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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朱紫晗 发表时间:2026-11-06 11:05 来源: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5日至11月1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湘潭大学进行了巡视。2026年1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湘潭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湘潭大学党委坚持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学校党委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巡视反馈当日即召开党政班子会议,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监督工作小组,并对整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有效构建了“党委主责、书记主抓、班子成员分工、部门协同、纪委监督”的责任闭环。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对标省委抓巡视整改的力度和节奏,建立“工作专班半月一调度、学校党委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党委会和调度会31次,专门研究部署巡视整改相关工作;3月6日,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即召开2026年春季新学期工作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三是注重整章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同步梳理制度短板、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修订制度文件48项,推动整改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校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到任次日即完成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交接,主动认领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全面、系统、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有不足方面

1.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湘潭大学作出重要批示。学校党委2019年1月制定了五年行动计划。巡视督促学校党委全面开展“回头看”,发现还有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1)系统梳理《湘潭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五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方案》,坚持定期专题调度落实情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纳入年度“回头看”重要事项。

(2)针对未完成的自定任务,多次召开协调会、调度会、党委会等,重新优化调整任务指标,形成重点任务清单,并将其纳入“十五五”发展规划予以一体推进。

(3)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召开“双一流”(培育)学科推进会,及时调度“双一流”建设有关工作。其中,着力完善数学学科探索前沿交叉研究新机制,推进“一部两院一中心”建设;实施人才特区政策,强化拔尖人才培养,推动“数学+AI+工科”融合。落实职称评审、年薪制等超常规引育政策,统筹马理与党史党建学科双轮驱动,扩容学科平台、深化“6+1”对口支援,集中培育标志性成果,力争在新一轮国家“双一流”遴选中取得新突破。

2.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有的学科等级下降。

整改情况:(1)在评估中,我校28个学科参评,整体学科水平稳中有升,2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行列,实现了湖南省属高校A类学科的突破。针对有的学科等级有所下降的问题,我校分类施策、多措并举,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有关学科建设水平。

(2)优化学科布局。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对标湖南省“两优”改革部署,制定学校实施方案,精准推进学科结构性优化,积极布局新兴交叉学科平台。8个学科入选湖南省高校支撑主导产业建设学科。

(3)科学编制学校“十五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实行学科分类建设,新增一名国家级人才担任副校长,从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引进一名国家级人才担任学术副校长,引领助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

3. 尚未取得专业学位博士点突破。

整改情况:(1)加强分析研判,综合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及学科现有基础,提出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予点。制定《湘潭大学研究生教育学科设置调整优化行动规划(2025—2027年)》,修订《湘潭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2)围绕重点培育的专业学位博士点,对标《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要求(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从对接社会需求、人才引培、科研成果、课程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角度加强培育建设。

(3)多次组织学位点申报推进会和专题研讨会,对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对标对表,凝练特色,并持续跟踪最新政策和进度。

4. 横向科研项目质量不够优,2019年1月至2025年9月,共承担横向科研项目1406项,其中单项金额200万元以上占比不够高。

整改情况:(1)修订横向科研评价与分配办法,强化对重大项目和实际贡献的激励。集中整改以来,新签订单笔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8项。

(2)精准对接与竞标重大技术攻关“榜单”,实现立项突破。2025年获批国家级、省市级“揭榜挂帅”项目6项,2026年申报省级“揭榜挂帅”项目9项。

(3)出台《湘潭大学校企联合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与企业共建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湘潭大学华锐先进制造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吸引企业投入经费超4900万元。

(4)主动对接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及湘潭市重点产业链,支撑总投资20亿元、年产3万吨的钠离子电池项目顺利投产;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推出三款“韶峰”系列AI平台;技术支撑华锐精密公司斩获第八届“省长质量奖”。

(5)建设高水平智库。成立全省首家“区域国别研究中心”——湘潭大学中非研究院,承担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8项,重点委托项目5项;累计50余篇智库成果获上级采纳,近20篇获国家和省部级领导批示。

5.科研成果转化水平不够高。

整改情况:(1)出台《湘潭大学“科创入企”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紧扣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学科优化三大目标推进工作。面向全校征集12支拟入驻雨湖科创港的研发团队。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全校共签订各类横向及成果转化项目316项,合同金额为11574万元,其中省内项目167项,省内合同金额为7086万元,省内成果转化率约为61.2%。2025年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在省管本科高校中排名得到提升。

