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高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4年6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高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坚持大事大抓,扛牢政治责任。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院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专题研究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沈晓明书记有关讲话精神等,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是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针对反馈的7类24项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将中基层法院纳入整改责任体系,推动形成上下一体、系统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从严从实推进。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工作提示、日常调度、整改销号等制度,多次召开调度会,认真做好协调调度、条线指导、跟踪督办、定期自评等工作。成立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专班,4个监督检查组定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织密扎牢管案管人管财管物制度笼子。2024年,省高院共出台规范诉讼费收执退管理的实施意见、涉案物品的管理办法等针对巡视发现问题的各类制度规范33件,推动从根源上把问题整治到位。
(二)党组书记带头攻坚,带动落实整改。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反复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整改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指出在巡视整改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坚持‘一揽子’解决问题”,并督促贯彻落实。二是带头认领重难点任务。朱玉院长亲自认领重难点问题的整改,指导部署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攻坚等方式推进整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整改。主持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委巡视办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出席指导,深入剖析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完善整改措施。三是坚持跟踪督导。主动担任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院党组会、全省中院院长(座谈)会等多个重要场合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并将巡视整改作为月调度、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述职“四步工作法”重点督导内容。紧盯一系列重难点问题,采取带队联点指导、督促分管院领导履责、组织监督检查组实地督导、经常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等方式跟踪推进、狠抓落实。
(三)注重结合融合,促进成果转化。一是在服务大局上再加力。召开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积极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知识产权高质量·严保护”、“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提升年等活动,持续推深做实服务大局“五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在审判质效上再提升。扎实推进制度落实,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审判监督指导,定期开展数据会商,深入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等问题专项整治,统筹抓好“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三级法院”工作,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截至2024年12月,全省法院18个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参考区间。三是在队伍建设上再强化。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下协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有问必录,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走向纵深。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持续整改效果不佳。
问题1:有的单位对巡视整改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院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召开全省中院院长(座谈)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推动系统整改、联动整改。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将巡视整改作为“四步工作法”重点督导内容。成立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定期对巡视整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问题2:少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教育督促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多次召开院党组和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强化监督工作合力。从严监督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从业禁令、任职回避规定等铁规禁令,建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醒机制,严格院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常态化开展督察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干警的查处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长期从严,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有效发挥审判职能存在不足。
问题3: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举办全省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等,推动“八个有机统一”等审判理念入脑入心。依法惩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682件363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05件750人。铁腕推进“利剑护蕾”,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性侵未成年人罪犯毫不手软、坚决适用死刑。制定落实推进轻罪治理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对醉驾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向最高法院报告,印发进一步规范涉信访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行刑衔接和综合治理,督促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问题4: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狠抓涉企案件质量管理,组织涉企案件评查整改,开展涉企审判业务集中培训和考试,通报全省涉企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持续开展“清积”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约谈、发布通报、发函督办、实地督导等方式推动“清积”。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支持企业诉讼请求13.6亿元,力解中小企业“要账难”。督促严格落实执行案款到账有关规定,分期通报执行案款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专题分析研判行政审判质效,每季度通报上诉和申诉情况、发布典型案例,支持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60个、行政复议咨询窗口40个。截至2024年底,湖南法院行政审判所有指标均位于合理区间。
