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体系研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07 09:27
来源:省监察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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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书记 王超祥
【内容提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不断推进,作为其理论体系的一个新的研究视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体系研究逐渐脱颖而出且势在必行。本文从历史积淀和现实需要,着重探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体系的几个基础理论问题:(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研究依据;(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科学内涵;(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主要功能;(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建设途径。这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乃至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探索都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廉洁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 基础理论研究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不断推进,作为其理论体系的一个新的研究视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体系研究逐渐脱颖而出且势在必行,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思考,一是廉洁文化对于国民素质的提升以及营造反腐倡廉软环境,从社会主体与社会环境的视角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先进文化、和谐文化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且迅速成为一个热门课题。本文试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几个基础理论问题作点粗浅的探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研究依据
中国廉洁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对传统廉洁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它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开展其研究有着深厚的理论依据和紧迫的现实需要,也具有重要的理论、实践意义与学术价值。
(一)继承与发展传统廉洁文化思想的历史选择。“廉”最早出现在我国原始社会末的氏族公社时期,一位名叫皋陶的氏族首领提出“九德”作为当时公职人员所应遵守的德目,其中之一就是“简而廉”【1】。《周礼天官小宰》中说:“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辩。”这六条均以“廉”为要,以“廉”为本。“廉洁”一词早就见于《楚辞》,宋玉《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汉书·贡禹传》:“禹又言孝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其志洁,其行廉。”管子将“廉”、“礼”、“义”以及“耻”并提为治国的四大方略,是支撑国家的四大支柱,“四维不张,国乃灭亡”。【2】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研究与建设必须基于历史的积淀,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不断突破,继续发展,与时俱进。
(二)深化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内涵的内在要求。廉洁文化是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的应有之义。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必然能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廉洁文化是从思想理念、价值取向以及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国民素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提出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实际的更高要求。廉洁文化不能直接与先进文化、和谐文化划等号,但先进的文化、和谐的文化一定是廉洁的文化。廉洁文化深化了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的时代内涵。
(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英国的阿克顿勋爵尖锐地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也呈多发趋势。当前,我国不廉洁行为大量存在,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依然严重,腐败范围向各个层域渗透。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时有发生,腐败犯罪的手段不断翻新,造成的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廉洁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的历史条件下,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当前的客观需要。
(四)彰显我党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强决心。廉洁作为一种政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就坚决反对腐败,倡导廉洁。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政党兴衰规律时就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也反复强调:“我们要反腐败,搞廉政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要反腐败。”【4】江泽民曾语重心长地说:“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胡锦涛强调:“坚持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5】这些既是一脉相承,又在不断发展,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对于廉洁的追求。