(2)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参与科技成果在作价入股、赋权改革等场景的评估工作,完善成果转化流程。优化成果转化绩效分配机制,将成果省内转化绩效权重从1提升至1.2。出台《湘潭大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的赋权改革落地实施。

(3)学校党委会进一步明晰了科技处与技术转移中心在成果转化领域的职责划分及工作衔接机制,并落地执行。

6.红色资源利用不足,在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搞好红色教育上发力不足。

整改情况:(1)健全红色育人矩阵,出台《湘潭大学深化新时代红色文化育人实施方案》,完成7门思政课知识图谱,出版《大中小学思政课相邻学段知识衔接指南》等系列教辅读物。建成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4门,形成“思政+艺术”等特色课程群。持续开展“三下乡”红色专项实践,获评多个全国及省级优秀团队。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专门设置“中华文明与红色文化”课程模块。

(2)打造红色研学品牌,获批湖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共同体,开发覆盖6个学段、包含22个精品主题的“行走的思政课”脚本,举办“韶山下的思政课·同题异构”研讨会。开发大学生版“我的韶山行”课程体系及配套研学手册,开展“韶山下的思政课——重走毛泽东求学之路”等活动。2026年8月,联合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彭德怀纪念馆等场馆,组织师生赴江西等地开展“重走长征路”沉浸式研学,将研学品牌从省内延伸至全国。

(3)拓展红色育人资源,牵头成立“湖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联盟”,首批吸纳14家场馆。有序推进校园环境提质工程和教学楼区、实验楼区红色文化建设项目。

(二)落实整改不够有力,“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方面

7.2018年巡视指出的“资金沉淀较多”问题,学校党委重视不够,责任领导未定期调度研究。

整改情况:(1)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分管科技、社科、财务、审计的校领导以及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前后多次调度科研项目沉淀资金问题的处理情况。制定《科研项目沉淀资金处理方案》,明确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策宣讲培训。

(2)全面摸排资金“家底”,推动存量“盘活”。对结题超过4年的纵向科研经费全部收回,并重新进行预算编制,资金盘活率100%。对已结题但未满4年的纵向科研经费,开展政策宣讲培训,加快经费使用进度。

(3)修订《湘潭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自然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升级科研经费系统,新增经费执行进度可视化功能,实时提醒加快经费执行。

8.2023年省审计厅审计指出“研究生院在职务性工作范围内发放劳务费”的问题,学校党委只在研究生院排查整改。

整改情况:(1)全面清查清退。对2021—2025年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非职务性劳务领取情况开展全面清查,违规领取的费用已全部退回。

(2)坚持常态监管。对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情况开展抽查,对存在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的个别单位下发《督办函》,立即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约谈。

(3)强化制度刚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的通知》,对可以发放的类型、不得发放的情形等进一步规范。

9.上轮巡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指出“4名教师长期在编不在岗”问题,学校党委重视不够,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有的已离岗多年但仍处于在编状态,应退未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整改情况:(1)坚持立行立改。完成4人出编手续。针对应退未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事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予以催缴。对未能落实上轮巡视整改要求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

(2)坚持举一反三。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另完成8人出编手续。

(3)严格制度执行。每季度通过编办实名制系统、人社服务平台系统及学校工资发放系统进行三方比对,规范人事管理。

(三)反馈问题:坚持严的基调不够有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方面

10.校党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有偏差,存在“高校特殊论”思想。

整改情况:(1)廓清思想认识。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抓实“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研讨、专题辅导等方式,深学细悟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等,坚决破除“高校特殊论”等错误思想。

(2)健全责任体系。校党委专门召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校党委8个方面23条具体责任,校党委书记8条“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8条“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积极推进校内巡察,已成立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扛牢整改责任。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党政办牵头专班具体工作。纪委全程督责,成立由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监督工作小组,并安排纪委专人参与专班工作,全程嵌入整改流程、跟进督导落实。同时,校党委切实扛牢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

11.对教职工日常管理教育不够到位,教职工未向学校报备校外兼职情况比较严重。

整改情况:(1)坚持立行立改。对巡视期间巡视组指出的某教师,已按照要求完成兼职报备手续。

(2)坚持举一反三。为加强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学校发布《关于开展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清查和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经教职工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集中向人事处备案,共完成477人、1077项兼职备案;对不符合校外兼职条件的3人限期解除兼职关系。