问题5:服务重点领域司法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紧缺人才摸底,派法官赴香港高等法院参加研修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组织专题调研座谈、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开展“高质量·严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审判主要指标均优于参考区间且优于上一年度。筑牢生态环境司法屏障,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省高院实现“三合一”归口审判和指导。与相关部门协商环境修复资金的使用途径和方法,清查全省法院账户上现存环境修复资金,向有关部门移交环境修复资金。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依法审结各类环资案件1617件,其中环资类刑事案件957件、民事案件444件、行政案件216件。
(三)反馈问题:为民理念树得不牢,诉讼活动中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不强。
问题6:立案有关问题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下发专门通知,督促全省法院依法登记立案,严禁增设门槛,规范诉前调解。将立案问题投诉设为12368诉服热线“1号选项”,每日安排专人收集不立案问题的投诉反映,下发各中院并严格督导。取消对中基层法院考核,不将指标体系作为“成绩单”,防止以调代立、强制诉前调解和年底不立案等问题。
问题7:落实如我在诉理念有不足。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立案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法院明确专人审核网上立案申请,限期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依法登记立案,网上立案申请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网上立案等在线诉服有关数据不再纳入工作考核,避免因追求数字成绩出现线下案件线上补录、线上案件线下处理。定期开展数据会商,分析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情况,通报相关数据,约谈审判质量问题相对较多的中院。下发对下指导规定,建立专门业务指导成员库,强化对下指导。细化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工作指引要求,发布责任清单,加强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成果转化,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监督,二审、再审审判监督和纠错力度明显增强。
问题8:审执质效仍需提升。
整改情况:定期开展数据会商,每季度点对点向各中院下发“体检表”,通报审判质量指标情况,约谈有关中院院长。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健全民事指令再审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指令再审案件的跟踪、督导和反馈。定期通报执行工作核心指标情况,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做好涉执信访化解。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优于全国均值,“案-访比”位于合理区间。
问题9:有的法院存在区别立案现象。
整改情况:下发通知,督促全省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释明,防止区别对待。下发情况通报,指导规范民事管辖案件办理,防止“推管辖”问题。全面贯彻《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要求,防范立案工作中的“数据注水”现象。
问题10:审判时效不一。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超审限未结案件清理,发布未结案件通报,约谈有关中院。排查结案时间明显“超常规”、审理时长过短、明显不符合审判规律的案件,纳入数据会商范围,对数据存疑的,要求核实反馈。将案件超审限情况纳入全员考核,实行按件扣分。
(四)反馈问题:自身不正影响司法公平正义。
问题11:近3年,省高院原副院长李微、娄底中院原院长罗筱玲等多名三级法院领导被查处,长沙中院原院长肖新平巡视期间被留置。
整改情况:召开全省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中院院长(座谈)会、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对巡视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推动。持续深化“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监督。深入分析全省法院系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会商对策举措,推动整改落实。强化对中级法院班子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相关问题线索的核查,制度化落实上级法院指导下级法院民主生活会、考察考核、下沉调研、谈心谈话等,加强对中级法院“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
问题12:有的法官违反“三个规定”,利用审判执行权搞利益输送。
整改情况:加强规范“三个规定”的填报力度,通报曝光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严肃处理不如实记录报告的干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核查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等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加强节日期间纠“四风”督察和明察暗访,强化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坚决防治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不正当接触交往。
问题13:有的法官离职后违规从事诉讼活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办理离任手续有关规定,多部门联合从严审核辞职人员从业去向,按程序组织辞职谈话,组织辞职人员签订《承诺书》。集中组织学习“三个规定”、从业禁令等,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引导离任人员自觉遵守从业限制等政策规定。将离任人员违规代理、违规任职问题纳入违反从业禁令专项整治范围,开展全省法院离任人员从业情况全面自查摸底,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问题14: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三令五申强调纪律要求。常态化开展纠“四风”督察检查,坚决防治“吃喝风”“打牌风”“送礼风”等歪风邪气。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自查自纠,全省法院处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五)反馈问题:执行难题破解不力,人民群众获得感不强。
问题15:执行理念有偏差。
整改情况:加强执行工作指导,强化工作调度,组织开展“湘执利剑2024”暨“执行局长在执行、代表委员看执行”专项行动、“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黑财清底和“三查”工作专项督导。扎实推进线上财产“五查”,大力开展案件交叉执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定期通报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开展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移送执行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若干问题的操作指南(试行)》,有效规范刑事涉财案件立、审、执衔接。联合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深化协同打击拒执罪,2024年拒执犯罪审判立案422件。将打击拒执效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执行工作“四步工作法”,作为评价执行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问题16:执行考核指标不科学。
整改情况:中止对中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通过落实“四步工作法”,定期分析研判执行工作情况,促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盯牢“终本合格率”指标,落实“三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执行案件组织交叉评查,定期通报执行工作核心指标情况,执行质效整体趋优向好。
问题17:有的民生小案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开展“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提升年、终本清仓及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和非法集资陈案资产处置专项督导,专题部署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筛选终本两年以上的小额民事案件,在全省法院开展指令执行。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共执结民生类案件3.4万件。