(五)拓宽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视阈。在推进学术观点、学科体系、科研方法创新的进程中,提出和研究中国特色廉洁文化体系研究与建设,既是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研究的创新,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深化,这本身就是一个新的学术增长点,对于推动学术探索,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科学内涵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内涵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作为一个新的基本范畴,有着其科学内涵及特性。首先是“存在论”视阈下廉洁文化的思想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廉洁文化”与“中国特色”的有机体,是无产阶级性质的,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决与贪污腐败作斗争的,追求高尚道德与诚信的,真正勤政、廉洁、高效的廉洁文化。其次是“认识论”视阈下廉洁文化的发展规律。中国特色廉洁文化是“传统廉洁文化”与“现代廉洁文化”的集合体,是中国传统廉洁文化思想的批判性继承、西方廉洁文化科学性吸收以及符合当代中国实际的文化。它反映大众化的发展趋势。再次是“价值论”视阈下廉洁文化的价值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崇高价值理想”、“合理价值取向”与“科学价值评价”的统一体,其价值功能就是引导广大人民尤其是党员干部树立人人崇廉、自觉拒贪的理想,形成清正廉明的品行、自我监督、他人监督及监督他人的价值评价。再其次是“实践论”视阈下廉洁文化的行为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行为模式”、“行为准则”以及“行为规范”的综合体。它从传统发展到现代,历经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洗礼,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两大文化领域,最终目标就是形成科学的行为准则,通过一定的行为模式去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各项实践活动,实现社会生活领域的勤政、廉洁、正直、公平、诚信等。
综合四个层面的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可以理解为:以廉洁为基本要求,以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以及发展规律为主要内容,以廉洁大众化为目标而形成的文化总和,是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高级阶段,是“廉洁文化”与“中国特色”的有机体、“传统廉洁文化”与“现代廉洁文化”的集合体、“崇高价值理想”、“合理价值取向”与“科学价值评价”的统一体以及“行为模式”、“行为准则”同“行为规范”的综合体。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精神实质。依据唯物史观的文化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精神实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八荣八耻”为标志的全民道德伦理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首先是道德伦理文化,不是针对某些人,而是全民性的道德约束与规范;不是仅仅为了消除权力行使者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而是为了提高国民的整体思想道德素质。“八荣八耻”中强调的“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都是中华廉洁文化历经历史考验的时代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基本标志。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尺度的价值导向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既尊重历史、继承历史,更符合时代、体现创新。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价值导向功能必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三是以“反腐倡廉”为目标的政治思想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最终目标是全社会的廉洁,但当前的重心工作是实现为政者的清正廉洁即反腐倡廉。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在当前实践中更多的是一种政治思想文化,实现“固守廉洁,表率群众;奖惩分明,倡廉肃贪;廉洁爱民,百姓安乐”的局面。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主要特征。(1)历史传承性与时代创新性。廉洁文化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会深刻地烙上历史的印记与痕迹。它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准确地反映时代的进步与趋势,既是我国优秀传统廉洁文化的一种内在延续,又充分体现当代特征,体现世界视野。(2)先进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从思想理念、价值取向以及行为规范上,形成其诚实、依法、清廉、爱民等基本内容,是当代高尚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要素,显著体现出先进性,是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3)全民性。相对于公共权力的“廉政”而言,“廉洁”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一般来说,“廉洁”是一个社会所提倡和认可的行为,廉洁文化则是指在社会群体中,由政府倡导的、与主流文化相适应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相应的行为模式,是普遍化、大众化的,相对于廉政文化而言,是更高目标、更高阶段、更高层次的文化。(4)权力指向性。廉洁文化是反腐倡廉的高级阶段,我国当前阶段最突出的反腐任务是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努力使授权、受权和拥权、用权者为政的清廉与公正,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最基本的、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是针对权力的指向性。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主要功能
(一)导向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注重通过积极倡导以廉洁为标志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来引导大众的行为,使人们在廉洁文化的熏陶下,潜移默化中接受共同的价值观,自觉做廉洁文化的拥护者和实践者。这种导向功能,使人们对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更加清晰明了,反过来是对那些不应该做、不可以做的方面的一种扼制,尤其是对“笑廉不笑贪”、“腐败是工作的需要”等一些不正确观念的一种纠正。
(二)约束功能。约束包括硬约束(制度环境的约束)和软约束(人文环境的约束),软约束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它一旦在社会成员中产生心理共鸣,进而起到对行为的自我约束和控制,就会产生强大的、积极的、相对稳定的持久影响,往往能收到更好的效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就是运用优秀的传统廉洁文化、先进和谐的现代廉洁文化的影响力,来陶冶人民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情操。通过这种“看不见”的软约束,从源头上来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凝聚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基本理念、价值观念以及行为规范一旦被党员领导干部和全社会认同之后,就会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粘合剂,形成凝聚力。廉洁文化凝聚功能的内在动因,是党员领导干部强烈的责任意识使然。这种凝聚功能,会使社会成员进一步树立正义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使大家自觉成为廉洁文化的建设者和倡导者。同时,这种凝聚功能还具有排他性,对“不廉洁文化”的一种排斥,即对落后思想、腐化堕落、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违反纪律与社会公德、不守诚信等现象的排斥。
(四)激励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通过文化的效应,通过社会成员对文化的认同,从而可以鼓舞士气,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励大家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理念,引导人们高层次的需要。廉洁文化的激励功能,实际上是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它通过倡导先进文化,激励大家朝共同的目标前进。这种文化的激励对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是其他激励手段所不可替代的,也是最有效的。
