展全面摸底,违规抽借调人员已清退到位。出台《关于规范借调工作人员管理的办法》,2024年以来按程序办理了借调手续。

(45)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提前转正的干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谈话。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档案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同类问题立行立改,健全党员发展全过程审批报备工作机制,督促各党(工)委完善党员发展全周期管理台账,促进全市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

(六)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抓“后半篇文章”缺乏韧劲

19.落实整改不到位,抓“后半篇文章”缺乏韧劲

(46)2018年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湖南反馈的“推动三大攻坚战不够有力”的问题,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整改、债务化解需持续发力。

整改情况:出台《2024年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集镇提质、美丽乡村建设等,2023年我市该项工作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彰。制定《2024年韶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效达标、争先创优”工作方案》《韶山市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等文件,持续加压发力推动污染防治整改,2024年1-4月,全市空气质量同比改善5.9%;全市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制定《韶山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案》《韶山市2024年债务预算方案》,按月抓好方案落实,确保按时还本付息,盘活国有“三资”、争取各类资金、获批新增债券资金等成效明显。

(47)上轮省委巡视反馈的11个问题仍未完成。

整改情况: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先后调度整改进展5次,开展监督检查2次,督促11个问题推进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10个,剩下1个问题为阶段性完成,已责成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讨,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

(48)2020年以来,项目审计发现问题331个,还有26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实行建账、督办、销号全周期整改过程管理。截至5月底,14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2个问题正在整改或需长期整改,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

(49)未巡先改涉37个具体问题,信访积案化解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制定一案一策,出台《2024年市级领导包案安排表》,落实市级领导包案,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对信访事项全过程进行督导,对满意率未达到85%的部门开展约谈,化解疑难信访事项13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1件。

(50)未巡先改涉37个具体问题,围标串标、项目拆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编制《韶山市招投标常用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并发至各单位,对全市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督查,并督促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收集2020年以来实施招投标的项目相关情况91个,随机抽取5个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个。梳理2023年和2024年1-5月审批制项目和招投标台账,暂未发现问题线索。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省委要求、高质量发展标准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我市将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最硬措施,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提高认识抓整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做好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与此次来湖南考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2011年来韶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一体贯通学、与时俱进学。灵活运用“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干部夜校”等载体,及时将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到位,在深学细悟中把准方向、在融会贯通中掌握要义、在知行合一中狠抓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持续加压发力,矢志不渝求突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将坚定不移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将继续担负起巡视整改责任,加强常态化调度,推动需长期整改的系统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复杂问题取得新突破。尤其对还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倒排时序、挂图作战,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收兵、不销号,同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继续推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强化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全盘统筹促发展。坚持将巡视整改认识、实践、制度成果贯穿运用到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聚力打造经典红色名片,加快塑造“伟人故里”世界级品牌,把“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行动作为重要工程和重大机遇来抓,扎实推进“文旅兴城”和“靶向治旅”、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5682591,邮政信箱:韶山市英雄路1号行政中心1315室;电子邮箱:ssswbzzbs@163.com。



中共韶山市委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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