(3)坚持整章建制。出台《湘潭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从兼职类别、备案流程、日常管理、违规处理等方面对教职工兼职行为予以规范。

12.“三化”建设有差距,有的工作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1)推动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实行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两台账”全周期管理,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一律由纪检监察机构直接核实。制定《湘潭大学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年行动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出台湘潭大学纪检监察机构议事规则、重要事项监督办法、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2025年选派4人参与巡视、专案查处等工作,2026年选派6人借调参与省委巡视、省纪委监委线索查办、省属高校片区驻点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

(2)加大师德师风问题联动处置。出台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修订师德师风考评办法,畅通师德师风问题联动处置渠道。通报2020年以来查处的师德师风案件,组织教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戒尺4》,对巡视指出以及新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进行严肃处置。

13.违规列支食堂管理人员奖励津贴。

整改情况:(1)落实违规津贴清理整改。2026年4月完成事业编制食堂管理人员奖励津贴的账目清理,并上缴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已整改到位。

(2)堵塞管理漏洞。修订《湘潭大学餐厅管理办法》《湘潭大学学生餐厅管理员管理办法》《湘潭大学学生餐厅管理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强化制度执行与日常监督。

(四)反馈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差距,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14.本科教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校院两级对课程教学质量督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1)狠抓课堂学风建设。在教室内增设手机袋供学生课中统一放置手机;定期对课堂开展随机抽查,对抬头率低、睡觉、玩手机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2)加强教学管理。增设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岗位,修订《湘潭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及标准》,在教学基本要求和成果奖励要求中纳入教学相关内容。修订《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缩减大合班授课模式,合班数量不超过2个、单课堂授课人数不超过100人。

(3)加大教学资源投入。投入600万元专项资金升级改造教学设备,另投入6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专业知识图谱建设。建立教改研究典型项目库,2025年9项校级教改项目入选省级典型项目,2026年专门设立课堂教学质量优化专项教改项目,发挥教改成果示范引领作用。

(4)健全督导管控体系。修订《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巡课管理办法》,推行“线上+线下”常态化巡课模式,将督导评价较低的课堂反馈至学院,要求其制定并实施专项帮扶计划。

15.2019年1月至2025年9月,先后发生学术不端、言行失范等问题,警示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2)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师德师风教育读本》《2020年以来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例》等,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科研诚信问题“一票否决制”,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排查。常态化组织科研人员开展科研诚信专题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近年来我校查处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3)出台《湘潭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师德师风考评办法(修订)》等,强化制度执行。

(五)反馈问题:“大安全观”树得不牢,意识形态工作有弱项方面

16.整治校园交通安全用力不够,师生对校内交通拥挤、电动车乱停乱放、外卖车辆乱穿乱窜等问题反映较多。

整改情况:(1)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各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学习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召开全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浏阳华盛烟花厂爆炸等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举一反三推进制度完善、机制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2)优化交通管理模式。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校园交通治理工作专班,制定《湘潭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整体方案》《湘潭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实施方案》等,按照“严控总量,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了机动车辆预约进校制、电动车授权准入制、外卖车限额授权制、校园交通安全积分制等治理措施。在学校主干道新建测速仪6套,已完成西部校区护栏建设、第一批车辆停放场所建设,新增380余个停车位和多处非机动车停放坪。正在推进学校东门至铜像广场沿线围栏、各出入口电动车车挡、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及车辆道闸建设。

(3)制定和修订《湘潭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湘潭大学机动车进出和停放管理办法(试行)》《湘潭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湘潭大学校园外卖配送管理办法》《湘潭大学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为交通治理提供制度性保障。

(4)缓解校内通行需求。将通勤车总数从20台增至30台,调整东门、琴湖公寓站点,增设信息科技大楼站点。根据学生宿舍和教学楼分布情况,优化排课;稳步推进校园快递点增设工作,减少学生非必要通行;引进一定数量的校园共享电动自行车,提供师生多样化出行选择。

(5)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体校领导包点联系学院开展宣讲活动,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引导。组建“畅安行”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参与高峰时段交通引导。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警校联动护平安、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进校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17.个别学院部分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则未上墙,人员进出未按规定登记和穿戴防护装备,化学品领用无动态台账,化学品、实验器皿存放无序。