(五)警示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以正面宣传为主的特色文化。从客观上讲,廉洁文化具有强有力的警示功能。在倡导建设廉洁文化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扼制“不廉洁文化”;在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时,实际上也是在鞭挞扭曲了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反对腐朽思想、违纪违法等现象和行为;在倡导维护社会公德、信守职业道德、履行家庭美德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制止不讲公德、不讲道德、不讲美德、丧失诚信的行为;在倡导人们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反对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思想。这种通过文化的层面来警示大家,是对制度层面警示存在的局限性的重要补充,效果是很明显的。
(六)监督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全民性特征决定了广大人民群众既是廉洁的客体,更是监督党员干部廉洁情况的主体。一方面要按照廉洁文化的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去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另一方面又要肩负为政者权力行使与运用的监督。因此,它既是一种人民参与的文化,同时也是一种建立在社会监督基础上的文化,具有广泛的社会监督功能。
(七)测评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主要特征实际上也是检测廉洁文化建设的测评指标,是廉洁文化发展的价值评判标准与尺度。看一个领导班子是否保持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否做到清正廉洁,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看他们是否弘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同样,看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社会是否廉洁,一个重要的评价尺度就是看是否认同、履行、坚持廉洁文化的内涵与实质。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建设途径
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使其发挥应有功效,其基本路径就是自律与他律的结合。一方面通过自我学习,理解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科学的价值判断,外化为自身规范的言行举止;另一方面建立融“教育、制度、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反腐倡廉体系,从外在环境与外在因素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具体建设途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一)倡导廉洁文化的自觉性。倡导廉洁文化的自觉不能仅仅靠道德自觉,而是诸多要素合力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普遍性、大众化的廉洁,必须通过个体的自觉学习、自觉内化才能指导实践。倡导廉洁文化的自觉性,首先要求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基本要求、科学内涵,理解其精神实质,把握其基本特征;其次要求将学到的廉洁文化的知识自觉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价值标准;再次要求以价值判断和标准为导向,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形成科学的、廉洁的、合乎大众的行为模式。
(二)提高廉洁教育的实效性。廉洁教育是通过他律实现廉洁目标的最常见的方式之一,提高廉洁教育的实效性则是以教育促廉洁的目标。廉洁教育要取得实效,首先要求廉洁教育“关口要前移”。党中央提出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事实上,全民性的廉洁文化也需要把廉洁教育的关口前移。廉洁文化教育要从出生抓起,从青少年抓起,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廉洁文化教育体系,将廉洁文化教育贯穿于家庭教育、学前教育、国民教育、全民继续教育以及终身教育的始终。其次加大廉洁文化教育内容的整体性研究,实现教育内容的科学化、系统化、稳定化。再次创新廉洁文化教育形式的多样化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实现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廉洁体制的整体性。目前社会上“不廉洁行为”大体分为两类,即“个案型”与“体制型”。对于个案型腐败,可以发现一个清除一个,但这属于治“标”不治“本”的做法,而且也很难杜绝不廉洁行为。而事实上,更多的属于“体制型”腐败,即不是由于当事人个人品质一贯不好,而是由于他们所处的地位和环境缺乏足够的引导、制约和监督,导致某些地方或岗位上的干部纷纷“落水”,这就充分体现了某种体制的缺陷,导致“管不住坏人,教坏了好人”。对于廉洁文化体制整体性的重要性,邓小平曾不止一次地强调党内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的作用:“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作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6】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实现全民廉洁,不是单靠一项制度或体制就可以保障的,而需要一系列相关制度或体系共同发挥作用,因此,健全、完善廉洁制度的系统性以及廉洁体制的整体性非常关键。
首先要求加强法制建设。法制的本质就是将必要的规则、规范制度化、体制化,是廉洁文化建设的保证。制度建设包括完善反腐立法,严密刑事法网;严格检察制度,提高行贿、受贿犯罪的查处概率;严格执法力度。只有国家法律才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这也理所当然是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要求健全监督体制。针对过去比较简单的、单向的监督体制如行政命令式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或经常性流于形式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健全监督体制要求建立包括自我监督与他人监督相结合、个人监督与社会、组织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等在内的一整套监督体制,扩大社会监督的广泛性。
再次要求坚持严厉惩治体制。尽管“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的惩治是一种“事后治理”,无法根除腐败行为,但坚持严厉惩治的体制仍然非常重要。在当前“民举官查”和“举报必查”、“不举不查”甚至“举报难查”的惩处大环境下,腐败分子能被发现、被查处、被惩治的概率相对来说是较低的,这意味着搞腐败的风险很低。因此,要继续完善惩戒体制,加大惩治力度。对腐败分子凡是发现一个就坚决、彻底查处一个,真正让腐败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从而使腐败分子提高腐败的成本,使还没有腐败者心存畏惧,远离腐败,保持廉洁。
(作者单位: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
联系电话0743-8222892 邮编 416000)
注释:
【1】《书·皋陶谟》。
【2】诸子集成(6):管子校正,岳麓书社,1996年5月。
【3】《明太祖实录》卷三。
【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7页。
【5】《人民日报》,2005年1月12日,第一版。
【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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