问题18:执行队伍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部署从严管理执行队伍。举办“湘执讲堂”、全省执行业务培训班,提升一线执行干警综合素质。严格落实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对在信访、舆情、异议、复议、监督等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从严核查举报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执行干警。
(六)反馈问题: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差距,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滞后。
问题19:员额法官结构不合理,员额调配不科学。
整改情况:2024年开展两次员额法官遴选,遴选法官300人,递补入额33人,其中35岁以下占66.93%,研究生学历占22.60%,不断优化全省法院员额法官年龄和知识结构。经报省委编办同意,释放170个预留编制,用以建设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周转池。省法院创新员额周转制度,周转员额56名。启用新的法院人员考核办法,及时清退办案业绩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实行员额法官“可进可退”。推进法官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审议一起提请适用法官惩戒的案件。
问题20:内部监督制约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每季度通报院庭长办案情况。进一步强化类案检索,对于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要求对类案检索情况、法答网检索情况进行说明。进一步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出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考性案例工作办法(试行)》。完善案件评查与督察衔接机制,对合议庭履职不规范等问题组织专项评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21:信息化建设有不足。
整改情况:融入最高法院“一张网”建设,推动实现法院内外部数据共享互用。建设全省法院统建系统用户统一登录平台,实现统一身份管理、单点登录,以及各系统间的业务协同。认真落实《关于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通知》要求,组织全省法院积极报送案例库参考案例,已报送653件,被收录60件。大力推进“法答网”运用,信息化推动全省法院统一法律适用。
(七)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
问题2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加强事前、事中、全程监督。对2024年法官遴选、审判业务技能竞赛和司法服装采购、司法辅助业务对外委托等26个项目的采购招标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强化“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多次召开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席会以及院机关监督工作联系会,修订《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办法》,实行监管预警“四类案件”情况向法院党组和驻院纪检监察组“双报告”制度。优化案件评查工作流程,专题督办会商信访举报办理,加强问题线索摸排及处置。严肃查处有关违纪案件,认真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管案、管人、管财、管物监督管理机制。
问题23: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握不严。
整改情况: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人才强院”理念,树牢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论的鲜明用人导向,统筹用好各领域、各条线优秀干部。认真落实年轻干部培养规划,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认真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对拟提名干部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狠抓干部监督管理,定期收集汇总存在举报反映、立案查处、党纪政务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选人用人工作的特殊情况,对提拔、晋升等推荐和建议人选,均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防止带病提拔。
问题24:机构编制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开展机构乱挂牌子专项清理,要求全省法院不得设立各类工作站、服务站。全面清理整治违规加挂的牌子,诉源治理工作站已全部摘牌撤销、清理完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案例指导等方式,提高各类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实质解纷的能力水平,促进形成源头预防化解纠纷的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院党组抓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紧抓实。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到“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全过程、各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坚持“一揽子”解决问题,上下一体、系统联动深化巡视整改。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毫不松懈、一抓到底。
(二)持续完善抓整改工作机制。健全落实整改调度机制。结合落实“四步工作法”,经常性对巡视整改进行调度。各牵头部门加强对涉及整改事项的中基层法院的条线调度,推动整改工作贯通到底、末端落实。健全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专班职能作用,坚持每半月一督促、每月一自评、每双月一检查、每季度一通报,跟踪问效整改情况。把巡视整改作为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于整改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整改落实进展迟缓、不推不动、推也不动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持续抓实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在整改中就一事整改一事,停留在表面,不追根究底、不着眼长远等问题。针对整改的问题,结合最新情况看有没有反弹回潮、有没有边改边犯、有没有隐形变异,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坚持“地毯式”整改和同类同改,把巡视整改与中央巡视主动认领问题、政治督察、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审计监督整改等同督导、同落实、同深化。坚持上下一体举一反三,三级法院一起深入分析系统性问题的成因,一起深化落实整改措施,一起推动标本兼治。
(四)持续深化成果运用。深入总结整改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做法,把好的整改成果全面体现到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持续深入开展“湘执利剑”专项行动、“清积”专项整治、违反从业禁令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或行动,以重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带动全面整改、带动突破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认真执行落实巡视整改中取得的诉讼费自动退付机制、涉案物品管理办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十项工作举措等制度成果,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法院干警交流轮岗机制,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着力推动长治长效。将巡视整改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评价、选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切实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06423;邮政信箱: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320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办;电子邮箱:HNGY82206423@163.com。
中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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