整改情况:(1)全面完成相关学院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上墙并开展专项排查;规范危化品台账,分类规整化学品、实验器皿;严格执行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明确师生入室防护装备穿戴要求,定期开展大扫除。

(2)举一反三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2026年1-9月,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实现隐患即查即改、动态销号。着力提升实验室物防水平,添置危化品流程管控柜23台、智能门锁135把和危险废弃物暂存柜17台,并开展操作培训。

(3)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成立安全工作专班,编制《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建设项目清单》,对整改周期较长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重点督查督办,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

(六)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建有短板方面

18.有的干部在干部人事工作中把关不严,个别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1)严肃查处有关问题,并依规依程序对相关干部进行了处理。

(2)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完善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湘潭大学2026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开设“日新大讲堂”,已举办专题讲座5期;选派2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等单位参加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湖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

(3)完善严管激励机制。修订《湘潭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湘潭大学重要事项监督办法(试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9.人才引育存在不足。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不够,人才培育重视不够,未充分发挥新引进人才的作用。

整改情况:(1)制订《湘潭大学“十五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对高层次人才引培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已引聘2名国家级人才担任学术副校长。

(2)制定实施2026年各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进人计划。2025年12月以来,40余人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项目。

(3)对2024年引进的1名国家级人才,赋予其更大学术决策权利,其已担任学院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并当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4)将人事处人才办调整至教师工作部,核增6个岗位,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出台《湘潭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等,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绩效,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支持力度,建立分级聘期考核制度,激励引才积极性。

(七)其他共性方面问题

1.校地问题共同解决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1)完善校地合作长效机制。深化与属地政府的常态化沟通对接,建立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安全隐患联合检查等工作以及宣传教育活动。

(2)集中解决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2025年明确的校地企深度融合工作16个事项,完成情况为“好”的11个,占比68.75%;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整治事项2项,办结情况均评价为“好”。2026年,针对校园周边违建问题,已协调多部门开展三次联合查看,并约谈业主责令整改。主动对接市校地企深度融合工作专班,承接40项地方需要事项,梳理17项需要地方支持事项,纳入市级统筹调度。

2.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1)在湘潭市政府批复同意将湘潭大学不动产权办理纳入历史问题解决后,学校多次向湘潭市住建局、自规局、消防支队汇报取得支持。

(2)根据属地职能部门意见,经研究,我校不动产权证分三批办理。已完成西山600亩土地权证合宗和不动产权、琴湖片区20栋房屋不动产权等前两批办理工作,第三批正在积极推进。

3.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不足。

整改情况:(1)推行校企双导师制,完成创业菁英班学业导师选聘。新增湘潭市大学生创业导师5人、校外创业导师10人。出台专属职称评审标准,评聘全省高校首位创业教授。

(2)推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升级扩建,开展孵化服务近1000人次。完成第九批创业团队招募,引入25个新项目入驻,成立“湘潭大学韶峰创业俱乐部”。

(3)升级“1+3+N”拔尖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创业菁英班、韶峰科创班培养方案。联合上市企业共建智能制造工程(华锐菁英班)。组织10支实践团队开展“智创未来・青年实干家”三下乡专项实践。

(4)完善《湘潭大学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若干举措(试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经历与成果认定办法》。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获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建议入选全省大学生创业智库成果。

(5)出台《湘潭大学支持“三大赛事”十条政策》,完成“国创赛”“金种子杯”等赛事选拔推送,多个项目获省级奖项、晋级更高层级赛事。设立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开展创业名师大讲堂、《夺金》进校园等品牌活动。2025、2026年,连续两年入选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典型,部分学生创业项目获融资。推荐师生参与共青团中央创业英才训练营、全国创业者大会等平台。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抓好整改的内生动力。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责任不松、链条不断。

2.持续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格局。保留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架构,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松。优化“台账管理、挂账销号、跟踪问效”闭环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确保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3.持续聚焦难点攻坚,进一步推动问题全面清零。紧盯阶段性完成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加快整改。对涉及需要多方协调的难点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集中力量突破瓶颈。严格整改标准,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确保所有问题全部销号、见底清零。

4.持续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持从体制机制上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整改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让巡视整改的“效果图”转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实景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8292770;邮政信箱: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709办公室;电子邮箱:office@xtu.edu.cn。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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