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雁峰: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全局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省监察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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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雁峰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
一、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反腐倡廉建设
(一)树立服务发展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科学发展的大局下去思考、去谋划、去把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要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促进贯彻落实。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监督,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注意发现和纠正影响科学发展、违背科学发展的问题,尤其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形象工程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全面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势,通过优化经济环境来保证发展,通过加强干部作风来服务发展,通过坚决惩治腐败来维护发展,通过改革创新反腐败机制来促进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反腐倡廉工作体现以人为本,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要更加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坚持执纪为民,破除“见物不见人”、“见事不见人”的错误观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重点对学校收费、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土地使用、企业改制、城市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第二,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关心、爱护和教育、挽救人上,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发现干部有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敲警钟,提醒和防止他们铸成大错,滑入犯罪的深渊。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反腐观,坚持惩治腐败是政绩,预防腐败也是政绩,查清问题是政绩,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政绩。在案件查处、信访初核、执法监察、纠风等工作过程中,要区别情况,实事求是,坚持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正确区分贪污腐败和工作失误的界限,正确区分主观错误和客观错误的界限。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而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澄清问题,消除影响;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中出现失误的,要予以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中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违纪违法的,要坚决查处。努力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批评保守者、宽容失误者、查处诬告者、惩治腐败者的良好氛围,为坚持科学发展,建设“两型”社会提供有有力保障。
(三)树立重在建设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必须强化重在建设意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更加注重主动性,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变过去的消极应对为现在的主动出击,变过去的惩治腐败为主为现在的预防腐败为主,变过去的单点突破为现在的整体推进。二是要更加注重系统性,正确处理好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关系,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各项建设之中,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反腐倡廉建设各方面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通盘考虑,相互促进。三是要更加注重创新性,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以科学的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腐败现象的表现日趋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科学的反腐败体系也必须是全方位、多层次、宽视角的立体体系。“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治和预防有机统一,是多年来反腐败实践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反腐败规律的科学反映。要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必须坚持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并举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构筑科学的教育体系。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大格局,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宣传、党校以及新闻单位、文化艺术等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原则的从政道德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在党员干部的思想上深深扎根,在工作上具体落实。同时,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准确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要在理论上有新概括,思路上有新视野,方法上有新特点,工作上有新突破,使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充分体现时代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务必要求精,尤其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地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教育。当前要重点抓好“勤廉风采”正面典型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正气,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抵御腐蚀的能力,做坚持党性原则、发扬优良作风、模范遵纪守法的榜样。
(二)构筑科学的制度体系。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一是要紧密围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当前,尤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绩评价、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紧密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当前要重点抓好规范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行为工作。要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认真清理规范政府部门收费和罚款项目,制定刚性的细化标准,实行行政收费和罚款网上运行,同步实施电子监察。同时扩大电子监察范围,逐步把行政审批、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事项纳入网上运行和电子监察,通过应用现代先进科技手段,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是要紧密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构筑科学的监督体系。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加强监督,首先要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深入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创造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方便监督、敢于监督的条件。其次,突出监督重点,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当前要重点抓好“承诺—一把手勤政廉政访谈”和“兑现---一把手勤政廉政访谈”活动,督促各级党政“一把手”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同时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第三,要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事前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不断扩大监督面,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使干部的用权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坚持以科学的方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科学发展观既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又是指导发展的方法论。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科学的方法论来指导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
(一)以善于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兼顾,协调各方,良性互动,相互适应,从而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共同发展,这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协调好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的关系,既要坚定信心,又要看到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协调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使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又要注重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治“病”于未发之前或初发之时,尽可能降低治理腐败的成本;要协调好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又要着力构建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的反腐倡廉工作大格局。
(二)以坚持群众路线作为根本途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反腐败仅靠职能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这是我们党既定的工作方针和成功的实践经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走群众路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工作路线。一要在指导思想上体现民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愿望和行为引导好、组织好。二要在工作部署上体现民意。始终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切实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三要在工作方式上体现民主。进一步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全方位扩大基层民主。要通过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和厂务公开,深化各种形式的民主评议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四要在作风建设上多听民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以及明察暗访的形式,广纳意见、广听呼声,全面促进各级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改进作风,认真整治少数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三)以强化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真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一是抓学习,做学习型干部。要突出抓好党的路线方针、反腐倡廉理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二是抓创新,做开拓型干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条条框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与时俱进,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载体上大胆创新,创造性地抓好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三是抓效率,做务实型干部。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作为机关作风长期抓下去,引导和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转变作风,深人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下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抓自律,做廉洁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树形象。五是抓监督,做遵纪守法型干部。要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约束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严肃队伍纪律,推行人性化管理,真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的良好形象。(作者系中共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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