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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闯红灯现象对遏制腐败的镜鉴作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托马斯·薛凌在《微观动机与宏观行为》一书中,对有意图行为和应变行为做了系统研究,他在观察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时发现,刚开始闯红灯的人并不多,多数人在犹豫观望。虽然这些人随时都可能加入闯红灯的行列,但他们还不愿立刻冒险,因为闯红灯的人还不够多,觉得安全感还不够。他们左顾右盼,眼光不是落在来往的车辆上,而是盯在其他等待过马路的行人身上。在某一瞬间,有几个比较“勇敢”的人似乎觉得闯红灯的人已经够多,条件成熟了,便向马路迈出了第一步。其他观望的、胆小的人也觉得人群越大越有安全感,立刻紧紧跟上。托马斯·薛凌还发现,这样的集体行动并不一定每次都成功。那些领头的踏出了前几步后,往往会向后张望,观察跟随人的多寡,一旦发现不足以形成一个可以使车流缓慢甚至停滞下来的人群时,便赶紧止住脚步。

 

  从这一现象中可总结出一条规律:人们在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具有从众心理,要看其他人是否也做这件事。只要做这件事的人多到超过了一个临界量,即使是坏事也有人追随。同样,人数减少到临界量以下,即使是好事也要观望。在腐败的问题上也存在这种现象。当前,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托马斯·薛凌的发现给我们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如下启示:

  一要坚定反腐败信心。腐败是人类社会的伴生物。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腐败现象就像闯红灯行为一样,虽然不可能根除,但是只要我们坚定信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就一定会将其遏制到最低程度。

  二要提高腐败成本。人们做选择所遵循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则就是成本—收益原则。闯红灯如此,搞腐败也如此。有的人之所以腐败,是因为当前腐败的成本相对较低,而腐败的收益相对较高。这提醒我们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既要提高腐败的风险,又要加大腐败的成本。在现实条件下,除了对腐败者没收违法所得、判处刑罚外,对腐败者课以罚款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选择。

  三要严惩领头者。要使交通秩序井然,就必须严惩敢于首先闯红灯的风险偏好者,不仅让他们望红灯止步,更警示观望者止步。同理,对于腐败分子,也要通过严惩,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心理上追悔莫及,从而最大程度降低腐败的示范作用和扩散作用,以实际行动警示跟随者。

  四要教育跟随者。那些跟随闯红灯的人,除了有从众心理之外,自身对闯红灯危险性的认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促其遵守交通规则。对于反腐败而言,就是要通过多种形式,教育那些有腐败苗头的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认识腐败的危害性,从而最大限度降低腐败的临界量。

  五是褒奖守法者。如果闯红灯的人每一次都顺利通过而不受惩罚,久而久之,那些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就会觉得自己吃亏而加入到闯红灯的行列。同样,开展反腐败斗争,在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也要对清廉守法者大力表扬和宣传,让他们政治上不吃亏、经济上不受损、行为上受尊敬,从而树立正确导向,发挥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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